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匯報式總結簡稱總結報告,指將已經完成的某一時期的工作進行全面系統地檢査、分析、研究和歸納,形諸文字或報送上級領導機關或在本單位有關會議上報告工作情況的一種總結性公文。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政策貫徹落實《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情況匯報【3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政策貫徹落實《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情況匯報1
2024年3月29日,天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進一步落實《條例》、宣傳貫徹北辰區《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推動會精神和區文明辦有關要求,佳榮里街廣泛發動街域內全體干部、社區工作者、網格員及居民群眾,以多種形式參與,確保《條例》深入人心,人人踐行,現將有關執行情況報告如下:
一、廣泛宣傳發動營造文明氛圍
“五一”小長假期間,一場“文明條例我先行,爭做佳榮文明人”的宣傳活動在佳榮里街龍武道、景田公寓、燕宇藝術家園、佳安里等社區悄然展開,街道辦副主任張國興、武裝部長付永成、以及全體執法隊員參加了本次活動,活動共發放《條例》宣傳單頁80余張、折頁100余張,印發宣傳海報10余張,發放《條例》單行本50余本。
二、創新培訓形式引導文明行為
5月10日,佳榮里街執法隊來到佳榮里社區組織社區工作者、網格員、社區志愿者以及轄區居民共同學習《條例》,并觀看由執法隊員根據《條例》相關內容自編自演的情景劇。執法隊員創新培訓形式用情景劇再現生活中多處不文明現象,以及由此產生的不良后果,從而幫助工作人員、志愿者明確不文明行為的表現形式并及時固定有關證據移交執法部門處理,同時也增強了轄區居民的文明意識。
三、打響“樓道革命”?保障條例落實
按照《條例》第65條、69條第一款之規定,街道全體干部率先垂范,共分為8個大組16個小組,由處級領導帶隊,科級干部任組長,一般干部為成員,深入燕宇藝術家園社區53棟樓208個樓門,對樓道內雜物、廢舊家具、墻體小廣告、非機動車等展開地毯式清理。大家手拿笤帚、抹布、小鏟等工具,從頂樓到一樓,自上而下清理各種“舊疾”,不放過一個衛生死角。經過大家一上午的努力,共清理各種垃圾堆物12車,小廣告1000余處,廢舊自行車200余輛。
四、存在問題
一是證據固定不及時。《條例》中規定的很多不文明行為,由于無法及時固定證據,事后當事人不肯承認,又無旁證予以證明,導致行政處罰無從實施,起不到震懾作用。例如;《條例》第63條規定的隨地吐痰、隨處便溺,亂扔垃圾等行為,無法及時固定當事人不文明行為的證據。二是缺乏進一步解釋說明。例如;《條例》第70條規定的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鴿子,并沒有明確說明“規定”具體所指。建議有關部門盡快出臺《條例》適用解釋,以便執法部門有針對性執行《條例》。
五、下一步打算
推進“以行政處罰為主的強化執行模式”。法貴在行。法律只有得到嚴格執行,才能彰顯其價值和權威。下一步,我街將推動以“行政處罰為主的強化執行模式”,充分調動網格員、社區志愿者,加大對街域內主干道路、社區的巡查,及時上報不文明行為,執法部門嚴格執行《條例》中有關處罰的規定,從而加大對《條例》的執行力度。
政策貫徹落實《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情況匯報2
《荊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自2024年1月1日實施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人大、縣政協的關心和監督下,縣委宣傳部認真履行推進精神文明建設的工作職能,督促各地各單位全面學習宣傳貫徹《荊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過全縣上下共同努力,我縣在推進文明行為促進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從三個方面作匯報:
一、貫徹落實基本情況
(一)加強宣傳氛圍
1.機關學習深入推進。各地各單位利用每周學習日開展學習《荊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活動。堅持將學習宣傳《條例》納入黨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內容,對條例內容進行解讀學習,采取集中學習、自學研討等多種形式,形成領導干部帶頭學、原原本本集中學、學用結合深入學的濃厚氛圍。
2.社會宣傳廣泛開展。一是組織動員各地各單位利用電子顯示屏、宣傳欄、微信工作群、QQ群等載體和平臺,及時宣傳條例內容,對條例出臺的背景、目的、依據、文明行為界定、鼓勵與促進措施、保障與實施舉措、法律責任等進行深刻解讀。二是擴大學習宣傳覆蓋面,印發到各地各單位《條例》共16000本,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群眾認真學,提升《條例》知曉率和參與率,真正理解內涵,切實規范言行,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開展系列活動
1.志愿服務形成常態。為加強對全縣志愿服務活動的規范管理,組建了縣志愿服務中心,已入駐8個社會公益組織,2個志愿服務工作室。目前,全縣各地各單位組建志愿服務團隊達150多個,志愿者19860人,成立了藍天下婦女兒童維權協會、一米愛心社、綠葉志愿者協會、蒲公英愛心協會等一批優秀社會志愿服務團隊。各志愿服務團隊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志愿服務活動,蒲公英助學項目惠及全縣23個鄉鎮管理區,受助留守兒童達八百多人;藍天下婦女兒童維權協會的“萬家無暴”項目,創新性地設計“婦聯+公安+社會組織+”模式,直接服務家暴受害人1200余人,助6名自殺者放棄輕生,70余名想自殺或殺死施暴者的受害人恢復平靜,幫數百家庭修復受損關系。
2.立德樹人全面推進。縣教育局重點突出文明校園創建,將文明行為養成納入教學計劃、納入課堂教育、納入教師考評,幫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各類新聞媒體開辟專欄、專題,大力宣傳推介先進典型,在全社會形成了好人有好報的價值導向,今年6月,我縣帶領群眾致富的黃歇口鎮畢利霞被評為省荊楚楷模,入選中國好人7月份候選人;多年來堅持5元錢理發的柘木鄉王章林被評為市荊州楷模;我縣四位“90后”街頭愛心接力,救治心臟病男子的救人群體被評為荊州雷鋒幫。
3.移風易俗成效顯著。縣文明委制定印發《監利縣推動移風易俗、樹立文明鄉風實施方案》,狠抓主體責任落實,成立工作專班,制訂工作措施,并以發倡議書、廣播村村響、流動宣傳車、“貼門神”、簽訂承諾書等多種形式開展全覆蓋立體化宣傳,同時利用電視臺、電臺、報刊、政府門戶網等媒介開展推動移風易俗、樹立文明鄉風公益廣告宣傳,讓移風易俗、樹立文明鄉風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全縣各村(社區)已成立了紅白理事會,省財政撥付我縣村紅白理事會獎勵經費15萬元,我縣按照每村464.5元的標準平均撥付到各村。每個節假日前,縣委宣傳部印發《文明過節倡議書》,通過電視、網站、報紙等媒介開展文明過節宣傳活動,通過系列舉措,進一步凈化社會風氣,文明新風逐漸深入人心。
(三)文明創建有序推進。一是開展了省、市文明單位屆中測評。組織專班對已申報省、市文明單位開展屆中測評,對測評分數較低的單位予以取消考評資格,采取優勝劣汰的方式分別向省、市文明委申報21個省級文明單位和33個市級文明單位。二是開展了縣級文明單位、村(社區)的創建申報工作。印發了縣文明辦《關于做好2024-2024年度縣級文明單位、村(社區)申報工作的通知》文件,截止目前,已向縣文明辦申報的單位45個,村(社區)58個。三是開展新一輪全省縣域文明指數測評迎檢準備工作。為夯實省級文明城市創建成果,縣委宣傳部堅持以常態化模式推進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制定印發了《2024年監利縣文明指數測評問題清單》的通報,督促各相關責任單位進行自查自糾、逐條整改,認真對照《湖北省縣域文明指數測評體系》和《監利縣創建全國文明縣城2024年工作實施方案》上的要求對標創建,進一步強化工作責任,細化工作目標,加大宣傳力度,加強督辦指導。
二、貫徹落實中存在的問題
盡管在推進《條例》落實的工作中,我們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依然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綜合聯動有待進一步提升,各地各單位雖然圍繞工作職責盡力開展工作,但工作聯動和工作合力還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執法管理標準還不嚴格,對禁煙控煙、亂涂亂畫、亂闖紅燈、亂停亂放、違規使用車燈等不文明行為的處罰,失之于寬、失之于軟;三是文明行為先進人物的激勵機制尚未建立等。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再加責任,再強措施,確保《條例》在我縣落地生根。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明確目標,制定規劃。社會文明程度的提升,既需要攻堅期的強力推進,也需要長時間行為養成,我們將根據《條例》規定,逐項細化行為養成的具體實施步驟,明確長遠和年度工作目標,形成既放眼長遠、又注重當下的可操作、可實施的工作路線圖,同時,我們將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圍繞工作規劃,制定貫徹落實《條例》的工作目標、實施步驟,推動我縣社會文明程度有效提升。
(二)注重引導,加強宣傳。我們將進一步加強《條例》的學習宣傳,堅持將其納入各地各單位每周學習日的重要內容,同時,聯合縣公安局、縣融媒體中心辦好不文明行為曝光臺,依托各類宣傳平臺,做好《條例》的宣傳解讀、文明行為和先進典型的宣傳推介,全面推進《條例》宣傳進鄉村、進校園,形成全社會“講文明、樹新風”良好氛圍。
(三)健全機制,長效推進。建立縣委宣傳部與相關職能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協調文明行為促進各項工作。建立道德模范和文明行為先進人物的激勵機制,強化對文明村鎮、文明社區、文明家庭的表彰和獎勵,鼓勵各地各單位對本單位文明行為工作人員進行表彰,設立志愿服務星級評定工作機制,落實道德模范、見義勇為等先進典型的優惠待遇,引導廣大干部群眾崇尚、學習、捍衛、關愛模范,營造德者有德、好人好報的價值導向。
(四)強化建設,補齊短板。加大對基層公共文化體系建設力度,全力推進鄉風文明建設,持續辦好文化惠民和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等系列活動,全面推進市民文明素質提升工程,不斷增強文明提升的承載力、凝聚力和引領力,確保《條例》在我縣落地落小落細。
政策貫徹落實《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情況匯報3
自去年7月1日《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貫徹落實工作開展以來,杜甫路街道高度重視,強化舉措,廣泛開展各類宣傳貫徹活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一是領導高度重視。召開由全體機關通知及各村(社區)干部參加的專題會議,街道主要領導親自安排部署。制定街道宣傳貫徹方案,明確機關各科室、各村(社區)工作任務及職責。加強學習成效,為全體機關干部、各村(社區)配備《條例》,利用每周固定學習日,由班子成員領學《條例》內容,定期組織考試,以考促學。
二是活動載體豐富。結合周六志愿服務活動、我們的節日、城市清潔行動、文化惠民等活動,廣泛開展《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宣傳、不文明行為勸導等活動,截止19年3月底,共向市民發放《條例》2200余本,通過各類活動場合,向2萬余名群眾講解了《條例》知識。
三是營造濃厚氛圍。在街道、背街小巷設置《條例》公益廣告版面80余塊,定期排查更換破損版面;制作《條例》主題手繪墻100余米,以生動的形式增強宣傳效果;號召機關干部及各村(社區)廣泛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轉發《條例》內容,截止目前,參加人數1000人次,轉發各類微信群150余個,覆蓋人數達萬余人,設置沿街門店LED顯示屏30余塊,全天不間斷刊播宣傳內容。
回顧前階段的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客觀的講,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部分機關及村(社區)干部沒能充分認識宣傳貫徹《條例》的重要性,學習時間不能保障;二是宣傳貫徹的形式單一,群眾接受效果不理想;三是氛圍有待進一步增強。
今后,我們將繼續加大宣傳學習《條例》的深度和力度,改變部分機關及村(社區)干部思想認識,創新工作形式,舉辦一些喜聞樂見、容易為群眾接受的宣傳活動,同時,拓寬宣傳渠道,做到轄區不留“盲點”,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為我市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建設工作作出應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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