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10月17日“日本特務機關對國民黨政府高級官員在上海外國銀行存款情況”所作的秘密調查報告《登集團特報丙第一號——政府要人上海外國銀行預金(存款)調查表》,其中:蔣介石6639萬元(按當時法幣與美元的兌換價,約合809萬美元,下同),宋美齡3094萬元(377萬美元)。
他們在抗戰期間,大發國難財,截留美援,用來興辦自己的公司,倒賣美國援華物資,圖謀私利;內戰期間,再三向美國政府伸手,把大批的美元投入自己的企業;在大陸國民黨政權即將崩潰的前夕,又搶先將財產移向海外,特別是美國……這能不讓杜魯門生氣嗎?
宋美齡在1948年末、1949年初赴美求援失敗時,也匆忙地在美國處理自己的私產,讓她的外甥孔令侃幫助掌管。當時孔家購置一處房產價值150萬美圓。
有資料稱:孔宋兩家(孔祥熙和宋子文為主)40年代利用美援物質和他們的特殊途徑在美搞投機倒把,被美國財政部查出偷稅幾千萬美圓,告到總統杜魯門處。
美國中央情報局和美國財政部聯合清查,初步認為,在美來歷不明的非法財產居然達到20億美圓以上,據說要凍結在美非法財產和在美銀行保險庫里來歷不明的古玩、字畫、珠寶、黃金,補清偷稅金額和罰款。但是終于不了了之,成為疑案。
蔣介石去世(1975年4月5日)以前,每兩三個月就會給宋美齡一筆津貼。蔣經國上臺后也如此。1983年10月,應蔣經國邀請返臺,發表《我將再起》長文,頻頻活動協助蔣經國安撫黨內元老及軍方人士,化解革新阻力,終致開放黨禁。
1988年1月蔣經國逝世,曾參與安排后事,并撤銷戒嚴令。后退出政壇,隱居臺北士林官邸。
蔣經國去世(1988年)后宋美齡和李登輝見面時,就提出要求:“你知道,經國在時,‘總統府’每月都給我一筆經費,現在經國去世了,不知道你是否還會給我這筆經費?”畢竟宋美齡依法應享有去職“總統”遺孀的待遇。對宋美齡的要求,李登輝一般都能滿足她的愿望。
臺灣《時報周刊》報道,宋美齡在美國定居之初,她本人名下已經沒有什么財產了。看來這符合實際情況。因她此后的生活依附于姐夫孔家,她不再管錢財。
1984年中,美國合眾國際社一則電訊報道說:“蔣夫人宋美齡女士投資五百萬美元,與德克薩斯州菲利浦石油公司簽訂契約,在新墨西哥州附近合作采勘石油天然氣……”。事后證明,這是孔令杰以姨媽的名義,“以廣招徠”大生意而為。
按規定,宋美齡無論在臺灣還是在海外,所有醫療費用完全由臺灣當局支付,都為實報實銷,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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