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的時候,我就知道,天下的媽媽,都是自私的。我媽一輩子喜歡賭,當然都是賭些小錢了。我到十幾歲,像只耀武揚威的小公雞,開始管事了。其實,就是管我媽賭錢。
三缺一啊,大媽在門口招手。到黃昏,估計牌局要散了,我就回家到爸爸面前報告,大肆渲染:媽媽又輸啦!我爸就會陰沉著臉,于是我也配合我爸的表情,陰沉著臉。我媽腹背受敵,依然屢教不改。我想,只能寄希望于我姥姥了。所以姥姥每次來我家,我就列數我媽十大罪狀,給姥姥聽,拉她出面懲治我媽。我姥姥嘆息說:“你媽怎么會好賭呢?她先前不是這樣的!”我以為我姥姥接下來會跟我合謀治我媽的錦囊妙計,結果,我姥姥嘴巴七繞八繞的,繞到我頭上來了。“阿晴啊,”姥姥叫我的小名,她繼續說,“聽你媽說,你不怎么聽話,還經常跟你媽吵嘴。你不能啊,女兒應該聽媽的話。”
我跟姥姥說:“我是聽話的,我好好讀書,每學期都拿獎狀。是她天天賭,還不讓我爸管。她怎么不聽你的話呢?”我姥姥就又溫柔地嘆息,好像我們深惡痛疾的賭錢在她眼里,根本不成為缺點。姥姥說:“你媽啊,老大,從小被寵,所以脾氣犟,你要讓讓她……”太不公平了!您老怎么不叫您女兒讓我?我也是老大呢!我自此知道,我姥姥永遠是偏心向著我媽,連我這樣嫡親的外孫女都不可冒犯她女兒。我自此,再不向我姥姥報告我媽的罪狀。天下的媽媽,都是自私的,最愛的人,永遠是一代產品。
后來,我長大了,我原諒了這些做媽媽的偏心人。從北京回來,我給我媽買了雙繡花的老北京布鞋,送給她,囑她秋天就穿上,別留著。第二年春天,去看姥姥,結果看見那雙繡花鞋穿在了姥姥的腳上。姥姥一派心安理得的樣子,毫無霸占我媽鞋子的不安。回來后,我問我媽:“你怎么把鞋子給姥姥了?是我送給你的呀!我以為鞋子太花,姥姥不敢穿呢,所以沒給姥姥買。”我媽說:“她穿,她喜歡得很。”我媽比我更懂姥姥。當然了,她是她女兒。一雙繡花鞋,我送給我媽,我媽送給她媽。至于其他吃的用的,我送我媽媽的,結果都是轉移到我姥姥那里。除非是保證每件都是雙份,并且是同時送出。我買的那些東西,最后都是姥姥笑納,常常有一瞬間恍惚:這母女,到底誰是我媽?
每次去姥姥家,臨走會塞一點錢給她。人老了。就像小孩,特別喜歡錢,也喜歡別人給錢。慢慢的,姥姥就攢了一些錢,留下零頭去超市買零食,整的就悄悄給我媽,讓我媽幫她存起來。四個舅舅,誰會占她那一點錢呢?可是,她就信任女兒。我媽揣了我姥姥的私房錢,到我家,又偷偷塞給我。然后,從自己的另一個口袋里再剝出來一些,搭在姥姥的錢上,湊個大數字,托我給她們母女存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