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宋唯唯是個年輕的“老作家”。我十幾年前就聽得她的文名,那時她才二十出頭,算是成名甚早了。她的文字我也讀過,印象中頗有才華,但也止于才華,大抵還是那種青春憂愁文字,屬于她那個年紀的。
后來我來到廣州,幾次筆會上和她相見(她當時住在深圳),但都擦肩而過,未及交談。她是現代版的林黛玉,走起路來“扶風弱柳”,說起話來“嬌喘微微”。我疑心她的口才并不很好,腔調綿軟,言詞纏繞;未知是不是我的錯覺,她那時無論說話、行文都喜用“書面語”,帶有“文青腔”,即,她說話總給我一種形容詞、修飾語很多的感覺,末了反不知她在說什么。
她在形象上稱得上“小美人”,纖弱、細巧,身子薄得像紙片兒,神情青澀如處子。確實,她是無論體態、行止都像一個未長熟的高中生,可是天知道,她那時已是一個十歲男孩的母親。席間,當她說起她的正在念小學三年級的兒子,不相熟的人都不敢接話,以為她是“小三”擠走了正房,捎帶做了晚娘。她是二十歲時就結婚生子,我是后來才知道,她這媽媽做得很像樣,充滿了愛心、耐心、操勞、犧牲……然而宋唯唯的特點是,一俟走出家門,來到大街上,她就有本事把她為人妻母這一事實忘得干凈,誤以為自己還是個小姑娘,她看看藍天白云,或許很在意她的裙裾是不是在風中鼓蕩。
我想說的是,有那么些年,宋唯唯一直沉浸在她的少女夢里,只要逮著機會,她就要跑出來夢游一回。她身為成年人,心智方面卻打滾撒潑要留在少女時代,她又耽于幻想,也許想來想去都是些“無言獨上西樓,月如鉤”的景象,而她是那棵寂寞梧桐,剪不斷,理還亂,是閑愁。常常的,她沉浸在自己的小情緒里,感花傷懷,對月惆悵,我疑心她的年歷從二十歲起就沒再翻過。
本來這也無可厚非,一則她雖喜歡來這套,卻絕不流連,跑出來搗鼓一回,就又回家去了,安心做她的賢妻良母。二則呢,所有女人都是小孩子,除非是迫不得已,賴不過身邊的男人不肯長大,把她們逼成了大人。然而宋唯唯的問題是,她還有一個寫作者的身份,她這樣一副楚楚姿態,使得她很難看見什么;也許是她看見了,很不愉快,這才躲回她小女孩的幻覺里。總之無論如何,她這姿態必定影響了她的寫作,她早期的小說總給人留下這樣一個印象,就是與現實隔著一層。
前邊說她是個小美人。我想美人這件事,當事人自己最好忘掉,或者渾然不知,這事就可愛了。宋唯唯是,我疑心她略微知道一些,但又拿不準,好奇心一起,這里頭就有麻煩。她又是這樣一個美人,即便靜悄悄地走路,不知何故,人總以為她是在招搖。又因她是湖北人,最是直腸子的,一不小心就得罪人,她意識到了,知錯就改,言行開始彎彎繞了,云里霧里,也讓人頭疼,總之她是怎么都弄不好。有一次,她跟一個文化單位簽約,弄了點不愉快,她一怒之下撕了證書,拿腳踩踩爛,這事傳上去成了一樁事件,而她踩完即止,早把這事給忘了。介于此,外面關于她的說法很多,那自然是,喜歡她的連命都舍得,不喜歡的呢,是由喜歡她的變種而來,不拘男女。
當初,我也是不喜歡她的人之一,原因無他,只是性格上的不相宜。我想她是個把簡單生活過得繁復無比的人,末了自己都收不了場;而我正相反,那些年躲人避事,寡淡得很。說這些是為了強調,理論上我和宋唯唯絕無可能成為好朋友,彼此都沒多大興致,非但如此,她那時對我睥睨得很,原因可能是年齡。我較她年長八歲,這個距離很吃虧,既沒年輕到配做她的同齡人,也沒老到她能尊重我,遠遠地看著我,心生仰羨,咂舌不已。——據我所知,她身上是有這毛病的,就是看人、待己都不夠公正。她是很容易就崇拜人,把人抬到云端上,自己則墜入塵土里,條件是那人必須是寫得好的,聲名大的,足夠老的,但又不能太老……究竟還是她的少女心在作祟。
她那時也曾遠遠地看過我,在聚會上,估計也就是眼角一掃,順便帶上了我;心里一陣沒好氣,把眼一掛,那意思是很不屑了。這自然是情緒所致,她對我哪兒來的情緒呢?八桿子打不著的,就在當時我們有一個共同的男閨蜜,此人閑得很,又是個女性愛好者,心眼又太實誠,實誠到他和一個閨蜜聊天時,總是要提到另一個閨蜜的名字,這不但無聊,而且犯忌。先是宋唯唯生氣了,這并不是說她小器,就聽不得我的名字,而是那男閨蜜夸起人來確實要命,天花亂墜,于是宋唯唯便和他論理,結果兩人吵起來了。男閨蜜便來我這里尋安慰,他是如法炮制,又把宋唯唯給夸了一頓,我耐心聽了一回,聽得出他已把我卷進了是非圈里,于是二話不說,請他走人。——這便是我和宋唯唯在成為閨蜜前的一切,還未及交往就已有了芥蒂。所以說,男人即便做成閨蜜都是挺禍害人的。
二
轉機是在兩年前。她那陣子惹火上身,被人攻訐,我私下里替她說了句公道話,她輾轉知道了,打來電話表示感激。她那會兒真是可憐見的,生活幾近崩盤,期間也幾次在電話里跟我聊起,我幫不了她,不過總能陪她說說話。她便記得了。
照我的理解,人生跌入低谷時,有些東西是可以放手了。我看過一部美國片,一群人和一群狼的故事,總之是?上了,彼此都逃脫不掉,互有傷亡。后來,人一個個少了。其中有一人,在經過沒日沒夜的逃亡之后,他選擇了放棄。他坐在小河邊,和戰友們拉了拉手,等于是告別了。他掬水洗了臉,后來躺下來了,畫面上是他疲乏平靜的臉,畫面外是群狼在嗥叫。電影至此開始說話了,藍天白云,森風陣陣,我想它無非是告訴觀眾,較之意志而言,審美更重要;如果非死不可,如果還能選擇,那就選擇漂亮些的,灑脫些的,這關涉一個人的尊嚴。
這電影直到最后,只剩一個人的時候,講述的也還是人被怎樣吞噬的故事,后來連這最后一人也死了,電影就結束了。似乎是一部獻給狼的勵志片,拍得并不好,然而意思卻是新的。我忘了是不是告訴過宋唯唯這故事,但那陣子,她的表現堪比電影里的主人公:厄運既已來臨,她索性躺倒在地,那姿勢可叫一個漂亮:不逞強,不改變,不逃跑。她開始跳出身外,冷漠地看待自己的處境,她審人,也閱己。善惡、是非全不重要了,直到這時,她才得以好好地端詳自己,她到底怎么回事,怎至于把自己弄到了這步田地。
我想宋唯唯并不因為這一件事才開始脫胎換骨,畢竟,成長是件太復雜的事,這中間不知要經過多少涂涂改改,修修補補,有人至老、至死都未必能長成;然而因著這件事,她到底是知道些“厲害”了。她知道厲害以后,自己卻不因此而更“狠”,正如她不會因為偶爾摔一個跟頭,就認定人生處處是陷阱。我喜歡這態度。
總之她這兩年最明顯的變化,就是整個人突然清爽利索了,也許是年齡把她推到了這一步,三十五歲了,她弄了個短發,走路開始大踏步了,兩腿“唰唰唰”格外有力量;說話不再咬文嚼字了,一二三,主謂賓,字字擲地有聲,咯嘣亂跳。她有好惡,知尺度,和我評人閱世時,也會罵娘了,或有咯咯傻笑。就是,整個人的形象一下子鮮明立體了,和從前那個囫圇的少女形象不是一個人。
我現在想起,成長最可貴之處,并不是叫人變得圓熟、世故、妥當,而是砍掉枝枝葉葉,做回最初的自己,或安靜,或耿直,或豪邁,總之他是如初生般的天真清澈,然而他這天真清澈,必是先沾了塵垢自己再清洗,是世事洞明后愛誰誰,是曉名利而不取,仿佛全不知道它的好處。現在的宋唯唯是活回去了,她天性爽直,有俠氣,我想起在她最倒霉的時候,沒一個人能幫得上她,她卻因別人為她受了委屈,而去找有關部門“談話”,我以為這是枝杈,于大事無補,可她還是去了。我能想像她和有關部門談話時,一定是吃吃艾艾的,她能力并不強,不知為何,卻總以為自己很能干;她又天生缺少一副篤定氣派,莽莽撞撞,虎頭蛇尾,那場面當是很搞笑的。
宋唯唯實在是個很可愛的人,她一旦做回自己,變成一個“真”的人,就比從前她試圖扮演的窈窕淑女形象不知高出多少倍。像現在,我疑心她照常還是會犯點小錯誤,但畢竟是她能控制的范圍了;她心里跟明鏡似的,知道這是一個錯誤,知道犯了也無傷大雅,于是犯不犯也就無所謂了。
我想宋唯唯身上最可貴的品質是,她從不試圖要做一個完美的人,——從前,她大抵想做一個完美的淑女,但效果卻適得其反:第一,這拗了她的本性;第二,淑女當是世上最無聊的一群人,蒼白乏味,只知作派上的涂脂抹粉。現在宋唯唯擦掉脂粉,也許會見得眼角的幾條淺紋、臉上的幾顆痘痘,但是這又有什么關系呢?需知,支撐這淺紋和痘痘的是這樣一位女性,她經歷過事兒,早蛻去了身上的許多修飾;她不取悅,不媚人,因為這世上沒有什么是她非得到不可的,除了她的一雙兒女,就是現有的她也不怕失去。一個女人走到這一步,我想她的好時光是要來了。
三
好了,現在終于可以說說她的寫作了。她的這篇《念奴嬌》,初稿我曾讀過,記得當時是給她提了點意見,諸如“因辭害義”這一類的,她早期小說是有這問題的,就是雕飾太多,反傷害了本義。
語言的重要性,我想是怎么強調都不過份,都說它是文學的基石,照理說,壞基石怎么能造得成好房子呢?以此類推,我認為壞語言也寫不成好文學,絕對一點講,語言一壞,它都稱不上是文學。——至于怎樣才是語言的好壞,因為篇幅限制我不能細述,也沒必要細述:世上有很多事是不該供論述的,語言即是一例,否則述來述去,述死在這上面都是有的。
語言本是一場感覺的事,就是,有感覺的無需贅言,沒感覺的由他去吧。宋唯唯是個有感覺的人,因此她早期的寫作,才會刻意去打磨語言,她是越打磨越著迷,乃至暈頭轉向,忘了最初打磨它是干什么用的。又因她早年的形象定位,是那樣一個纖纖女生,慣于霧里看花,簾中賞月,因此她眼中的世界必定是迷?的,飄逸的,表現在文學上,則是形式的凄清華美,內容的單薄纖弱。
她這篇小說改得厲害,不拘是人物,視角,語言……看得出是下了些功夫的。她從前是女性視角,可是現在,涉及男女關系的處理上,她也能站在男性的立場,替他們說句把話了,這就說明,她已經脫開了自己,即便恨一個人,她對他也有體諒同情。語言上是“天然去雕飾”,洗凈鉛華的樣子,她是真正在敘事了。
倘若有缺點,那就是修改后的語言周周正正,未見作者的個性、腔調、氣質,也就是說,修改后的宋唯唯沒了,她哪兒去了呢?她矯枉過正,把自己藏起來了。另一處矯枉過正是在結尾,為了報復,女人抱著孩子從陽臺跳下去了,——至少我疑心是跳下去了,因為作者用了“毀滅”一詞。
太狠了。不是說小說狠不得,而是說,這囿于宋唯唯的天性。虛構這件事,雖說是天馬行空,但內部的限制還是很大的,自然是,綿軟的人也寫得暴力文章,羞澀的人也寫得情色文字,但人與文章的關系,畢竟還是貼近一些好。貼近了,才更分明見得血肉、痛苦,更入骨感知悲歡、寒涼。
語言何不如此?語言怎見得僅是修辭?從前,詩界提出一句“詩到語言為止”,引來熱烈的爭議,究其然,是很多人局限于字面上的理解,以為語言僅是形式上的事。我又想起,從前人提倡“性靈文字”,現在不是這風氣了,現在動輒宏大敘事,別無他顧,語言上難免一瀉千里,面目可憎。照我說,除卻天才,或是狀態有如神助,語言還是需修一修的,其目的并不為華章艷藻,也有簡潔的,熱烈的,含蓄的,或嘻笑怒罵,或溫婉蘊籍……為的是“人”在他的文字里能越發凸顯,——概言之,我認為語言即性情、體溫、愛憎,是獨一無二的他自己,是認知、運筆、敘事,直至與內容合二為一,這文章就算好的了。
宋唯唯這兩年修身養性,慢慢變得明凈了然,但在文章上還沒有體現,或過之,或不及,也就是說,人與文字還未及統一,——這也是寫作者常碰上的難題,往往是人已經走遠了,但文字卻追不上,或是文字僭越而行,把人摔得不見蹤影。這些都使我想到,寫作當是一輩子的事:修身修文的同時,也需把兩者歸歸籠。
最后需要說明的是:第一,這篇雖然寫的是宋唯唯,其實有些話是寫給自己看的,是自勉;第二,中間夾雜開了幾句玩笑話,是小說家言,不好當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