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第一本言情小說是在六年級的時候。第一次看就深深沉迷了,上下兩本書被我整整看了至少5遍。
那時候的戀愛觀就是,愛了一個人就要一直愛下去,矢志不渝的。所以當看到《天使街23號》的金月夜和蘇佑慧最后沒有在一起的時候,我傷心地從新華書店走出來,上了公交車一路上魂不守舍,進了房間就撲在床上,用被子蒙住腦袋哭了起來。記得是哭了很久的。從此以后我就開始討厭了悲劇。看到結局不圓滿的我會自己拿只筆在小說最后的空白部分補一個好的結局。看到女主死了之后,男主無意間看到一個和女主神似的女生兩眼放光時,我就會氣憤地砸桌子。
初中的時候早戀是很平常的事,宿舍的小D也戀愛了。有一天中午,她神神秘秘地拿著一個裝滿星星的罐子叫我們幫忙。原來是在她生日的時候她男朋友送的,一共199顆,其中只有三顆星里面寫有字,分別是“我”、“愛”、“你。”這么浪漫言情的事讓我們碰到了,別提多興奮了。于是整個中午我們三個都沒午休,坐在她的床上認真地把幫她把星星拆開。拆到手都酸了只拆出了“我”和“你”字,午休時間也快結束了,我們都為此覺得沮喪。我困得打了個哈欠,突然就聽到小D激動的聲音:“我找到了!。”199分之一的幾率,被她遇到了。那個時候我們都覺得,他們一定會在一起一輩子,不然為什么不是我也不是小E找到,而是只被小D找到那個“愛”字呢?
但最后,畢業(yè)了,小D和他男朋友也平靜地分手了。
其實那時候誰都認為愛了就是一輩子的事。高中的時候還是我的舍友,和她男朋友分手了。大晚上她也沒有回到宿舍,而宿舍大門就快關了。我們著急了,趕緊打電話給老師,另一個舍友就沖出宿舍到她可能去的地方找她。最后,她在她男朋友的教室里被找到。她就坐在她昔日戀人的座位上,用小刀一刀一刀劃著手腕。也許看到這里,很多人都會覺得很夸張,甚至會不由自主地驚呼:“這女的是不是腦殘啊?。”那時的我也覺得無法理解,但直到我親眼看到她在學校整整哭了三天,才意識到,她有多喜歡她的前男友。
最后怎么樣呢?最后,她沒有參加高考,但是直接瀟灑地去了加拿大留學。對了,她還是個十分漂亮的女孩子,身邊從來不乏追求者。
直到現在,大學的舍友總在宿舍高呼自己是“光棍”一條,光棍節(jié)的時候別提有多隆重,就為了安慰還沒人愛的自己。到了大一下學期,舍友的動作神速,一開學就和在暑假里“勾搭”上的學長確定了關系。我問她:“你喜歡他嗎?”她似乎很驚訝,只是回答道:“還行吧。”好吧,我明白了,她也不是那么喜歡他。
從“互相喜歡就一定要在一起”慢慢地變成了現在的“將就吧。”
也許“不喜歡為什么還要在一起”這樣的問題放到現在去問已經顯得有點傻。因為寂寞談戀愛,那么多無關乎“喜歡”、“愛”的戀愛關系甚至是婚姻關系也好,早就見怪不怪了。但是我還是反對這樣而形成的關系。為什么沒有戀人就要一定要那么隆重地過光棍節(jié)?就像是迫不及待地要告訴全世界:“我在征男(女)朋友!”,迫不及待地要把自己推銷出去。
為什么不能瀟灑地單身下去,等到有一天真正遇到那個讓你心動的人再向他走去?
很高興的是,還是有人和我想的一樣的。初中的小E最近也談戀愛了。
我同樣地問她:“你愛他嗎?”
她答:“不愛。”
我:“……”
她:“我喜歡他啊。”
所有,讓我們堅持最初的“喜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