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之后妻子要陪同我參加一個重要的晚宴,由于特別重視這次活動,妻子就專門約請要好的小姐妹幫著做參謀去選購合適的禮服。在據說是識貨的小姐妹的引領下,她們一行三人進入了南門商圈一家知名的大商場。
經過一番左挑右選,妻子及她的高參終于看法一致地相中了一件連衣裙。試穿了一下,妻子橫豎感覺尺碼不盡如意。“有沒有其它尺碼的啊?”妻子向售貨員詢問。
“我們這里的衣服都是限量版的,因此,出樣的服裝都是僅此一件。”售貨員一面解釋,一面嘗試著讓妻子盡量能夠接受并買下:“如果你覺得基本合適那就也算不容易了,我們也可以商量著給你打折優惠的。”
“打折優惠怎么個優惠法?”妻子她們都是熟諳還價技巧的。
幾經討價還價之后,原價2800元的連衣裙被雙方以8折的最終價達成交易默契。“不過,這樣的尺碼我還是不能接受的,我的原則是寧缺毋濫!”
“好的、好的!”售貨員很想促成這檔生意:“我可以請深圳的制作商按你的尺寸調度庫存或者沒有庫存另行制作了再發運過來。”
“我要快,三天之后我必須穿著它出席重要活動。”妻子給自己留了兩天余地。
“沒問題、沒問題。”售貨員斬釘截鐵:“三天之內確保萬無一失送到你的手上,然后請你驗貨合格后再回復我們知曉。”妻子深信不疑,也就先按照8折付了款。
連續三天,妻子都在家等著,在此期間她的心里也在打鼓:從深圳調庫存、甚或還得在深圳現做,然后發運到蘇州,再要送達自己手里。三天,僅僅三天,究竟來得及嗎?一天過去了,兩天過去了,第三天很快就到了吃晚飯的時候,連衣裙還是蹤影全無。
其實,從第三天上午9時起,妻子就開始不斷地電話催問,對方的答復分別是“今天早上,東西應該從深圳上了飛機了”、“今天中午,東西或許已經到達上海機場了”、“晚間8點之前估計可以送到你們家里。”
天都黑了,連衣裙還是沒有送來。我發火了,一個電話打過去請售貨員的領導接聽:“這件連衣裙我們不要了,請你們考慮賠償損失吧!”
我和妻子正吃著晚飯,有人按響了門鈴。此是售貨員請了她的柜長前來道歉:“要不,你們現在再到我們那里另外選購一件吧!”對方還送上來一束鮮花及一份價格不菲的時令月餅。
“好吧,吃過晚飯我們馬上就來。”我如是應承,并且也沒有拒收鮮花和月餅。
另行選購就另行選購吧,因為我從妻子處得知,原先她看上的是一件以藍色為基調的冷色調的連衣裙,而按我的理念是那種基調用作白天禮服才比較合適,于是我就鼓動妻子按照我的認同感覺重新選購更加色調適合的晚禮服。
很快,妻子試穿的一件暖色調的連衣裙我倆都覺得滿意,售貨員則更不用說了,我們無論選哪一件她都嘖嘖稱贊說“你們真有眼力!”
“好了,就這件了。什么價位啊?”我的功力還在后頭呢,此時僅僅投石問路作開場白。
“原價5800元,還是可以給你們打8折!”售貨員依舊顯得很爽快。
“現在8折優惠顯然已經不行了!”我很自信且信心十足:“原先那件2800元的,我們按照你給出的8折優惠已經付了2240元了,是不?那么由于你們爽約,這就涉嫌你們是在欺詐銷售了。我們和你們現在首先要討論的是,以2240元計,你們一賠二就該返還我們4480元;你們一賠十就該返還我們22400元。不過,我們也不是專事倒扳賬混日子的所謂刁民。我提議雙方各退一步,即索賠我們可以考慮放棄,但是這件原價5800的連衣裙必須以5折優惠我們才可以接受并同時不計前嫌了。”
對方并不推辭她們爽約在先的過錯,但對于5折優惠她們表示出前所未有的委屈。我此處略過雙方協商的冗長的篇幅,反正最終這件原價5800元的連衣裙是以2950元的最終價成交的。
待我和妻子參加過那次重要晚宴后的隔天,商場打來電話問我妻子:“前面的那件衣服到位了,你還要不要?因為尺寸是你的,我們也不容易再賣給別人。”
“要是要的,只是我連續購買兩件高價衣服,這支出也不小啊!”妻子也會打馬虎眼的。
接下來事情就簡單得多了,商家以原價7折向我妻子出售那件冷色調(適合白天穿)的連衣裙,外加送給一件與連衣裙很匹配的標價為500元的吊帶衫,那家商還承諾說我妻子今后到她們柜臺買衣服“一律享受7折優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