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只小狗,躺在路邊,奄奄一息,萎靡不振,嚴寒中瑟瑟發抖。一個過路人把它救起,抱在懷中。出于對小動物的熱愛(畢竟也是條生命),用體溫來暖化它,帶回家照料有加。
日子一天天過去,小狗精神好轉,眼睛有神,這個路人感到欣慰。但是左腿的傷還沒有完全治愈,路人依舊呵護倍加。有一天,路人在包扎時不小心用了力,弄疼了它。突然,它像發瘋了一樣,咬了路人一口。
畢竟是個牲畜,何必和它斤斤計較,路人依然善良的這樣想。
第二天,狗的主人帶了一群人找到了路人,要求路人像狗道歉,理由是路人在照顧它時不夠溫柔。路人在眾人的脅迫下勉強向狗道了歉。狗主人還說,我們家狗從來沒受過委屈,所以還要賠償精神損失費:六塊豬骨頭,眾目睽睽下,路人無奈,給了它骨頭。
狗搖搖尾巴,屁顛屁顛跟著主人回家了。
過幾天,主人的錢花完了,對著狗說“兄弟,錢不夠了,再說你的骨頭也吃完了,我們再演一遍吧。”
故伎重演……
下一個遭殃的路人會是誰呢?路人甲乙丙?
小貓小豬小刺猬,看到了,覺得這是個贏取骨頭的好辦法。小貓看到一個路人在散步,跑到跟前,又是搖尾巴,又是喵喵叫。路人抱起她,小貓趁機咬了一口路人,然后向獅子告狀。獅子說“你這人太過分,動物保護協會不會饒了你,如不想把事情鬧大的話,你知道該怎么辦了?!”結果路人給了小貓六筐魚作為精神賠償!
獅子回去后大肆宣傳,《動物周刊》上大標題:“不戰而勝,動物界再次贏得人類的尊重”,而獅子的威信更高!
路人站在風中,嘴中喃喃“我的傷口誰來撫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