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是zhì dù,意思有1、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2、制訂法規;3、規定;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5、制作;6、制作方法;7、規模、樣式;8、規制形狀;9、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防性防侵害制度(合集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篇一】學校防性防侵害制度
第一條為了落實學校保護職責,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對本校未成年人(以下統稱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期間合法權益的保護,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依法辦學、依法治校,履行學生權益保護法定職責,健全保護制度,完善保護機制。
第四條學校學生保護工作應當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注重保護和教育相結合,適應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規律和特點;關心愛護每個學生,尊重學生權利,聽取學生意見。
第五條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落實工作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學校學生保護的支持措施、服務體系,加強對學校學生保護工作的支持、指導、監督和評價。
第二章?一般保護
第六條學校應當平等對待每個學生,不得因學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下統稱家長)的民族、種族、性別、戶籍、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狀況、身心健康情況等歧視學生或者對學生進行區別對待。
第七條學校應當落實安全管理職責,保護學生在校期間人身安全。學校不得組織、安排學生從事搶險救災、參與危險性工作,不得安排學生參加商業性活動及其他不宜學生參加的活動。
學生在校內或者本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學校應當依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及時通知學生家長;情形嚴重的,應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八條學校不得設置侵犯學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對學生在課間及其他非教學時間的正當交流、游戲、出教室活動等言行自由設置不必要的約束。
第九條學校應當尊重和保護學生的人格尊嚴,尊重學生名譽,保護和培育學生的榮譽感、責任感,表彰、獎勵學生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在教育、管理中不得使用任何貶損、侮辱學生及其家長或者所屬特定群體的言行、方式。
第十條學校采集學生個人信息,應當告知學生及其家長,并對所獲得的學生及其家庭信息負有管理、保密義務,不得毀棄以及非法刪除、泄露、公開、買賣。
學校在獎勵、資助、申請貧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學生個人及其家庭隱私;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等學業信息,學校應當便利學生本人和家長知曉,但不得公開,不得宣傳升學情況;除因法定事由,不得查閱學生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或者其他網絡通訊內容。
第十一條學校應當尊重和保護學生的受教育權利,保障學生平等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并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
對身心有障礙的學生,應當提供合理便利,實施融合教育,給予特別支持;對學習困難、行為異常的學生,應當以適當方式教育、幫助,必要時,可以通過安排教師或者專業人員課后輔導等方式給予幫助或者支持。
學校應當建立留守學生、困境學生檔案,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關愛幫扶工作,避免學生因家庭因素失學、輟學。
第十二條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開除或者變相開除學生,不得以長期停課、勸退等方式,剝奪學生在校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的權利;對轉入專門學校的學生,應當保留學籍,原決定機關決定轉回的學生,不得拒絕接收。
義務教育學校應當落實學籍管理制度,健全輟學或者休學、長期請假學生的報告備案制度,對輟學學生應當及時進行勸返,勸返無效的,應當報告有關主管部門。
第十三條學校應當按規定科學合理安排學生在校作息時間,保證學生有休息、參加文娛活動和體育鍛煉的機會和時間,不得統一要求學生在規定的上課時間前到校參加課程教學活動。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不得以集體補課等形式侵占學生休息時間。
第十四條學校不得采用毀壞財物的方式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對學生攜帶進入校園的違法違規物品,按規定予以暫扣的,應當統一管理,并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學校不得違反規定向學生收費,不得強制要求或者設置條件要求學生及家長捐款捐物、購買商品或者服務,或者要求家長提供物質幫助、需支付費用的服務等。
第十五條學校以發布、匯編、出版等方式使用學生作品,對外宣傳或者公開使用學生個體肖像的,應當取得學生及其家長許可,并依法保護學生的權利。
第十六條學校應當尊重學生的參與權和表達權,指導、支持學生參與學校章程、校規校紀、班級公約的制定,處理與學生權益相關的事務時,應當以適當方式聽取學生意見。
第十七條學校對學生實施教育懲戒或者處分學生的,應當依據有關規定,聽取學生的陳述、申辯,遵循審慎、公平、公正的原則作出決定。
除開除學籍處分以外,處分學生應當設置期限,對受到處分的學生應當跟蹤觀察、有針對性地實施教育,確有改正的,到期應當予以解除。解除處分后,學生獲得表彰、獎勵及其他權益,不再受原處分影響。
第三章?專項保護
第十八條學校應當落實法律規定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和預防性侵害、性騷擾等專項制度,建立對學生欺凌、性侵害、性騷擾行為的零容忍處理機制和受傷害學生的關愛、幫扶機制。
第十九條學校應當成立由校內相關人員、法治副校長、法律顧問、有關專家、家長代表、學生代表等參與的學生欺凌治理組織,負責學生欺凌行為的預防和宣傳教育、組織認定、實施矯治、提供援助等。
學校應當定期針對全體學生開展防治欺凌專項調查,對學校是否存在欺凌等情形進行評估。
第二十條學校應當教育、引導學生建立平等、友善、互助的同學關系,組織教職工學習預防、處理學生欺凌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對學生開展相應的專題教育,并且應當根據情況給予相關學生家長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導。
第二十一條教職工發現學生實施下列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
(一)毆打、腳踢、掌摑、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體或者恐嚇威脅他人;
(二)以辱罵、譏諷、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綽號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嚴;
(三)搶奪、強拿硬要或者故意毀壞他人財物;
(四)惡意排斥、孤立他人,影響他人參加學校活動或者社會交往;
(五)通過網絡或者其他信息傳播方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散布謠言或者錯誤信息詆毀他人、惡意傳播他人隱私。
學生之間,在年齡、身體或者人數等方面占優勢的一方蓄意或者惡意對另一方實施前款行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壓、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者精神損害的,可以認定為構成欺凌。
第二十二條教職工應當關注因身體條件、家庭背景或者學習成績等可能處于弱勢或者特殊地位的學生,發現學生存在被孤立、排擠等情形的,應當及時干預。
教職工發現學生有明顯的情緒反常、身體損傷等情形,應當及時溝通了解情況,可能存在被欺凌情形的,應當及時向學校報告。
學校應當教育、支持學生主動、及時報告所發現的欺凌情形,保護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三條學校接到關于學生欺凌報告的,應當立即開展調查,認為可能構成欺凌的,應當及時提交學生欺凌治理組織認定和處置,并通知相關學生的家長參與欺凌行為的認定和處理。認定構成欺凌的,應當對實施或者參與欺凌行為的學生作出教育懲戒或者紀律處分,并對其家長提出加強管教的要求,必要時,可以由法治副校長、輔導員對學生及其家長進行訓導、教育。
對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等嚴重欺凌行為,學校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并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不同學校學生之間發生的學生欺凌事件,應當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建立聯合調查機制,進行認定和處理。
第二十四條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教職工與學生交往行為準則、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規定、視頻監控管理規定等制度,建立預防、報告、處置性侵害、性騷擾工作機制。
學校應當采取必要措施預防并制止教職工以及其他進入校園的人員實施以下行為:
(一)與學生發生戀愛關系、性關系;
(二)撫摸、故意觸碰學生身體特定部位等猥褻行為;
(三)對學生作出調戲、挑逗或者具有性暗示的言行;
(四)向學生展示傳播包含色情、淫穢內容的信息、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
(五)持有包含淫穢、色情內容的視聽、圖文資料;
(六)其他構成性騷擾、性侵害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四章?管理要求
第二十五條學校應當制定規范教職工、學生行為的校規校紀。校規校紀應當內容合法、合理,制定程序完備,向學生及其家長公開,并按照要求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方案,按照要求開齊開足課程、選用教材和教學輔助資料。學校開發的校本課程或者引進的課程應當經過科學論證,并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學校不得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向學生提供有償的課程或者課程輔導。
第二十七條學校應當加強作業管理,指導和監督教師按照規定科學適度布置家庭作業,不得超出規定增加作業量,加重學生學習負擔。
第二十八條學校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圖書館、班級圖書角,配備適合學生認知特點、內容積極向上的課外讀物,營造良好閱讀環境,培養學生閱讀習慣,提升閱讀質量。
學校應當加強讀物和校園文化環境管理,禁止含有淫穢、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賭博、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讀物、圖片、視聽作品等,以及商業廣告、有悖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文化現象進入校園。
第二十九條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防控體系,按照有關規定完善安全、衛生、食品等管理制度,提供符合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等,制定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極端天氣和意外傷害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并定期組織必要的演練。
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當對校園實行封閉管理,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校園。
第三十條學校應當以適當方式教育、提醒學生及家長,避免學生使用興奮劑或者鎮靜催眠藥、鎮痛劑等成癮性藥物;發現學生使用的,應當予以制止、向主管部門或者公安機關報告,并應當及時通知家長,但學生因治療需要并經執業醫師診斷同意使用的除外。
第三十一條學校應當建立學生體質監測制度,發現學生出現營養不良、近視、肥胖、齲齒等傾向或者有導致體質下降的不良行為習慣,應當進行必要的管理、干預,并通知家長,督促、指導家長實施矯治。
學校應當完善管理制度,保障學生在課間、課后使用學校的體育運動場地、設施開展體育鍛煉;在周末和節假日期間,按規定向學生和周邊未成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
第三十二條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建立學生心理健康問題的早期發現和及時干預機制,按照規定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建設心理輔導室,或者通過購買專業社工服務等多種方式為學生提供專業化、個性化的指導和服務。
有條件的學校,可以定期組織教職工進行心理健康狀況測評,指導、幫助教職工以積極、樂觀的心態對待學生。
第三十三條學校可以禁止學生攜帶手機等智能終端產品進入學校或者在校園內使用;對經允許帶入的,應當統一管理,除教學需要外,禁止帶入課堂。
第三十四條學校應當將科學、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網絡納入課程內容,對學生進行網絡安全、網絡文明和防止沉迷網絡的教育,預防和干預學生過度使用網絡。
學校為學生提供的上網設施,應當安裝未成年人上網保護軟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護技術措施,避免學生接觸不適宜未成年人接觸的信息;發現網絡產品、服務、信息有危害學生身心健康內容的,或者學生利用網絡實施違法活動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十五條任何人不得在校園內吸煙、飲酒。學校應當設置明顯的禁止吸煙、飲酒的標識,并不得以煙草制品、酒精飲料的品牌冠名學校、教學樓、設施設備及各類教學、競賽活動。
第三十六條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入職報告和準入查詢制度,不得聘用有下列情形的人員:
(一)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
(二)因賣淫、嫖娼、吸毒、賭博等違法行為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三)因虐待、性騷擾、體罰或者侮辱學生等情形被開除或者解聘的;
(四)實施其他被納入教育領域從業禁止范圍的行為的。
學校在聘用教職工或引入志愿者、社工等校外人員時,應當要求相關人員提交承諾書;對在聘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定期開展核查,發現存在前款規定情形的人員應當及時解聘。
第三十七條學校發現擬聘人員或者在職教職工存在下列情形的,應當對有關人員是否符合相應崗位要求進行評估,必要時可以安排有專業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并將相關結論作為是否聘用或者調整工作崗位、解聘的依據:
(一)有精神病史的;
(二)有嚴重酗酒、濫用精神類藥物史的;
(三)有其他可能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的身心疾病的。
第三十八條學校應當加強對教職工的管理,預防和制止教職工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師德規范禁止的行為。學校及教職工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利用管理學生的職務便利或者招生考試、評獎評優、推薦評價等機會,以任何形式向學生及其家長索取、收受財物或者接受宴請、其他利益;
(二)以牟取利益為目的,向學生推銷或者要求、指定學生購買特定輔導書、練習冊等教輔材料或者其他商品、服務;
(三)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外有償補課,或者與校外機構、個人合作向學生提供其他有償服務;
(四)誘導、組織或者要求學生及其家長登錄特定經營性網站,參與視頻直播、網絡購物、網絡投票、刷票等活動;
(五)非法提供、泄露學生信息或者利用所掌握的學生信息牟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管理學生的職權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第三十九條學校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配備、使用校車的,應當依法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向學生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培養學生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技能。
第四十條學校應當定期巡查校園及周邊環境,發現存在法律禁止在學校周邊設立的營業場所、銷售網點的,應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并報告主管教育部門或者其他有關主管部門。
學校及其教職工不得安排或者誘導、組織學生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電子游戲場所、酒吧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發現學生進入上述場所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教育,并向上述場所的主管部門反映。
【篇二】學校防性防侵害制度
來自校園的性侵害案件,嚴重損害著未成年學生的身心健康,給受害者帶來終身揮之不去的心理陰影,也敗壞了教師的良好形象,社會影響惡劣。我校本著對學生的安全、對教育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特建立防范校園性侵害案件的安全管理制度,對學生開展預防性侵害教育,加強對教師的教育和管理。
一、加強對教師的法制教育、師德教育。
一些教師之所以走向犯罪,往往與其法制觀念淡薄有關。生活中,除非是自己遇到了法律糾紛,相當一部分教師不會主動去學習法律知識。
1.我們將引導教師學習《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刑法》、《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等與教師的職業、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通過法制教育,讓我們的教師了解普通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權益及所受到的專門保護,了解教師所享有的權利、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從而增強教師的法制觀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識,提高其保護學生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在預防教師性犯罪問題上,要讓教師熟悉與性侵害相關的法律條款,了解相關罪名及違法者將要承擔的法律后果,讓教師認識到保護學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
2.以《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為參照標準,深入學習,強化師德建設,對教師開展師德教育,結果列入個人年終考核,確保教師的職業道德水準。
二、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性知識教育和預防性侵害教育
1.根據教育部于發布的《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的要求,《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中的規定對學生進行相關的法律知識教育。
2.著力讓未成年學生了解隱私權、身體自主權、性侵害的含義,讓學生明白身體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隨意觸碰;
3.讓學生明白,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不僅嚴重損害了他們的身心健康,而且也嚴重觸犯了法律,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
4.向學生傳授防范性侵害、實施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技能,例如教育學生,陌生人或熟人都有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外出、上學或回家的路上要結伴而行,不要在無人的地方停留;和異性獨處時不能關上房門,不要獨自去異性的宿舍;不要輕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飲料和食品;在他人欲對自己實施性侵害時要大聲呼叫,要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
三、完善學校的管理制度,加強對教師在校行為的管理和監督。
1.教師應盡力避免與學生發生身體接觸(體育課上教師進行個別輔導和保護除外),尤其是對異性學生更是如此;
2.上課期間不得隨意讓學生離開課堂;
3.對學生進行個別談話或輔導,只能在教室、會議室、辦公室等公共場所進行,且不得關閉房門;
4.在沒有第三者在場的情況下,教師不得在教室、辦公室或其他相對封閉的地點單獨留下異性學生進行談話或輔導;
5.放學后留學生應當事先征得學生的家長的同意,并通知班主任或學校領導。
四、正確處理校園性侵害案件
如果不幸發生了未成年學生在校遭受性侵害的案件,我們學校將本著對學生、對社會高度責任的態度,及時采取恰當的應對策略。
1.保護現場,立即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案情,拋棄一切私心雜念,把法律的尊嚴、學生的安全放在首要位。
2.保護和幫助受害學生。在上報案件的同時,做好對受害學生的保護工作。不向無關人員泄露受害者的姓名及相關案情信息,防止其受到多重傷害。
【篇三】學校防性防侵害制度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加強少年兒童保護工作,切實預防性侵犯少年兒童案件的發生,確保學校和諧穩定,根據建始縣教育局及建始縣人民檢察院相關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要求
1、學校安全辦公室設立性侵害防范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包括校長、主任、心理教師、派出所警官、校醫及家長等。
組長:x(校長)
副組長:x(副校長兼女生輔導員)
成員:班主任(兼心理健康老師)
派出所警官:x
2、加強學校硬件建設,堵住性侵害事故發生的硬件建設漏洞。如加高圍墻、加固女生宿舍門窗、安裝電子監控攝像頭等。
3、加強學校安全制度建設,堵住性侵害事故發生的管理漏洞。如加強夜間值班巡邏、實行女生宿舍管理員夜間巡視、女生外出報告制度等。
4、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防范意識,減少性侵害事故發生的幾率。
①在思想上樹立性侵害意識。在社會中,女性作為性侵害的特殊客體容易遭受侵害。因此,女生在校內校外的各種活動場合,要隨時注意遭受性侵害的可能性,提高自我保護的警覺性,對同伴那些骯臟下流的笑話,淫穢曖昧的語言,挑逗暗示的動作采取強烈的排斥態度,及時打消圖謀不軌者的念頭,從而防止性侵害。
②在生活上注意儀表言行得體。女生在校期間的穿著打扮要大方得體,以樸實無華為好,不要盲目追趕潮流,濃妝艷抹,甚至前衛妖野。在言行舉止方面,要自尊自愛,不要與男性過分隨便、親昵甚至曖昧,使人誤解,從而將自己置于一種潛在的危險環境中。
③在防范上關注所處環境。性侵害犯罪作為一種特殊的犯罪行為,犯罪分子往往注重作案環境的選擇以減少作案風險。所以,女生對自己的生活、居住環境要加倍關注。晚上盡量不要外出,有事外出也要盡早回來,夜晚外出或在校內行走最好結伴而行,行走時要選擇行人較多,路燈較亮的道路行走,經過樹林、建筑工地、廢舊房屋、橋梁涵洞等處時要特別小心。在學校或校外租房就寢時,要避免獨處,特別是節假日期間,睡覺時要關好門窗,拉上窗簾。
④在交友時要觀察新朋友的人品和道德修養。據調查,有63%的性侵害是發生在相互認識的熟人中間。因此,女生在與同學、師長及朋友(網友)的交往過程中,要注意對方交往的目的,留意對方日常言行中表現出來的人品、道德修養。如發現對方時常有過分親昵、挑逗等預兆性言行時,要及時果斷地終止來往。在交往時,要經常提醒自己,不要輕信好話,不要單獨跟新朋友去陌生的地方;控制感情,不要在交往中表現輕浮;不要飲酒;不接受超過一般的饋贈;無論什么人邀請,都不要出入色情場所。
5、學會防衛與逃脫技能,減少性侵害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①頭腦清醒控制情緒。女生在遭受性侵害之際,保持頭腦清醒,情緒穩定是最重要的,只有設法使自己沉著、冷靜,才能明白性侵害者的意圖,與其周旋,從而找出擺脫困境的方法。如果被害人處于危險時驚慌失措,大喊大叫,進行本能的反抗或逃避,相反會助長犯罪分子的攻擊性,導致性侵害的發生。
②明確意愿態度堅決。有時性侵害行為是性侵害者錯誤地理解了被害人的意思后發生的。因此,女生遇到別人要對自己進行性侵害時,應恰當而堅定的表明自己的態度,阻止性侵害行為的發生。明確表示拒絕,不僅能夠有效防止熟人之間的性侵害行為,也能夠使一些陌生的性侵害者喪失信心,放棄性侵害的企圖。
③沉著理智機智反抗。在遭到性侵害時,被害人要注意了解性侵害者的弱點和周圍環境,以及一切可以利用的積極因素,采取恰當的措施進行反抗,盡可能地結合自己平時生活中積累的經驗和知識,予以防范。如盡量用贊揚的話語將其優點給挖掘出來,喚起侵害人人性中善良的一面,使其行為向好的方面轉化,避免最壞結果的發生。
④采用暴力正當防衛。女生在遭受性侵害時,可采取一些暴力防衛措施,特別是對犯罪分子身體薄弱部位進行有效的攻擊(如:臉部、腹部、下身等處),使性侵害人的身體產生傷痛,從而使其終止侵害行為,同時為被害人逃脫或獲救創造條件。
⑤抓緊時機迅速脫身。犯罪心理學表明,性犯罪的主體在實施犯罪過程中,心理變化有一個從沖動到后悔再到恐懼的過程,一旦侵害行為得逞,激情消退,侵害人會產生后悔、自責心理。所以女生在這時要抓住一切有利時機,迅速脫身。
6、快速處置、正確處置,最大限度地減輕性侵害事故對學生的傷害。
①接到受害女生報案,處置小組成員首先要控制局面,封鎖消息。除了必要的知情人,盡量不要再讓他人知悉此事。
②由女醫生對受害女生進行檢查并處置,必要時,立即到醫院檢査,并按照醫生建議采取相應措施。費用由學校先行墊付。
③由女教師和女醫生用關心、溫暖的態度問清情況,避免開放空間且有他人在場,以免當事人曝光,造成二次傷害。
④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
⑤立即聯系學生家長。
⑥收集證據,為嚴懲罪犯提供法律依據,但須減少對受害人的查問。
⑦心理教師要全力幫助受害學生進行心理康復,必要時,可求助專業心理醫生。
⑧盡量不改變學生在校的正常作息。
⑨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要給予受害女生更多的寬容和關愛,明確告訴受害女生這種事并不是她的錯(若是女教師,可經常擁抱受害女生),以協助其去除罪惡感,耐心等待并幫助受害女生從創傷中恢復。
⑩主動聯系受害女生家長,及時溝通情況,共同做好受害女生的心理康復工作。
【篇四】學校防性防侵害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少年兒童保護工作,切實預防性侵害少年兒童案件的發生,確保學校和諧穩定,根據xx縣教育局和xx縣人民檢察院的相關文件要求,制定本案。
1、學校安全辦公室設立性侵害防范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包括校長、主任、心理教師、派出所警官、校醫及家長等。組長:x副組長:x成員:班主任派出所警察:x。
2、加強學校硬件建設,堵塞性侵害事故發生的硬件建設漏洞。例如,增加圍墻、加固女孩宿舍門窗、安裝電子監控攝像頭等。
3、加強學校安全制度建設,堵塞性侵害事故發生的管理漏洞。例如,加強夜間值班巡邏,實施女宿舍管理員夜間巡邏,女生外出報告制度等。
4、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防范意識,減少發生性侵害事故的概率。在思想上樹立性侵害意識。在社會上,女性作為性侵犯的特殊客體很容易被侵犯。因此,女生在校內校外的各種活動場合,要隨時注意遭受性侵害的可能性,提高自我保護的警覺性,對同伴們臟亂差的笑話,淫穢曖昧的語言,挑釁暗示的動作采取強烈的排斥態度,立即消除不倫者的想法,防止性侵害。在生活中注意儀表的言行。女孩子上學時的服裝要大方得體,樸素無華為好,不要盲目追趕潮流,濃妝艷抹,甚至大膽妖野。在言行舉止方面,要自尊自愛,不要和男人過于隨便、親近或模糊,誤解,把自己放在潛在的危險環境中。在防范上關注所環境。性侵犯罪作為一種特殊的犯罪行為,罪犯往往重視犯罪環境的選擇,減少犯罪風險。
【篇五】學校防性防侵害制度
為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責任,規范教職員工隊伍管理,強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預防性侵害知識教育。筑牢學校安全防線,從嚴審核新聘用人員,配齊配足安保人員,營造風清氣正和諧校園,堅決杜絕校園性侵害案件的發生,確保未成年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機制。
一、各縣(自治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預防校園性侵害常態化聯系機制,壓實各級各類學校主體責任。明確各縣(自治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各學校校長(書記)是師德師風監管工作第一責任人。明確校長(書記)是學校預防校園性侵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其他領導一崗雙責。
二、教育部門要加強與檢察、公安、衛健、民政、婦聯等部門的溝通協調,互通信息,定期會商研判工作形勢,按職責抓好相關工作,共同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三、要密切家校協作,及時掌握學生情況,有異常表現時,家校雙方要及時溝通,共同分析異常原因,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四、要認真落實性侵案件強制報告制度,一旦發現疑似校園性侵害違法犯罪線索或事實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或通過“守未聯盟”APP進行報告。
五、定期組織開展在職(入職)背景審查,一年一審。各縣(自治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要求,對目前已從事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工作的教職員工(包括教師、保安、食堂工勤人員等臨聘人員)全排全查,一年一審,凡是未提供公安系統出具無違法記錄證明人員都不能從事學校相關工作。
六、在審查中對不再適宜從事教育教學或其他教學輔助、保障管理工作的情形,依法依規采取調離崗位、解聘、撤銷教師資格、移送司法機關等方式處理,對其他輕微不良言行,要視情節采取其他必要懲戒、懲處措施,嚴防未成年學生受到不良傷害。
七、健全校園安全管理體系,教職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教師宿舍、辦公室等單獨滯留女學生。
八、配齊配強學校安保人員。中小學、幼兒園必須按標準配足學校安保人員,不得私自降低標準招聘保安。
九、抓實“四個五”訪談機制。各縣(自治縣、市、區)要建立健全教師關心關愛學生機制,定期和學生逐一訪談、交心,了解學生是否有異常情況,關注班級內學生尤其是女學生有無學習成績突然變化、精神恍惚、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及產生的原因。
十、加強法治教育。通過聘請公安民警、檢察官、法官、律師等政法干部擔任學校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提高師生、家長對性侵犯罪的認識和防范,加強對教職員工的警示教育,采取掛牌督辦、通報批評、編發反面典型案例等方式開展警示教育,達到打擊一個、警示一片的效果。
十一、有效開展線索摸排工作。各縣(自治縣、市、區)教育部門要督促指導學校認真落實“一號檢察建議”,同時聯合檢察機關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聯合督導檢查,要全面檢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特別是要加強對民辦學校(包括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邊遠地區、山區學校、教學點的排查,對排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督促整改,對發現性侵害線索和苗頭要認真核實,涉及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報警或通過守未聯盟APP履行報告責任。
十二、從嚴規范教師從教行為。嚴格規范教職工的教育教學行為,將師德師風教育、開展法治教育情況納入教職員工培訓內容及考核范圍,強化考核和評價,落實管理職責。
十三、對預防性侵害工作現狀進行研究分析,落實案件責任倒查工作。對發生校園性侵案件的,要對所涉及的教育管理中心和學校履職情況進行全面倒查,對履職不到位、措施不力特別是校園性侵害案件一再發生的地方和學校依法嚴肅追責問責,做到“零容忍”。同時各縣(自治縣、市、區)教育行政機構以及檢察院要將倒查情況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備。
十四、各縣(自治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學校預防校園性侵害工作開展情況納入督導檢查內容,常態化開展督査。特別是要加強對民辦學校、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督檢查,對未按要求開展預防校園性侵害專項行動的民辦學校和培訓機構,督促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在年檢時確定為“年檢不合格”。
十五、因管理混亂,發生性侵害學生案件,產生惡劣影響的。公辦學校給予行政處罰或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民辦學校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十六、學校及其教職工及時報案使得免遭侵害或及時制止侵害后果發生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及時向其主管部門、單位反饋相關情況,由主管部門單位在年終考核評先評優中予以優先考慮,單獨或聯合給予相關機構、人員獎勵、表彰。
十七、對監管不力,拒不處分、拖延處分、推諉隱瞞,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學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對失職瀆職的,移送監察機關進行查處。
十八、做好被侵害學生的關心關愛,及時開展相應的心理疏導,需要轉學的,教育部門要積極提供協助,要協調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保護工作的正面宣傳引導,防止媒體過度渲染報道性侵犯學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