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現在眼光來看,當年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情,我們都無法理解。結婚五年,他從沒有給妻子寫過一封信,沒有給妻子寄過一次錢,連一年一度的家屬探親,他也從未在妻子的寢室過夜。甚至連和妻子唯一的一次性生活也只是為了傳宗接代……
與我們現在拿著身份證和戶口簿直接可以去民政局領結婚證不同,上世紀80年代初領結婚證還必須要單位證明、婚檢合格證等許多手續。
可那時候,有個叫張志鴻的人,他的結婚證卻是這樣領的:那天,領導樂呵呵地回來將一本紅彤彤的本子遞給他,他打開一看,居然是一本結婚證,頓時心里五味雜陳。他一遍遍地問自己,“我真的就這樣結婚了嗎……”是呀,他是真的結婚了,站在他旁邊的那個羞澀女孩就是新娘,剛剛坐了十幾個小時火車來到上海。
二次提退婚 “合理”愿望遭“合理”扼殺
張志鴻三歲時,母親就過世了。在山西平遙的農村,為了將他拉扯長大,父親張康年付出了不少艱辛。1971年,16歲的張志鴻開始變聲,嗓音由童聲變得粗而低沉。這讓張康年意識到兒子快成年了,便自己做主,挑中了比兒子小三歲的同鄉女孩王如燕。
別看王如燕是個農家女兒,可長得清秀白凈,人也溫順周正。于是,幾個長輩聚在一起,一番商量后,就熱熱鬧鬧地替兩個尚不曉人生的“大孩子”訂下了這門親事。
“訂婚”,這在如今自由戀愛的年代看來早已經是一種可有可無的形式,可在那時的農村卻是非常神圣的。雖說同樣是不被法律所承認,但那時男方無一例外地都要給女方一定數量的彩禮。在這個儀式背后襻附著的經濟的力量,人情的因素,舊俗的慣性,甚至往往比法律更能制約人。
年幼的張志鴻哪里知道這些,隨著年齡的增長他內心越來越排斥這段包辦婚姻。 20歲那年,他終于鼓起勇氣對父親提出了抗議:“我想退婚。”“……你說什么?”張康年似乎不相信兒子會提出這樣的請求,沉聲問道。“我要退婚。我對王如燕沒有感情。”看著面前一臉疑惑的父親,張志鴻重復著這句在心里徘徊已久的話。
“絕對不可以!”張康年斬釘截鐵地拒絕了,“為了這門親事,我已經將家里全部的積蓄給王家做聘禮了。”張康年口中的全部積蓄,我估計可能也就幾十塊,至多也就幾百塊,但在當時的山西農村,人們的經濟能力不過就這些了。
也許是父親為了這門親事付出了囊中所有;也許是父親與王家父母之間的關系甚篤;也許是父親堅信自己的眼力,自認為對此事有著當之無愧的權利。就這樣,張志鴻第一次的退婚請求,剛開口就被斷然否決了。
1977年,張志鴻應征入伍來到上海,被安排當了駕駛員。雖然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但由于刻苦鉆研技術,每次運輸任務他都能夠安全順利的完成,很快就得到了領導的賞識和信任。
在新的崗位上,張志鴻滿懷希望地扯起了人生的風帆,希望憑著自己的干勁在事業上有所建樹。可與此同時,家鄉那頭惱人的“婚事”又讓他覺得被壓得喘不過氣來,父親三番五次地來電話催促他回家完婚。這自然是他不情愿的,但他不知該如何再次提出“退婚”,這時他想到了請教領導。
這天夜里,他悄悄地來到領導的房間。
一聽說他是要與農村的女朋友“不談”,領導頓時警覺起來:“什么理由?”
什么理由?張志鴻當然談不出具體內容。回想兩人之間,入伍前見面的時間很少,見了面也不說話。入伍后更是沒有“鴻雁傳書”。兩個彼此陌生的人,沒有交談,當然也沒有爭吵。
“我們沒有感情。”張志鴻喃喃地重復著這句話,事實上讓他沉郁不揚的也只有這么一句話。
“不行!‘沒感情’算什么理由?人家又不是有問題,也不是犯錯誤了。”領導搖了搖頭,看著張志鴻一副不甘愿的樣子,便又懇切地說:“小張,婚姻問題可要慎重處理。千萬不要讓人家說你地位變了,來到這里,就棄土求洋啊!這會影響你政治上的進步的。”這番關心是肺腑之言。
在當年,有句順口溜叫做“一年土二年洋三年不認爹和娘”,一心要求上進的張志鴻,在可怕的“壞名聲”前,在領導苦口婆心的規勸前,卻步了。縱然心中有多少困惑,他的第兩次“退婚”,也還是無可奈何的不了了之。
結婚證還是領導代他領的
三年后,張志鴻表現出色,被提拔為運輸連副連長。這三年里,按理說張志鴻應該也曾經回家鄉探親過,也可以把婚事辦了,但他卻遲遲沒有。
兒子提干的消息傳到了山西家中,張康年高興得幾宿睡不著覺,想抱孫子的念頭也油然而生。那么多年來,兒子對“媳婦”的“意思不大”,他是看在眼里的。然而,一個二十五歲的小伙子,會不想婚姻大事?會不想男女感情?他不信。張康年決定等,等兒子開竅。
又按捺了一年,張志鴻依然用沉默表示著對這門親事的抗議。張康年有些急了,他連夜奮筆疾書寫了一封信,決定以動制靜,對“兒媳”暗授機宜。
翌日,他把王如燕叫來家中,鄭重其事地把信交給她,“燕兒,我在心里早已經把你當成張家兒媳了,現在就差一個儀式。你把這封信交給他領導,熱熱鬧鬧地辦個婚禮再回來……”隨后,張康年陪著王如燕到鄉里開好結婚證明,便送“兒媳”去了火車站。
看著王如燕登上了千里迢迢南去完婚的旅程,張康年喜氣洋洋,又得意洋洋。在他眼中,男女間的感情不就是那么一回事情嗎?而年輕的王如燕,此時也竟然任憑長輩的擺布,無知地認為既然訂了親,就應當“咬定張家不放松”。殊不知,感情這回事是需要互動的,每個人的愛情燃點不一樣,強扭的瓜怎么會甜呢?當然,誰也沒有想到,這種自認為高明的撮合,竟撮合出了一對“死對頭”來。
兩天后,王如燕帶著家鄉父親的殷殷囑托,風塵仆仆地出現在了營房中。她沒有直接去找張志鴻,而是按照父親說的,先來到了領導的辦公室。她小心翼翼地敲開了辦公室的門,領導抬頭一看,見推門進來的是一個清秀白凈的女孩,不禁滿臉疑惑。
王如燕有些害羞地說:“我是張志鴻的未婚妻。”接著,把家鄉的結婚證明和父親的信遞給領導,說明了自己的來意。領導一聽,不禁喜上眉梢。自己這段時間正一直在為張志鴻不談婚事已成“大齡青年”的事情而煩惱,之前也曾聽他提起過有個農村女朋友,但沒想到原來他在家鄉的未婚妻竟是這么水靈的一個姑娘。
再打開信件,字里行間句句都透著一位老父親盼兒早日成婚的殷切希望。這可是喜事兒呀,“熱心”的領導立刻把張志鴻叫到了辦公室,命令他好好招待未婚妻,聊聊知心話,便自己去“辦事”了。
空空的辦公室里,坐著面面相覷的張志鴻和王如燕。張志鴻不知道該說什么,訥訥地問了句:“你怎么來了?”其實,不用問他也知道王如燕的來意,只是他心里還沒有琢磨好怎么把她勸說回去。
寒暄了幾句后,實在是沒有什么能說的了,兩人不約而同地開始等領導回來。不一樣的是,王如燕期盼著領導回來能給她個交代,而張志鴻卻是期盼著領導回來能打破這無言以對的尷尬局面。一直到領導回到辦公室,兩人還面對面坐著,絲毫看不出這是要結婚的一對。
讓張志鴻萬萬沒想到的是,他等來的卻是文中開頭一幕。領導出去辦的竟是這件和他們息息相關的“大事”。當他看到結婚證上赫然印著“茲有張志鴻、王如燕自愿結婚……”時,真的可以用兩眼一抹黑來形容,看著那幾行字,他愣在那里久久沒有緩過神來。
結婚證也可以替領?在我們現在看來,這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議,又多么缺乏法律知識的行為,可那么荒唐的事情確確實實地發生了。按理說,80年代的結婚手續比現在復雜得多,但那最繁瑣的單位證明,可能就在領導抽屜里放著。可能有人會問,那結婚證上的照片呢?替領的人怎么拍?巧就巧在結婚證書開始貼上新人照片,是從上世紀80年代后期才開始的,而他們結婚是在80年代初期,那會兒還沒有這個呢。或許那個時代替領結婚證的事情也發生不少,不過像張志鴻這樣結婚多年,即使有了孩子,也依然對妻子沒有任何感情的人應該是不多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