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革前夕,文登楊集農場,是16軍67師后勤部的一個水稻種植基地,是為了解決連隊戰士吃不飽的問題,利用海灘鹽堿荒地改良而建成的,面積有五千多畝,所打的稻谷補貼到全師各連隊,每人每天二兩既100克,對當時的連隊生活很起作用。農場除了場部的技術、機械、后勤保障人員是固定的之外,在田間勞作的連隊都是輪流排隊到農場干活的。
秋天到了,農場開始收割水稻,由于當地農民靠打魚生活,糧食短缺,她們成群結隊的到農場地里搶收水稻。我的一個表哥在是后勤任警衛排排長,他們負責看護工作。
一天,哨兵報告有二十多人在已經成熟的邊緣地塊哄搶水稻。表哥帶領戰士前去制止,那些婦女背著稻谷不肯放手,在追趕過程中,有的解開衣服扣子,有的褪下褲子,耍起潑婦來,有一個未婚姑娘竟然把褲腰帶愣在地上,說表哥強奸了她,村上的人們組織起來到農場場部鬧事,事情鬧大了,部隊將表哥去掉帽徽和領章,看關起來。
那女子回到家中,母親了解實情,發現女兒并沒有被強奸,如果是誣陷好人,破壞軍民關系,要承擔刑事責任,在情急之下,那女子的父親為其女兒破了處女,但是精液沒有射到里邊,公安人員帶女子去體檢,發現是有新的創傷,處女膜被撕裂,但沒有精液留存,表哥被冤枉,嚴刑逼供,屈打成招,被開除軍籍,打入大獄,五年徒刑。
一年之后女子出嫁,嫁給鄰村的一個退役軍人,在兩派紅衛兵斗爭中,女婿和岳父爭當革命委員會主任,起了矛盾,相互揭短,女子為了幫丈夫就職,說出來父親奸污自己,誣陷解放軍的事情,事情傳出后,有人舉報,公安局調查后,將女子父親逮捕,并通報了部隊法庭,為表哥平反,可是表嫂離婚后已經嫁人生子,鑄成不可反轉的大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