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雙38碼的大腳,比我媽的腳還要大出一碼。以前,我常為我的大腳沾沾自喜,面對別人驚異的目光,我總不在意地說:“腳大有啥不好,走路踏實著呢!"可通過溜冰鞋事件,我才真正體會到了擁有大腳的悲哀。
以前,我常常對著商店里的旱冰鞋流口水,纏著老媽要買,老媽怕我把幾百元的旱冰鞋弄壞,就給我買了一雙放在大街上別人都不偷的地攤貨。我穿上它,沒多久就穿不下了(因為它才37碼,而我的腳要穿38碼的了)。昨天,在我的軟磨硬纏下,老媽又給我買了雙500元的名貴旱冰鞋。一買回來,我就迫不及待地拆出來,呵!它不知比上次的那雙要酷炫多少倍,通體黑色,渾身發亮,如果滑起來,肯定象道黑色閃電。我立馬將腳伸進去,可是伸到一半,我的腳跟便在它中間卡住了,我一使勁,伸不進去,再用力,還不行,心一狠,咬咬牙,猛地一踩,終于伸了進去??墒?,鞋子像一層鐵皮裹粽子般把我的腳丫裹得死死的,連腳趾頭動一下的余地都沒有,每滑一下腳就鉆心的痛。我忍不住想脫下來,可一想到老爸說穿上十天半月就可以撐大了,就來了勁,非拉著老爸老媽去東舜湖公園滑冰不可。
在爸爸媽媽的陪伴下我興致勃勃地出發了,走到一半卻象蔫了的茄子,因為我的腳全擠在一塊了,比針刺還疼痛難熬。老爸居然還說我裝腔作勢,氣得我肺都快炸了。不過這鞋也真好使,我腳雖不在動,它的滑輪卻一直向前滑,從家到公園沒滑滿一百步。到了東舜湖,我想坐下放松一下可憐的大腳,老爸卻瞪大眼睛:“你還想不想將這鞋撐大了!”說完一把將我拉起,“走,和我一起兜一圈去!”在老爸的威逼下,我只好極不情愿地跟在他身后齜牙咧嘴極其痛苦地滑著。我努力想著邱少云給自己鼓勁:人家被火燒都一動不動,我的腳才那么點痛就哭爹喊娘象什么樣兒。但越想腳越疼,就差哭出來了。我忽然想,如果我快點滑,就可以快點到達目的地,那就不用這樣活受罪了。于是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向前沖,把老爸遠遠甩在后頭,哈哈!還有200米就滿一圈了,我越來越帶勁,一吱溜就從老爸視線中消失了,100米......50米......20米......5.4.3.2.1,終于到了!我一屁股坐在公園的臺階上,等老爸回來。他竟還想讓我再溜一圈,這回,我再也忍不住了,哭著嚎著不愿意,在一旁的媽媽心軟了,把我拉到她身邊,幫我脫下溜冰鞋,扒下襪子,印入眼簾的是我那可憐兮兮的大腳:整只腳又紅又腫,上面的幾個腳趾粘在了一塊,表面上還有深淺不一的凹印?!笆哼B心”哪,捧著受委屈的大腳我連連大叫:“我再也不要溜冰了!我再也不要溜冰了!”
唉!有雙大腳,腳踏實地走何嘗不是一件好事,可一旦超出了37碼,那可就是莫大的悲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