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議案審議程序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議案的一般程序為: (1)提出議案。
有權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議案的有:委員長會議、國務院、中央軍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常委會組成人員10以上聯名。
(2)決定提請審議。
(3)聽取提案者代表說明情況。
(4)初審。
先分組審議,再由有關專門委員會匯總審議。
(5)復審。
召開聯席會議聽取和審議專門委員會對議案審議意見的回報,并再次討論議案。
(6)付之表決。
表決議案,由常委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
表決結果由會議主持人當場宣布。
交付表決的議案,有修正案的,先表決修正案。
任免案逐人表決,根據情況也可以合并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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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提交的議案通過審議后并開始實施時,那么該議案不能稱為法律吧,那他到底該成為什么呢
除了具有
議事程序是討論決定問題的方式和步驟。
不同問題,討論決定的具體方式和步驟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包括四個環節,即議案的提出、審議、表決和公布。
這里所稱的議案,包括法律案、決定案、決議案以及人事任免案等。
1.議案的提出。
議案是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討論并作出決定的方案。
提出議案的權力是法律規定的特定主體的專有權利,不能替代和讓渡。
有權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議案的法律主體,有三個方面:一是委員長會議可以提出議案,直接列入常委會會議議程進行審議。
委員長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常委會的工作委員會、辦公廳代常委會擬訂議案草案,并向常委會作說明。
二是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可以提出議案,由委員長會議決定列入會議議程進行審議,或者先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報告,再決定列入常委會會議。
也就是說,對這類議案,委員長會議不能行使否決權,應當列入常委會會議進行審議,但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列入這一次常委會會議審議,也可以決定列入以后的常委會會議審議。
三是常委會組成人員10人以上聯名也可以提出議案,由委員長會議決定是否列入常委會會議,或者先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報告,再決定是否列入常委會會議審議。
這里加了“是否”二字,體現著一個機動處理原則,意思是,由于委員聯名提出的議案可能比較多,或者由于情況復雜,委員長會議對這類議案,可以決定列入常委會會議議程,也可以決定不列入常委會會議議程。
委員長會議決定不列入常委會會議議程的,應當向常委會會議報告或者向提案人說明。
人事任免案,由有關國家機關和委員長會議按照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的權限提出,常委會組成人員不能提出人事任免案。
列入常委會會議議程的議案,提議案的機關、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應當提供有關的資料。
人事任命案,提出任命的機關應當介紹被任命人員的基本情況;必要時,有關負責人應當到會回答詢問。
2.議案的審議。
這是議事程序中花費時間最長,投入精力最多的中心環節。
列入常委會會議議程的議案,一般先在全體會議上聽取對議案的說明,然后由分組會議進行審議,在分組審議的基礎上,必要時召開聯組會議進行審議,就議案中的主要問題,展開討論或辯論。
同時,有關專門委員會根據委員長會議的交付,也對有關議案進行審議,提出審議報告或審議意見。
在常委會審議過程中,提案機關的負責人,可以在常委會全體會議、聯組會議上對議案作補充說明。
議案在交付表決前,如果提案人要求撤回議案,經委員長會議同意,并向常委會報告,對該議案的審議即行終止。
為了充分發揚民主,保證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過程中都有機會發表意見,提高議事效率,議事規則對發言時間作了規定,即:在全體會議上的發言,不超過十分鐘;在聯組會議上,第一次發言不超過十五分鐘,第二次對同一問題的發言不超過十分鐘。
事先提出要求,經會議主持人同意的,可以延長發言時間。
分組會議人數較少,為了便于常委會組成人員充分發表意見,沒有限定時間。
3.議案的表決。
議案經過分組會議、聯組會議充分討論、審議后,作出決定時,必須進行表決。
常委會表決議案,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舉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議案的通過采取絕對多數原則,即由常委會全體組成人員過半數通過。
絕對多數的表決原則,對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了一個要求,就是盡可能參加會議。
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公路法修正案,當時常委會組成人員144人,贊成票77張,沒有過半數,這個修正案沒有獲得通過。
其原因,除一些委員投反對票、棄權票外,有 20幾位委員因各種原因請假缺席。
缺席與反對、棄權性質不同,但在影響法律后果方面,作用卻是一樣的。
常委會議事規則規定,交付表決的議案,如果有修正案,先表決修正案。
但議事規則對修正案表決后如何處理,沒有作出具體規定。
一般來說,如果修正案是對原議案進行全面修正,也就是說以修正案代替原議案的,如修正案經常委會全體組成人員過半數通過,則原議案不再交付表決;如修正案沒有獲得通過,則將原議案交付表決。
如果修正案只就原議案中的部分內容提出修正,如修正案獲得通過,原議案應當按獲得通過的修正案進行修正,再交付表決。
會議表決結果,由主持人當場宣布。
4.法律和決定、決議的公布。
常委會通過的法律,由國家主席簽署公布。
法律簽署公布后,在常務委員會公報和在全國范圍內發行的報紙上刊登。
在常務委員會公報上刊登的法律文本是標準文本,各種文本之間不一致時,以常務委員會公報刊登的文本為準。
其他決定、決議,由常委會公布 可加我為好友聊
今天開幕的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什么議案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舉行。
根據議程,會議將繼續審議反恐怖主義法草案等;審議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等。
根據《立法法》規定,法律議案審議的結果有哪些
議案的寫作格式及范文 一、議案的概念 議案,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議案與提案不同。
提案一般由各級政協會議和企事業職工代表大會的出席人或法律、章程上規定構或個人提請會議討論、處理的意見或建議。
議案的結構(格式)比較固定,一般由標題、案由,提議人、理由、辦法和日期等組成。
二、議案的格式 標題。
標明××議案,如“××?。ㄊ校┑凇翆萌嗣翊泶髸凇链螘h代表議案”。
如果這個議案提交后,則由主管部門在標題下加上編號,以備查找。
案由。
即提一個什么問題,要求什么部門解決。
案由要簡明、醒目,最好能用一句話概括。
提議人。
寫上提議人的姓名(自己簽名),如果有人贊同這個議案,可在提議人的后面寫上附議人的姓名(自己簽名)。
如果是集體的名義寫的議案,則要把單位的全稱寫出來。
提議人、附議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也可以寫在正文右下方。
理由及辦法。
即說明為什么要提出這個議案以及對所提問題的解決辦法與建議。
表述要有層次。
可以分條寫,也可以寫成一大段包含幾層意思。
日期。
在議案的正文右下方寫上×年×月×日。
三、議案的特點
【第1句】:制發機關的法定性.議案的制發機關只能是各級人民政府,政府的職能部門無權制發.
【第2句】:內容的特定性.人民政府所提議案的內容,必須屬于該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職權范圍內的有關事項.
【第3句】:時效的規定性.各級人民政府的議
什么是建議稿,什么是審議稿
建議稿由提議人提出問題上交有關部分的初稿。
審議稿是由接收人提出意見后由提議人進行修改后提請有關部門審議的稿件。
可以提出議案的機關有哪些
華人民共和國全民代表大會組》規定:
【第1句】:全國人大主席團,全國人大常委會,全國人大會各專門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委,最高院,最高檢,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由主席團決定交各代表團審議,或者并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報告,再由主席團審議決定提交大會表決。
【第2句】:一個代表團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由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大會議程,或者先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是否列入大會議程的意見,再決定是否列入大會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