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調換工作崗位怎么寫
想調作崗位就要把理由寫出來。
為什么想換工作崗位,現在作崗位哪里。
當然寫不好是不要寫太苦太累或者有什么怨言之類的話,而要寫自己勝任不了這個崗位。
然后寫你想去哪個工作崗位,那個工作崗位哪里吸引你。
想調換工作崗位應該怎樣向領導提出申請
辦法有三,其結果不盡相同:
【第1句】:明確跟領導講(不是書面的)現在工作壓力太大,承受不了,恐怕影響工作,申請領導謀一接替你的人,以免影響工作
領導一定明白你的意思,如果你的工作是替代性比較差的,那你就有很大資本了,領導會考慮給你增加工資
增派人員 ,也許兩者你都可以選擇看你們談話的氣氛和你最終想要的結果。
最好是能增派人員,提拔你一下,這樣你就可以輕松一點了。
而且借口也好,幫領導培養人才儲備
【第2句】:明確告訴領導自己不能再承受這個壓力了,要求換工作。
【第3句】:堅決辭職,不考慮領導是否批準。
領導想給我調換工作崗位我不愿意怎么辦
【第1句】:首先要看調的崗位與你之前的崗位工作內容是否相近,如果工作內容相近的你應當接受公司調崗。
【第2句】:第二個如果調的崗位與你應聘的或者合同上的崗位完全不同的你可以不同意調崗,如果因此單位開除你的,你可以去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雙倍賠償金,也可以和單位協商支付補償金。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公司突然提出給我調換工作崗位,我不同意該怎么處理
公出給當事人調換工作崗位,當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公司。
單位要給當事人換崗位,沒有當事人同意,根據《勞動合同法》是不可以的。
勞動合同約定好的崗位,一方不得隨意要求變更的。
除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才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第八十六條 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工作崗位調換申請
調崗申請書尊敬的廠領導: 您們好
我叫------,--年--月到本廠,現在----班組從事----崗位。
從到崗工作至今,對各級領導對我的關懷與幫助,我深表感激,唯有以我更出色的崗位業績來回報工廠,回報各位領導。
經過幾年的工作鍛煉,我發覺自己對自己對維修冰箱技術很感興趣,并且在制冷方面有4年的工作經驗,今特向領導提出申請,請批準我調到返修組工作,我深信在新的崗位上我會做的更好。
請領導予以批準
再次誠摯向您表示感謝
申請人人:* * * 2009年3月**日
調換工作崗位,后面被提出不合適怎么辦?
我的建議是先做著,近些天經濟下滑,工作也不好找,其他崗位可以試試,丟不丟人也只是外在,提升自己的能力才有意義。
被人說閑話只是臨時,當你學的好,做的好,其他人也會開始認可你。
總要經歷些事情才有利于成長,太順了反而不好鍛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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