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商環境是指市場主體在準入、生產經營、退出等過程中,涉及的政務環境、市場環境、法治環境、人文環境等有關外部因素和條件的總和。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黨建+營商環境建設組織生活會個人對照發言材料(錦集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篇1】黨建+營商環境建設組織生活會個人對照發言材料
按照黨工委要求,本人圍繞“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創造一流發展業績”主題,結合個人思想和工作實際,認真查找、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問題和原因,明確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存在問題
1.踐行“四個排頭兵”要求方面。一是產業研究不深入。對新興產業的資源配置、影響因素、支持政策等問題研究不深不透,特別是在園區發展什么產業上沒有厘清思路,造成產業方向不明確。二是創新驅動不充分。科技創新工作系統謀劃不到位,工作方法較單一。園區內高端人才、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機構、研發平臺等創新要素比較缺失。三是開放發展不主動。思想認識具有片面性,存在經驗主義,習慣于按部就班。對新問題、新情況、新形勢缺乏研究和知識儲備。四是深化改革不到位。改革發展意識不強烈,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不夠強。對園區發展前景思考不全面,缺乏改革創新的勇氣。
2.保持“非一般”狀態方面。一是主動擔當意識不強。工作中存在滿足于現狀,求穩思想較重,對于工作抱有“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思想,面對新情況、新問題,主動擔當作為的意識不強,深感知識貧乏、本領恐慌。二是攻堅克難斗志不足。平時工作中站位不高,沒有站在全區、全局的角度上看待問題,更多的滿足于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習慣于按經驗、慣例辦事,缺乏迎難而上、敢闖敢干、攻堅克難的信心和斗志。
3.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方面。一是服務企業不到位。深入企業服務不頻繁,到了企業只注重了解想要了解的問題,站在企業立場謀劃工作、思考問題少,認真分析企業問題,解決企業實際困難不夠到位。二是聯系企業不緊密。存在過多跑企業會打擾到企業的思想,因此存在經常在辦公室打電話溝通現象,與企業面對面聯系少,存在工作不接地氣情況。
4.堅持“親”“清”政商關系方面。一是把握親清政商關系內涵不到位。對親清政商關系內涵把握不準,掌握不透,與企業交往時,思想上存在顧慮。二是堅持清親政商關系不全面。害怕過多接觸企業說不清,下意識地為了避嫌而與企業疏遠了,對企業實際情況掌握不夠,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不強。
二、改進措施
1.提升能力素質。努力培養著眼大局的視野,增強戰略思維能力,加強工作思考和謀劃,立足實際創新作為。加強對新問題新情況的研究分析,破除慣性思維方式,學習借鑒先進地區經驗做法。帶著問題學習新思想、新知識,提升解決問題的能力素質。
2.強化擔當作為。敢于擔責任,勇于挑擔子,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每一項工作,做到問題面前不回避,壓力面前不躲閃,保持奮發有為、干事創業的精神狀態。
3.改進工作作風。在工作中多深入企業、深入實際,強化問題導向,開展調查研究,多聽來自企業的需求和建議,提高服務企業的針對性、有效性,切實幫助他們出主意、想辦法、解難題、促發展。
4.強化政商互動。通過定期走訪、列出清單、做好臺賬、等方式,及時了解和掌握企業訴求、困難,抓好政策落地執行,細化量化幫扶措施。
【篇2】黨建+營商環境建設組織生活會個人對照發言材料
按照督查黨支部的安排部署,我認真學習了關于開展黨建+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的有關要求。通過自查,發現自己在思想意識上及具體工作中還有一定的差距,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自身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一)面對新形勢新任務要求,感覺自己的思想不夠解放、思路不開闊、創新辦發不多,工作中創新意識不強,用創造性的思維方式去做創造性的工作不夠。沒有把自己的工作與學習緊密聯系起來,標尺定的不夠高,干完一些工作就有滿足感的傾向。
(二)工作作風還不夠扎實。有些工作調研還不夠深入,工作措施不具體。有時,對領導安排的工作,存在畏難情緒和急躁思想,還需要進一步增強事業心和職責感。隨著工作年限的增加,我的惰性也隨之增長,只安于做好領導交代的任務和自我份內的工作,不注重思考工作中的問題難題及解決方法。
(三)工作中有時候存在慢作為的問題。認為干的快就會干的多,干的慢點,就不會太辛苦。
(四)有時候抓工作不精細、不規范,標準不夠高,要求不夠嚴。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把自我混同于一般群眾,降低了對自我的要求和標準。滿足于過得去、差不多。
二、存在問題的突出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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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學習上講:忽視了理論學習,放松了主觀世界的自我改造。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是每個黨員干部永葆革命斗志的政治素質,只有不斷地加強政治理論學習,不斷加強主觀世界的改造,才能堅定共產主義理想信念。但是由于放松了學習,導致工作滿足于現狀,創新意識不強,缺少應有的進取精神,從而產生了這樣那樣的問題。
2、從工作上講:認為作為機關干部,只要循序漸進處理好本職分內工作就夠了,不知不覺地就產生了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思想,因此學習放松了、工作松勁了、標準下降了,只求一知半解、未能精益求精,工作的主動性有了差距。
3、從黨性上講:為人民服務的職責感不夠緊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黨的根本宗旨,也是衡量一位黨員干部行為準則的最高標準。作為一名基層黨員干部,只有把自我工作融進到為群眾服務中,才能實現其本身價值。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進一步提高意識。要牢固樹立“人人都是營商環境,事事關系營商環境”的理念,切實增強黨建促進營商環境建設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對標先進,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激發工作熱情,把服務基層、服務群眾、服務企業、服務項目的思想融入日常、形成習慣。
【篇3】黨建+營商環境建設組織生活會個人對照發言材料
根據“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調研計劃,近日,對我區部分企業進行了走訪調研,就我區的行政審批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做如下報告:
一、我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情況
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多次召開區委常委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定“放管服”“一次辦好”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發《關于深化“一次辦好”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提出“3個支撐、16項專項行動”,細化了25項改革任務,我局也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流程再造推進“一窗受理、一次辦好”改革的十條意見》(魯政辦字〔20-〕149號)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對標先進、流程再造”的部署進行了充分落實。
(一)扎實推進簡政放權工作。一方面,強化行政權力事項承接及下放。20-年以來,共分10批次動態調整我區行政權力事項,共調整、取消、承接落實618項區級行政權力事項,委托下放區級行政權力事項40項。另一方面,扎實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20-年12月,我區在全市率先一次性完成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原則,劃轉業務骨干47人,劃轉24個單位的176項行政權力事項。對所有審批事項流程進行重新梳理、壓縮,審批辦理時限平均提速66%,業務最高提速達95%,審批流程壓縮一半以上。
(二)持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制定了《關于推行跨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監管的實施意見》,對同時涉及多層次、多部門的檢查事項,實現一次性聯合檢查,全面推行跨部門“隨機抽查”。27個區直部門全部制定出臺了監管制度和辦法,建立完善了事中事后監管制度體系。在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等領域分別建立隨機抽查標準,提升監管的公平性、規范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推進“一次辦好”改革。一是制定公布“一次辦好”事項清單和服務標準。20-年底向社會公布我區40個部門單位“一次辦好”事項清單1289項,其中,行政權力“一次辦好”事項1019項、公共服務“一次辦好”事項270項,實現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一次辦好”全覆蓋。二是強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支撐。大力推進“一網通辦”,全區一網通辦率達86.36%。著力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務和智能服務,在區政務服務中心設立24小時自助服務區。三是實施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開展優化企業開辦行動,設立企業開辦專區,全面推行企業開辦“一窗通”,全面優化開辦流程,實現了1個小時完成從企業注冊登記到公章刻制、稅務和社保登記全流程。推進不動產轉移登記“一次辦好”,整合不動產和稅務窗口聯合辦公,真正實現了“一窗受理、一次辦結”,半小時完成不動產轉移登記。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定了《河東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實現投資建設項目全過程審批時間最長控制在73個工作日以內,精簡類工程建設項目控制在24個工作日以內。推進工業標準廠房建設,推動全區節約集約用地再上新臺階。截至20-年底,全區已建成標準化廠房38.8萬平方米,超額完成上級下達的33萬平方米的任務。全面提升便民服務水平。清理無謂證明,調整取消了27項證明和蓋章類材料。組建沂蒙紅色志愿服務隊伍,構建三級代辦服務體系,為企業群眾提供“保姆式”代辦服務。區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全面取消材料復印件,實行證照免費郵、材料免費印。
(四)大力開展流程再造。重點實施“4×4”系統工程,突出“一門全辦、一窗受理、一鏈辦理、一網通辦”四大環節,聚焦“營商環境、民生服務、監管效率、制度創新”四大領域,健全“你提我改、幫辦代辦、無權否決、動態優化”四項機制,著力推進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間、減費用“四減”行動,提升企業和群眾辦事便捷度。推行“告知承諾制”“容缺辦理”審批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告知承諾制”,對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出版物經營許可、建筑工程施工許可、食品經營許可等9項審批事項通過施行告知承諾制代替現場審核。制定印發《河東區政務服務事項容缺辦目錄》,集中推出首批83項政務服務事項可“容缺受理”,各類容缺材料117條。
二、我區營商環境存在的問題
(一)部門壓力傳導不夠。召開了“放管服”和“一次辦好”改革工作會議,對相關工作進行了工作安排和任務分解,但壓力傳導不夠,沒有一抓到底,盯緊盯死。20-年省里組織營商環境評價,我區綜合成績列全省第48名,未進入第一梯隊。深化“放管服”改革,作為一項長期性的工作,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個別部門單位抓改革工作的恒心和韌勁不足,對“放管服”“一次辦好”改革工作的艱巨性認識不足,有懈怠情緒,未及時跟上改革步伐,窗口工作作風不扎實、服務效率不高等問題仍時有發生。部門間工作不平衡,個別部門單位對“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缺乏回應群眾關切、接受社會監督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推進工作考慮企業群眾需求不夠,思想不夠解放、改革不夠積極。受場所、專網等因素影響,人社、醫保等部門一直未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三集中三到位”沒有完全落實。
(二)行政審批服務創新不足。一是思想不夠解放,與發達地區相比,個別部門及人員在行政審批制度創新及流程再造方面思想不解放,改革創新意識不足,根據上級出臺文件抓貫徹落實較多,創造性、突破性開展工作較少。二是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局囿于條條框框,不敢打破常規先行先試。比如,天津港保稅區對環評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環節取消現場勘察,值得我們借鑒。三是流程還不夠優化,個別審批事項存在互為前置現象,影響了行政審批效率。比如校外培訓機構審批涉及到市場監管、教育、住建消防等上級部門規章、規定互為前置,導致辦事群眾辦事多頭跑。四是對行政審批中介機構的監管不到位。中介機構業務主管部門缺少約束中介機構服務時限的有效抓手,雖然通過一系列改革,政府部門提供審批的時限不斷壓縮,但是審批全流程的時間壓縮不明顯,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不強。
(三)便民服務標準不高。一是“店小二”意識樹立的不牢,沒有真正做到換位思考,不能真正從辦事群眾角度考慮問題。比如,群眾反映到政務服務中心辦事停車難問題,還沒有系統解決。二是服務標準還不高,滿足于辦成事,缺乏精細化、個性化服務。三是個別基層單位受限于機構改革思維,對于行政審批服務局下放、委托的事項不敢接、不愿接。區里委托下放的40項審批服務事項,各鎮街承接的還不到位。四是基層信息化建設相對薄弱,在窗口、柜臺設置、信息化設備以及便民服務設施的配備上與發達地區相比還需大力提升。基層便民服務及代辦服務工作人員,大多為鎮(街)及村居(社區)人員兼任,與發達地區通過面向社會招聘輔助人員從事基層便民服務工作相比,還有很大提升空間。
(四)審批與監管銜接不暢。審批與監管難以有效銜接,審批與監管責任劃分邊界不清。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后,將原來一個部門的審批監管職責一分為二,審批和監管原本在一個部門進行的內循環轉變為兩個部門間的外循環,申請人在審批環節的行為由誰負責監管存在盲區。比如,法律規定吊銷行政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發證機關實施,行政許可事項集中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為發證機關卻沒有行政處罰權,行業主管部門有行政處罰權卻不是發證機關,因而對這類行為的處罰職責難以確認。
(五)信息化智能化支撐不足。一是自助服務建設起步晚,剛在區級全面推開,沒有延伸到鎮街。二是宣傳發力不到位,全程網辦率雖然達到86.36%,但辦事群眾很少通過網上辦理,網上政務服務平臺使用率不高。三是基礎信息資源庫建設滯后,人口、法人單位、電子證照等重點基礎信息資源庫建設還沒有落到實處,制約辦事效率。
(六)信息系統孤島現象依然存在。一是縱向信息不順暢。由于省市地方數據平臺之間未全面實現數據共享,導致相關部門在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時,需要重復錄入相關信息,費事費力,影響群眾的辦事效率。二是橫向信息不順暢。目前有些部門建有各自的信息系統,而這些系統之間往往互不相容,導致“信息孤島”的存在,造成資源浪費。比如,原市場監管局的企業注冊系統、食藥監部門的食品類許可證系統尚不能與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實現數據的無縫對接,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審批效率的提升。三是政務服務平臺不夠優化,與南方發達地區相比,我們的政務服務平臺實用性、穩定性、人性化不足。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行政審批工作已經向縱深推進,開拓創新、與時俱進是當今社會一個永恒課題,也是做好各項工作的首要任務。只有樹立營商環境的創新意識,才能適應新形勢,實現營商環境的提升。
(一)全力推進“放管服”改革的各項工作。在抓好面上改革推進尤其是省推進“一次辦好”十大專項行動工作落實的基礎上,針對各責任單位在落實“一次辦好”、優化環節流程、精簡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限、前置審批、信息共享、服務態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匯總,實行責任認領,將問題和整改通知書面交由各責任單位,進行限期整改,確保高質量完成各項改革任務。同時,推進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研究制定銜接落實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加強業務指導及培訓,盡快實現就近能辦、多點可辦、一站快辦,進一步優化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二)深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全力抓好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按照“審管分離、權責一致”的原則,厘清與其他職能部門的權責邊界,加強部門之間協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審管互動、雙向反饋的工作機制,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審批過程中的重要問題。
(三)全面提升政務服務信息化水平。抓好“互聯網+政務服務”,在新建政務服務中心基礎上,完善24小時自助服務區,深入開展“不打烊”服務。向鎮街、村居延伸自助服務終端,探索開展掌上智能審批,讓群眾享受到“指尖辦事”的速度。密切配合市級推進政務服務平臺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和無差別“一窗受理”系統等專項系統開發工作,抓好事項上網運行工作。
(四)嚴格督查考核。將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列入重點督查內容,實行“定時、定標、定量”的跟蹤督辦機制,綜合運用督察督辦、明察暗訪等方式,全程跟蹤評估改革任務落實情況。拓寬監督投訴渠道,對交辦、協辦事項落實不力,甚至出現推諉扯皮,久推不辦的責任單位,由區委督查考核服務中心進行重點督查,對限期整改不到位、損害營商環境問題的行為,導致改革進度滯后甚至停滯的,由區紀委監委實行問責,確保各項改革任務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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