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街上的晨跑者,那些蹦蹦跳跳上學的孩子,哪兒去了呢?那些笑逐顏開、邊走邊聊的早班人,那些按時回家的自行車鈴響那些用腳步生活的人,怎么都不見了呢?
法國學者皮埃爾卡藍默訪問了幾座中國城市后,感嘆:它們太大了,每一次進入我都忍不住發(fā)抖。
大,正讓城市削掉雙足,腳步日漸枯萎。我們腿腳的使用率已低于人體其他部位,它甚至很少被放置到地面上我說的不是地板。有足而不用,與無足等耳。現(xiàn)代人的日常身份,不再是行人,而是乘客。
我的辦公室同事,人均每日乘車三小時,那是一種天天出差的感覺。一家伙惡狠狠道:天天仨小時!練書法我早成了大師,下圍棋我早晉了八段是的,我們最有效的生命時間,虛擲在了路上。而且,這是純物理、純機械的趕路,絕無精神活動和審美可能:堵、擠、搶、搡、刮擦。焦灼、噪音、污染整個一皺眉和罵娘的過程。
我一直深以為,美好的地方一定是養(yǎng)腳的地方,詩意的城市應該是漫步的城市。什么情況下,漫步會成為城市的主題?人會心甘情愿地安步當車呢?
除城不能太大,任意兩點間不能太遠,還有兩條:一、沿途空間應有舒適性和愉悅感,不乏味;二、人的生活節(jié)奏相對舒緩,不焦灼。
一個城市是否對腳友好。看人行道即一目了然。人行道在道路系統(tǒng)中的地位,直接反映出對腳的態(tài)度。而普遍現(xiàn)狀是:人行道的待遇太差了,較之寬闊的車道,它要么被忽略不計,要么被嚴重冷落,甚至被侮辱。那天,我要到馬路對面去,一個外地來的朋友正拼命揮手,可附近既無天橋亦無路口,想了半天,我招了輛車,到一橋底再繞回來,才和朋友握上手,真可謂咫尺天涯。
丹尼貝爾說:城市不僅是一個地方,更是一種心理狀態(tài),一種生活方式的象征。選擇一座城市,就是投奔一種生活。規(guī)劃一座城市,就是設計一種生活。
湖上笠翁李漁最懂步和行的關系。在《閑情偶記》里,他向沉湎車馬者建議:使乘車策馬之人,能以步趨為樂,或經(jīng)山水之勝,或逢花柳之妍,或遇戴笠之貧交,或見負薪之高士,欣然止馭,徒步為歡,有時安車而待步,有時安步以當車。
他的時代全是木牛流馬的環(huán)保車,故只從美學上衡量廢足的損失,若換了現(xiàn)在,無馬可策、無轡可馭。唯有屁股冒煙的汽車,這位綠色享樂者恐該氣急敗壞了。雖發(fā)掘出很多足樂,但顯然,他對沿途空間企求太高:山水之勝,花柳之妍,負薪之高士也就是說,行步之趣須魅力風物相伴,心曠神怡,方舉目皆景,否則即純粹累足之苦。
在《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中,雅各布斯說出一重要觀點:城市要飽滿,須保證大多數(shù)街段要短,也就是說,在街上很容易拐彎。在北京,真正對漫步發(fā)出邀請的是胡同。其一磚一木都有體溫,元素鮮活、細節(jié)密集,最具酵母氣息和微生物色彩,所遇之人也有趣重要的是,你能與它對話,一副門礅、春聯(lián),一棵槐樹和一窩喜鵲、一叢墻頭草或一只流浪貓,都是一個有趣的信息體。
當走路成為一件乏味的體力活,興致即衰了。人行道的物理性能再好,也只能滿足運動一下筋骨,寂寞而出,索然而歸。在廣州,廈門和泉州的老城,我邂逅一些殘破的舊騎樓,它們身處繁華,臨街倚鋪,探出一溜檐廊來,銜連幾百米。可遮風避雨擋曬。據(jù)說該設計曾風靡于南洋,和古廊橋相似,它處處體現(xiàn)對行人的召喚與體貼,可謂關懷備至,非常溫馨。
北方的林蔭道、風雨亭,南方的騎樓、廊橋,都是漫步文化的產(chǎn)物。或許車馬稀少之故,祖先在建筑上極其呵護行人和散客。現(xiàn)代場館則相反,重車輛重利潤,泊車位、停車場,設施服務皆一流,但一個過路人休想從建筑中得到免費的好處。
給雙足一塊有力量的落點吧,否則,從肉體到精神皆有失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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