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反抗,是指在支配與被支配關系中,被支配者對支配者的各種攻擊行為。在現代文明社會中,少年對雙親的反抗性是普遍存在的。
少年初中生反抗性表現是多種多樣的,簡單地列舉有以下幾個方面:1.強烈反抗父母的監督或干涉;2.批判父母的意見、行動、態度;3.固執自己的意見、興趣、愛好和計劃,拒絕父母的批評或評論;4.要求保障獨立行動的權力,特別是與同學朋友一道活動的自由;5.強烈抵抗對個人秘密的侵害;6.改變童年期培養起的良好行為習慣,如放學回家與父母打招呼,等等。一般說來,初中生對雙親的反抗按其性質可分為三種情況。
首先,初中生的反抗性是對家長不正確的教育、不合理要求的反抗。
其主要表現是初中生對父母陳舊觀念的不滿,常常與父母錯誤的教育觀念相沖突。許多家長只抓學習分數,不重視初中生能力的提高、個性的發展,限制交往范圍,使子女精神負擔重、生活單調枯燥。不少父母對少年子女交往的指導往往局限于了解子女是否受到壞的影響,至于子女的交往內容、交往水平、交往能力等就不太過問與指導。這種封閉式、防范式的教育不能滿足初中生渴望與同齡朋友交往及獨立性的要求,從而與父母產生對立情緒而時常發生沖突。
其次,初中生的反抗性是對父母家長式作風、地位不平等的反抗。
初中生開始產生了成人感、獨立性,他們主觀意識到自己是成人,要求與父母建立平等的關系,要求成人尊重他們、信任他們。初中生對家長往往不能以身作則、搞特殊十分不滿。同時,由于初中生自身能力的限制與渴望理解、得到指導的需要,因而他們時常盼望能與父母傾心相談,聽聽長者的意見。然而往往得到的是長者高高在上的威嚴的壓抑,結果造成初中生與父母的關系是若即若離,常常對父母的家長式作風表示不滿而發生沖突。
第三,初中生反抗性是對合理、正確的教育的錯誤反抗。
初中生認識問題和處理問題往往存在偏激和執拗的情況,這是他們獨立性發展還不成熟的必然反映。初中生渴望獨立自主往往在一定程度上是為了擺脫父母的束縛、追求自由散漫的生活,如果目的達不到就好發脾氣,與周圍人、包括父母發生沖突。這種畸形發展的獨立性往往是接受社會不良影響的土壤,其結果,只能是對父母正確的勸告、合理的要求教育也發生反抗。
對于少年期學生的“反抗性”,我們不能簡單地把它都看成是消極的東西,初中少年的“反抗性”實質上是初中生開始的獨立性這個少年期本質特征的具體表現。正是這種“反抗性”推動著他們從童年期的依賴性中解脫出來。作為父母應該從發展的觀點,把少年期的“反抗性”作為一種積極因素,正視它、滿足他們獨立的要求,才能使教育走在初中學生心理發展的前面,促進初中生身心的正常發展。如果把少年期的“反抗性”視為消極的危險因素,而予以防范、壓抑,不僅會招致初中學生更大的反抗,使少年子女與自己關系緊張,還會阻礙少年身心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