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虎不怎么愛讀書,讀到初二就輟學了,跟著社會上的青年不務正業。有天他聽說做“碰碰車”賺錢(碰碰車就是所謂的碰瓷黨),就打算去做,但是做這行就等于一只腳已經進了監獄。而小虎偏偏就是不幸運的一個,第一次就被警察捉了,判了九個月。
在監獄的九個月里,小虎認識到自己以前的錯,決定出去后要好好的做人,工作,不再跟不良青年走在一起。
九個月過后,小虎出獄了,在監獄門口小虎呼吸著新鮮空氣,向往著以后的美好生活。但是出來后才發現并沒有那么好,因為他進過監獄,沒有地方肯請他工作;村里的人總是對他指指點點,把他當成是小孩的反面教材,只要是小孩不聽話,大人就會罵到,你是不是想和小虎一樣,遲早進監獄……他家人因此覺得小虎讓他們沒了臉面,也經常罵他,說他還不如別回來。
這天小虎在喝悶酒的時候旁邊響起歌聲“親人都不喜歡我,逼我入了魔”,小虎聽后覺得自己現在就是連親人都看自己不順眼,所有的人都認定自己不是好人,即使自己再努力去改變,還是不會讓別人接受他改過的事實。于是他做了個決定,既然已經不能改變劃分為壞人的結果,那就做個徹底的壞人。所以小虎又在跟以前做“碰碰車”的人一起,繼續做“碰碰車”。不久,小虎沾上毒品,世人都知道毒品上癮后不吸不行,吸了就神志不清,而且就算你有金山也會虧空。這天小虎沒錢買毒品,他決定挺而走險,去搶劫。他跟著一個老板模樣的人到了一條巷子后就用刀抵住那人的腰間,命令那人把錢拿出來。那人給錢后小虎就打算走,但這個時候那人突然沖上來搶小虎的刀,想把錢搶回來,小虎一生氣就把他捅死了。不久小虎被捉了,在審問的時候警官問他怎么會走到這地步,后悔不?小虎笑著說:我走到這地步也是被逼的,曾經我年少無知錯過一次,后來想改過卻發現人們已經容不下自己了,所以就繼續犯錯。
其實這只是社會上的一個例子,社會類似的事情還很多,但是“我為人人,人人為我”就越來越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