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某一中學有一位名叫小強的初二學生殘忍地毆打一位姓王的女老師。起因是他跟同學帶著飲料進學校,這顯然是違反學校校規的行為。值班的王老師進行了勸阻,兩個人不聽,由于快到上課時間,王老師就跟著他們進學校,一邊走一邊勸說。小強把王老師引到男廁所,當王老師去拿他的飲料時,他把飲料掉到老師身上,氣急的老師把另一個同學的飲料潑向小強,小強于是開始毆打老師,甚至特意去踢老師的下體,致使老師痙攣進醫院。
小強成績在班里是墊底的,同學們也不太敢跟他交往,怕被他打,他總是獨來獨往一個人,上課不聽,玩手機。學校收了他的手機,馬上又買一個新的,不是phone就是ipad,到最后學校也拿他沒辦法,只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當著沒看見。
事后30多個家長聯名上信要求學校嚴懲小強,家長們想如果不嚴懲的話,自己的孩子萬一也跟著學打老師怎么辦呢?
沒想到小強的父母態度強硬:不轉班,不轉學,要轉你們自己轉。
從父母的態度可以看出小強為什么會走到這一步。
我們的家長總是過分地寵愛自己的孩子,生怕自己的孩子受委曲,極力保護著自己的孩子。當孩子犯錯時,這些家長總是跟孩子站在一起,做孩子堅強的后盾,讓孩子越來越放肆,越來越以自我為中心,變得自私,沒有責任心,沒有集體榮譽感。
真不知這些父母是怎么樣的,一個學校有一個學校的規章制度,作為學生必須要遵守。作為家長要起到監督的作用,監督孩子去遵守校規。在學校都不能守校規,以后走上社會怎么辦?難道也不遵守社會的游戲規則嗎?難道也不遵守社會的法律法規嗎?
有這樣愛孩子的嗎?這哪里是愛,真的是害了孩子啊。
獎懲分明才是正確的愛。請家長站在學校這一邊共同來教育好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