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內不得提拔或轉任重要崗位是什么意思
公務員法中有明確規定。
第六十三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
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調任、轉任和掛職鍛煉。
第六十四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
調任人選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和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
調任機關應當根據上述規定,對調任人選進行嚴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權限審批,必要時可以對調任人選進行考試。
第六十五條 公務員在不同職位之間轉任應當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進行。
對省部級正職以下的領導成員應當有計劃、有重點地實行跨地區、跨部門轉任。
對擔任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和工作性質特殊的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應當有計劃地在本機關內轉任。
第六十六條 根據培養鍛煉公務員的需要,可以選派公務員到下級機關或者上級機關、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掛職鍛煉。
公務員在掛職鍛煉期間,不改變與原機關的人事關系。
第六十七條 公務員應當服從機關的交流決定。
公務員本人申請交流的,按照管理權限審批。
第六十八條 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質特殊,需要變通執行任職回避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第六十九條 公務員擔任鄉級機關、縣級機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職務的,應當實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十條 公務員執行公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一)涉及本人利害關系的;(二)涉及與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所列親屬關系人員的利害關系的;(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
第七十一條 公務員有應當回避情形的,本人應當申請回避;利害關系人有權申請公務員回避。
其他人員可以向機關提供公務員需要回避的情況。
機關根據公務員本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申請,經審查后作出是否回避的決定,也可以不經申請直接作出回避決定。
第七十二條 法律對公務員回避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副廳級干部58歲可以轉任新崗位嗎?
當然可以轉,只要沒退休都可以轉,這個根據組織部的要求調動即可。
到了這個級別,一般都是服從安排,而不是自己想轉就能轉的。
由正處級干部轉任一把手崗位需要公示嗎
當然需要公示的。
雖然是正處級平調為一把手,但按照組織原則,是一定要公示的。
參照公務員管理工作人員與公務員是什么區別啊
能否轉任啊
尊敬的各位領導志們: 今天我被任××縣工商局黨記、局長,這是市局對我的信任和關心,在此,我對組織的關心和厚愛表示衷心的感謝。
參加工作二十多年來,我經歷過基層工作的實踐和鍛煉,也深受過領導的培養和熏陶。
可以說,沒有組織的培養和教育,沒有大家的厚愛和關懷,也就沒有我現在的成長進步。
今天,對我來說,這既是組織的信賴和厚愛,也是新的考驗和挑戰。
我深知自己的知識、閱歷、經驗和能力與組織和大家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努力做到以下四點:
【第1句】:講政治,時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堅定。
始終堅持學習不放松,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以理論上的成熟保證政治上的堅定,以工作能力的提高保證本職工作的開展,在思想上真正樹立全局意識,把工作做好,讓領導放心,讓干部職工滿意。
【第2句】:講勤政,堅持工作上求真務實。
盡快熟悉工作崗位,實現角色轉換,進入工作狀態,始終牢記重托,恪盡職守,不辱使命,在工作中,堅持一手抓業務工作,一手抓隊伍建設,切實提高工商的整體形象。
【第3句】:講團結,自覺維護班子的整體形象。
自覺找準位置,對上多請示匯報,對內多溝通交流,對下多體諒關心,多向老領導學習,維護班子的團結統一。
【第4句】:講紀律,嚴格遵守廉政規章制度。
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實實干事,清清白白為官。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機關效能建設,廉潔自律,勤政廉政,嚴格依法行政,為管理對象服好務,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樹好工商形象。
新任職干部表態發言稿:各位領導、同志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加倍努力,盡心盡力地做好工作,決不辜負全局的信任和組織的厚愛。
我堅信有局黨組一班人的齊心協力,有全體干部職工的關心與支持,我有決心、有信心履行好職責,為工商事業的發展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最后衷心感謝市局*局長、*處長等領導在百忙之中宣布對我的任命,謝謝市局領導,謝謝全局同志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