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常人和村民大毛進城。兩人相跟著一邊聊一邊走,路過一個街道旁的小賣部,無意識往里面瞥了一眼。
這舉動,讓小賣部里的小老板看見了。他打招呼道:“師傅,要什么請到里邊看。”
常人和大毛見店主主動打招呼,就不由得停住了腳步,走了過去,打量起這里面的商品來。
這是一家經營小雜貨的小鋪面。常人和大毛見都是些日用雜貨,轉身剛想走,只聽咣當的一聲,好像有什么東西掉到了地上。常人他們還沒弄清怎么回事,只聽店主說:“你看看,你們不小心,把我的貨撞倒了。”
常人他們仔細一看,水泥地板上有個小電子鐘。常人就彎下腰拾了起來,交給了店主。
店主接過電子鐘,看也不看的說道:“你們再找找,還有東西哩。”
聽店主這么一說,常人又認真的在地上找起來,果然發現一小塊塑料疙瘩,看樣子是電子鐘掉下來的。
常人把那個小疙瘩交給店主后正要離開,卻被店主叫住了:“你們就這樣走呀?”
常人和大毛驚詫的望著店主說:“不讓走,什么意思?”
店主聲高了:“你們把我的東西撞到地上摔壞了,就這樣不哼不哈的走呀?”
常人感到莫名其妙,臉上一片茫然:“你看見我們把它撞倒了?”
“不是你們撞的它能自己掉下來,還是我有意摔到地上的。”
“這——”常人一時反應不過來,無言以對。
大毛小心翼翼的問:“那你的意思是——”
店主理直氣壯的說:“你是拿得清白裝糊涂。還用問,損壞東西要賠償的么。”
大毛聽說要他們賠償,頓時火了:“你憑什么說是我們撞了。這不是胡說哩。”
“誰胡說?沒見過你們這么不講理的,把人東西弄壞了不道謙不說,還是這態度。不行,咱到工商所讓人家評評理。”店主也嚷嚷起來。
大毛氣呼呼的說:“去就去,誰怕誰呀。”
常人心想:到工商所哪有咱的理。人說離家三步遠,另是一層天。出了門還是息事寧人的好。就上前攔住大毛,轉身問店主:“你說咋賠償?”
店主見常人如此說,口氣也軟了下來;“你把這電子鐘按價買了。”
“多少錢?”
“一百元。”
大毛不同意:“就這破玩意就要一百元,這不是坑人嗎?況且現在還壞了,不知道還能不能用呢?”
“要不你就把店里的東西買一件也行。”店主有了余地。
常人這才認真的看起各商品的價格來,看來看去每樣都比其他商店貴的多,就是小小的打火機一個也要十元。沒辦法,就拿了一條紅梅牌香煙說道:“那就拿條煙算了。”因為在他看來,這香煙是專賣,價格也是統一定價,估計不會出啥問題。
大毛還想和店主論理,常人怕再招惹是非,把煙錢一付,拉著他出了店門。
從城里回來,大毛埋怨常人心太軟,他說:“那店主明明是自己把電子鐘故意撞到地上訛人哩,你卻縱容他這行為。他今天把咱訛了,以后還會用那破鐘又去坑害他人的。”
常人勸大毛:“算了算了。咱買他一條煙又不折本。他不過多賣了貨罷了。來來來,抽根煙消消氣。“說著,就把買回的煙拆了,取出一盒給了大毛。
大毛接過煙,拆開,取出一根給常人,然后自己取了一根叼在嘴上,拿出打火機啪一下點著。剛吸了一口就把煙摔在地上罵道:“媽的。這煙是假的。”
常人不信,自己也點著吸起來,覺得就是一股怪味,這才知道又受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