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他的時候,我21歲,他27歲。我想,他的年齡比我大好幾歲,一定很疼我。我還有一種以己推人的想法,那就是,只要我對他好,他一定也會對我特別好。
那是一個好季節,初春。我們結伴去郊外踏青。我驚奇地發現,當市區的綠色還在緩慢生長的時候,郊外的山坡上卻早已一片青蔥。在碧綠的草地上,金黃的蒲公英綻放著美麗的笑靨。我就是在那里愛上他的。我坐在他身邊,靜靜地看他將細心采摘下來的蒲公英那細小的花瓣慢慢編織成一個精美的花環,戴在我的發間。我的眼里噙滿淚水,我以為,這就是命運的安排,今生的緣分。
后來,我們餓了,他請我吃飯。在郊外那個稍嫌寒酸卻相當質樸的小飯館里,我點了一個京醬肉絲,并且歪著頭告訴他:“這是我最愛吃的菜。”他笑了,說:“那有啥吃頭?咸不啦嘰的。”他點了一個糖醋排骨,用充滿懷想的語氣對我講述了他小時候第一次吃排骨時的激動。他說,這是他母親的拿手菜。我笑了,說:“這有啥吃頭?甜不啦嘰的。”
菜上來了。他只吃排骨,我只吃肉絲。我這才想起來,他是南方人,而我,則是標準的北方人。
一年后,他手持一束嬌艷的玫瑰向我求婚。我從他的眼里發現,他在進行那不可或缺的求婚程序時,稍微有點敷衍的成分。他的笑容太燦爛了,對他而言,仿佛求婚并不是一件情定終身的極其嚴肅的事,而是一場好玩的游戲。這讓我有了一點點的猶豫。我想起了我們不同的飲食習慣,因為父親曾對我說過,改變一個人整體氣質的難度,就如同想要改變一個人的飲食習慣一樣,那幾乎是不可能的。父親問我:“你們連飯都吃不到一起,以后怎么生活?”
我卻這樣想,吃飯嘛,畢竟只是生活中的一個微小的細節。我愛他,這是最重要的。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父親。父親搖搖頭,卻不再說什么,只是用充滿憂慮的眼神望著我,沉思不語。
我就這么歡天喜地、心甘情愿地嫁給了他。婚后,充滿愛心地為他做菜,也就漸漸地忘記了自己的存在。慢慢地,我學會了在菜中放一點糖,據說糖有增鮮的功能。記住了少放鹽,因為食鹽過多容易得癌癥。我還學會了一小口一小口地姿態優雅地喝湯。最后,學會了熟練地吃螺螄的技能。只是很奇怪,他依然是那么愛吃排骨,經常去他母親家里蹭飯。而我,依然對京醬肉絲情有獨鐘。
那年的深秋,他提出分手。我無言以對。一起去郊外那個熟悉的小飯館吃了最后一頓飯。他點了糖醋排骨,我點了京醬肉絲。
菜上來了。我說:“誰能想到結婚7年,竟然還吃不到一起。”我的淚就流下來了。他轉過頭,也流淚了。隨后,他拿起筷子夾了些肉絲放進嘴中,和著淚吞了下去。
我想,父親說得對。30歲是個坎兒。人到中年的我,竟然在一夜間,一無所有了。我夾起了一塊排骨,放進口中,那滋味,又甜又酸,我吞不下去,最終吐了出來。
那年冬天,他走出了我的視線。
沒有他的日子里,我做菜時,仿佛有意與自己慪氣似的,常常多放鹽。直到咸得咽不下去,直到咸得流出了眼淚。然后,我基本上炒菜就不放鹽了。我放糖,放很多很多的糖。閑極無聊,我嘗試做糖醋排骨。認真琢磨怎么做才好吃。我照著菜譜做,結果做得一團糟,根本吃不成。后來,做熟了,味道又不好。
我常常獨坐窗前,認真地想,為什么做不好這道菜?為什么他那么愛吃這道菜?終于,經過數十次的嘗試,一個冬日的黃昏,這道菜做成功了,絕對色、香、味俱全。我終于掌握了做菜的秘訣,那就是——耐心。排骨洗凈,小火慢燉,燉到酥爛的程度,至少要兩個小時,然后,要掌握好糖與醋的比例,糖多了,太甜,醋多了,太酸。面對這道香氣四溢的菜,我想起了以往生活飄逝的片斷。我坐在桌邊,擺兩副碗筷。給對面的空碗里夾一塊最好的排骨,說:“吃吧,你最愛吃的。”然后,拿起筷子,一口一口慢慢地吃,和著淚,直到一盤排骨全部吃完。這時候,我才發現,排骨真的很好吃。
3年后的初春時節,當他重新出現在我的眼前的時候,我的心是那樣的平靜,平靜得讓我自己都覺得吃驚。我知道,這個貪玩兒的孩子回家了。我平靜地說:“你餓了吧?一起去吃飯吧。”那語氣,仿佛多年前,我們熱戀時。他點點頭,淚下來了。
還是那個熟悉的老地方,還是我們以往經常坐的那個靠窗的桌子。他說:“來一個京醬肉絲。”我笑了,說:“來一個糖醋排骨。”
菜上來了。他光吃肉絲,我光吃排骨。他說,3年來,他總在琢磨,為什么我這么愛吃這道菜。他說,他曾認真嘗試做這道菜,并最終取得了成功。他說,他后來發現,原來這道菜很好吃。我抬起頭,不禁啞然失笑。因為我想起了以往自己埋頭廚房研究做排骨的情景。他一邊說,一邊夾一筷子肉絲放在我碗中,我夾一塊排骨放進他嘴里。我們相視而笑,快樂得像兩個無邪的孩子。眼角的淚光閃爍,卻誰也沒有用手擦去。
誰能想到,一場婚姻得花10年的時間去磨合,就像這兩盤菜,10年后,才品出了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