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張學良突然放蔣,楊虎城措手不及
張學良和楊虎城的團結是西安事變的關鍵。但宋美齡到西安后,張對楊的態度起了變化。
宋氏兄妹到西安后,張將他們安排在自己家里住。張對楊開始擺起了長官的架子,在一些張、楊和宋氏兄妹都在的場合,張用英語與宋氏兄妹談話,使楊非常尷尬,無法了解他們的談話內容。
12月24日上午談判時,張在沒有同楊商量的情況下,搶先表態同意先放蔣回南京,使張楊之間對這個問題的分歧直接表露給了談判對手。楊曾對張說:“放蔣是一定的,你不要著急,看看下一步再說。”
24日晚,楊虎城因為張學良主張立即放蔣介石回南京而與之發生激烈爭吵。對這次爭執,楊沒有向外人透露。而張卻在吵完后立即去告訴了宋子文。
12月25日下午3時過后,張打電話叫楊去他公館。等楊趕到時,看到蔣已出門準備上汽車了。張低聲對楊說,現在就放他走。當時事出突然,楊只有兩個選擇,一是與張決裂,將張和蔣都扣下來;另一是服從張的安排。為了顧全和張的團結這個大局,楊沒有與張爭執,隨張到機場去送蔣。不料到機場后,張突然給了楊一個手令:“弟離陜之際,萬一發生事故,切請諸兄聽從虎城、孝候指揮。此致,何、王、繆、董各軍、各師長。張學良,廿五日。”
該日下午4時,隨著飛機轟鳴,蔣介石結束了14天的囚禁生活。張學良送蔣離開西安。
2、“請罪信”成了張學良永世的把柄
楊虎城送走蔣介石后回到新城,同幾個人談了機場的情形,大家都反對這種輕率、危險的做法。楊說:“蔣的人格是不可靠的,萬一張回不來該怎么辦﹖”不久,張又來電,叫放陳誠等人,還叫放被扣的中央飛機。有人主張不放走蔣系高級將領,飛機也不放走。楊說:“我們做到仁至義盡,張叫放就全放了吧,看他的意思,我們不放,會給他在南京造成困難。”
26日下午一到南京,張學良致電楊虎城:“午后2時抵京,寓子文兄處,一切安善……”就在張感覺“一切安善”時,蔣介石已命陳布雷為他杜撰一篇題為《對張楊的訓詞》的文章,一定要趕在27日的中央日報上發表;同時命戴笠對張下榻的宋公館嚴加防范;他還通過宋子文暗示張要有認罪的表示。張就在到南京的當天,給蔣寫了一封“請罪”的信:
介公委座鈞鑒:學良生性魯莽粗野,而造成此次違犯紀律,不敬事件大罪。茲靦顏隨節來京,是以至誠,愿領受委座之責罰,處以應得之罪,振紀綱,警將來,凡利于吾國者,學良萬死不辭。乞鈞座不必念及私情,有所顧慮也……
張學良這封“請罪信”成了他永世不能脫罪的把柄,至今保存在臺灣國民黨黨史館中。
12月31日上午,對張學良的高等軍法會審開場。經過匆匆幾個小時的“審理”,當天就按蔣介石的授意,以“首謀伙黨,對于上官為暴行脅迫”之罪,判處張學良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法庭上,張學良一面據理申訴了發動西安事變的的正義性;一面卻又承認:“我對于我們違反紀律之行動,損害領袖之尊嚴,我是承認的,也愿意領罪的。”
蔣介石在判處張學良的當天下午又給國民政府遞交了一份要求特赦張學良的呈文。國民政府立即交司法院進行核議,司法院當日即以“尚屬可行”答復國民政府。
1937年1月4日下午,國民政府發布命令:“張學良所處十年有期徒刑,本刑特予赦免,仍交軍事委員會嚴加管束。此令。”張學良從此失掉了自由,一直到蔣家兩代當權者都死后才恢復自由。
1937年元旦,東北軍和十七路軍舉行了盛大閱兵式,以振作精神,向南京示威,聲援獲刑的張學良。楊虎城當日致電宋子文:“尚祈鼎力運籌,俾漢公早日返陜主持一切,無任禱幸。”再次表達了要與張共擔罪責的態度,希望宋能幫助張恢復自由。
這一天,蔣介石在南京也召開了有軍委會辦公廳主任朱培德、重慶行營主任顧祝同、甘肅綏靖署主任朱紹良、參謀本部廳長林蔚等參加的座談會,研究解決西北問題的大政方略。會議最后確定了以政治解決為主,軍事為從的基本方針。但在行動上,用軍事壓迫手段,迫使西安就范。蔣完成軍事部署后,便離開南京去浙江奉化老家休息療養了。
3、蔣介石對楊虎城采取兩手策略
1月2日,西安方面獲悉:張學良原住宋子文處,自31日被審后押入孔祥熙宅失去自由。潼關以東中央軍業已回師西進。因此,楊虎城與周恩來及王以哲、于學忠等東北軍將領商定,一面由楊虎城等將領分別致電蔣介石、宋子文等,促使張速回,一面作出相應軍事部署做好應戰準備。同時速調紅軍主力南下木旬邑、淳化,做好參戰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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