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歲左右開始寫作。當時的我,是一個完全沒有自信的女子。20年以后的今天,如果能告訴她一句話,我想說:你值得被愛。
小時候的生日,圓形蛋糕上一定有跟年齡同數的蠟燭,一支一支點上火,等著我吹滅。上了初中以后,歲數大了,無處立全部蠟燭,赤裸裸的圓形蛋糕顯得很寂寞。高中時代,連蛋糕都消失了。母親說:什么歲數了?還想吃蛋糕!
我就是還想吃蛋糕,最好是上面林立著蠟燭的。不過,上了大學,已經不能期待家人給我過生日。于是,那晚,我和男朋友約了另一個同學,三人一起赴了新宿一家居酒屋。
都是大學生,口袋里的錢不多,除了啤酒和威士忌以外,只-1了兩三種廉價酒菜。雖說是二十大壽,我越喝越悶,最后大哭著罵男朋友道:你是騙子!一點也不喜歡我嘛!今天我明白,當晚的情緒為何那么低落。平生第一次在外頭過生日,意味著我開始獨立于父母親,心中感到很大的不安,是再理所當然不過的。但是我絕對不肯承認那一點,因為恨不得獨立,盡快做大人。青春真是矛盾極了。
青春期的不安,往往表現在男女關系上。脫離了家庭的溫暖,我們要找下一個安全網。可是,彼此都為剛出窩的小鳥,很難互相提供安全感。我以為男朋友對我的感情不真實,才讓我感到寂寞。但那是大錯特錯,以我當時的情形,無論跟誰在一起,都會覺得寂寞的。
再說,我也以為,男朋友不大喜歡我,是因為我不值得被愛。生日蠟燭、蛋糕消失,讓我有被父母放棄的感覺,除非有男人真心愛我。全世界再也沒有入愛我了,豈不是我不值得被愛嗎?
如果今天能走進新宿那家居酒屋的話,我很想拍著她肩膀說:傻女孩,別哭了,你值得被愛。她大概會問道:為什么?我則告訴她:不為什么。你就是值得被愛。
我繼續寫作,也是為了跟20歲時候的自己說話,為了鼓勵她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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