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不久,一天,他突發奇想,跑過去對妻子說:“咱把婚書燒掉吧?”妻子有些迷惑,問他為什么有這樣的想法。他說:“婚書是結婚的證明,只有離婚的時候才用得到。”妻子一聽,覺得有理,于是翻箱倒柜,找出婚書,交給他付之一炬。
林語堂夫婦燒婚書的舉動,可把我的心給燒著了。
在現代人眼中,兩個人在一起,結成夫妻,只是一種組合。這種組合充滿了變數,高興了,就組合一輩子;不高興,就勞燕分飛,各自尋找下一個組合。在這樣的婚姻中,婚書就發揮著兩個作用:一是作為兩人結合的證明,二是隨時作好離婚的準備。婚書只是準備之一,很多人干脆在結婚之前,先來個財產公證,一旦離了婚,誰也別想占誰的便宜。
一紙婚書,終究無法把兩個人捆在一起過一輩子。林語堂是何等聰明的人物,當他告訴妻子,要把婚書燒掉,這可絕對不是一時的心血來潮。他在做出這個決定之前,早就洞悉了婚姻的真正奧妙所在。這個奧妙,絕對不是一紙婚書。
妻子聽了他的話,幾乎是毫不猶豫就同意了他的主張。在眾人眼中,她的丈夫是名滿天下的文人,整天出沒于名利的“十里洋場”,身邊向來不乏美艷的女子。誘惑既多,難免失足,而婚書正是他們婚姻的一根救命稻草。這些道理,她自然曉得。然而,她還是毅然拿出了婚書,微笑著看著丈夫將它投入火中。就在火光的映照下,她笑得一臉幸福,因為她也發現了婚姻的真正奧妙。這個奧妙,絕對不是一紙婚書。
婚書燒掉以后,數十年間,夫妻二人依舊相親相愛,生活美滿幸福。不知不覺中,兩人已經攜手走過了50年的風風雨雨。就在他們結婚50周年的慶典上,有人忍不住問起他們相守的秘訣。林語堂滿面春風地說:“我們是金玉良緣。秘訣就是兩個字,一個是‘給’,一個是‘受’。夫妻之間,應該盡量地‘給’,而不計較‘受’。”
林語堂這句話出自《圣經》。圣經上說,給比受更快樂。這是一條顛撲不破的真理,推而廣之,為人如此,為夫為妻,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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