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有限的收入有兩種安排法:一種是精打細算地將衣食住行小心翼翼地考慮進去,雖然事事顧全了,但最終覺得無收獲;另一種是把錢花在自己喜好的事情上,如果難以做到兼顧的話,還不如先滿足重要的方面,而在其他的方面克扣一下。
凱琴的父親失業后,全家靠吃羊市上賣剩的羊雜碎過活。一天,她在一個商場的柜臺內看到了一只帶紅色塑料花的小發卡,頓時她便發瘋般地迷上了它。凱琴趕緊跑回家去央求媽媽給一元錢。母親嘆了口氣:“一元錢能買半斤羊雜碎呢!”但父親說:“給她錢吧,要知道這么便宜的價格就能為孩子買到的快樂,今后是不會再碰上的。”那時,凱琴就明白,這一元錢所能買到的是比金子還貴重的快樂。
錢在生活中并不是決定一切的。只要有眼光,看準了那些能使你幸福的東西,就應不惜金錢去得到它。看淡金錢,多享受一些已到了眼前的快樂,遠比為了貪念而勞碌著要幸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