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調換工作崗位怎么寫
想調作崗位就要把理由寫出來。
為什么想換工作崗位,現在作崗位哪里。
當然寫不好是不要寫太苦太累或者有什么怨言之類的話,而要寫自己勝任不了這個崗位。
然后寫你想去哪個工作崗位,那個工作崗位哪里吸引你。
工作崗位調換申請
調崗申請書尊敬的廠領導: 您們好
我叫------,--年--月到本廠,現在----班組從事----崗位。
從到崗工作至今,對各級領導對我的關懷與幫助,我深表感激,唯有以我更出色的崗位業績來回報工廠,回報各位領導。
經過幾年的工作鍛煉,我發覺自己對自己對維修冰箱技術很感興趣,并且在制冷方面有4年的工作經驗,今特向領導提出申請,請批準我調到返修組工作,我深信在新的崗位上我會做的更好。
請領導予以批準
再次誠摯向您表示感謝
申請人人:* * * 2009年3月**日
公司突然提出給我調換工作崗位,我不同意該怎么處理
公出給當事人調換工作崗位,當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公司。
單位要給當事人換崗位,沒有當事人同意,根據《勞動合同法》是不可以的。
勞動合同約定好的崗位,一方不得隨意要求變更的。
除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才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第八十六條 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關于教師工作崗位的調換
教師工作調動是可以按照你這種方法對調的,我在單位人事處幫很多教師辦過工作調動,可以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