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趙作家。
有一天,他創作一篇小小說,可是,總是找不到靈感,無法下筆,他那個急喲,嘿,甭提了。
趙作家一急,摔了筆桿子。
趙作家背著雙手,在屋里來回地鍍步。
突然,他興奮起來。
這天晚上,趙作家趁著夜色掩護,用工具撬開鎖,躡手躡腳地進了一家小超市......
結果,趙作家被抓,因為他正撞上幾名夜間巡邏的警察。
在派出所里。
趙作家一個勁兒地喊:我是好人,我冤枉啊!
審訊員說:你是不是好人,你說了不算,我們說了也不算,只有法律才說了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希望你如實交代,爭取寬大處理。
趙作家突然想起來,身上攜帶有作家會員證,他趕緊掏出來,給執法員看。
審訊員問:不會造假吧?
趙作家又趕緊掏出名片,遞給審訊員看,并說,上面,有電話,你們可以問。
審訊員說:這就奇怪了,你既然是一名作家,為什么要當小偷啊?干這么齷鹺的勾當。
趙作家如梗卡喉,吞吞吐吐地說:我,我,我還不是因為寫一篇小小說。
審訊員一聽,一頭霧水,問:這跟你當小偷有什么關系呢?
趙作家說:有,有哇!關系可大啦!
審訊員一驚。
趙作家接著說;你們不知道啊,我為了寫一個小偷,由于沒有經驗,怎么也寫不出來,沒轍,我就突然想起去當小偷,想親身體驗一下,沒曾想,體驗到派出所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