他們是清華大學的同學,不過,他比她高了3屆,他念的是西洋文學,她讀的是法律系。按說兩人的人生軌跡是很難重疊的,但它們到底還是交會了。
還是在她念貝滿高中時,即1931年,清華大學大禮堂里由學生演出易卜生話劇《娜拉》,從小熱愛戲劇表演藝術的他拉了同學一起去看演出,由此她認識了出演娜拉的她。她那大家閨秀的氣質,秀美端莊的儀容,還有那不俗清雅的談吐,讓他心生愛慕之意。
兩年后的春天,清華大學一年一度的校慶戲劇照例又開始排演,劇目由學生定為英國高爾斯華綏的話劇《最前的與最后的》。劇本是由他譯出的,全劇只有3位人物——哥哥、弟弟、女孩。他提議說,孫毓棠演哥哥,他演弟弟,妹妹一角就為她準備著。因為此時她不再是高中生了,已考入清華大學法律系。
排練地點在清華2號院91號他的宿舍里,前后約有1個月時間。每次排完戲,他都積極陪送她回到新南院女生宿舍。話劇公演后,轟動清華園,他和她一時都成了清華園的名人。在他看來,“同聲好相應,同氣好相求”,于是便更為熱烈地對她開展追求。然而,心地單純的她認為,剛剛進入大學是不應該談情說愛的,應把精力放在學業上。再說,面對這份火熱的愛情,年少的她還有些手足無措,她開始躲避他。
他終于被這長大的思念壓得全然承受不住了,整日傷心欲碎,在她的宿舍外癡癡一站就是好幾個小時,連風雨浸透了他的衣服也渾然不覺,他終于病倒了。她去見了他,僅僅10天未見卻如隔了10秋,四目對視,一時凝噎。
愛情是一首詩,即便普通的日子,也會讀出鏗鏘的韻律來。這年的6月初,已畢業的他未回天津的家,她也未回到南京爸媽身邊,兩人整天泡在清華園。清華園的暑期是靜謐的,于他們而言正是愛與創作的天堂。于是西洋文學系閱覽大廳東北一隅的長桌一端,兩人相對而坐,他埋頭創作劇本,每寫一部分,她就用工整絹秀的字跡謄出。8月初劇本初稿完成,這個劇本就是比詩更美、堪稱20世紀中國話劇第一經典劇目的《雷雨》,此時他年僅23歲。
她就是鄭秀,他就是萬家寶,即曹禺。
世事巨變,人生無常。1948年底,鄭秀之父、國民黨政府最高檢察院總檢察長鄭烈,得到了國民黨當局讓他到臺灣的通知。他為女兒及兩位外孫女買好了飛機票,前后4次動員鄭秀和他一起飛往臺灣。對鄭秀來說,父親與丈夫哪一頭都難以割舍,不過她還是決定留在丈夫身邊。父親清楚這一去,便極有可能成為永訣,于是他喊著女兒的小名:“穎如,難道你忍心拋下父親嗎?”聽到父親無奈的啼喚,鄭秀心中無比酸楚:“爸,女兒不孝,不能跟您走。”
世事詭譎,你所愛的人并不一定能與你長相廝守。1951年,鄭秀經歷了一生中最痛苦的離婚過程,她說:“過去我愛家寶,嫁給了他,現在我還是愛他。為了讓家寶靜下心來安心創作,我同意離婚,我希望他幸福。”從此,鄭秀獨守空房。
1966年6月,“文革”的局勢越來越緊張。這年冬天,曹禺被造反派指派,每天早晨打掃北京人藝宿舍史家胡同附近地面。掃過一陣,他一抬頭,只見對面不遠拐角處,好像有人一動不動地在看自己。會是誰呢?為什么要站在那兒?
第2天,曹禺起身更早,那模糊的人影居然又出現。終于,曹禺看清那是鄭秀。多年來,鄭秀一直住在史家胡同附近的那幢老宅,距離人藝宿舍只需拐幾個彎。離婚后,她出來任教,上個世紀50年代初期,任京郊聾啞學校校長,后任燈市口十二女中英文教員。當得知曹禺每天清晨得上史家胡同掃大街后,她十分痛心,和他離婚原本是讓他能安心寫作,可如今他只能拿著掃把在地上劃拉清風。傷心的她覺得這個時候應該出現在他身邊,于是,她每天默默去陪曹禺。
形勢險惡,女兒萬黛、萬昭不得不提前做一些準備,她們先把數百張照片用肥皂水搗爛倒進地溝里,然后燒掉信件。這百余封信件以及幾百張照片,多少年來鄭秀一直都隨身帶著,南京大屠殺前夕,鄭秀扔下了所有的財物,就只帶著丈夫的這箱照片和書信。當女兒們說服她要毀掉這些她視為生命的東西時,她說不出任何話來。在女兒們一人背著一大包照片信函出門時,鄭秀只是慌亂地跟在后面。女兒們走遠了,她終于忍不住失聲痛哭起來,因為在她心中,那些照片和信是她的青春,是她的愛,是她的精神支柱。
1989年8月,鄭秀病逝。臨終前,她提出要見曹禺,但終未得見,她萬分眷戀地呼喚“家寶!家寶!”悲情離世。此時,曹禺重病住院,無法前往吊唁,囑咐女兒買一只花籃,恭恭敬敬地放在鄭秀靈前。無論在你身邊,還是不能與你相守,一生只掛念著你一人,這是一種犧牲,是在特殊歷史條件下,一份沒齒無怨的大寫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