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故意傷害罪的緩刑及監外執行的問題
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
【第1句】:對于被判處有期徒刑(包括原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在監獄內服刑的服刑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辦理暫予監外執行:(1)患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3)年老多病或身體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如果鑒定為輕傷的話,是可以判緩刑的,輕傷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規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緩刑,緩刑是在監外執行,只須按時向公安機關匯報就可以了。
如果鑒定為輕傷的話,是可以判緩刑的,輕傷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規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緩刑,緩刑不必坐牢,只須按時向公安機關匯報就可以了。
幫忙,爭取緩刑。
您好
你沒有說你的同事是否構成輕傷,如果沒有構成輕傷就是治安案件而不是刑事案件,不存在判刑的問題。
如果構成輕傷,那就屬于自訴的范圍,只要你們能夠對民事賠償達成協議并獲得同事的諒解,是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你是有固定工作的,更要想盡一切辦法滿足同事的賠償要求,以免被追究刑事責任。
請問故意傷害罪如果判刑3年以上的話,可以有辦法搞監外執行嗎
廣東胡律師:故意傷害罪判刑3年以上的話屬于情節嚴重的了,一般是不可能監外執行的。
故意傷害罪判刑3年,可以有辦法搞監外執行嗎
這位朋友您好: 我們說實際一點,現在案子判下來了嗎
如果已經判下來且不是直接的判三緩五的話,那么現在難度就大了,因為暴力犯罪原則上是不允許監外執行的或者假釋的。
但是您還是可以上訴的,也有機會,這個機會就是看您關系到不到位了,或者是錢到不到位了。
通常情況下上訴要改判的話,還是有一定難度的,因為上級法院改判的話,就以為著一判法院判決失誤,呵呵,相信您也知道這個厲害關系的。
既然有投案自首,及時搶救這些這么有利的情節,也至少給改判者一個很好的借口,所以,如果關系到位的話,一般還是能行的。
希望您能滿意這個答案
我現在因為故意傷害罪被判監外執行十個月。
到今年七月份到期。
我家是河北省的我在內蒙鄂爾多斯被判的。
...
首先,你提問中的應該是緩刑。
法院是判決機關不是執行機構,你報到應該是到你常住地的去報到,接受。
常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的,按照國家四部委的最新的管理辦法,是按照長期居住地管理的辦法來管理。
你在遼寧工作,那么由你的當地居住地社區或者派出所開具長期居住證明,并到你長期去居住地的去報到,要求他們和你的戶籍地聯系。
收監了,就不存在被抓和被通緝,你已經被抓起來還存在嗎
如果你不積極的找常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的司法局去報到的話,緩刑執行之日起超過1個月的,就可以將你的緩刑撤銷,收監執行,希望你能迅速的和你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司法局聯系。
法院的報到可以用書面匯報的形式進行寄送。
故意傷害罪導致被害輕傷害而法院準備要判他監外執行我們怎么辦啊求求啊
你們對此不服的話,可以申請復議或是啟動二審程序。
故意傷害罪判拘役5個月,怎樣才能搞監外執行
1,監外執行需要服刑人員有三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服刑人員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女性正在懷孕、哺乳的,可以由監獄或者看守所向公安機關申請監外執行。
2,《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二百五十四條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并開具證明文件。
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后,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
村干部因故意傷害罪被監外執行一年還能繼續任職嗎
真的這么好
監外執行期間給人打架造成輕傷害
【第1句】:如果不構成輕傷,一般不會收監的。
【第2句】:如果達到了輕傷程度,就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樣就合并執行,肯定收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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