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十幾條極品芙蓉王煙放進黑色大提包,又把從抽屜內翻到的5000元錢裝進了口袋。出門之前。我按照以往的慣例,在桌上留下了六個字:行竊者宋江也!最后,我得意地掃視了一眼一片狼藉的屋子,提著戰利品大搖大擺地朝門外走去。
我并不是一個職業盜賊。我的職業是學生。我家庭富裕,成績優秀,在旁人眼中可說是福祿全占,前程無量,但我還是做了賊。一個敢于留下姓名的賊。至于我為什么會做賊,相信在所有認識我的人心中都是一個謎。甚至連我自己都沒有弄明白,讓我做賊的真正原因究竟是因為《水滸傳》這本書,還是邰無畏這個人。或者是因其中之一,又或者兩者兼而有之。我這么說,也許會讓人覺得奇怪,做賊和書會有什么關系呢?尤其是像《水滸傳》這樣一本名著。要是這樣想,你就錯了,依我看,不僅有關系,而且關系還很大。
我從小就酷愛《水滸傳》,喜歡梁山好漢,對他們的首領人稱“及時雨”的宋江更是佩服得五體投地,有幾次連做夢都夢見自己變成了宋江,帶著一幫兄弟們劫富濟貧,行俠仗義。當然,如果這個世界上沒有邰無畏這個貪官的話,即使我再崇拜宋江,行俠仗義的夢做得再多,這個夢也只能是夢,不會變為現實。可問題是,這個世界上偏偏就有邰無畏這個貪官,而這個貪官偏偏又出現在我的眼前,這就給了我把夢變為現實的機會,也有了把自己變成俠盜宋江的理由。
當然,這個世上的貧官并不止邰無畏一個,可別的人是不是貪官戒不知道,但邰無畏我卻可以肯定。不僅可以肯定,還知道他是從什么時候,從哪一次正式蛻變為貪官的。
這要從邰無畏做鄉長的時候說起。他在鄉長的位置待了六年,也沒有任何動靜,這讓邰無畏百思不得其解。后來經過高人指點,他終于明白了其中的訣竅,也拉開了他由一個好官蛻變為貪官的序幕。
邰無畏貪的第一筆錢是鄉里受災后上面撥下來的救災款。據說,當時邰無畏為了把它挪為私有。還很費了一翻周折。此后,邰無畏又以各種手段各種名目貪污了第二筆、第三筆……并把這些貪到的錢又一筆筆孝敬給那些能夠主宰他命運的人。此后,邰無畏就開始平步青云。在短短的十年之內,從鄉長一直做到了現在的副市長。這些都是邰無畏喝醉酒后,跟老婆炫耀時被我偷聽到的。
邰無畏的炫耀讓我的臉皮發燒。我常常想,要是我沒有聽到這件事,我不知道邰無畏是個貧官該多好。我不想常常臉皮發燒,可命運卻偏偏安排我聽到了這些事情。既然聽到了,以我從小所受的教育,我就不能袖手旁觀,置之不理。但由于種種原因,我又不能去舉報。百般無奈之下,我選擇了做賊。
我不輕易作案,到目前為止我一共只作過五次案,每次都是同一個目標,同一個地點,這個目標是邰無畏,這個地點自然也就是邰無畏的家。作為一個賊,我牢記著知己知彼,百戰百勝這句名言,并嫻熟地把它運用到每一次作案,因而,至今為止,我還未失過手。
我是一個賊,一個代號宋江的賊。宋江是什么?及時雨嘛!專門為人解危救難的。既然我自稱為宋江,自然就不能有負于宋江這個稱號。我把前幾次盜竊所得分別匿名捐獻給了希望工程、孤兒院、失學兒童和癌癥患者。
我一邊走一邊盤算著今天的收獲,昨天,新聞里播報本市的大型批發市場遭受了巨大火災,政府正在采取緊急救助措施。我想,待會兒把這些煙變賣后,就把這筆款子匯過去,工作人員收到這筆款子后一定會喜出望外。想到這兒,我不禁失聲笑了起來。可是,他不會也是個貪官吧?揣著忐忑不安的心,我走出邰無畏的家,在門口卻一頭撞到了一個人身上,這個人竟然就是邰無畏。
好了,我不想多說了,邰無畏抓住了我的衣領,我透不過氣來了。既然被主人現場抓獲,我只能認栽。法律是無情的,但我不怕,我相信邰無畏不敢把我交給警察。與邰無畏相比,我不過是個毛毛賊而已。當然,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并不姓宋,我姓邰,我是邰無畏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