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3歲,女友22歲,我們是2009年5月份開始交往的。之前,我追求了她很久,她才答應。期間我購買了一套二手房。
我們同居。說是同居,但她的保密工作做得極好,連她身邊最親密的同事和父母都不知道,她還要求我守口。
她一直埋怨我工資太低(2000多元),說我一個月至少得有5000元才夠開支,還好幾次提到她不喜歡二手房,覺得住著壓抑、害怕。最后,我妥協了,硬著頭皮答應她兩年之內賣掉二手房去貸款供房。
之后,我們的交流變少了,雖然兩人看起來相處依然和諧,但她從不愿主動和我親密,我內心一直很不安。
木子李:
直白地說,我認為她并不愛你,至少不夠愛你,你也不是她想找的結婚對象。她不喜歡二手房,不滿意你的收入,這些負面情緒猶如定時炸彈,遲早有天會拉爆。
你們相差11歲,而你的經濟基礎卻沒有達到她設想的成熟男人的條件。如果現在有一個和她年齡相仿的有錢男子出現,她肯定會毫不猶豫地將你踹掉。
愛情是相互的。她現在不是有意遠離你,而是根本就沒想過走近你。她畢竟只有22歲,還處于對愛情奇跡有所期待的年紀,你們的愛情隨時可能被瓦解。
房子的事,我認為還是要量力而行,至少你現在還有一個歇腳的地方。如果你的努力依然無法打動她,不如放棄吧,被動一輩子很讓人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