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L最近退休后買了私家車,由于小區內早就車滿為患,L家的車子好不容易才爭取到一個臨時車位。說這是好不容易一點也不為過,因為整個小區380多戶居民中擁有私家車輛總共已經200輛左右,一些車子只能停放到小區外面的馬路上。
前幾天,L忽然對我妻子說:“我們樓前的綠化帶即將被鏟除掉,繼而改造成停車場。”妻子于是緊張。
樓前的這塊草坪將近有80㎡,點綴期間的小園子建造成黑色的逗號模樣,園子外側延展開來修建成兩級臺階的白色逗號狀,黑白兩個逗號結合成一個陰陽魚形狀的太極圖,煞是令人賞心悅目。
我記得很清楚,第一輛擅闖我們樓前草坪停車的是一位張姓做糧油生意的老板。發現情況不妙,我就立即找到物業投訴:“若不及時制止,這種惡行就會迅速擴散蔓延開來!”
小區當時的物業管理員只是滿臉無可奈何的苦相,我也平心而論地表示部分地理解。原因是,那時的物業就是小區開發商隨帶遺留下來的,就是隸屬于江蘇吳中集團下轄的吳中房地產公司的。我在購房時是有受惠于吳中房地產及吳中集團的,我不太好意思過分地與他們屬下的物業計較,這是礙于情面。再則,原先的物業為我家服務了13年,服務狀況令我們非常之滿意,我們不忍心杯葛被我們視如自己人的物管員。因此面對由停車而造成的局部毀綠現象,我們對老的物業也只能心存體諒、不好刻意的苛責了。
可是到了今年年初的時候,老物業(已經轉制成民營的天祥公司)突然提出:“8月20日合同到期后不再續期,決定撤除該小區!”他們的理由是,以前的收不抵支一直由上級公司——吳中房地產暗貼著,現在改為民營后沒有人再貼錢資助了。
大約4、5月份的時候,從沒露過一次面的所謂的業委會張榜召集全體業主大會,議題就是關于天祥物業撤出后我們小區怎么辦。說是全體業主大會,其實到會的根本沒有超過十分之一戶數。不過,我還是針對所謂以前有開發商在暗貼的說法給與了糾正,我說:“我們小區建設時,周邊外圍總共建造了30間沿街門面商鋪,按照當時售價20萬元/間,至少有600萬元落入了開發商的口袋。僅僅這600萬元的利息早就足夠養活全體物管人員的開銷了。我現在不禁要問,是不是你們物業公司轉制時,那600萬元的應該屬于全體業主的資金他們沒有轉交給你們啊?吳中房地產這不是在借轉制機會逃避資產責任嗎?”
與此同時,我和另外幾位業主還出面發自內心地挽留天祥物業,我們還把這挽留工作提請社區劉書記一起幫著說服動員,可最終結果還是未能與天祥公司達成一致。
天祥公司走了,新來的物業能不能協調、平衡好有車族與無車族的利益關系呢?能不能合情合理合法地擺平了護綠、毀綠與停車難的關系呢?如果這停車難一定要以毀綠為代價,那么,能不能使訴求護綠的一方也能得到經濟方面的適當補償呢?譬如,以適當提高停車收費來支撐降低物業收費或維持物業收費不漲價呢?我們全體業主將拭目以待,我們也要依法維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