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書擺放在桌上,封面已被撕破,露出里面的皮肉,這并不是件新鮮事兒,我幾乎每一本書的封面都已撕破,因為我覺得封面是一張面具,它使書本忽略了其重要的內質,那是一種可惡的偽裝手段,來蒙蔽我的雙眼,就像哪一天我在街上閑游,想買一本書回去看看,卻在非常巧合的情況下看到這一本精致的書,繼而買下了它。這并沒有什么不妥,封面美觀華麗也并不是錯,可錯就錯在它恰好沒有什么好的內容供我觀看,只是一個虛有其表的空殼,只是因為封面的精美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使我花了大價錢去購買了一樣毫無價值實質的東西。你也可以說我是在報復,但我必須要撕破封面,干凈利索,無半點憐惜,甚至殘忍而無情的撕毀,不能讓它存于世上。
所以在看到封面被撕破之時我并不感到奇怪,可就在我要把我的視線移開書本時卻又碰巧看到封面撕破下的皮肉上赫然橫亙著一條長長的墨痕,這就好像《巴黎圣母院》中格蘭古瓦知道樞機主教大駕之時“如圣約翰節的兩響爆竹齊鳴,二十把**齊發,大名鼎鼎的比利時炮臺的蛇形轟炮,抑或圣殿門火藥庫的彈藥全都爆炸”使我震驚無比。我通常在書上都畫上墨痕,但不是一條,而是無數條,那是無意識的破壞,而是去創造美觀的和諧,是一種在某種物質的干擾神經所做出來的一種潛在意識的反應,可以歸功于個性的使然,來源于藝術的尊循,在藝術的推使下我的邏輯豪無理由的認為單一不如繁亂來得有趣,因為在上面亂畫會形成一種眼花繚亂之感,而這種感覺在時間的廝磨下加上一點污灰、泥點,再與墨痕交錯成一種我認為是藝術的斑斕,這種斑斕也許不為人們所理解,可在文藝復興之時,荷蘭印象派的著名畫家梵高的畫在他窮困潦倒的時候卻賣不出一個子兒,這也來源于人們的不理解,因此我可以自負的認為我的思維、思想走在人類的先鋒,在我死后也許這一張糊亂的畫也可以在當人們達到我的思維、思想高度之時賣一個好價錢。
這么想我心里是舒服一些,可即使我這么想也依然解不開我心里的好奇,它就好像萬把毛刷在我心中肆意的舞蕩,癢的我直哆嗦。也許是我一時只畫了一條,等待下次再畫,可斷不會出這樣一條絲毫沒有美感的墨痕。因為我要追尋藝術,而它卻沒有半點藝術的內質,當然,和我的性格也有相當大的抵觸,這種抵觸來自心里本質愛好的區別,是一種矛盾的升華,而有人卻把矛盾放在我眼前讓我選擇,把他的愛好畫在我書本上來顯現,這是不能容忍的,不公平的,是對我的一種變相的戲耍,但我倆同時是這方面的愛好者,只要他站出來,我定不會為難他,只是他把他的書讓我也畫上我的愛好,然后我們倆相互保存對方的愛好,來表示友誼的友好。可到現在他沒有站出來,是否他還不知道我已看到這一本書,我不想花費更多的精力在這本書上,可把它擱在這卻讓我覺得別扭,我在等待,最多等待五分鐘的時間,若他還不站出來,我可就要生氣了,可生氣又怎樣,我還是不知道著是誰畫的。
嗨,朋友,把你桌上的那一本書扔過來,對,就是你手里的那本,書后面還有我的名字呢,我放在你桌上不記得拿了,抱歉。
天啊,他的,還有名字,該死,好吧,接著。
后記:我們看事物常只看到表面,就像文中的我,一看到桌上擺著一本書,便在這本書的封面與墨痕上面產生了聯想,絲毫沒有注重表面下的內質,沒有隨便的看看,看到后面的名字,以至花費了這么多的時間,為了表現這個主題,我運用了通篇的心理描寫來為結尾作鋪墊,就是為了影射出要注重表面下的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