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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精選27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精選2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1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定代表人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員1人,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匯總、等工作。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2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10~50元,不系帽帶罰5元。
高空作業和規定工程作業不系安全帶罰50~100元,系安全帶必須扣在牢固穩定的位置,否則罰款20~50元。工作時嚴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褲頭背心赤膊赤腳發現一次罰款10~50元。
嚴禁酒后上班,如發現立即停工,并罰款50元。
所有機械必須定機定人,持證上崗、非定機人員不許操作,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定機人員如果隨便交給他人操作,屬不負責任,重罰200元,造成事故要承擔責任和損失。
機械設備停滯或進行清理、保養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電源切斷并鎖好電箱,如果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每次罰款200元,如果發生事故,操作人員要承擔全部的責任和損失。
宿舍內亂接電器,給予私接電器者罰款50元,由此造成的事故均由個人負責。
電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給予罰款50元,所拉電線發現裸露線的罰款50元,由此造成事故由拉線電工負責全部責任。
在進行電氣焊氣割時,作業人員必須及時將切割物清除,以防切割物引燃周圍物品,發現對切割物不隨時清除的每次罰作業班組100元,由此引發火災事故的由作業班組賠償全部損失。
在高空作業,嚴禁開玩笑、吵架,發現在高空作業中開玩笑的罰款100元,打架的罰款200元以上,造成后果,追究法律責任并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從樓上向下拋雜物者,給予責任人罰款100元,如果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則要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腳手架不按規定搭設或偷工減料罰施工班組300元并責令停工整改。
如有人乘吊籃上下,每人一次罰款50元,吊籃工作人員罰款50元,人貨電梯如果超載,發現一次罰電梯司機100元。電梯門、防護門不關好,每次罰電梯司機50元。
施工現場和倉庫不準抽煙,發現一次罰款5元,電氣焊必須嚴格按章操作,氧氣、乙炔距離必須大于10米,并且要有可靠隔離,違章施工的罰款50元,造成后果施工班組要承擔一切損失和責任。
嚴格使用塔吊,不允許超載,如果超負荷使用罰款200元,若由此引起安全事故,指揮者均要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
要嚴格作用安全四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觸電保護器),按規定做好四口五臨邊(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中,五臨邊:基坑臨邊、建筑物樓層外側邊、屋面外側邊、陽臺外側邊、外挑料臺外側邊)的防護措施,發現隱患立即整改,有一個部位不符合要求的罰操作班組100元。
嚴重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對責任人罰款不少于100~1000元,責任人自身受傷的按規定不視為工傷,不享受任何工傷待遇。
未做到工完場清料清的每處罰班組100元,材料堆放不整齊的處罰100元。
不服從項目管理人員管理指揮的處罰200元。
未按規定進行產品保護的每處罰班組50~100元。
不得在成品路面及地面上亂倒砂漿及建筑雜物,否則每處罰款50元。
小鋼模板亂打洞,每個洞罰20元,大鋼模板亂打洞,每個洞罰500元,損壞小鋼模板罰款150元/m2,損壞大鋼模板罰款500元/m2,亂割腳手鋼管,每根罰款20元。
不按配模方案亂割竹膠板,罰款40元/m2,亂割方木,每根罰款50元,亂鋸腳手板跳板,每塊罰款50元。
抹灰用素灰罩面及砂漿內亂加干水泥,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在清理垃圾雜物時澆搗混凝土時每發現一只扣件,罰班組10元,一只回形卡件罰款5元。垃圾裝袋處理時發現扣件、回形卡件按總袋數平均罰施工班組10元。
鋼筋綁扎完成后,每發現一把扎絲罰款20元,用于固定的鋼筋未拆除每根罰款20元。支完模板,模板釘丟失,每根模板釘罰款0.5元。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3
1、認真貫徹執行相關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組織分析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領導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實施和落實情況。
3、協助經理管理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項目部召開生產、安全會議的準備工作,對會議決議事項負責組織貫徹實施,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4、負責制定、審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計劃,審核重大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落實。
5、負責項目部及分包工段、班組責任人的培訓及宣傳工作。審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組織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現場研究整改措施,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
7、認真聽取員工的建議,保證項目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有效進行。
8、審核項目部重大風險清單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發生工傷事故,現場指揮,及時向經理,并按規定上報,組織員工做好搶救和善后工作,支持、配合事故安全調查組工作,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4
(一)公司各部門所購一切物資材料,嚴格實行先入庫存、后使用制度。
(二)購置部門采購物資應及時與總務部負責人和倉庫員聯系,通知到貨時間、數量、貨物品種,并協助做好搬運工作。
(三)倉管員對倉物料必須嚴格驗查物料的品名、規格和數量。發現品名、規格數量、價格與單據、運單不符,應及時通知購置部門向供貨單位辦理補料或退貨手續。進倉物料的質量驗收由購置部門負責。
(四)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倉管員應及時開出“倉庫收料單”,倉庫據此記賬并送經辦人一份,用以辦理付款手續。
(五)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倉庫領料單”,經使用部門經理(負責人)簽名,再交總務部負責人批準,方能領料。公司貴重物品的領用,由使用部門書面申請,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辦理領料手續。
(六)為提高各部門領料工作的計劃性及有利于加強倉庫物資的管理,采用隔天發料辦法,定為星期二、三、五,三天辦理領料事宜,特殊情況除外。
(七)各部門下月領用物料的計劃,應在上月終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報總務部。臨時補給物資必須提前三天報總務部。
(八)物業出倉,必須辦理出庫手續,填制“倉庫領料單”,并驗明物業的規格、數量、經總務部負責人簽字后,方能發貨,倉管員應及時記賬。
(九)倉管員對任何部門均應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后發貨的程序發貨。嚴禁先出貨后補手續的錯誤做法。嚴禁白條發貨。
(十)倉管員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做相應的記載,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賬、物、卡三相符。
(十一)倉庫應每月對庫存物資進行一次盤點,發現升溢、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公司領導批準,據以列賬,并報財務部一份、總務部一份。每月月報表、匯總表、盤點表需送總經理閱示。
(十二)為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配合使用部門編好采購計劃,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應每月編制“庫存物資余額表”,送交財務部及有關部門各一份。
(十三)倉庫物資必須按類別、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齊、美觀。填好貨物卡,把貨物卡掛放在明顯位置。
(十四)庫內嚴禁攜帶火種,嚴禁吸煙,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存內。
(十五)倉管員要認真做好倉庫的安全工作,經常巡視倉庫,檢查有無可疑跡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檢查火災危險隱患,發現問題應及時匯報。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5
1、生產調度受分管經理、主管直接領導和管理,日常生產工作指揮、協調、管理行使生產經理權力。當班工作中應按公司管理制度,以全局利益為出發點,抓好安全、穩產,促進系統長周期安全運行。
2、認真執行“生產管理標準”,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加強生產調度指揮,搞好安全生產,促進當班中的生產作業和經濟指標完成。
3、負責當班中各崗位設備、工藝正常運行,抓好煤、水、電、汽、氣的平衡調度,指揮協調。生產過程中,有權減量,無權超標。
4、加強巡回檢查,全面檢查、了解各工序指標變化,發現設備、工藝有不正常時,要組織解決,并反饋有關領導。
5、認真組織大班班前會,將生產調度例會主要精神傳達給員工,并作好當班生產的安全注意事項安排。
6、負責當班中系統開停車及設備的停機檢修,倒機開車。
7、確保安全第一,加強各車間、工序的聯系,對生產運行中有疑難問題,有權通知有關車間,部門協同處理。對當班中出現的事故要通知所在車間召開分析會,并拿出事故處理意見。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明確安全生產職責,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保護財產免遭損失,促進企業經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市及本行業有關規定,結合我廠實際,制定本職責制。適用范圍
2、本規定適用于全廠各部門和全體職工。
3、三不傷害: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被他人傷害。
3.1五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經營工作時,務必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2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職責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4、相關要求
4.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明確企業各級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和職工在生產中應負的安全職責的制度。
4.2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管理體制,堅持“管生產務必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4.3各車間、部門要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產知識,不斷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企業、員工的安全防范潛力,用心推廣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4.4任何車間、部門和個人都有維護安全生產,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的義務,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本規定及其它安全生產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和抵制。
5、倉儲部門安全職責
5.1負責本部門庫房安全管理,保證庫房的安全設施、消防器材完好可靠,保證有效使用。
5.2加強對本部門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負責人員外出期間的安全管理。
5.3負責本部門工作中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落實。
6、后勤安全職責
6.1負責本部門所轄范圍內電氣線路的安全;負責全廠各區安全值班管理,組織開展各區的防火、防盜;負責防止煤氣泄漏、中毒等宣傳和預防工作。
6.2負責職工宿舍的安全與衛生,防止食物中毒。
6.3負責廠區的衛生保潔管理及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及藥品的發放工作;負責防汛應急物資的儲備。
6.4負責對廠房及其它建筑物、生活區公共設施進行周期性維修、保養。
7、辦公室安全職責
7.1負責組織全廠機動車輛檢查、維護、檢修、檢測,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7.2負責全廠駕駛人員日常安全管理,組織駕駛員考核、換證工作。
7.3負責全廠人員職業技能、職業素質的培訓,組織開展安全教育與培訓,負責安全工作所需的車輛使用。
7.4負責檔案安全及保密工作管理。
7.5負責全廠各部門安全值班電話的通暢。
8、生產車間安全職責
負責本車間范圍內其他各類縫紉設備及其安全設施、防護設施、安全連鎖裝置及各類安全附件的維修保養,保證可靠有效;負責本車間范圍內的消防設施、器材裝備的日常管理。
9、財務安全生產職責
9.1負責全廠財務票據、資金、資料的安全。
9.2落實安全生產及隱患整改所需資金,保障隱患及時整改。
9.3負責制定財務安全管理制度。
10、車間、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安全職責
10.1車間、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對本車間、部門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是本車間、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
10.2保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各類規章制度在本車間、部門貫徹執行,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時”。
10.3組織制定、完善車間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貫徹落實。
10.4組織對新進員工、實習生、轉崗職工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開展各項安全教育活動。
10.5組織車間、部門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
10.6建立本車間、部門安全管理組織網絡,配備具有相應知識和專業技術的安全員,并持續相對穩定。
10.7發生事故時,立即組織搶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按規定向上級報告。
11、班組長安全職責
11.1貫徹執行廠、車間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
11.2組織本班組成員學習并貫徹廠、車間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文件,教育職工遵紀守法。
11.3組織本班組員工用心開展或參加安全活動。
11.4負責對新進員工及轉崗職工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11.5負責班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組織力量消除,并報告車間。
11.6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11.7做好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器材、防護設施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督促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12、職工安全職責
12.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全體職工務必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廠規廠紀,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熟悉本崗位安全職責,對本崗位安全生產負直接職責。
12.2上崗前務必按規定正確穿戴工作服裝,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具;嚴禁酒后上崗,車間嚴禁明火,嚴禁班中打鬧;禁止穿拖鞋進入生產作業場所。
12.3嚴格執行生產工藝、維修、檢驗程序,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時務必交接安全生產狀況。
12.4工作前、工作中、工作結束后都要按規定進行設備檢查,發現異常狀況及時處理報告,在隱患、故障排除后才能夠進行生產,嚴禁設備帶故障運行。
12.5嚴格遵守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精心維護設備,持續作業場所、環境整潔,持續安全通道暢通,做到禮貌生產和安全生產。12.6掌握消防器材及各類安全設施用具的使用方法和急救設備使用方法。
12.7用心參加各種安全學習、宣傳活動,掌握安全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能;特種作業人員務必持有效操作證件上崗。
12.8有權拒絕執行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做到“三不傷害”。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7
1、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廠部或各車間、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1.1各車間、部門、班組及個人,凡認真執行本規定,在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中成績突出的。
1.2模范地遵守國家勞動保護政策、法令,認真執行本規定及有關安全規程,在組織安全生產或本職安全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者。
1.3發現事故征兆,及時采取措施或報告上級的;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而避免發生事故或減輕事故危害程度者;搶救事故有功者。
1.4在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勞動衛生方面有重大發明創造和提出有效推薦,對改善勞動條件做出重大貢獻者。
2、凡不認真執行本職責制,造成職責事故或重大事故隱患者,要追究有關職責人和當事人的職責,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
3、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8
為了消除勞動中的不安全因素,防止人體受到傷害與公司財產受到損失,務必采取各種技術安全檢查。
1、廠長、車間主任、班組長及設備管理人員經常檢查生產現場的安全狀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對車間、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對特殊工種的員工組織培訓。
2、設備管理人員經常檢查生產車間的設備安全裝置訊號及安全標志,引起員工對危險環境和物體不安全因素的注意。
3、設備管理人員負責定期對車間者被進行檢查,每個月檢查一次,并嚴格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縫紉設備保養和衛生保護措施進行監察。對面料、輔料、下腳料、紙箱要分類存放,有專人保管。
4、對每次安全檢查中的不安全隱患要進行處理,登記。
5、每逢節假日前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車間主任、班組長每一天下班后負責關電燈、門窗、電源、汽原開關。
6、每一天5點前由廠安全員負責檢查門窗、電源、汽源開關等安全事項。
7、新設備投產前要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及時進行解決,設備定期檢修。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9
一、各級領導干部及員工要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二、定期教育職工,提高其對生產安全的認識,學習安全知識,提高員工的生產技術水平,防止在生產中發生人身設備事故,實現企業安全、禮貌生產。
三、節假日要遵守紀律,要求節假日期間休息好,工作時要集中精力,保證節假日期間安全生產。
四、對新員工、調換工作崗位的員工,如推刀工、凈裁工、縫紉工、繡花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的員工務必要進行安全操作和技術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才準許上崗進行獨立操作。
五、班組崗位教育,由班組長或安全員進行現場安全教育,使其了解班組狀況,設備狀況。
六、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和方式,廣泛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七、對各班組不參加安全教育者,按違反規定處理,對違反安全生產操作的員工要給予批評教育,經教育多次不改者,給予警告、罰款、辭退處置。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10
為了保護員工的安全與健康,我們堅持貫徹“安全第一”、“生產務必安全”的工作方針,建立健全生產安全操作規程制度,改善勞動條件,采取預防措施,減少和杜絕工傷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工傷事故要遵守本報告制度。
1、對每件工傷事故都就應才與“三不放過”的態度,即事故原因沒有調查清不放過,有關人員和當事人沒有吸取教訓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2、對違反生產安全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如車間內抽煙、酗酒、打架斗毆等造成的工傷事故,按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除名或賠償經濟損失。
3、如出現工傷事故,班長及當事人因該認真填寫工傷事故申報單,務必在8至11個小時內填報,報告辦公室。
4、根據工傷事故的狀況,工廠要妥善處理好事故者受傷醫療問題。生產部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按照報告程序,根據申報的資料及調查結果進行審批,并將處理意見上報總經理,將處理結果存檔。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
一、人事管理
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呈部門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行。人事部可依據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二、行政管理
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制定制度。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2、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3、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4、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5、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6、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7、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8、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9、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春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節假日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四、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員工依法享受節日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五、勞動紀律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8)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六、獎勵與懲罰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10分鐘以上)的;
(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4)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5)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6)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7)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窗、鎖門的;
(8)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9)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0)工作時間打瞌睡的;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七、財務管理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1)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經理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5)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6)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7)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8)現金日記帳必須用固定一本帳,嚴禁使用兩本帳或帳外有帳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驗收人簽外,經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后方能報銷付款。
(9)商品運雜費、保管費、包裝費、手續費等,必須注明商品批次及購銷發票號碼,經經理批準后才能報銷。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12
為加強企業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企業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企業全體員工必須遵守企業章程,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企業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企業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企業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企業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企業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企業鼓勵員工積極參與企業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企業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企業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企業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企業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13
一、為提高工作質量和辦事效率,保證工作人員正確、高效地實施管理與服務,防止工作過失行為發生,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工作過失,是指工作人員因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以致影響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貽誤管理與服務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三、工作過失責任追究,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懲處與責任相適應,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四、工作人員在實施管理與服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工作過失責任:
1、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應予受理、許可而不予受理、許可的;
2、不予受理、許可不告知理由的;
3、無規定依據或違反規定、技術規程、規范、標準、工作程序實施許可的;
4、超越權限實施許可的;
5、對涉及不同部門的許可,不及時主動協調,相互推諉或拖延不辦,或者本部門許可事項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門的;
6、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工作未達到標準要求的;
7、對屬于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推諉、拖延不辦的;
8、缺乏調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實數據、虛假資料等論證依據,影響經營決策正確性的;
9、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造成工作失誤的;
10、其他違反內部管理制度貽誤工作或損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過失責任分為:直接責任、間接責任和領導責任。
六、承辦人未經審核人審核、批準人批準,直接作出具體工作行為,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負直接責任。承辦人弄虛作假,致使審核人、批準人不能正確履行審核、批準職責,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承辦人負直接責任。七、雖經審核人審核、批準人批準,但承辦人不依照審核、批準意見實施具體工作行為,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承辦人負直接責任。
八、承辦人提出方案或意見有錯誤,審核人、批準人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或者發現后未予糾正,導致工作失誤后果發生的,承辦人負直接責任,審核人負間接責任,批準人負領導責任。
九、審核人不采納或改變承辦人正確意見,經批準人批準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審核人負直接責任,批準人負間接責任。
審核人不報請批準人批準直接作出決定,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審核人負直接責任。
十、批準人不采納或改變承辦人、審核人正確意見,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批準人負直接責任。
未經承辦人擬辦、審核人審核,批準人直接作出決定,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批準人負直接責任。
十一、集體研究、認定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集體共同承擔責任,持正確意見者不承擔責任。
十二、兩人以上故意或者過失,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按個人所起的作用確定責任。
十三、對工作過失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作如下處理:
(一)情節較輕未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批評教育或書面告誡,并處以罰款的處理:
1、所有工作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務質量不高,造成服務對象投訴情況屬實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2、缺乏調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實數據、虛假資料等論證依據,影響經營決策正確性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3、對屬于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推諉、拖延不辦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4、因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級部門通報批評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5、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工作未達到標準要求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6、私自進行有償咨詢或服務,違規收取押金、保證金和其他費用的,出現1次罰款50元,收繳違規收取的費用。
7、超越規定權限實施許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許可條件,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8、房屋保修等售后服務工作,無正當理由,在安排時間內無結果的,出現1次罰款50元。若造成用戶上訪或投訴情況屬實的,每出現1次罰款100元。
9、辦理建設手續或現場協調工作,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10、施工中監理人員應該現場旁站而未進行旁站,駐工地代表未進行督促檢查和處理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11、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未按要求進行施工,駐工地代表未發現或發現未做處理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12、監理資料、現場有關技術資料簽證、整理不及時,駐工地代表未督促檢查和處理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13、施工前甲方應對地下管線等作書面技術交底,未做書面交底或交底有錯誤的,出現1次罰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4、商品房銷售核算房屋預售面積大于或小于3%,使用戶投訴或上訪的,一律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由相關責任人承擔一切責任,賠償所有損失。
15、房款結算有誤的,一律由相關責任人賠償差價損失。
16、商品房出現重復銷售、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失誤或與合同文本有出入,引起客戶爭議的,出現1次扣罰責任人10%的年終獎金。
17、辦理按揭貸款時,如因收件填寫、檢查、辦證等延誤放款,影響公司業務運行的,所貸款額不記入銷售業績,視情節輕重扣發責任人部分效益工資及部分年終獎金。
18、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出現1次罰款100元。構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責任。
19、未嚴格審核會計原始資料,對不合規定的會計原始資料報銷入帳并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10%的損失。 20、嚴格控制現金使用范圍,保管好現金,造成現金損失的,由責任人全部承擔賠償責任。
21、對來文、來電、來函,未按規定簽收、登記、提出擬辦意見,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時限報送批辦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22、未嚴格執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規定,致使文件、資料、檔案泄密、損毀或者丟失的,出現1次罰款50元,并有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3、未按規定使用公章,導致后果發生的,出現1次罰款50元。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24、未按規定檢查、維護、使用會議中心燈光音響設備,在會議期間造成設備運行不良的,每出現1次,罰款5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視情節扣發責任人部分年終獎金。
25、因關門、關窗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竊的,追究責任人等價賠償責任。
26、未按《衛生管理制度》進行衛生保潔或經衛生檢查未達標準的,出現1次,所在部門人員各罰款50元。會議中心衛生管理責任處罰,按照《會議中心物品及衛生管理辦法》執行。
(二)情節較重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和調離工作崗位或留用察看。(三)情節嚴重給公司造成嚴重后果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和免職或辭退。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單處或并處。若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四、工作過失責任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理:
1、一年內出現3次以上應予追究的工作過失情形的;
2、干憂、阻礙、不配合對其工作過失行為進行調查的;
3、對投訴人、舉報人打擊、報復、陷害的;
4、拒不糾正過失行為的;
5、有其他需要加重處分情節的。
十五、工作過失責任人主動發現并及時糾正錯誤、未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可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追究工作過失責任。
十六、本辦法未做具體規定的,可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集體研究處理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企業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企業勞動用工制度
第一節職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6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7條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介紹信、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失業證或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企業錄用職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擔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證、暫住證、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
第8條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專業技術脫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10條企業招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部門備案一份。
第11條勞動合同必須經職工本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條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
第13條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1個月;合同期限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2個月;合同期限滿3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
第14條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職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職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與職工一律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職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職工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15條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企業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由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
第16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的證書或者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企業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提前30天書面通知職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企業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不能達成協議的。
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8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9條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企業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業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職工勞動的,或者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職工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業。
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企業應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20條職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職工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企業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21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職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企業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業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職工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企業決定提前解散的;企業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22條企業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職工支付賠償金。
第23條職工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企業造成損失的,職工應賠償企業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4條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職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職工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5條企業實行8小時工作制,對特殊崗位的職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時工作制。
第26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但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27條其他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28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基本工資是職工完成法定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第29條企業實行計時工資,此外包括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計時工資以勞動合同約定或單價協議書為準。
第30條安排職工加班的,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31條企業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企業在支付工資時向職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職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32條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本月工資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
第33條非員工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歇業,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停工、停產、歇業時間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費標準支付工資;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的,企業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第34條因職工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職工賠償或依企業規章制度對職工罰款的,可從職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不超過職工基本工資的20%,扣除后余額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35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企業可以代扣或減發職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2)扣除依法賠償給企業的費用;
(3)扣除職工違規違紀受到企業處罰的罰款;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36條企業建立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職工各項福利待遇,改善職工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
第三章職工勞動紀律制度
第一節勞動紀律與職工守則
第37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或簽到,不得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打卡簽到;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職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
(9)職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38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牌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打鬧嬉戲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企業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業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企業,維護企業形象,敢于同有損企業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遵守企業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第39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車間主任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企業;
(11)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
第二節獎勵與懲罰
第40條為增強職工責任感,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企業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職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晉升、獎金三種。
第41條職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企業,服從安排,成為職工楷模者,給予通報表揚。
第42條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職工,除給予通報表揚外,另給予晉升、獎金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情,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企業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企業利益行為,使企業避免重大損失的;
(5)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43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企業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職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解除勞動合同四種。
第44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第一次口頭警告;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5至20元:
(1)委托他人打卡簽到或代替他人打卡簽到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10分鐘以上)的;
(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4)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6)擅帶外人到生產車間逗留的;
(7)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8)在禁煙區吸煙的;
(9)違反企業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0)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45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第一次口頭警告;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20至5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企業生產秩序和職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企業利益受損的;
(3)將企業內部的文件、帳本給企業外的人閱讀的;
(4)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46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日,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企業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企業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造成企業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企業保密制度,泄露企業商業秘密,造成企業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47條職工違規違紀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第48條對職工的違紀處理,由違紀職工所在的車間主任根據本規章制度相關條款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并提交人事部門,再由人事部門提交總經理室審批。經批準后,由人事部門向違紀職工送達處理決定書,處理決定必須包括職工違紀事實、違紀證據、處理原因、處理依據、處理結果等五項內容。整個處理過程不得超過30日。
第49條職工對企業處理不服的,享有申訴權利。申訴程序:第一步向部門主管申辯事實與理由;第二步對部門主管再次處理不服的,向人事部門申辯事實與理由;第三步對人事部門再次處理不服的,向總經理室申辨事實與理由,總經理室作出的再次處理決定為本企業最終處理決定。
第四章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50條為了維護企業利益,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企業全體職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51條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企業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企業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52條可能成為企業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
第53條可能成為企業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54條嚴格遵守企業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企業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5條秘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56條職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企業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57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協議內容包括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58條未經企業同意,職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營業。
第59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職工從離開企業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企業按月向職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
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產品企業的具體范圍、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按《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競業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職工離開企業前一年從企業獲得報酬總額的1/2按月支付,職工違約金為補償金的2倍。
第五章附則
第60條本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61條本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62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通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
第63條本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并與工會協商后確定,并向全體職土公布。
本企業向每位職工發放本手冊,職工簽收以此作為已向職工公示的證明。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加強工藝管理,最大限度地滿足顧客要求,創造最佳經濟效益,根據公司生產管理的特點和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開展生產工作的指引,適用于公司生產系統包括輸入、生產轉換過程、輸出和反饋四個環節的計劃、組織、指揮、控制和協調等方面管理活動。
第三條公司必須遵循效益化、科學管理、以銷定產和組織均衡生產的原則開展生產管理活動。
第二章工作職責
第四條總經理負責對公司生產管理的總體策劃、授權、監督工作。
第五條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公司生產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計劃的制作、發放、生產進度的控制,負責設計技術工藝文件,編制工藝流程,并監控生產按計劃和技術標準進行操作。
第七條市場部負責編制銷售計劃、接受顧客合同、組織合同評審及履行合同等相關工作;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原料采購計劃、實施采購,確保物資的正常供給。
第八條采購部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設備及備品配件、輔料采購計劃、實施采購,確保物資的正常供給。
第九條質檢部負責從原材料入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質量檢驗工作,分析和改善全過程的質量問題,負責按要求進行成品的收發工作。
第十條倉儲部負責按要求進行備料、發料、貯存、保管工作。
第十一條辦公室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人力資源計劃,提供滿足生產需要的人力資源。
第十二條財務部按生產需求,編制資金使用計劃,確保資金的正常供給。
第十三條企管部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監督生產管理的實施。
第三章生產訂單管理
第十四條市場部應依據產品銷售業績和市場調研報告,編制年、季、月銷售預測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發給生產技術部,生產技術部根據銷售預測計劃及時安排生產計劃和組織生產。
第十五條市場部收到顧客的合同、口頭訂單、書面訂單或要貨通知后,應立即組織生產技術部、質檢部進行訂單評審,確定技術要求、產量和發貨日期,評審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以銷售計劃單形式發給生產技術部,同時分發給質檢部,生產技術部根據銷售計劃單組織生產,質檢部根據銷售計劃進行質量檢驗和發貨。
第十六條市場部應隨時跟蹤生產,掌握各車間生產進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映,或與相關責任部門進行溝通協調,作好顧客與生產部門的信息傳遞工作,以期隨時回復顧客的詢問,確保交期準時,如顧客有驗貨要求時,應予以按排。
第十七條市場部應經常保持與顧客進行溝通與聯系,針對其反饋的信息,應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確保準時出貨和顧客滿意。
第十八條訂單、合同或要貨通知在執行期間,如果公司未能按顧客要求完成或顧客要求變更時,市場部應及時與顧客進行溝通與聯系,所作的任何變更都必須經與顧客書面確認,同時,將顧客的信息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十九條市場部組織編制與安排月、周出貨計劃,確保交期準時,顧客滿意。
第二十條市場部應作好每月產品出貨情況的統計工作,于每月月末向總經理提交月份產品銷售統計表、貨款回收匯總表,及時反饋市場動態。
第四章生產計劃管理
第二十一條生產技術部收到市場部的年、季、月銷售計劃后,應作好產能分析,依據本公司的生產能力和技術條件,合理安排年、季、月生產計劃。
第二十二條生產技術部應于每月28日依據市場部的月銷售預測計劃,在充分預測產量及庫存量的基礎上編制下月生產計劃,月生產計劃經副總經理批準,并將生產計劃指令下達給相關責任部門和各車間。
第二十三條月生產計劃的制訂,必須與生產能力相適應,如超出生產能力,應考慮適當應對措施的可能性,如遠低于生產能力,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以便作適當的對策與決策。
第二十四條各車間根據已下達的月生產計劃,制定本車間的周生產計劃。周生產計劃的制定,要與各車間的生產能力相適應,并根據工藝流程和各車間的生產能力大小,合理考慮車間之間的生產能力匹配與銜接,并且滿足最終產品交付的交期要求。
第二十五條如在月份生產計劃制定后,又接到新的合同或訂單,必須在當月落實,否則不能保證交期時,其數量增加后,不超出制定月度生產計劃已預估的預測量時,則月度生產計劃毋需調整;若其數量增加后超出制定月度生產計劃已預估的預測量時,則月生產計劃須調整。計劃的調整依其制定時審批權限與程序審批,并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第五章生產物料管理
第二十六條生產技術部依據市場部月銷售計劃、訂單、合同或要貨通知,審核半成品、成品的庫存動態情況,提出物料需求計劃。物料需求計劃與生產計劃一同下達。
第二十七條物料采購部門依據生產計劃排程及公司規定倉庫物資的最大儲存量和最少庫存量標準,審核倉庫庫存動態情況,編制物資采購計劃,經有關領導逐級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二十八條物料采購部門應與生產技術部、倉儲部根據進貨和生產周期共同協商設定安全存量,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倉庫應及時將物料出庫情況進行記錄、存檔、上報,便于有關部門或上級領導隨時掌握倉庫物料儲存情況。
第三十條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掌握物料到位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或通知采購部門,或上報公司領導,盡量避免停工斷料現象。
第三十一條物料采購部門應時刻掌握物料到廠情況,掌握車間物料控制情況和倉庫儲存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分析和糾正或通知相關部門,做出跟蹤整改,或上報公司領導尋求對策。
第三十二條各車間依據周生產計劃的安排,并且依據材料定額標準,填寫領料單,經車間主任批準后,向倉庫領取物料,倉庫憑批準的領料單核發材料。
第三十三條各車間嚴格控制物料的使用,杜絕損失浪費現象,努力降低產品消耗。
第三十四條生產技術部根據確定的物料消耗定額,加強對車間物料工作進行管理和考核。
第六章生產進度管理
第三十五條各生產車間接到生產部下達的生產指令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分析研究,作出合理的生產安排。
第三十六條各車間對于工藝疑難問題及產品交期、物料異常問題,應立即通知生產技術部。
第三十七條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掌握、督導、檢查各車間的生產進度、質量、成本控制、物料到位和成品庫存情況,合理調配人力、物力資源,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相關部門或上報領導,便于其做出改善措施。
第三十八條各車間應每天將生產情況統計于生產日報表中,并與生產計劃進行比較,如發現總生產進度落后于計劃時,應報告生產技術部予以協調解決,生產技術部每月應將生產情況進行統計,對于出現較大差異的情況應分析原因,必要時要實施糾正措施。
第三十九條各車間在生產進程中,如出現斷料、設備故障、停電停水等意外情況,且影響到其它車間生產或影響總的生產進度時,應及時向生產技術部匯報,由其召開生產協調會,研究對策,落實措施。必要時,生產技術部向副總經理報告予以協調解決。
第七章生產過程與現場管理
第四十條生產技術部應加強生產過程和現場管理與監督,制定現場作業標準,指導各車間按照規定的要求實施生產過程控制和有效地進行現場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車間主任應按進行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第四十二條各車間班長依據車間主任所布置的當天生產任務進行領料,合理安排班組成員進行作業。
第四十三條各工序操作人員工應自覺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并經常進行自檢和互檢,發現生產異常問題,應及時糾正,或上報有關領導予以協調解決。
第四十四條各工序操作人員工應按規定如實做好操作記錄。
第四十五條各生產現場應及時進行清掃,做到物品排放定置有序,衛生清潔。
第四十六條各車間主任和班長應每天按照安全生產檢查表規定的內容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和整改,本車間無法整改的應立即上報。
第八章生產工藝管理
第四十七條生產技術部應根據生產實際變化的需要,及時制定和修訂工藝大綱,為公司各生產提供規范的工藝規程。
第四十八條當顧客的特殊要求需要公司變動工藝或工序要求時,生產技術部應針對特殊要求及時制定和下發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工藝標準或生產作業指導書等文件資料,供生產中遵循。
第四十九條各車間應嚴格執行公司工藝大綱和操作規程,及時檢查操作人員執行工藝情況,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變動工藝和操作規程。
第五十條生產技術部應經常督導、檢查各車間工藝技術管理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產品質量穩定。
第五十一條針對新產品、新工藝投入生產,生產技術部應進行跟蹤管理,對各工序出現的工藝疑難問題,及時研究分析,現場指導,現場改善,并隨時提供全方位工藝信息咨詢。
第九章生產設備管理
第五十二條生產中的所有設備都應進行編號,填制《設備管理卡》,并將此卡粘貼在設備上,且做到一機一卡。
第五十三條所有設備均應制定設備日常保養方法、規定日常保養項目、內容及頻率等事項,并定期檢查設備日常保養狀況。
第五十四條設備管理人員每年初應制定《年度設備保養計劃》,規定設備保養周期和責任人,報總經理批準后發放到相關部門和各車間。
第五十五條設備維護人員根據年度保養計劃制定當月生產設備保養計劃,經生產技術部綜合平衡后實施。
第五十六條生產技術部應制定操作規程,規范操作步驟、日常點檢項目和安全事項等,作業員工每次操作前必須按操作規程實施點檢,確保設備一切正常方可操作,每天負責對設備進行外部清潔,如點檢發現異常時,操作人員應維持停機狀態,并立即通知主管或維修人員處理。
第五十七條設備維護人員對于生產設備故障應無條件地進行檢修,保證生產正常運轉。
第五十八條各車間應為設備維護人員檢查和維修設備提供方便和保障。
第十章生產調度管理
第五十九條公司在生產副總經理領導下、以生產技術部為中心、對全公司的生產活動進行集中指揮、統一調度,最根本的任務是負責全公司生產組織,組織協調物料平衡,依據生產計劃,保證生產均衡、有序、順暢的進行。
第六十條生產技術部根據各部門、各車間的匯報,認為將影響到總的生產進度時,應及時召開生產協調會,研究對策。必要時,須向生產副總經理報告,予以協調解決。
第六十一條生產協調會依據實際情況由生產技術部組織召開,必要時由生產副總經理主持,并根據會議內容需要確定參加人員。
第六十二條每月28日為公司生產調度例會日,公司領導、各部部長、各車間主任、設備維修負責人或其他指定人員應到會。如有事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生產技術部部長請假,準假后指定其他人員準時參加會議。
調度會由生產技術部部長主持,主要內容為通報當月生產質量情況和安排下月生產計劃,各部門總結匯報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安排相關工作事宜,各車間提出生產經營及其它方面需要協調解決的重大事宜,協調解決生產經營及其它方面重大事宜。
第六十三條各部門和各車間應認真執行生產協調會和生產調度會決定的事項,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檢查落實情況。
第十一章售后服務管理
第六十四條生產技術部配合市場部進行售后服務工作,接到顧客的異議,應進行確認和分析,找出差異,妥善溝通和處理。
第六十五條針對顧客退貨,應立即安排人員重新發貨,確保顧客滿意。針對顧客送回的不良品,應安排人員返工。
第六十六條生產技術部收到的質量信息后,應和生產車間進行確認和統計分析,找出主要問題,予以改進。
第十二章生產統計管理
第六十七條公司生產副總經理負責領導生產統計管理工作,生產技術部具體組織生產統計,并認真做好公司統計及其基礎工作。
第六十八條各部門、各車間負責人是本部門、車間的生產統計責任人,應對本部門、車間各類生產統計數據的上報時間、正確性和統計報表的質量負責,建立好原始資料和統計臺帳,資料要全面、準確、及時,確保統計報表的報送時間和質量。
第六十九條統計人員收集填報的生產統計數據必須交由直接領導審核確認后方可報出,以確保各類數據來源的可靠性、真實性和客觀性以及生產統計數據計算技術的準確性。
第七十條生產統計工作包括如下內容:生產統計數據(生產計劃進度、產量完成情況包括各等級完成情況、產品等級率、成品率、回收率)、物料消耗數據(包括水、電、氣能源消耗)、設備維修與保養數據包括設備完好率和利用率、存貨與發貨及退貨等。
第七十一條各部門和各車間應撰寫月度、年度生產統計分析報告。生產統計分析內容應包括:同期統計數據的對比、統計數據與計劃的對比、相關變量數據的對比分析;影響統計數據主要因素的分析;對主要統計量的趨勢分析和判斷;對重要統計量發展的控制建議。
第七十二條生產統計分析報告應運用統計學的基本原理,結合公司經營活動特點,預測發展趨勢,撰寫統計分析報告的基本要求是堅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地分析問題。
第七十三條在每個統計時段的統計工作完成后及時建立以報表、文字形式的分類生產統計檔案。在統計工作中主動保護使用的計算機及其應用程序不受損壞,維護統計工作安全性。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由生產技術部和企管部負責解釋。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16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監督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是指經營同類藥品、使用統一商號的若干個門店。在同一總部的管理下。采取統一采購配送、統一質量標準、采購同銷售分離、實行規模化管理經營的組織形式。
第三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由總部、配送中心和若干個門店構成。總部是連鎖企業經營管理的核心。配送中心是連鎖企業的物流機構。門店是連鎖企業的基礎。承擔日常零售業務。跨地域開辦時可設立分部。
第四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是企業法人。
第五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按程序通過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并取得《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門店通過地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并取得《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
(一)總部應具備采購配送、財務管理、質量管理、教育培訓等職能。總部質量管理人員及機構應符合藥品批發同規模企業標準。
(二)配送中心應具備進貨、驗收、貯存、養護、出庫復核、運輸、送貨等職能。質量管理人員、機構及設施設備條件。應符合藥品批發同規模企業標準。配送中心是該連鎖企業服務機構。只準向該企業連鎖范圍內的門店進行配送。不得對該企業外部進行批發、零售。
(三)門店按照總部的制度、規范要求。承擔日常藥品零售業務。門店的質量管理人員應符合同規模藥店質量管理人員標準。門店不得自行采購藥品。
第六條
直接從工廠購進藥品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設立化驗室。化驗室人員、設備等條件。應符合藥品批發同規模企業標準。
第七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在其他商業企業或賓館、機場等服務場所設立的柜臺。只能銷售乙類非處方藥。
第八條
通過gsp認證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方可跨地域開辦藥品零售連鎖分部或門店。
(一)跨地域開辦的藥品零售連鎖分部。由配送中心和若干個門店構成。
(二)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配送中心能夠跨地域配送的。該企業可以跨地域設門店。
(三)跨地域開辦的藥品連鎖經營企業。由所跨地域的上一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開辦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的基礎上審核。同意后通知開辦地發給《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
(四)開辦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審查工作要嚴格掌握開辦條件。不允許放寬條件審查和超越條件卡、克。審查工作在15日內完成并上報審查結果。
第九條
本規定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17
第一章
工 作 職 責
第一節
管理干部基本要求
一、具有誠信、敬業、開拓、務實的精神。
二、具有與企業共榮辱的主人翁態度,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有個人服從集體,局部服從全局的觀念。
三、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質,具有一定的業務專業知識,具有一定的組織活動能力,具有獨擋一面的工作能力。
四、有較寬闊的胸襟,較良好的精神面貌,較強的自約能力,敢于開拓創新,勇當楷模表率。
五、善于領會領導意圖,服從上級指揮,令行禁止,團結同志,搞好部門協調配合。
管理干部行為準則
1、 要誠信敬業,忠于職責,不得廢弛公務,辦事不力。
2、 要團結友愛,相互支持,不得拉幫結派,排斥異己。
3、 要服從命令,顧全大局,不得個人第一,本位主義
4、 要光明磊落,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陽奉陰違。
5、 要遵章守紀,令行禁止,不得自由懶散,我行我素。
6、 要堅守崗位,認真工作,不得擅離職守,管理失當。
7、 要貫徹制度,嚴格管理,不得漫不經心,聽之任之。
8、 要獎罰分明,公正合理,不得打擊報復,營私舞弊。
9、 要尊重科學,講究實際,不得隨心所欲,盲目指揮。
10、要愛護公司,保守機密,不得泄露情報,損害公司。
辦公室工作人員職責
1、負責公司文件的收、發工作,重要文件、資料的管理和整理并分類歸檔。
2、負責公司文件的打印、傳真、復印等工作。
3、負責公司報關及社會公共關系工作,接待來訪賓客,按制度出。具介紹信、證明及其他信函。
4、根據公司需要制定各項規章制度,開展各項有益活動,建設企業文化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主動配合其他生產部門工作,為企業發展發揮應有作用。
6、辦公室人員上班不得閑聊、吵鬧,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總機工作人員職責
1、上班時間內應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2、隨時接應外線電話,注意禮貌用語,保證公司的完美形象,切忌惡言相向,例如:“您好恒溢公司,請問找誰。”
3、不得閑聊、吵鬧,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4、對外來參觀、公務來訪的賓客,應及時主動泡茶做好接待工作,且通知相關部門人員與來訪者會晤。
5、對外來參觀生產現場的來賓,一律上報經理部,由經理部作適當的安排。
6、辦公室人員以及車間課長級以上的外線電話可直接轉入或通知受話人承接。
7、員工的外線電話,在上班時間一律不予轉入。如有急事、要事一定要代為記錄,并將紀錄單及時上交車間主管轉交給本人。
8、協理級以上(包協理)的外線電話,必須查詢對方身份和詳情后,方可告知。
9、督促或控制公司對外電話使用,對外線長途電話做好鎖碼和開啟工作。
10.因業務需要進行傳真的電話或相關文件,要經經理部領導簽名,方可進行傳真。
(信息中心員工工作職責)
1、保守公司業務和文件機密,不得向外單位泄露或轉讓。
2、準確無誤的打印公司下達的各種文件或與其生產相關的資料保證生產的正常運作。
3、注意對電腦、復印機,傳真機等設備的檢修或保養,如有故障應及時通知維修。
4、對所有打印的公司機密文件,圖文資料、以及外協單位傳真密函,要妥善處理或交予有關部門分類存檔保管。
5、工作完畢應隨手關閉設備電源開關。
人事課工作職責
1、負責公司員工的人事管理,建立健全人事檔案。
2、具體執行實施公司員工的招聘、解雇、考核、調整、任免制度。
3、組織新聘員工的崗前培訓,勞務合同、協議的簽定。
4、負責代理辦理員工各種務工手續及證件。
總務課工作職責
1、負責公司員工的勞動保護及后勤、職工福利等工作管理。
2、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及員工住宿規則,全面負責宿舍管理工作。
3、全面管理食堂工作,檢查、督促食堂職責的執行。
4、負責廠容廠貌管理,制定部門衛生標準,檢查、督促部門、公司保潔工作人員履行各自衛生職責,確保公司環境優美、整潔。
5、保障公司生產、生活用電、用水的正常。
6、公司食堂、宿舍、娛樂等公共財產的登記、編冊、保管,發現問題及時組織修繕。
(食堂工作人員職責)
1、遵守公司作息時間,一日三餐按時,且保質、保量供應飯菜,滿足員工的飯用開水,以便利服務員工為宗旨,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2、充分了解市場行情,統籌安排,努力做到價廉物美,合理安排食譜。
3、菜色花樣齊全,盡量滿足各個地區員工的生活習慣,采購食物要新鮮,無變質,且生熟分開放置。
4、注意飲食衛生,工作時間不抽煙,不隨地吐痰,確保員工的身心健康。
5、食堂內要長期保持干凈,炊具、餐具要每天消毒處理。
6、引用飯菜必須燒熟、煮透,要新鮮、無變質,方能供給員工食用。
7、因生產需要,加班至深夜,食堂要供應開水,點心和宵夜。
8、供應飯菜時,要一視同仁,按先后順序提供膳食,不搞特殊化。
(二)宿舍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1、負責員工的住宿安排、登記、造冊。
2、負責宿舍公共財產的管理,進行登記、造冊,發現損壞及時修繕。
3、負責檢查、督促宿舍區衛生的掃、拖工作,保持整潔衛生。
4、檢查宿舍安全防范工作(違章用電、違例物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加強巡查,防火防盜,嚴禁外人進入宿舍區。
6、督促住宿人員節約用水、用電,遵守作息時間,保證員工正常休息。
(三)水、電工作人員職責
1、負責公司生產以及生活用電、用水的正常供給。
2、根據生產和生活需要及時裝配電源電線,安裝用水、用電設施。
3、經常檢修電線和電路設備,防止電源線路老化。發現違規用電、及時制止,設備損壞及時維修,防范予未然。
4、電機房內嚴禁他人進入,停電期間及時發電。
5、做好安全電知識教育,保障生產、生活的用電安全性。
(四)保潔工作人員職責
1、負責公司辦公室、廠房、樓道、樣品室、宿舍區、食堂、衛生間等公共場所的衛生擦洗、掃、拖工作(一天不少于三次)。
2、公司公共廁所、浴室每天應認真清洗掃,沖洗(一天不少于五次)。
3、公司洗碗槽、排水溝,餐后及時沖洗,排水溝賭賽及時疏通。
4、注意對公司內花草樹木的修剪、澆灌工作,保持公司環境優美。
5、公司邊角垃圾、蜘蛛網及時清理,清潔用具定期清洗,避免蚊蟲的滋生,疾病的傳染。
6、根據衛生檢查工作的需要伍條件服從總務課配調,配合車間進行清掃衛生工作。
第二節
廠長工作職責
向總經理負責,下轄生管課、品管課、裁斷課、幫面課、成型課,全面負責生產制造部門有關生產、質量、制度、設備、安全、衛生等各項管理工作,完成下述工作任務。
1、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編制生產計劃;負責生產崗位人員的勞動力配調,核定部門定員,檢查生產任務完成情況,掌握全廠生產動態,做到均衡生產,暗器完成生產任務。
2、落實全面質量管理崗位責任制,督促品管課對產品進行權過程的質量和拉力檢測,杜絕不合格產品入庫或提交客戶,嚴格按產品質量標準,生產工藝要求組織生產,完成公司下達的B級品率控制在1%以下的質量指標。
3、檢查、督促勞動紀律、工作責任、質量標準、規章制度貫徹執行和完成情況,執行獎懲制度,做到不徇私情、賞罰分明、公正合理,充分發揮員工的生產積極性。
4、堅持“安全第一”的生產方針,貫徹、執行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安全保衛、安全防火規定,防患于未然,嚴防或杜絕各種生產質量事故及工傷事故的發生。
5、加強物料、能源消耗管理,控制原輔料以及各種配件的使用,做好節能降耗的基礎工作,提高經濟效益。
6、督促、實施設備維修保養制度,認真抓好設備年檢、周檢和日常維修、保養工作,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
7、做好員工產前思想教育工作、強化員工專業技術培訓,全面提高員工的技術技能和專業素質水平,提高勞動率,增強產品質量意識。
8、督促各生產部門生產中的產量、物耗等方面資料的收集,實事求是的反饋生產制造過程中的質量信息以及當年當月完成生產任務的統計數字,及時報送總經理。
生管科工作職責
向廠長負責,轄管材料采購,材料庫,中心庫工作,對生產指令下達,技術文件轉發,材料到位跟蹤,物資消耗監督,生產進度統計負責完成下述任務。
1、根據廠長生產計劃,及時準確無誤地下達生產指令單。
2、做好產前技術資料印刷轉發工作,做好技術文件產前發放登記,產后回收歸檔。
3、驗證技術部門材料限額指標,及時編造材料,物資采購計劃,提供采購依據,進行材料組織到位情況跟蹤、反饋、協助品管部門做好材料入庫質量驗收,以保證材料質量和供應。
4、負責各個部門生產進度完成情況,了解統計工作,及時反饋上報廠部,并負責向公司呈報月度、年度生產報表。
5、了解、督促、統計材料限額指標完成情況,審核批準限額追加及補料申請,真實、準確反映各部門物耗指標完成情況。
6、了解、掌握倉庫材料結構情況,實行合理庫存,指導督促做好剩余材料色卡及統計工作,盡可能合理利用剩余材料。
7、考評所轄部門人員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教育、督促所轄部門人員做好生產供給保障工作。
品檢課工作職責
1、根據企業質量管理的方針、目標制定檢驗工作計劃,編制檢驗工作文件(如檢驗流程圖,檢驗指導書),建立質量檢驗隊伍。
2、加強對檢驗人員的培訓、考核,采用先進的檢驗方法,不斷提高檢驗工作質量,降低錯,漏檢率。
3、制定貫徹質量檢驗制度,采用多種有效方式,開展全員質量教育,提高全員意識。
4、協同技術部門制定質量標準,會同生產部門制定質量管理細則,檢查、落實質量獎懲情況。
5、開展全過程的質量監督,做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檢驗,把住質量關,通過檢驗、測試作出判斷,保證不符合質量材料不投產,不符合質量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產品不出廠。
6、對出現重大質量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對其作出定性、定向分析,明確責任所屬部門,反饋給責任部門督促其落實處理并做好記錄以便建立完善的產品質量檔案。
7、做好檢驗測試工作中各種質量數據的記錄、分析和評鑒,并匯總,統計、報告有關部門。
產品設計人員職責
1、樹立“技術先行”“服務生產”的正確觀念,根據經營及生產需要,按期完成產前技術準備工作。
2、正確把握顧客對產品的要求,認真分析研究產品特性,對產品的工藝、經濟性,生產的可行性,技術要求的合理性,材料使用的可靠性,進行科學的分析,為產品的設計工作奠定基礎。
3、開展設計工作,進行樣品試做,召集技術部門、業務部門、生產部門的有關人員,以客戶對產品的要求為依據,集思廣義,進行設計評審,并修正解決發現問題,最大限度的地克服產品先天性隱患。
4、根據產品加工制造要求,在確認樣的基礎上編寫工藝流程、工藝標準、規定質量標準。確立質量點,確定使用制作材料樣卡,核算材料消耗的理論限額標準,并經技術負責人審核后簽發、存檔。
5、經設計評審確認后,應及時交付外協單位制作楦模、刀具刀模到位后,應對刀模的準確情況實施驗證,無誤后應簽發刀模準確確認書。
6、參加廠部召開的產前工藝貫徹,審核、講評試產中暴露的質量問題,對生產現場管理干部進行產前技術工藝、質量標準教育,并簽發標準樣。
7、實行誰設計誰跟蹤負責的責任,在生產部門批量投產后,抽出一定時間深入生產現場檢查工藝貫徹情況及質量標準完成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糾正。
8、生產中出現工藝問題應及時研究,決定解決措施,并指導生產部門及時實施彌補。
課長工作職責
向廠長負責,對部門的生產管理、質量管理、現場管理負完全責任,完成以下職責:
1、根據廠部下達的生產任務,編造招聘計劃,做好部門生產(工作)人員考核錄用,合理定員,均衡安排生產。
2、執行廠部指令,組織安排車間生產,控制生產節奏,如期完成生產任務。
3、進行工序能力分析,評定工人技術水平等級,組織工人技術培訓,加強新品工序調整。
4、配合開發部門進行新品投產前的驗證工作,做好產前的技術、物質準備工作,制定工藝流程,工序責任,工藝紀律,質量標準,檢驗程序。
5、強化部門全體員工的質量意識,教育、督促員工執行技術標準和工作標準,觀測工藝紀律,控制材料,能源消耗。
6、實行質量監督,開展質量跟蹤,貫徹“四檢”制度(既自檢——互檢——總檢—抽檢制度),經常性地展開質量分析,發現問題堅持“三不放過”(查不清原因不放過,查不出責任人不放過,無改進措施不放過),完成公司規定的質量指標。
7、加強生產現場管理,要求做到環境整潔,布局合理,道路暢通,堆放有序,設備良好。
8、督促、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開展必要的思想工作教育,形成良好的集體凝聚力,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
9、抓好部門安全生產、安全保衛、安全防火工作,檢查督促員工執行操作規程,及安全防火,安全保衛規定。
10、對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實行檢查、考評、公正地實施獎懲制度,獎勤罰懶,獎優罰劣。
班組長工作職責
1、向部門主管負責,全面完成產量、質量和消耗指標,對班組生產、質量、現場管理負責。
2、組織班組生產,調節工序力量,均衡安排作業,按期準數完成生產任務。
3、進行新崗、轉崗工人技術培訓,及新產品的工藝指導工作,督促,檢查工人貫徹、執行工藝紀律,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
4、組織班組成員開展“自檢”“互檢”,隨時對班組產品質量實行檢驗,強化工序質量管理,發現問題,及時分析原因,采取糾正措施,未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報告主管或有關部門,不合格品不留出班組。
5、貫徹執行公司各級規章制度,強化生產現場管理,按公司要求建立良好正常的生產秩序,保證生產現場的安全和整潔。
質檢人員工作職責
1、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對公司產品質量起把關、預防、反饋的職能。
2、必須了解熟悉與自己所承擔檢驗任務的產品的工藝流程、工藝要求、質量標準,并熟練掌握檢驗技術知識,避免錯檢、漏檢。
3、堅持原則、不徇私情地堆產品質量負責,一絲不茍地按技術標準監督檢驗,不讓不合格產品流入下道工序,把好產品質量關。
4、堅決貫徹管、幫、促相結合的檢驗監督方針,在品質檢驗過程中同時做好工藝紀律的監督和技術的指導,并指導操作工人開展自檢互檢。
5、做好檢驗過程中各種質量問題的準確記錄,并明確責任人,做好書面記錄,同時向責任部門反饋,糾正存在問題。
采購工作職責
按照生產的規定期限,保質保量完成生產所需的材料,物質的采購供應工作。
1、協助品管部門負責評估、審核供應單位。外協單位的生產能力,質量和信譽,做到“貨比三家,價比三家”,保證采購的原材料和外購外協件的質量符合產品設計要求。
2、接到生產指令單及材料采購計劃后,嚴格按材料質量標準、熟練實施采購。
3、對需外協加工的材料,應根據采購要求把所需生產的材料的名稱、顏色(色卡)、數量、規格、質量要求、交付限時下達給外協供應單位,在可能的情況提供樣卡、色卡。
4、及時對材料供應或加工單位的進度和質量情況進行跟蹤,并要求供應單位在所生產加工的材料上標好生產貨號和數量。
5、對外供單位的生產材料,實行質量把關,按規定時間將材料及時組織到位,為生產做好產前物資準備工作。
倉庫工作人員職責
1、負責倉庫物資的收發、保管等工作。
2、認真驗收物資品名、規格、數量、顏色、貨號,如有差錯及時反映和解決。
3、核對每日發出的產品,材料物資進出數量的匯總和登記并及時報會計登記入賬。
4、產品、物資分類堆放,做到標簽明碼,擺放整潔有序,多而不亂。
5、嚴格控制原材料和配件的發放,,合理安排庫存材料的利用,防止儲備材料過多的現象。
6、切實做好“十防工作”(防火、防霉、防蛀、防爆、防潮、防爛、防盜、防鼠、防毒、防曬)。
7、要按期主動和會計核對庫存物資數量,定期與會計進行季度清倉盤點,如實反映盤點虧盈情況。
中心庫工作職責
幫面材料中轉工作:
1、嚴格按生產指令單要求的貨號、顏色、數量接收沖裁車間生產的工作,并使用標準紙板,按質量要求標準,嚴格把關,對轉發幫面的生產部件實施準數和質量互檢工作,做好原始記錄,發現問題反饋裁斷車間及上報有管部門處理。
2、負責向技術部門領取外協繡花標準樣板,熟悉掌握外協繡花的工藝要求,質量標準;進行外協工件外發,驗收工作,要求對加工后的繡花工件應逐一按質量標準實施驗收,并做好質量原始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呈報過關部門處理。
3、根據生產要求按幫面車間下達給各生產班組的任務情況,按幫面所需部件及時、準數、均衡配給轉發幫面車間,并做好交接領用手續,填制日期生產報表,呈報生管科。
4、接收后的工件部件,應按訂單歸類,進行存發。標的建卡,要層次清楚,整潔有序。
半成品、成品中轉工作:
一、對半成品中轉工作負責:接收幫面車間入庫的半成品,并按不少于10%的比例數抽檢,要求數碼準確。發現誤差給予記錄,退回。
1、要按批次、貨號分類進行有序堆放,建好帳卡,整批追蹤歸倉,并做好原始記錄交接手續。
2、根據生產需要向成型車間發放幫面成品,并做好發放記錄,協助敦促,落實清單工作。
二、對成品中轉工作負責
1、成品入庫時應嚴格根據生產指令單要求查對外箱、包裝、貨號、箱號、數量、訂單批次及顏色是否正確。
2、應按貨號、批次進行分類存放,有秩堆疊,做好交接手續,建好貨卡,隔離A、B級品。
3、接到發貨通知后,應事先盤查倉庫,發放要絕對正確,做好發貨詳細情況記錄,辦好出倉手續,呈報有關部門。
三、對生產進度報表負責:
每日按實際生產進度情況向生管課呈報生產進度報表,每月向廠部呈報月生產進度報表,要求做到報送及時,準確真實。
鞋底材料中轉工作:
1、要隨時接收大底、面襯、外箱、鞋帶等鞋底材料入庫,及時做好入庫后的質量、數量、細碼的驗證工作,做好原始記錄,并于當日內將驗收實際情況呈報生管科。
2、庫內的布局要合理、整潔,應按批次有序堆放,切掛牌登記,根據生產需要及時轉發,服務生產,并做好收支賬目。
3、生產部門退回的有關質量問題哦的材料,應整理存放,呈報追補,要求及時準確。
沖裁車間品檢工作職責
1、對沖裁工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應隨時對生產的工件使用標準樣板進行檢驗,發現走樣、色差、材料有誤,應立即停沖,并報告處理。
2、對沖裁工生產的工件進行逐一檢查,挑出影響質量的疵點、殘缺工件,并就殘缺情況知會沖工,進行改進。
3、對生產工件的準數實行負責,每捆工件數應決對準確,尺碼生產數接近滿數前高水平事先統計,通知沖工,防止過量沖裁造成浪費。
4、對生產中補數工件,在有材料情況下,應會同沖工于當日補足送達生產車間。
5、需外協加工的工件,應按運輸要求進行捆綁,以防途中散落造成竄號。
6、對挑出的工件,屬材料質量原因的應按每20雙一捆捆扎,分類存放。待批次生產完成的后,統計有質量問題材料的數額、并報告處理。
幫面品檢工作職責
1、對生產班組交來半成品,應先檢查配對是否正確,10雙是否準數,發現缺額,竄號可拒收拒檢,退回生產班組。
2、嚴格按工藝要求,質量標準對送檢半成品實施檢驗,發現不良品,應查明工序責任人,知名質量問題,填制返修單,要求責任人簽名后按規定時限返修上繳。
3、檢查時發現較大質量問題,應當即報告反饋給生管及生產班組,以便及時糾正錯誤,減少損失,并上報品管科。
4、品檢合格的半成品按每10雙準數分向打包,標明尺碼,移交中倉,應與班組,中倉辦理好接收、交接手續。
5、準確如實地做好日檢驗數量、質量的原始的記錄,并分析定性、定向質量事故原因,以書面形式報送部門主管及品管科。
6、在成型車間被復檢出有質量問題的半成品及成型繃破的返修品,品檢高水平做好原始記錄,積極配合返修,在正常情況下一定要如數返修,跟蹤到位。
7、應認真把關,積極工作,做到生產出的半成品不滯留,不堵塞,不錯檢,不漏檢,因工作失責造成單腳、竄號、欠數、漏檢,應承擔責任,賠償損失。
第三節
安全保衛組工作職責
1、負責保證企業生產、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護公司財產、員工安全。
2、建立健全治保工作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重點部門重點防范巡邏。
3、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破壞、防災害”事故四防工作,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社會治安秩序。
4、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制止違法違紀行為。
5、負責門衛管理工作,做好值班記錄,來訪人員登記。
6、負責員工出入公司管制,識別證的使用管制。
7、協助廠部車間管理好消防器材,保持器材有效狀態,搞好安全消防工作。
8、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消防工作思想教育
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1、保守人員應有高度責任感,以確保企業的安全,員工的安全,堅守崗位,忠于職守。
2、上崗時應穿著制服,衣帽整潔,應有飽滿的精神狀態和良好的形象。
3、對予來訪的客人應問清事由,以禮相待,做好出入登記手續,并按規定通知被訪人員,如發現異常者,禁止其出入并將其扣留,及時報告處理。
4、對出入本公司的車輛要進行檢查、登記,安排停靠位置。任何出廠物品(含員工行李)應辦理出廠手續,且予以檢查無誤后方可放行。
5、對公司往來信件、郵包負責收轉,不得私拆,截留他人信件、郵包。違者依法處理。
6、對予本公司員工須監督其是否佩帶識別證,并辨別真偽,方準其進入。
7、檢查、監督、勸阻。制止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違法行為。
8、做好日常及夜間安全巡檢工作,注意防火、防盜,對主要部門與部位每日定時做好安全檢查登記工作,察看廠區安全情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和上報。
9、每日檢查車間、倉庫下班后電源是否關掉,門窗是否鎖好,如未按規定關閉應及時督促關閉,且做好違規登記報主管處理。
10、賓客小車及副總經理以上干部出入大門,須行立正禮。
11、保持廠門環境衛生,糾正閑雜人員或車輛在廠門周圍逗留,保持道路暢通,門衛值班室內不得有閑雜人聊天。
第五章
技術、工藝管理制度
新產品技術開發與試驗工作管理制度
1、根據鞋類市場需求和公司生產能力的可能性,制訂與公司發展規劃相適應的新產品開發計劃,并組織實施。
2、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方針和目標進行新款樣品的設計和小改小革活動,總結鑒定技改措施,掌握國內外科技動態,制訂新款制做工藝,報技術部門審閱、裁定、簽付實施。
3、新款工藝確定后,應及時向業務部和生產部門提供工藝要求制作單,明確規定新款所需材料的數量、顏色、等級、品名和規格等要求。
4、制訂與新工藝相適應的技術操作規程,質量要求,建立健全新產品開發與試制的全過程故那里方案,實施驗收新品生產過程中的技術資料。
5、對新款產品的經濟性,生產的可行性,技術的合理性,要進行科學的分析,對試制出的產品要嚴肅認真的同有關生產部門、技術部門進行研討、鑒定、解決新款鞋類產品在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6、制訂新品質量內控標準,做好產前材料預算和原材料采購的采標、建卡工作,建立技術資料的收、發、存制度,形成系統科技存檔。
技術工作管理制度
1、技術人員應認真做好各種技術資料整理、收集與研討,為公司的生產和發展提供可靠的技術保證。
2、技術人員應深入車間,指導工藝操作,檢查工藝上機情況并技術了解處理產品技術問題,掌握第一手資料,為產品的質量提高和更新換代提供切實依據。
3、新產品投產前,必須由新款鞋產品的設計專業技術人員對其技術指標作全面的考核,確保投產順利。
4、組織技術人員學習掌握有關技術資料,為生產需要、改造工藝工序達到節能降耗、提高工效的目的。
5、定期對員工進行技術技能知識培訓和操作考核,對新工人上崗,應進行一定時間的培訓和操作教育。
6、密切注視同行業的技術動向,加以總結,提高自身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
7、有關技術資料、圖紙要分類立檔并由生技部指定專人保管,重要的技術資料未經領導許可不得隨意外借、影印。為本公司的產品等技術資料保密,不得外傳。
工藝工作管理制度
1、加強工藝管理,貫徹執行管理標準。
2、由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工藝管理工作,并能根據生產任務,做好產品的工藝設計。
3、指定工藝員應根據產品質量要求和原材供應及質量情況,核算原材料計劃,提供新款工藝要求以及新款鞋材的樣板色卡。
4、由專職工藝管理帶頭,組織工藝小組活動,召開工藝研討會,并負責全面推廣。
5、公司確定的新產品投產,品種反改,工藝管理要先行一步,為正常生產奠定穩定的技術基礎。
6、工藝有關人員要經常對工藝上機情況進行檢查,做好原始記錄和反饋匯總工作,并及時將工藝表及工藝資料整理上報歸檔。
7、工藝管理要持實事求是的態度,深入車間,了解生產實況與實施工藝是否吻合,及時調整。協助搞好公司的新產品試制及投產工藝的接收工作。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18
歡迎你加入本公司,公司將為你提供一個就業的機會,一個展現自我的空間環境,誠望你能愛崗敬業,有主人翁精神,服從管理,盡心盡責做好本職工作,為促進公司發展、提高公司效率,增加員工收益,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大家遵照執行。
一、基本素質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團結互助,忠誠和藹,愛崗敬業,樂于奉獻,虛心學習,不斷進取,努力提高自素質和業務技能,富有積極的上進心和職業自豪感及奉獻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否則將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的罰款。如有:
1、遲到10分鐘內按每分鐘1元計算,如超過10分鐘,視情節進行處理;
2、如早退5分鐘內按每分鐘5元計算,如超過5分鐘,視情節論處。
(二)員工因事請假4小時內由組長簽名,主管審批方可生效,如超過4小時需經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在2小時以內由主管簽名生效,超過2小時由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如超過3天者需總經理審批生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三)禁止電話請假或代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四)員工請病假超過8小時,則需要醫務機構出具建議休息和持有醫院電腦收費單方可獲得生效;
(五)員工若因病及特殊情況未來得及請假,需在二天內通知廠方并填寫請假單,如超過3天未通知者則按自動離廠及無薪處理。
三、工資待遇
(一)新員工經初步審定工資后試用期為1個月,1個月內廠方有權隨時解雇,工資視其技術水平及工作表現確定,一個月后屬合格員工,工資按初定工資給予;
(二)所有新進員工需連續在公司工作滿2個月后,在公司統一發放工資時方可領取第一個月工資(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號)。員工若中途請假5天以上者,公司將順延本人的工資發放時間;
(三)員工無請假、遲到、曠工及早退,可享受公司每月20―30元的全勤獎(未滿一個月的員工無全勤獎);
(四)如在公司連續服務3年以上的老員工,公司則根據其工作表現,參照工作業績,可考慮往后每年調整一次工資;
(五)所有管理及員工若在公司連續服務滿1年,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以后每月或獲得工齡獎20元;凡連續在公司服務滿2年以上的,同樣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每月可獲得工齡獎30元;
(六)生手、半生手員工工資在三個月以后可獲得晉升,晉升條件則根據其工作表現、技術水平等綜合評定,由組長、主管、廠長評定后交總經理簽名方可獲得晉升工資;
(七)員工若對工資發放額有疑問的,應在工資發放后二天內向財務部查詢,逾期者廠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辭職規定
(一)若需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經組長、主管簽名,廠長審批方可生效;
(二)若已得到批準辭職的員工,廠方在一個月內招聘替補人員,如提前招到公司可安排提前離職,工資按正常發放領取;如在一個月內沒招到合適人員,公司則有權推遲離職期限,工資可考慮離職就領取;
(三)凡新進員工從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可在做滿一年后隨時提出辭職申請;(具體程序按第一條、第二條執行);
(四)所有管理人員、生手員工進入公司后需做滿2年方可提出辭職申請,未滿2年時間提出辭職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離職,則視無薪離職。
五、處罰條例
(一)甲類過失(屬于重大過失,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罰款)
1、未經允許在廠區車間內拍照;
2、飲酒或酗酒后回工廠上班,有粗暴語言及侮辱其他員工;
3、威脅或散布謠言損害他人或公司聲譽的;
4、消極怠工,不服從管理及領導安排;
5、辱罵管理人員及威脅管理人員的
6、有意破壞公司財物,機械設備,消防設備的(除罰款外還需照價賠償);
7、管理人員濫用職權或私泄報復者;
8、除正常休息在廠內聚眾賭博;
9、在廠區禁煙區吸煙,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工廠的;
10、公司組織統一加班,私自下班者;
11、公司在趕貨期間無故曠工者(除罰款外還需按曠一扣六處罰)。
(二)乙類過失(屬于輕微過失,每次至少處10元以上罰款)
1、不注意節約水電,不愛護機械設備、工具器材等公物;
2、上班時間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辦其他事情的;
3、工作時間吃零食的;
4、工作時間大聲說話者;
5、工作效益欠佳,達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
5、上班時間聊天,看書刊雜志,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6、隨地吐痰,亂丟食物;
7、未經批準打聽私人電話的;
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輕微損失的;
9、挑撥是非,亂傳閑話,影響團結,擾亂秩序的。
注:本處罰條例,如一旦有人被處罰,所有處罰金將在上月發工資時一并扣除,包括曠工處罰及觸犯廠規條例的各項處罰,任何人不得人任何異議。
六、獎勵條件(凡符合以下條件,可獲得50―1000元獎金)
1、對改進企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工作態度好,為企業創造良好聲譽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評選);
3、如有重大事故發生,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議提出,經采納實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節約,有明顯成績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風,事跡突出者。
注:獎勵審批權限,如一旦有人夠獎勵條件,由部門負責人提名,經主管廠長審核,呈報總經理批準方可獲得獎勵。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釋和修正權由廠辦負責,總經理審批方可獲得更改。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1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為了加強紡織企業安全生產,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職業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紡織企業的安全生產及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的紡織企業是指棉紡織及印染精加工業、毛紡織及染整精加工業、麻紡織及染整精加工業、絲絹紡織及印染精加工業、化纖織造及印染精加工業、針織或鉤針編織物及其制品制造業、家用紡織制成品制造業、非家用紡織制成品制造業、紡織服裝和服飾制造業等企業。
第三條【監管職責】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對全國紡織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職能劃分,按照屬地監管、分級負責原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紡織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紡織企業的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和建設安全,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負責專項監督管理。
第四條【企業責任】紡織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相關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集團公司對其所屬子公司(含全資和控股子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主管責任。
第二章 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
第五條【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設】紡織企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六條【安全管理機構人員配置】紡織企業的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不少于從業人員2‰比例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紡織企業,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注冊安全工程師或者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紡織企業各車間(部門)或班組應當配備專兼職安全員。
第七條【安全投入】紡織企業應當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安全資金投入應當納入企業年度生產經營的計劃和財務預算,應建立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賬,準確記錄提取、使用情況。
第八條【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紡織企業應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強化安全生產基礎,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做到安全管理標準化、設施設備標準化、作業現場標準化和作業行為標準化,不斷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第九條【建設項目“三同時”】紡織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建設單位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負責。
第十條【消防、特種設備等安全管理】紡織企業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加強工程消防、特種設備和建設的安全管理;對于需要有關部門審批和驗收的事項,應當依法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驗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十一條【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內容要求】紡織企業應當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了解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熟悉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紡織企業應當對新錄用、季節性復工、調整工作崗位、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紡織企業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投入使用前,應當對有關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隱患排查治理】紡織企業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的措施、責任人、資金、時限和預案,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對于構成重大隱患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紡織企業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在案,并及時向從業人員通報。
第十三條【發包、出租項目安全管理】紡織企業涉及發包、出租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設施的,應當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發包或者出租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設施,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設施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紡織企業應當與承包、承租方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承租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生產經營項目、場所有多個承包、承租單位的,紡織企業應當對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承包、承租單位應當服從發包和出租單位統一管理,并對現場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第十四條【日常安全檢查】紡織企業應當定期對作業場所、倉庫、設備設施、從業人員持證、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應當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限期整改。檢查應當做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第十五條【危險辨識及告知、應急撤離】紡織企業應當定期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并將其工作場所存在和作業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等如實書面告知從業人員,不得隱瞞或欺騙。
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紡織企業不得因此降低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應急救援裝備配備】紡織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配置并保持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場所應當配備齊全、有效的監控裝置、報警裝置、防毒(防煙)面具、搶險應急工具和專用消防器材設施等。
第三章 生產設備設施及場所安全要求
第十七條【設備設施和作業場所安全要求】紡織企業的生產設備設施或作業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有可能發生機械傷害的機械設備危險部位以及所有可能發生燙傷的蒸汽管道、箱體、排氣裝置等設備或裝置均應當裝設齊全、完整、可靠、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標志。
(二)紡織專用設備設施應當具備齊全、完整、可靠、有效的安全防護、聯鎖、信號、報警、保險等裝置,做到有軸必有套、有輪必有罩、有軋點必有擋板、有特危必有聯鎖,有洞必有蓋,有臺必有欄。
(三)各類用電設施、設備或者場所,應當采取保護措施,并在配電設施、設備裝設防水、防潮、防漏電和漏電保護裝置,并有效接地。
(四)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工序、設備、容器或場所,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并對易產生靜電的部位、靜電消除器及靜電接地狀況進行定期檢測,并及時將檢測結果整理歸檔。
(五)紡織企業原料、成品儲存庫房要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庫區和庫內應設置足夠的消防設備和器材。麻紡織工廠嚴禁設置地下或半地下麻庫,其他各類倉庫要符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及有關安全管理規定,達到防火等要求。
(六)紡織企業的防火、防爆條件或措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和紡織企業有關防火防爆標準的規定。
(七)涉及可燃性粉刺爆炸危險的場所、設施設備采用惰化、抑爆、阻爆、泄爆等措施防止粉塵爆炸,現場管理措施和條件符合《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15577)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要求。
(八)紡織企業的燃氣站、除塵器、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纜隧道(溝)、原料及成品倉庫等重點防火防爆部位,采取有效、可靠的監控、監測、預警、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措施。安全附件和聯鎖裝置不得隨意拆棄和解除,聲、光報警等信號不得隨意切斷。
第十八條【安全設施設備的檢測】紡織企業應當在有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張貼安全操作規程。
應當定期對安全設備設施及安全防護裝置進行檢查、維護、校驗,并作好記錄。對超過使用年限或不滿足使用要求的,及時予以報廢或改造。
對于特種設備以及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容器、運輸工具,要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檢測、檢驗和維護。未經檢驗檢測或檢驗檢測不合格的特種設備禁止使用。
第十九條【工業及設備淘汰】紡織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產業政策有關要求,及時淘汰危及生產和人身安全的生產工藝和設備,積極推廣使用有利于安全生產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提高企業安全本質化建設。企業在對現有設備設施進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術性能。
第二十條【紡織企業倉庫安全管理】紡織企業原料及成品倉庫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并應與生產、生活區分開設置。新建、改建、擴建原成庫以及在庫區附近新建的建筑物,必須經公安消防監督機關批準和驗收,否則不得施工和交付使用。
第二十一條【倉庫安全要求】紡織企業倉庫內的電氣裝置和使用的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電氣裝置安全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庫房內禁止設置辦公室、休息室、會議室等場所,嚴禁使用各種電加熱器和各種生活電器。
第二十二條【安全距離、安全出口要求】紡織企業生產、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和倉庫周邊的安全防護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與員工宿舍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紡織企業生產作業場所以及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通道、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安全出口,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封閉生產場所的疏散通道或者堵塞員工宿舍的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條【危險化學品使用與管理】紡織企業涉及生產、儲存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必須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和相關行政規章要求,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特性,在生產、儲存和使用場所采取相應的安全監測監控和防護措施。
第二十四條【從業人員安全操作要求】紡織企業嚴禁從業人員佩戴手套操作紡織專用設備旋轉部位,嚴禁不佩戴專用防護用品接觸腐蝕性、危險性的部位進行操作,嚴禁在設備運轉未停妥時處理機械故障。
第二十五條【危險作業審批】紡織企業應當對高處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大型吊裝作業、帶電作業、禁火區內進行明火作業、具有爆炸危險的作業、中毒或有窒息危險的作業實行作業審批制度,要落實現場安全管理措施,并嚴格進行監控。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安監部門及人員職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加強對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法律、法規、規章、強制性標準和本規定的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二十七條【執法檢查工作要求】地方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當將紡織企業納入年度執法工作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企業、關鍵事項、時間和標準,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實施掛牌督辦。
第二十八條【專項執法檢查】紡織企業集中的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年至少開展一次紡織企業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并結合實際經常開展紡織企業安全生產暗查抽查工作。
第二十九條【安監人員能力培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監督檢查人員加強紡織制造方面的專業知識培訓,提高行政執法能力。
執法人員在現場執法過程中應按規定配戴必需的防護裝備,避免不安全行為,并做好檢查的文字、圖片、音像等資料記錄,進入危險作業地點、環節檢查時,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制度和規定要求。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企業違規處罰】紡織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可以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未如實記錄在案,并向從業人員通報的;
(二)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未有日常安全檢查記錄的。
(三)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經作業審批擅自進行作業的,或未按規定采取監護措施的。
第三十一條【執法人員違規處罰】監督檢查人員在對紡織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相關方責任】紡織企業發包、出租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設施,或者承包、承租方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紡織企業與承包承租方對發包、出租導致的后果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三條【關閉取締】紡織企業對有關部門提出的改正要求拒不執行,且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的,有關部門應當提請當地人民政府對違法企業予以停產整頓,直至依法關閉取締。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實施時間】本規定自2024年 月 日起施行。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20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等要求,規范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加強紡織企業安全生產,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保障紡織企業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實現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根據總局工作部署,組織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起草了《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現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起草《規定》的必要性
(一)紡織工業是我國國民經濟重要產業
紡織工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傳統產業和重要的民生產業,也是國際競爭優勢明顯的產業,在繁榮市場、擴大出口、吸納就業、增加農民收入、促進城鎮化發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紡織工業也快速發展,紡織產業規模不斷擴大,現狀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紡織服裝生產國、消費國和出口國。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24年,全國共有規模以上紡織企業戶數3.7萬戶,累計實現工業總產值57809.98億元。2024我國紡織行業化纖、紗、布、服裝等主要產品的產量分別為3800萬噸,2984萬噸,841億米,267.28億件,均位居世界第一。紡織工業的重要地位及其企業的規模和數量的不斷擴大也給政府安全監管方面帶來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如何對紡織企業實施科學有效監管,保證紡織企業安全生產,更好地為國民經濟做出更大貢獻。
(二)紡織企業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
紡織企業分工復雜,從業人員多而雜,作業環境普遍有待改善,安全生產管理任務繁重。且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企業經營體制的轉變,紡織企業的管理模式同其它行業一樣,已經發生了明顯的變化,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有的已成為企業當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難點。特別是,我國以前曾發生的幾起紡織工業事故,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慘重。比如,1987年3月15日,哈爾濱亞麻廠發生的亞麻粉塵爆炸特別重大事故,死亡58人,受傷177人,當時直接經濟損失就達880多萬元。1991年5月30日,廣東省東莞市興業制衣廠發生特大火災,全廠付之一炬,造成72人死亡,47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也達300多萬元。2009年5月21日,廣東汕頭市潮陽區谷饒鎮一個家庭紡織作坊發生一起火災事故,造成13人死亡、4人重傷。此外,2024年9月11日,巴基斯坦南部港口城市卡拉奇市一家服裝廠發生火災事故,造成至少289人死亡。2024年11月25日,孟加拉國首都達卡西北部郊區的塔茲琳(tazreen)服裝公司發生特大火災,造成120多人死亡,多人受傷,另有數十人失蹤。這些事故對我國紡織工業安全管理敲響了警鐘,我國紡織工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絲毫不能放松。
(三)紡織企業仍存在眾多安全問題亟待解決
通過對我國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狀況的調查和研究,紡織企業仍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安全方面的問題:
1.紡織行業自身特點使其一直是工貿行業事故防范的重點。首先,由于紡織行業生產工藝要求必須有相應的開松、梳理、卷繞、牽伸、平整等手段才能達到基本的產品生產目的,由此決定了設備軋輥多、軋點多、齒輪多,用電設備多的工藝特點,這也是造成容易發生各種機械傷害的客觀因素。其次,紡織生產常用的原料是棉、麻、毛、絲和化學纖維,它們都具有易燃特性。同時紡織原料的儲備具有集中、量大等特點,加上機械、電氣引火的幾率高,極易發生火災。特別是紡織企業倉庫,一旦發生火災,損失極大。
2.紡織企業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依然普遍存在,亟待改善。首先,噪聲仍然是當前紡織企業突出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紡織企業的織布車間的生產噪聲普遍較大,有的甚至超過100分貝以上,工人長期暴露大強度的噪聲場所,極易對聽力造成傷害。其次,由于紡織行業中的印染企業工藝要求一定的溫度和濕度,因此,印染企業普遍存在高溫高濕場所,特別是夏季如不采取防暑降溫措施,容易造成高溫高濕環境。其次,粉塵防治也是紡織企業職業病危害因素防治重點,由于棉、麻、毛的開、清、梳、整工序容易產生粉塵,工人在粉塵環境下長期工作易患職業病。隨著紡織企業生產工藝提高,粉塵治理措施的完善,當前紡織企業的粉塵作業環境已得到大大改善。
3.大部分紡織企業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能力也亟待提高。現行市場經濟體制下,紡織企業相對其他行業來說,勞動強度較大,工資收入不高,以致人員流失較多。為維持企業正常生產,部分企業往往招進大量新員工,新員工入廠時間不一,且在年齡、文化素質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難度大、任務重,對新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很難做到保質、保量。若新員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得不到很好提高,一旦到工作崗位就容易出現安全漏洞,加之對安全生產的認識不深,安全意識差,違章作業時有發生,成為紡織企業安全事故的高發群體。
4.紡織企業的生產設備本質安全程度仍有較大提升空間。紡織工業本身就使用大量的紡織機械,這些機械部件除了有擠壓、剪切、纏繞、卷入、高壓流體噴射等常見的機械不安全因素外,還存在諸如靜電、高溫、著火、爆炸、噪聲等危險因素,而且這些因素還常常摻雜在一起,難以控制。加之國內部分紡織企業的生產設備安全防護裝置被損壞或作用不良,設備基礎管理工作欠缺,部分老設備在安全防護方面存在自身的缺陷,從而導致機械傷害事故時有發生。
5.紡織企業的安全管理理念及管理水平也亟需提高。從管理的方式來看,目前國內的紡織企業,安全管理的方法大多停留在宣傳、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檢查的水平上,并且多是在發生事故后才著手進行分析,即多為“事后型”管理,很難適應現代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的要求。大部分紡織企業為了減少開支,增加利潤,往往也在安全管理上精簡機構和人員,有的企業沒有按照要求單獨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也不明確,安全管理人員變動大且配備的數量不足,基層安全員往往是身兼數職,部分安全管理人員不具備從事安全管理的素質和能力,不能對安全生產實施有效的監管,加之受經濟利益的驅動,仍有部分企業存在“重生產,輕安全”的現象,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不能正確看待和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兩者之間的關系。
6.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標準體系仍不健全,部分技術標準及安全管理規章陳舊落后,不適應新時期紡織企業的安全管理。原紡織工業部的《紡織系統勞動安全衛生工作暫行條例(試行)》、《關于加強紡織企業電氣安全管理的規定》、《關于紡織原料成品倉庫防火安全管理的暫行規定》等規章亟待進行修訂。紡織企業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標準體系建設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二、主要問題的說明
(二)關于《規定》的適用范圍
本《規定》所稱的紡織企業的范圍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t 4754-2024)中規定范圍,主要包括:棉紡織及印染精加工業、毛紡織及染整精加工業、麻紡織及染整精加工業、絲絹紡織及印染精加工業、化纖織造及印染精加工業、針織或鉤針編織物及其制品制造業、家用紡織制成品制造業、非家用紡織制成品制造業、紡織服裝和服飾制造業等企業。
(二)關于《規定》主要架構
本《規定》主要由總則、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生產設備、設施及場所安全要求、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六個部分構成。其中,“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生產設備設施及場所安全要求”兩個部分是本《規定》的重點章節內容,重點明確紡織企業應對遵循的安全生產基本法規要求及應符合的安全基本條件。
(三)關于《規定》擬解決的重點問題
出臺《規定》,除了要進一步明確政府對紡織企業安全監管責任,并強化紡織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同時,也擬通過出臺《規定》進一步明確紡織企業在生產設備設施及工藝安全、安全生產標準化、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危險作業安全管理、職業健康管理、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員工安全培訓、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等方面應當符合的基本要求,并明確違反相關條款的處罰措施。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21
序言
首先,歡迎您成為XXX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的一員,從此我們開始了同舟共濟、榮辱與共的合作。我們有機會走到一起,當是一段緣分,理應倍加珍惜。我們的質量方針是“實現客戶價值最大化”。從產品研發到項目實施以及售后服務都要求我們追求卓越。我們注重暢通的'員工溝通渠道,因為我們相信集思廣益、眾志成城。員工基于自身崗位工作意見及建議的反饋是公司的管理工作得以持續改進的重要依據。我們秉承“以人為本”,因為我們懂得員工的凝聚力、向心力以及團隊高昂的士氣是公司發展的源泉和根本。本公司對待每個員工的原則是:“公正客觀”。相信每個員工都能獲得公平的對待,并能充分發揮你的聰明才智,實現我們既定的理想和目標。公司的管理要強調制度化、科學化。為了實現這個管理理念,我們制定了本手冊,這是指導和幫助員工的行動指南,讓我們的每位員工都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管理、運作規范及法則,使員工與公司之間達成良好的溝通與理解,并建立一種和諧的工作環境和氛圍。最后,再次誠摯地歡迎您的加盟,真心希望您與XXX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共創明天輝煌。公司簡介
XXX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蔬菜、水果、種植,銷售,農業技術推廣,新品種引進的實體型企業,公司現有種植基地120余畝,主要種植品種有;西蘭花、仔姜、三月瓜、青椒等各種四季瓜果類有機蔬菜,公司主要面向韓國市場。公司下一步還將帶動地方各小型種植農戶,利用公司現有平臺擴大本地方在國內國際的影響力。本公司致力于種植各種無公害有機蔬菜,并帶動地方各農戶科學的種植,引進新品種,推廣新技術、培訓出一批現代化的新興農民,努力為構建和諧社會和實現偉大的中國夢做出應有的貢獻。
公司機構框架
第一章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2、公司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每個員工都要樹立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集體主義觀念,要有維護集體榮譽和利益的思想和舉動,對于在集體榮譽和利益面前當“老好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私自利用職權之便用公司利益耍好賣乖的領導要免職,員工要調整崗位,直至開除。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
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農業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外出學習、考察的條件和機會,員工要強化自身業務學習,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農業公司員工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6、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7、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公司領導要以身作則,身先垂范;堅決反對擺官架、打官腔和“假、大、空”行為;堅決反對不懂裝懂,不請示、不匯報,私自“創新”。
9、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公司員工日常行為規范
團隊守則:
1、愛企業,愛家庭,自尊自愛。
2、團結協作,集體奮斗。
3、崇尚競爭,鼓勵超越。
4、重視內外溝通,講求協調發展。
5、積極進取,大膽創新,不斷為團隊注入新的活力。
6、維護企業形象,保護團隊利益。
職業道德:
7、誠實守信,以誠立信。
8、維護市場秩序,公平參與競爭。
9、敬業愛崗,高度負責。
10、廉潔自律,潔身自好。
工作紀律:
11、工作時間著裝得體,干凈;嚴禁穿拖鞋,短褲上班。
12、遵守作息時間。
13、上班必須堅守崗位。
14、上班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15、除非接待需要,工作日午餐不應喝酒。
16、開會不遲到,不中途退會,做好筆記。
17、勤儉節約,反對浪費。
18、員工有義務嚴格保守企業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
19、參加公關活動、外事活動嚴格遵守相關紀律。工作作風:
20、嚴謹、務實是我們基本的工作作風。
21、工作就是服務。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22
1、注意庫房的干燥整潔,保護庫內外的環境衛生。
2、倉庫物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對庫存物品要心中有數,了如指掌。
3、物品出庫要有領用人簽字,入庫物品要及時登記入賬,對工地急用的物品,直接到工地的要及時辦出庫手續。
4、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規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發生意外。
5、大宗材料、設備不能入庫的,要點清數量,放到安全的地方,要整齊,做好苫蓋工作,防止雨淋日曬,避免造成損失。
6、加強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庫房安全。
7、臨時借用的小型工具,要建立借用物品帳,嚴格履行借用手續,并及時催收入庫,如有丟失、損壞,由保管員按價賠償。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23
一、企業管理制度
我們知道,法律、法規、規章是整個社會層面的制度。而一個組織內部的規定、紀律、流程等是這個組織的管理制度。企業管理制度是要求企業成員共同遵守,按一定程序辦事的規程或行為準則,是用來規范企業員工行為的。制度要解決的問題是“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違反制度的后果如何”,又存在探索、形成、施行、完善和發展等階段。
美國哲學家霍布斯假設了人類的原初狀態是每個人對每個人的戰爭,每個人都想維護自己利益,都企圖侵占別人的利益,沒有正義,沒有規則,他認為這種“自然狀態”下人的生活是悲慘的,于是為擺脫此種境況,人們便建立契約,確立利維坦(權力團體)約定社會共同的行為規范,從而結束人類混戰。可以看出制度是人類從實踐和經驗中積累起來通過規制個體行為,從而使集體行為達到有序和理性的文明成果。正是由于制度是有穩定性、有序性、規范性的優勢和特點,因而借助制度,人類才能把相互間合理的行為固化下來,形成準則,從而使社會和群體逐漸進步,以致于高度文明。
因此好的制度是一種科學,是一種資源,是一種力量,能使群體朝著最有利群體的方向不斷前行。任何集體之中或集體之間,都有制度安排,否則整個社會、集體就會混亂、無序。
二、管理制度的作用
(一)宏觀上
1、貫徹國家的有關法規和政策;
2、使企業處于穩定、持續運行狀態;
3、對法規和政策起到拾遺補缺作用。
(二)微觀上
1、把企業員工、部門的目標、思想、行為,聚集到企業經營管理總目標上來;
2、奠定員工、部門的自我約束機制;
3、使企業內部管理權力運行程序化;
4、實現企業管理系統化;
5、實現企業管理科學化;
6、促使企業組織持續穩定的發展;
7、增加了企業的可控性、權威性;
8、促進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9、促使企業經濟民主化。
三、發揮管理制度作用的途徑
(一)要建立一套體系完善、內容合理、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1、最高管理層要制定完善的制度體系,覆蓋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兼顧制度間的協調性;明確效率優先,逐步完善。
2、制度建設者要了解相關的政策、法規、行業標準,了解企業文化,熟悉相關的經營、管理要求,要客觀、公正。
3、對于制度內容的要求是:所依據的資料必須要全面、準確,能夠反映經營管理活動的真實面貌;根據實際需要設計相應條款;要明確、翔實,便于理解;要以發揮激勵作用為目的;要充分考慮員工的意見,和員工達成共識。
(二)要保證各項管理制度得到嚴格、公正、持續的執行,這是發揮制度作用的關鍵。
(三)要做好制度實施推進的培訓、指導工作,以及執行狀況的檢查、監督和評估工作。
(四)制度要隨著企業的發展、環境的變化、經營管理范疇的變動而不斷完善、更新,以推動企業基礎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24
第一條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提高對進冀建筑業企業的服務水平,培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確保投資效益,根據《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條例》、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的進冀建筑業企業,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進冀建筑業企業(以下簡稱“進冀企業”),是指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所屬注冊地不在本省行政區域,進入本省行政區域進行建筑活動的建筑業企業。
第四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進冀建筑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進冀建筑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外埠建筑業企業進冀施工,應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進冀備案手續。
進冀備案包括單項工程備案和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
第六條進冀企業擬在冀承攬單項工程,應辦理單項工程備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備案申請表
(二)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
(三)企業法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
(四)企業營業執照;
(五)企業資質證書;
(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七)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或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項目經理部成員職稱及職業資格證書;
(八)企業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企業近三年未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和市場違規行為的信譽證明;
(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進冀企業擬在冀年度承攬施工項目超過2個(含2個)的進冀企業,應當設立進冀企業分公司,并辦理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由分公司統一管理在冀的施工項目。
辦理進冀分公司備案,除按第六條要求提交相應材料外,還應提交:
(一)分公司辦公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書;
(二)分公司成員的職稱及資格證書。
第八條辦理備案手續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冀企業向擬承攬工程所在地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資料;
(二)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進冀企業提供的備案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發現備案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1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進冀企業的備案文件后,應進行登記、核查;核查合格的,在1個工作日內,簽發同意上報意見,由申請人持該意見及有關材料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四)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人報送的備案文件后,在1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備案要求的辦理使用備案手續,頒發相應備案證書;對不符合要求的,應作出不予備案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進冀建筑業企業中標(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包工程)后,企業應到工程所在地設區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機構)領取《進冀建筑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并提交下列資料:
(一)進冀備案證書;
(二)中標通知書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攬工程的證明材料;
(三)施工承包合同;
(四)選用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的資質證書,勞務作業人員《職業技能崗位證書》;
(五)專業承包、勞務分包合同。
第十條 《進冀建筑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其內容包括:
(一)進冀建筑業企業服務指南;
(二)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三)進冀建筑業企業和進冀施工人員基本情況;
(四)本省建設行政管理的有關規范性文件。
第十一條進冀企業分包工程,應選擇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并依法和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對分包企業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進冀企業應按規定,定期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建筑業企業基本運行情況表》。
第十三條進冀建筑業企業享有與省內企業同等的權力、并承擔相同的責任和義務,接受本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機構的監督、管理、檢查。
第十四條進冀企業的基本情況、資質情況、業績和市場行為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納入本省建筑市場監督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
第十五條進冀企業的作業人員和分包作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持有率不低于100%。
第十六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的培訓。
第十七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遵守建設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可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冀企業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書》、施工項目的有關資料等。
(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企業資料后,組織有關專家對進冀企業的市場行為、經營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進行檢查。
第十八條檢查結論為分為合格、不合格兩種。
進冀企業有下列情形的,檢查結論為不合格。
(一)與建設單位或者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 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三)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四)嚴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五)發生過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的;
(六)隱瞞或者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七)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后果的;
(九)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的;
(十)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分包企業工程款和作業人員人工工資的;
(十一)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九條進冀企業不合格名錄,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公布,并限期停止企業在冀投招標資格。
第二十條注冊地在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的建筑業企業進冀施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二xx年四月二十日起施行,原《河北省進冀施工企業備案管理辦法》(冀建建[20xxx]163號)同時廢止。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25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建筑市場監督管理,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建立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提高企業綜合素質,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根據《建筑法》、《建設工程 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省屬駐昌和外地進昌各類建筑業企業。所稱的進昌建筑業企業,是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地不在本市范圍內,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 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具體負責建筑業企業的誠信管理工作。
第四條 進昌建筑業企業進入本市參加建設市場活動,應提供完整、真實、合法、有效的資料到市建委辦理進昌登記手續。
第五條 進昌辦理登記手續須提供以下資料(原件核對后歸還):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的在昌負責人的委托書,企業在昌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具有專業資格的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任命書、職稱證書、勞動合同 (含社會保險憑證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三)外省企業應提供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出具的外出介紹信,省內企業應提供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介紹信;
(四)由企業所在地縣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近二年未發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四條所列舉行為的證明,以及無拖欠農民工工資 的證明;
(五)企業參加項目管理的項目經理、技術、質量、安全、經濟管理人員的資格證明、職稱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要技術工種操作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其他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技術、管理人員等總人數不少于15人,項目經理或建造師限二級以上,中級職稱以上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技術負責人應為高級職稱),以及社會保險證明;
第六條 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設立分公司的,在昌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總承包企業不小于200平方米,各專業企業不小于100平方米,并辦理在昌工商注冊、稅務登記、開立銀行帳戶及申領《組織機構代碼證》。
第七條 進昌建筑業企業具備了第五條、第六條所列條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領《誠信管理手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直屬、省屬駐昌和本市各類施工企業憑資質證書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領《誠信管理手冊》。進昌建筑業企業不設分公司的不發《誠信管理手冊》。
第八條 《誠信管理手冊》是本市和駐昌、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檔案,記錄企業及項目經理在昌的業績和獎懲情況。持《誠信管理手冊》可參加本市所轄范圍內的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持《誠信管理手冊》參加招投標時,加入3分誠信分值;有違反建筑市場行為,被處以不良行為記錄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為記錄當年有效,不跨年度)。
第九條 領取了《誠信管理手冊》的建筑業企業變更企業名稱和法人代表、資質等級、指定在昌負責人等,應從變更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明文件到市建委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條 國(境)外施工企業進昌施工按照國家、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第十一條 建筑業企業在昌承接工程后,應組織項目管理機構,配備與工程規模、技術復雜程度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其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核算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施工管理員、材料管理員必須是本企業職工。
第十二條 建筑業企業應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統計局報送建筑業企業各類報表。
第十三條 建筑業企業應遵守國家、江西省及本市有關建筑市場、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勞動保障、計劃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 、法規 和規章。
第十四條 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整改、通報批評、收回《誠信管理手冊》的處理:
(一)在昌無固定的辦公場所,駐昌機構主要管理人員實際到位情況與進昌登記的資料不相符的;
(二)企業管理不規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保證體系不健全,項目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設置與施工工程規模程度不相適應,以及項目管理人員長期不在施工現場(經3次以上檢查均不在施工現場的視為長期不在施工現場),技術工種和勞務作業人員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其他從業資格證書上崗的;
(三)總承包企業和專業分包企業將勞務作業分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或未與勞務分包企業簽訂書面勞務分包合同的;
(四)出租、涂改、偽造或采用不正當手段騙取《誠信管理手冊》的,以及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使用《誠信管理手冊》的;
(五)不及時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的;
(六)勞動用工管理不規范,克扣或拖欠務工人員工資的;
(七)不按規定上報各類報表的;
(八)在昌施工期間發生建筑市場違規行為或質量安全等級事故的;
(九)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的。
第十五條 市建委對所持《誠信管理手冊》的進昌建筑業企業實行年度檢查制度。
年度檢查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昌建筑業企業應根據當年的年度檢查通知進行年度檢查申報,填寫年度檢查報表,提交《誠信管理手冊》,交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在昌分公司《企業非法人營業執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
(二)外省外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昌設有辦事處的,該地企業將申報資料提交到駐昌辦事處,由駐昌辦事處統一將年檢資料交市建委;無駐昌辦事處的企業將申報資料直接報市建委。
(三)對年度檢查資料齊全的企業,市建委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年度檢查結論,記錄在《誠信管理手冊》年度檢查記錄欄內。
第十六條 年度檢查的內容是: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施工條件是否符合進昌登記時應具備的條件;是否與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規模相適應;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是否存在著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市場行為、勞動用工、工資支付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年度檢查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類。
第十七條 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的施工條件符合進昌登記時應具備的條件,且與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規模相適應,在過去一年中沒有發生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的,年度檢查結論為合格;發生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經批評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檢查結論為基本合格;發生第十四條所列行為,情節嚴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檢查結論為不合格。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誠信管理手冊》,在兩年內市建委不再發給該企業《誠信管理手冊》,并給予不良行為記錄,在此后的兩年內參加本市建筑市場招投標活動時,每次扣4分。
1、年度檢查結論為不合格的;
2、連續兩年年度檢查結論為基本合格的;
第十九條 年檢時間為自下發年檢通知之日起二個月內,特殊情況企業可申請延期,延期時間不超過一個月。在規定時間沒有參加年度檢查的進昌建筑業企業,其《誠信管理手冊》自行失效。
第二十條 進昌建筑業企業遺失《誠信管理手冊》,應在本市登報聲明作廢后,重新補發。
第二十一條 企業終止在昌承接工程,應到市建委辦理離昌手續,同時上繳《誠信管理手冊》。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26
第一章防火組織制度
第一條建立由主管領導負責、相關部門領導參加的防火安全委員會,具體負責防火安全工作的組織規劃,協調本單位內部的防火工作,制定各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防火措施。
第二條保衛部門是防火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保衛部門和未設保衛機構的單位,應配備或指定專(兼)職防火安全工作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監督防火安全責任制落實。
2、針對本企業的特點對員工進行防火宣傳教育,組織和指導義務消防隊員培訓和演練。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提出火災隱患整改建議,并督促整改。
4、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中的消防工程設計審核、設備(防火材料)選型及驗收。
5、負責消防設施管理,定期組織檢測、維護,適時進行設備報廢更新。
6、確定重點防火部位,建立健全消防檔案,制定滅火預案。
7、協助領導組織火災撲救,配合公安消防機關追查火因,處理火災事故。
8、做好其他有關防火管理工作。
第三條各單位必須建立群眾性的義務消防組織,明確職責和任務,定期進行防火知識、滅火知識、疏散自救知識培訓和滅火演練。
第四條根據不同部位,不同崗位的情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五條針對通信火災發生的規律和特點,在員工中開展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定期進行防火知識教育和滅火技術訓練,開展群眾性的防火安全競賽活動。
第六條員工必須掌握所在崗位的防火安全情況、崗位防火制度,熟悉消防設施的位置和功能,會報警,會疏散,會自救,會撲救初起火災。
第七條對新員工做好崗前防火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第二章通信建筑的防火要求
第八條通信樓應按防火規范和《郵電建筑防火設計標準》的要求設置防火區域分分隔。
第九條通信機房與行政辦公用房,電話會議室不宜設在同一樓內;特殊情況確需設在同一樓內的應分層設置,不能分層設置的要有防火區域分隔;現有機房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隨機房改造逐步解決。
第十條樓內電纜井和管道井應在每層樓板處用相當于樓板耐火極限的非燃燒體作防火分隔,井壁檢修門應采用丙級防火門。
第十一條電纜井、管道井與與房間、走道等相連通的孔洞、地槽;已裝電纜的,其空隙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封隔;近期不使用的應用非燃燒材料封閉。
第十二條中央空調通風管道穿越機房隔墻、樓板時,與垂直總風管交接的水平管道上應設防火閥門,通風管道的保溫應使用非燃燒材料。廢棄的空調管道應予拆除。
第十三條通信機房禁止裝飾性裝修。不設吊頂,工藝上沒有特殊要求的不設活動地板,不得使用木地板、木墻裙、塑料壁紙、可燃窗簾等材料。機房內原有裝修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應拆除,一時難以拆除的,要定期進行阻燃處理,提高耐火等級,并隨機房改造逐步拆除。
第十四條通信樓內設有營業室、會議室、行政辦公用房的,裝修應符合通信樓的耐火等級要求。
第三章通信樓共用線路、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要求
第十五條電氣設備、供電線路應由專職電工按照規范安裝。
第十六條通信機房所有電源線應采用銅線,接頭處應安裝封閉接線盒。電力線不得在鐵釘上固定或用金屬絲捆扎。
第十七條通信樓設計供電容量與用電量相適應,電力線截面積應與負載相符,不準超負荷運行。
第十八條通信機房內禁止亂拉臨時電源線,必須使用臨時線,并采用雙護套線。禁止臨時線長期使用。
第十九條電源線、信號線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調通風管道。
第二十條電源線與信號線應分別敷設,如必須必須共同敷設時,電源線應穿金屬管或采用鎧裝線。
第二十一條配電箱內不得堆放易燃、可燃雜物,閘刀必須使用額定保險絲,嚴禁使用銅、鐵、鋁絲代替。
第二十二條開關、插座和照明器不得靠近可燃物,必要時應采取隔熱、散熱等保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通信機房嚴禁使用齒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第二十四條白熾燈、鎮流器等不應直接設置在可燃裝修材料或可燃構件上,白熾燈、距周圍可燃物應大于0.5米。
第二十五條通信機房內嚴禁使用電爐(石英爐)等電熱器具,如必須使用要經主管部門批準,設專人負責,有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條非閥控密封電池室及貯配室應采用防爆型燈具,不應設插座及開關,排風機應直接接入電源,開關一律設在室外。電池室內禁止明火和吸煙。
第二十七條通信機房、高低壓配電室嚴禁堆放可燃材料。禁止攜帶食物進入通信機房和配電室,避免引入老鼠咬壞電纜。采取預防小動物進入的措施,防止造成電氣短路。
第二十八條油機房與儲油間應分別設置,儲油量不得大于8小時用油量。
第二十九條動力配電架要干凈整潔,無蜘蛛網塵土。電纜溝內線纜整齊無積水雜物,蓋板必須阻燃且不得擠壓電纜。
第三十條應對長期通風的ups不間斷電源的發熱情況進行監視,防止長期連續工作發熱而引發火災。
第三十一條通信樞紐大樓直擊雷防護應符合國家標準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的各項要求,應確保接閃裝置和引下線、避雷帶、接地連線裝置等電氣接觸良好。各連接點應做防腐保護處理,每年雷雨季節之前應對其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第三十二條通信大樓的接地方式。應按部標ydj26—89的要求,采用通信設備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包括屏蔽接地和建筑防雷接地)共同合用一組接地體的聯合接地方式。
第三十三條通信機房防強電侵入的保安防護裝置等定期測試與維護,保安裝置受到損壞的,動作遲緩不起作用的要及時更換。
第四章消防設施、配置、維護
第三十四條通信樓必須按防火規范和《郵電建筑防火設計標準》安裝火災自動報警、固定滅火裝置及相關的聯動設備。設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固定滅火等裝置的,宜設消防控制室。設區域火災自動報警器的,控制器應安裝在有人值班的地方。
第三十五條縣級以上的通信建筑應在下列部位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一)通信電機室、電纜進線室;
(二)配電室、油機發電機室、空調機室;
(三)樓梯間及其前室、樓內主要走道、電梯機房;
(四)值班室、倉庫、休息室、會議室、營業室、辦公用房。
第三十六條通信建筑中,下列機房應設固定式氣體滅火系統:
(一)國際電信局、大區中心、省中心和一萬路以上的地區中心的長途通迅機房、控制室和信令轉接室。
(二)二萬線以上的市話匯接局和六萬門以上的市話端局程控交換機房、包括控制室和信令轉接點室。
第三十七條高層通信建筑內除按規定安裝固定式氣體滅火系統外,還應符合《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可燃氣體易侵入的電纜進線間和使用可燃氣體的房間應安裝可燃氣體報警器,有條件的可將可燃氣體報警器納入火災報警控制系統。
第三十九條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負責系統的管理操作和維護,值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設區域火災自動報警的應明確值班管理人員責任,并進行必要的培訓。
第四十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的主要職責和任務。
(一)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運用,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消防設施運行、報警、故障、維護監控記錄,并將有關資料存檔。
(二)熟悉本系統所采用消防設施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維修、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三)發生火災要進行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并應直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各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后,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公安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四)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五)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第四十條根據消防法規設置消防給水,室內、外消火栓,消防泵要保持完好,定期維護保養和進行出水實驗,消火栓周圍處必須保持清潔,不得遮擋、埋壓、圍占。
第四十一條根據《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相關標準合理送配滅火器,通信樓內除安裝固定滅火裝置的區域外,每層配備適量25-50kg推車滅火器。
第四十二條滅火器應布放位置明顯,便于取用,并設有指示標志。應定期檢查、維護、更換,不得超過使用期限。
第四十三條加強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消防設施維護是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檢查維護保養制度,制定維護計劃,定期維護。嚴格按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等消防法規,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消防設施檢查、測試及維護,填寫季(年)檢查登記表。
第四十四條消防設施要專人負責維護管理,發生故障及時修復。建立健全維護檔案。
第五章消防管理
第四十五條多個通信企業合用通信樞紐大樓的,原則上按照產權歸屬確定防火安全管理責任。產權屬我公司的應與其他租憑單位簽定防火安全協議;產權不屬我公司的在做好使用范圍內防火安全管理的同時,應服從產權單位的統一管理;多個通信企業共同擁有產權的,可由幾家單位協商成立防火安全管理委員會,共同承擔通信樞紐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十六條通信機房內嚴禁吸煙。
第四十七條通信機房內不準堆放易燃可燃物品,不得作為倉庫堆料,必須放在機房的資料和少量備件應使用鐵皮柜保存。
第四十八條要保持各部位消防通道暢通,不得在通道堆積雜物和易燃物品。
第四十九條通信樓內嚴格禁止設置營業性舞廳、卡拉ok等文化娛樂場所及商店、飯店。禁止將房屋出租給非通信部門,改變其使用性質。
第五十條不準在通信機房內進行設備清洗,不準使用汽油等燃液體擦試地板;必須使用汽油等少量易燃液體擦試設備接點時應不帶電的情況下進行,如必須帶電操作要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剩余汽油等少量易燃液體不得在機房內保存。
第五十一條通信樓內施工時,必須嚴格防火安全管理,實施審批制度,建設部門要與施工部門簽定防火安全協議書,并報保衛部備案。
第五十二條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保衛部門必須接受當地公安消防機關、上級主管部門和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對提出的火災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認真進行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做好記錄,制定整改計劃,適時整改。
第六章無人值守機房的安全管理
第五十三條無人值守機房應安裝火災自動報警裝置,有條件的應采用早期火災自動報警。火災自動報警的控制器應安裝在有人值班的地方,也可將報警信號并入環境監控網,實行二級監視。明確值班人員的責任,制定火災報警應急處置方案,報警后及時到現場處理,不得延誤。
第五十四條無人值守機房內要切斷非生產電源,控制終端經濟要盡量遠離機架,非檢查測試時要關閉測試電源,確有困難的應關閉顯示器電源。
第五十五條建立健全無人職守機房的巡視檢查制度,運行維護和保衛部門要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七章火災撲救
第五十六條要認真制定通信機房滅火預案,定期進行演練,確保發生火災時,能夠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避免遇火慌亂,貽誤戰機。
第五十七條通信機房失火、煙霧濃、毒氣大,為及時撲救火災和人員疏散,通信樞紐樓應配置2-3具空氣呼吸器,通信機房應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毒面具。
第五十八條公司全體員工都有維護防火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滅火的義務,發現火災時應立即報警,并組織進行撲救。當公安消防隊趕到時,要主動介紹情況,積極配合滅火工作。
第五十九條火災撲滅后要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關查清火災原因。
第六十條火災發生后要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即: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有關責任者未處理不放過。
第六十一條發生火災后要立即做好恢復通信的準備,火災情況應及時向上級公司報告,重大以上火災24小時內向集團公司報告,不得隱瞞。
第六十二條對認真執行防火規定,重視消防安全工作,防火措施得力,預防工作扎實有效的單位和個人;對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對在撲救火災中,為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獎勵。
第六十三條對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不認真履行消防職責,違反規則,造成重大火險事火災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責任人、發生事故的單位以通報批評,行政處罰和經濟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人刑事責任。
最全企業的管理制度27
①監理合同:工程監理企業在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委托監理合同中,應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范圍、內容、職責及費用。建設單位應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委托范圍、內容及對工程監理單位的授權,書面告知施工單位。
②監理企業:監理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章制度,檢查指導項目監理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監理企業法定代表人應對本企業監理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全面負責。監理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專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等)專門負責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監理企業設派出機構的,應指派該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人。
③項目監理機構:
項目監理機構應根據監理合同的約定和監理項目的特點設立相應的經有資格的單位培訓合格的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
總監理工程師對監理的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并根據工程項目特點,明確監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總監理工程師應委托專人(專職或兼職)分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④明確責任: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依據《條例》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
a、總監理工程師的職責;
a、對所監理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b、確定項目監理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明確其工作職責;
c、主持編寫監理規劃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案,審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d、審核并簽發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專題報告等文件;
e、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審查和批準施工單位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f、簽發《工程暫停令》,必要時向建設單位和有關政府部門報告;
g、檢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
b、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職責
a、參與編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案和協助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b、審查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組織機構,查驗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各級管理人員和特殊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c、檢查施工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和事故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
d、檢查施工單位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制的執行情況;
e、協助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
f、核查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拆卸、安裝和驗收的手續及記錄;
g、檢查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
h、定期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填寫監理日記;發現問題及時向專業監理工程師通報,并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c、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職責
a、編寫本專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b、審核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本專業的安全技術措施;
c、審核本專業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
d、檢查本專業施工安全狀況,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必要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通報或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d、監理員職責
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發現安全問題要求整改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或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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