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末年,招遙縣城西關外,野草叢生,枯樹各處,一片墳冢,冷落不勝。墳冢里,有座新墳,新墳里埋著一個剛去世往的妊婦。
過了幾個月,在招遙縣城里產生了一件怪事:交易攤上發明收入的錢幣中有冥錢。這些小攤展都是小本謀劃,經不起折騰,便紛繁告到縣衙。縣官聽了報案后,甚為末路火,貼出通告:每一個攤展前都放一盆水,主顧須將錢投進水中,以辨真假。這個法子果真奏效,三五天內,再也不有紙錢泛起。
一天薄暮,年夜小攤放開始收攤,忽見有個二十多歲的女子傷心腸哭道:餓去世我的孩子了餓去世我的孩子了人們以為蹊蹺,趕忙見告縣衙,縣官當即派了兩名差役隨著。
天色垂垂暗了下來,那女子出了西門,徑直走入西關外墳地里。差役看著那片墳冢,雜草叢生的亂崗,不由有些懼怕,內心嘀咕道:好膽年夜的女人,競敢一小我走這片墳地。
合法二人退縮不前的時辰,只見那女子走到一座墳前,便不見了蹤跡。見到這般情形,幾個衙役嚇患上撒腿就去歸跑。
一晚上之間,西關墳地出了個女鬼的動靜,傳遍了整個縣城。
次日,縣官決議掘墳驗棺,以明原形。墳子掘開了,露出了年夜紅棺材。棺蓋揭開后,人們驚呆了:棺材里有一個胖小子正吸吮著尸身的奶頭。那女人尸休無缺,像睡著同樣。
差役將小男孩抱出來。縣官問圍觀的人:誰領養這孩子?
人們都默默無語。好年夜一下子,有個鳴王柳兒的女人將孩子抱走了。這個王柳兒疇前做妓女,到了四十歲才從良,但是不克不及生養,也沒人娶她,一小我孤家寡人的,想著有個孩子作伴也好。
一晃十幾年曩昔了,鬼孩在王柳兒的哺育下,長成一個聰慧活躍的少年。王柳兒節衣縮食,把他送入了書院,取名王奎。王奎聰慧異樣,念書目下十行,過目成誦。王奎十八歲那年,養母王柳兒病逝。二十歲,他入京趕考中了狀元。由于他曾經是個鬼孩子,人們管他鳴鬼狀元。
鬼狀元衣錦回籍。人們覺得他往養母王柳兒墳前往拜跪,以謝王柳兒的養育之恩。然而,他卻沒有,只往拜祭了生身母親的亡靈。他嫌養母是個妓女,會給他堂堂的狀元難看。
祭祀歸程,當他途經一個鄉村時,老全國起了年夜雨,劈臉一道閃電,化作一個年夜火球圍著鬼狀元的肩輿轉了一圈,咔啦啦一聲響,把鬼狀元的頭齊齊地抓了下來。
有道是:忘了養育之恩,天理也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