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長期兩地分居,如何申請離婚
新年好,百度婚姻專家律師余宇博士為您答疑:第一,確定去哪個法院起訴離婚。
如果夫妻一方起訴離婚,需要到另外一方的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或者去另外一方的經(jīng)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
第二,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以下材料: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結婚證復印件一份,另一方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民事起訴書三份,另外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結婚證原件,讓立案庭法官查驗。
第三,法院立案后,有可能會當場給您受理通知,也有可能七天之內(nèi)給您受理通知。
法院會通知您舉證。
舉證的時候,您需要對長期兩地分居進行舉證。
根據(jù)婚姻法第32條,長期分居滿2年以上,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情形。
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您也無法收集長期分居滿二年的證據(jù),法院可能不會判決離婚。
因此證據(jù)對您很重要。
以上解答希望能夠幫到您,您的好評是我們努力解答法律咨詢的動力。
如果有人被起訴了,法院會以什么樣的方式告訴那人
10 鄰居建房導致我房屋墻壁開裂,地面下沉,協(xié)商多次無果,所以準備起訴他們。
但是現(xiàn)在他們還在繼續(xù)施工,該怎樣才能讓他們停止施工
還有起訴的步驟有哪些
補充:我已經(jīng)找了建設局,土地局,安全生產(chǎn)局,其中建設局已經(jīng)認定是他們施工方的問題,現(xiàn)在他們施工方和住戶在互相推卸責任,并且完全不配合調(diào)解協(xié)商,所以我只能起訴,現(xiàn)在他們還在建房,等建起來就麻煩了,所以我就是想知道具體步驟如何,比如先到法院什么部門
提起訴訟的步驟,最緊急的是如何讓他們立即停止施工,他們再繼續(xù)施工,我感覺完全處于危險之中,房屋都開裂了滿意答案似水驕陽4級2010-10-09首先,可以請當?shù)氐木游瘯雒嬷浦埂?/p>
其次,你可以找當?shù)鼗鶎诱幚怼?/p>
起訴的話,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追問: 我想知道具體怎么提起訴訟,我現(xiàn)在無從下手,還有我想知道怎么才能讓他們立即停止施工,他們已經(jīng)不是人了
房屋裂成那樣還繼續(xù)推卸責任自己建自己的,不管別人死活
回答: 立即向當?shù)胤ㄔ荷暾堅V前財產(chǎn)保全。
然后向法院起訴。
補充: 申請訴前財產(chǎn)保全需要提供擔保。
此外以施工方為被告。
如果原告不適格的話,法院會告訴你變更被告的 追問: 謝謝,那我還想知道起訴的步驟如何
比如要準備什么,找什么部門,等等。
回答: 不客氣
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書寫起訴狀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
你用相機拍些照片帶著,說明你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 追問: 財產(chǎn)保全貌似不太靠譜,要交保證金什么的,根據(jù)我這個實際情況,這個可能不能辦。
我現(xiàn)在家庭已經(jīng)很困難了。
我都準備要申請法律援助的。
追問: 可以口頭起訴嗎
我照片第一時間就拍了。
我今天去了司法局問,問那辦事的人該怎么走程序,完全一問三不知
回答: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你應該立即起訴,審理過程中申請訴中財產(chǎn)保全的,法院可能不需要你提供擔保。
至于造成的損害,起訴時你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補充: 如果對你來說書寫起訴狀卻有困難,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你可以口頭起訴。
去立案庭起訴吧,工作人員會告訴你更具體的 補充: 你可以上網(wǎng)查看一下民事訴訟法的第92,93,94條,已經(jīng)第108,109,110條 提問者 的感言: 謝謝了,后天我再去趟法院看看怎么說。
2010-10-09其他回答(2)白癡8級2010-10-09你先去報告城管 之后訴訟 在起訴的時候就申請 停止繼續(xù)侵權 補充: 你那里 有沒有城管 你報告派出所呀 大哥 當時讓警察處理 警察都管的 追問: 我第一時間報警了,警察讓我準備起訴,他們管不了
回答: 你和蓋房子的打架 一打架警察必須管就立刻停止了 追問: 我一個女人你讓我打架
他們9戶人家,請不要亂扯,謝謝
回答: 誰讓你去真打了 做一個打架 影響社會治安的動作 警察就必須制止了 追問: 我現(xiàn)在身處邊疆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朋友,你這方法完全行不通。
我就準備起訴了,不想和他們羅嗦什么,他們嘴多說不過他們
打就更加不可行了
謝謝你了
回答: 給我懸賞分 追問: 你還沒能真正幫到我,不好意思。
中學生憲法的征文600字
談到法律,總會給人以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
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guī)范著人們的行為。
正是由于這些規(guī)范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們的權利才得到應有的保障。
作為當代中學生,我們有幸生活在中國改革開放的年代,親眼目睹了改革開放20多年來中國法制進程的突飛猛進,300多部法律相繼出臺,“依法治國”被寫進憲法,多么令人振奮
然而我們應該思考的是:在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如何與法同行
有人可能會說:你多慮了,我們還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就約束不到我們。
我說:不
法律離我們很近。
那些輕視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沒有真正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xiàn),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xiàn)。
”法律,就是實現(xiàn)正義、體現(xiàn)公平、正確規(guī)范人的行為的社會準則。
當今這個經(jīng)濟社會,人們在不斷地淡化道德意識,甚至有人討論起一些傳統(tǒng)美德是否過時的問題。
這不得不促使我們呼吁法律來維護我們的社會秩序。
紐約,這個繁華的國際大都市,卻是犯罪率最高的惡源。
有統(tǒng)計表明,每5分鐘,就有一場搶劫上演。
而在我國學生群體中也存在著一些觸犯刑法的不良現(xiàn)象。
如:強要同學錢財,參與搶劫,更有甚者結幫犯罪。
據(jù)報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萬寧市17歲學生溫某,因持塑料槍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
近年來,青少年結幫犯罪現(xiàn)象也呈上升勢頭,加入黑幫犯罪的一般是18歲以下的在校學生。
來自公安機關的一則統(tǒng)計數(shù)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現(xiàn)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齡化發(fā)展趨勢。
在上海,14-16歲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
尤其讓人心驚的是,剛剛進入法定處罰年齡的14歲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
犯罪,無疑永遠威脅著我們安定的生活。
但是,我們應當堅信的是,法律永遠維護正義。
誠然,就我國現(xiàn)階段的法律體制而言,的確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為了金錢,為了一個“利”字,背離職業(yè)道德,背離良心,鉆法律的空子。
但我仍要說,我們的法律正在不斷地健全和完善,我們應當毫不動搖的堅信法律的正義性,并學會捍衛(wèi)它
而作為中學生的我們常常講要遵紀守法,可見遵紀是基礎。
我們千萬不要忽視遵紀的作用,“以小見大”的道理人人都懂。
如果你認為“現(xiàn)在違反一下學校紀律沒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違法就行”,那就請你趕快打消這種念頭吧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現(xiàn)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將來會釀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時候才悔恨呢
所以我們現(xiàn)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中學生做起,將來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集體后,才能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總之,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guī)范自己行為的社會準則。
因為權利在規(guī)則中行使,義務在規(guī)則中履行,自由在規(guī)則中擁有。
同學們,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讓我們一起踏上與法同行
建檔立卡貧困戶有什么益處
建檔立卡貧困戶對老百姓可能什么好處都沒有,如果村里干部好的話,可能還會分點小福利,如果村干部貪的話,可能什么也得不到,到最后成為村干部撈好處的一個口子。
我家就是建檔立卡貧困戶,但十多年沒有在家呆過,也從來沒有聽說過村里給過我們半點優(yōu)待,除了基本的社保,連低保都沒有,偶爾回去辦點小事還要提煙提酒去給村書記,否則別想辦成一件事。
無上法師是哪里人
回顧臺灣光復后佛教倡辦的第一所僧伽教育學院 ?。胺鸾讨v習會” 秉持尊重文化、尊重歷史的理念,晴虛長老應允回顧臺灣佛教僧教育歷史的軌跡,敘述自身求學的經(jīng)歷,并從這歷史性映像當中,讓后輩得以窺見早期臺灣佛教興辦培育僧才教育的概況。
民國三十八年,太虛大師的弟子大醒隨政府撤退來臺灣,并將大師慧命的海潮音月刊版權搬來,繼續(xù)發(fā)行;不久又向政府申請成立培育僧才的佛學機構,核準的就是稱 為“臺灣佛教講習會”。
晴虛長老表示:講習會的學制是三年,應當是屬于“佛學院”的體制,但是當時的臺灣政府當局,不允許佛教界創(chuàng)辦佛學院,礙于政府的掣肘,因此大醒以短期講習會的名義,著手創(chuàng)辦培育僧才的教學機構。
當時的青年學僧包括有星云、了中、印海等數(shù)十位青年,且大都是從大陸過來的。
當時的講習會開辦半年后,由于大醒法師猝然受到某位學生的刺激,在講臺上暈倒,不久往生。
靈隱寺主無上法師熱心于佛僧教育,乃積極與臺灣省佛教會接洽,得到省佛會宋修振理事長的支持,遂由臺灣省佛教會承接主辦,于民國四十年春發(fā)函各縣市佛教會招收學僧。
所以重新開辦講習會時,就讀的學僧大體上是以臺灣的青年學僧為主。
本來依臺灣省佛教會的立場言,要招生的對象是男女并收,但是因為由香港特別禮聘來臺主持教務的演培法師,堅持主張男、女二眾一定要分部。
因此尼部就被分置于中壢的圓光寺;而設在新竹青草湖靈隱寺的男眾部,就由無上法師、演培法師分別擔任院長及教務主任,尼眾部的院長則分別由默如法師、蓮航法師擔任。
晴虛長老回憶,當時他才二十一歲,也是經(jīng)由臺灣省佛教會發(fā)函招生的第一屆學僧,同學還有圣印、圣法、修和、修源、晃心、圣學、圣隆、真定等十幾位學僧。
而女眾部則有三十多位,由此也可以看出,當時的臺灣佛教界已是尼眾居多的現(xiàn)象。
由臺灣省佛教會主辦的第一屆佛教講習會,開辦了一年,因經(jīng)濟拮據(jù),無法再繼續(xù)承擔學僧的開銷,因此圓光寺中的尼部只好停辦;過了兩年,道安法師從香港來臺灣后,應達心法師的邀請,到汐止凈修院開辦佛學研究班,那時圓光寺中尼部的學生,才又有機會繼續(xù)研讀。
但是佛學研究班開辦不到三年,也因經(jīng)濟問題而宣告結束。
至于靈隱寺的男眾部學院,則在第二學年就因經(jīng)濟困難,遷移到臺北善導寺,在善導寺護法會李子寬居士等人的極力支持下,安頓了半年。
從那時起學部教師也加強了,演培、續(xù)明法師分別教授佛學課程,仁俊法師教國文,靈根法師任監(jiān)學,還有一位主編憲政中英文譯稿書刊的居士教佛學英文,李子寬老居士則教三民主義,而由曾留學日本的關凱圖老先生包辦歷史、地理、物理及化學。
晴虛長老稱嘆地說:那時的善導寺宗教氣氛非常濃厚,沒有后來那樣的殯儀活動,護法會居士們在學僧的帶動之下,都能按時參加每星期的共修,充滿法喜
唯一缺憾的是,當時市政府的交通大隊、兵役課、戶籍課等辦事處都設于善導寺內(nèi),占去兩側殿舍,只剩下佛殿可供學僧使用。
由于市政府行政單位-尤其是數(shù)百輛摩托車的交通隊,白天非常吵雜,以致于學僧們都無法安靜地研讀,無奈之 下,半年后講習會只得又重返新竹靈隱寺。
雖然靈隱寺那時的寮房、講堂等設備并不是完善,但是為了求寧靜和安定,加上學部的經(jīng)費無上法師愿意發(fā)心分擔,因此男眾部第一屆的講習會,再重返靈隱寺后一直持續(xù)到第三年畢業(yè)時,并沒有再異動。
晴虛長老表示:演培法師是一位佛學淵博,教學認真、嚴謹?shù)暮梅◣煟凶钌畹恼n程都自己承擔講授,上課時也都用親筆書寫的手稿授課,包括:印度佛教史、中國佛教史、具舍論頌等,唯有佛法概論、異部宗輪論、解深密經(jīng),是使用在香港出版的原書。
演師要求學僧對佛學課必須熟讀或背誦,作為考試時20﹪的成績。
但很不幸,到了第二學年的下學期,佛法概論被佛教會向政府當局檢舉說內(nèi)容有共產(chǎn)思想,演培法師接受李子寬的建議,課堂上不再使用該書,直到印順導師被國防部約談并確認沒有問題之后,經(jīng)過稍作修改的佛法概論,才又重新列入作教材。
晴虛長老指出:佛法概論中被檢舉的北俱盧洲(第九章)那一段,亦是根據(jù)《阿含經(jīng)》所撰寫的講義。
《阿含經(jīng)》是佛教圣典,在佛典中具有根本性、權威性。
如果根據(jù)經(jīng)典撰述的佛法概論有問題,那是代表《阿含經(jīng)》本身就有問題了;這樣說的過去嗎
晴虛長老慨嘆的陳述史實,并正氣凜然的指出,佛教界實在不應該自己害自己人。
第二屆易名為靈隱佛學院 第一屆男眾佛教講習會結業(yè)后,因為經(jīng)濟困絀的問題,當中懸擱了三年,民國四十六年間才再招生第二屆,而女眾開辦的時間要比男眾早半年。
男眾部由靈隱寺主辦,改名為靈隱佛學院,由續(xù)明法師擔任教務主任;女眾部則由新竹一同寺主辦,教務主任由妙峰法師擔任。
教授佛學課程的老師,都是禮請福嚴精舍的學僧支援,而社會學科如國文、英文、史地等課程才由在家居士講授。
晴虛長老回憶:從佛教講習會畢業(yè)的那一年他才二十四歲,二十五歲時幫忙自己出家的祖庭-靈泉寺,舉辦傳授三壇大戒法會,那是為紀念開山祖善慧大師圓寂十周年;之后,自己因罹肺部咯血病療治了一年多才愈。
二十七歲正月正式進入福嚴精舍,二十八歲才到靈隱佛學院教書,當時一齊傳授課業(yè)的續(xù)明法師以外尚有:演培、印海、通妙等法師。
第二屆的男眾學僧人數(shù)和第一屆一樣大約二十位左右,現(xiàn)在中壢圓光寺主辦佛學院頗有績效的如悟法師,就是其中的一位;而報考一,但只錄取三十位。
當時兩個學院的教師陣容,可說是最堅強形勢。
因為有演培、續(xù)明諸大法師,還有妙峰、幻生、印海、常覺、通妙和我(修嚴),分別擔任兩院佛學課程;印順導師還就近特為一同佛學院講授《入中論》和初編的《成佛之道》偈頌。
可以概見當時兩院的佛學課頗為充實(兩個學院的課程,各詳見其畢業(yè)紀念刊)。
而印公導師的課,我們精舍法師都一起參予聽講。
(其后,于民國五十五年間,印海法師在慧日講堂創(chuàng)辦太虛佛學院,發(fā)布招生訊息時,男眾前往報名者只有十位;而女眾預定錄取三十位,前往報名者則有八十多位,可見臺灣當時出家的女眾人數(shù)一直總比男眾多,因此尼部就學時競爭就顯的比較激烈。
) 第二屆佛學院結業(yè)之后,也礙于經(jīng)濟的因素,靈隱寺及一同寺都無法再續(xù)辦
續(xù)明法師于是將靈隱佛學院學生都安置到福嚴精舍,并將精舍改稱為福嚴學舍,以為區(qū)隔前期的學僧和學程性質(zhì)有差別。
福嚴學舍的學制采三年制,學生也僅是將近二十位而已。
當時臺北市的慧日講堂業(yè)已落成,印順導師移住慧日講堂;續(xù)明接任福嚴精舍住持,印海受任為慧日講堂當家,妙峰、常覺、也隨往慧日講堂,仁俊法師和晴虛(修嚴)法師原安排繼續(xù)留在福嚴學舍講課,后以另有因緣離去;演培法師則前往南洋-越南、星洲等地弘法,其后就逗留在星加坡了。
福嚴學舍也只辦了一屆,由于續(xù)明法師前往斯里蘭卡參加世界佛教聯(lián)誼會,到了印度朝禮佛陀圣跡時,遇到熱浪,突發(fā)急性肝炎,而猝然往生。
晴虛長老沉痛地表示:他曾因續(xù)明法師的往生而三度流淚,感慨佛教英才殞落
這對佛教界而言,確實是一大損失。
第三屆靈隱佛學院如曇花一現(xiàn) 續(xù)明法師主持的福嚴學舍于結業(yè)后,靈隱寺無上法師曾到福嚴向續(xù)明法師再度表示有意續(xù)辦佛學院,但續(xù)明法師基于靈隱寺尚未改善教學環(huán)境的原由,當時沒有應允。
后來因為續(xù)明法師往生,值演培法師從越南回國,無上法師本于為教育才的衷誠,再度懇請,演公遂為介紹廣化法師到靈隱寺主持教務,繼續(xù)開辦第三屆靈隱佛學院。
這屆的學僧依然只有十幾位。
由于開辦一年多之后,內(nèi)部發(fā)生問題,無上法師和廣化法師之間無法協(xié)調(diào),于是宣告停辦。
其后遷到臺中縣南普陀去。
因得國強法師的成就,而繼續(xù)開辦。
晴虛長老與福嚴精舍的因緣 晴虛長老表示:第一屆臺灣佛教講習會移至臺北市善導寺時,是民國四十一年春。
不久,欣逢印順導師從香港入境臺灣,駐于善導寺,準備前往日本參加世界佛教聯(lián)誼會大會。
因此我們?nèi)w同學欣幸禮見印順導師,結下法緣。
當印順導師從日本再返回臺灣時,因受演培法師、李子寬居士等的極力勸請,被挽留下來,而開建福嚴精舍,前后不到二年,福嚴精舍即告竣工。
此時正值臺灣佛教學院“講習會”首屆畢業(yè),主持教務的演培法師和主持海潮音編務的續(xù)明法師,就移住入福嚴精舍;還有仁俊法師、印海(任監(jiān)院)、常覺,以及前時亦在講習會聽演公法師講俱舍論頌的妙峰、幻生;后來還有通妙、正中等法師,也住進精舍;晴虛和真華亦于民國四十六年初同時進入福嚴精舍,大眾都為親近受教于印順導師座下。
當時的福嚴精舍,可謂學風鼎盛時期,受到教界稱嘆
而從第一屆臺灣佛教講習會畢業(yè)的學僧中,唯有晴虛(修嚴)得到印順導師的特許進入福嚴精舍常住修學的學僧。
換句話說,晴虛是唯一從學院畢業(yè)后入住精舍,長期聽過印順導師講課的臺灣學僧。
當時的福嚴精舍雖然采取比較保守的態(tài)度,用講學來度眾,但是在印順導師住錫的五、六年間,佛教界公認和稱嘆那時的福嚴精舍是‘最高的佛教學府’。
晴虛長老回憶說:印順導師在精舍時期,每天都為住舍學僧授課,或以專題的方式講解《法華經(jīng)》、《華嚴經(jīng)》等大部經(jīng)典要旨。
此外,尚且以新科判講授《楞伽經(jīng)》,直到全部講完。
可是,我們大家都為靈隱、一同的兩個學院授課,及為閱藏課程的學業(yè)而忙著,沒有能紀錄成書。
尚幸于前幾年,印海法師將《楞伽經(jīng)》筆記整理出來,并印行流通。
從參加臺灣省佛教會主辦的“臺灣佛教講習會”受佛學教育,到印順導師主持的福嚴精舍高階程佛學研究的長期修學生涯。
回顧往昔,晴虛長老感慨地說:昔日學僧的生活無疑的可以用“簡樸”、“克難”這兩句來形容,例如:靈隱寺的學院教室是只有二十坪見方,兩面無光的墻壁,旁連飯間和臥房;而餐桌不但用來吃飯,也是晚上自修的場所-晚上自修就分坐在數(shù)個圓飯桌邊,在沒有電燈照明的環(huán)境下,只好點著油燈夜讀;足以感到欣慰的是,雖然當時的環(huán)境和設備、物資都非常簡陋、缺乏,生活困難。
但是卻能得到演公法師等一流教師的教導,而深以為幸
晴虛長老指出:參加第一屆臺灣佛教講習會的學生,流動性很大,前后有十多位無法繼續(xù)研讀,主要的障礙是由于語言不通的緣故,再加上佛學基礎薄弱,因此對于艱深的課程無法領受。
在講習會求學時,學僧的起居作息與寺院同步,雖然不用輪廚寮,但每天均例行誦早晚課、出坡,上課時依然要舉行期中和期末的考試,監(jiān)院(靈根法師)則會依日常的行為打操行成績。
由于環(huán)境及硬體設備都很克難,所以主持教務的演培法師,對于行門方面只教導基本的學佛行儀、梵唄(由唯慈法師教授)等必修的課程,并要求學僧誦早晚課,但是并沒有安排禪坐,雖然在第二學年的課程即有《解深密經(jīng)》,其中有講授止觀法門,但卻無法付之于實際上的行持。
要待后來到了福嚴學舍時,由于續(xù)明法師非常重視戒律,所以開始每半月舉行一次布薩誦戒。
通常在布薩時誦《佛遺教經(jīng)》,后來誦《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戒品》。
當時的住眾,印公導師之外,有演培、續(xù)明、仁俊諸師長,還有印海、妙峰、幻生、常覺、真華、通妙、正中,還有忝居末席的我(修嚴),大家都是以前經(jīng)過佛學院畢業(yè)。
而來住福嚴精舍的,都是為親近導師,潛修佛法的。
卻在一年后,皆分擔起靈隱、一同的兩處佛學院的教學任務。
此外,還有幾位新出家的-圓慈、傳諦、厚基等的年少學友。
晴虛長老很開朗的說:上印順導師的課既不用交報告也不需要考試,只要如期閱讀導師所開出來的-每學年度閱讀的經(jīng)、律、論及其他精著的書目-包括導師的《攝大乘論講記》、《中觀論講記》、《大乘起信論講記》等書單,并且認真作筆記,或撰寫心得文章,表現(xiàn)有成績即可。
雖然演培法師嚴格要求背念和印順導師開放自主的教學方式截然不同,但是經(jīng)過他們的導教之后,學僧們都受益良深。
晴虛長老從民國四十一年進入臺灣佛教講習會正式接受學院式的佛學教育,至今已經(jīng)跨越了半個世紀。
他精神戄礫地表示:佛教界應當尊重歷史、尊重文化。
如果沒有歷史性文化可陳述,就無法了解以往佛教教育的軌跡,與佛教文化的特色。
那么毫無疑問的,我們訪談而回顧晴虛長老以前的求學過程,給我們對早期國運艱難、民生困苦時代的臺灣佛教教育概況,作了一番巡禮;并且對當時佛教教育文化的特色留下回響,提供后學參考。
興辦佛教僧伽教育有兩大問題的感言 據(jù)晴虛長老對佛教興辦僧教育的感言說:佛教主辦的僧伽教育,是屬宗教性的教育機構,無論用什么名稱,-如稱為OO佛學院、OO禪學院、OO大學、OO佛研所、OO佛教研究院,或是其他任何名稱,都同樣的不能獲得我國政府教育當局的承認。
主要原因,大體來說: 我國政府教育部門,一向排除所有宗教性的教育文化,一律不采納宗教性的教育學科與學資的資歷。
所以也就沒有制定宗教性的教育學制之條例。
-沒有宗教的學科、學分、學歷的法制準則可為學資依據(jù),也就無法核準給予宗教界設定宗教性的教育機構之認證。
臺灣的宗教界又是各自為政,沒有統(tǒng)合以制定符合教育法規(guī)的學制-學科、學分、學歷等的教育制度。
尤其是臺灣本土的宗教,似乎從沒有考慮到現(xiàn)時代性的法制化理念之特性與形勢。
只知一昧的順應“自由”的風潮和環(huán)境,而各自為己,各自行動,全沒有時代性國際大勢的法制理念,尤其于宗教性的教育為然
大家如能認識到宗教性質(zhì)的教育之重要性,又能認識到時代性的法制化形勢,而從速謀致建立佛學教育學制,甚至“學以致用”的一貫制度,則于適應未來時代的開展,當可預見曙光。
我嘗任教臺北市太虛佛學院、屏東的東山佛學院,都屬高級佛學院,卻是一樣的都寄托在寺院環(huán)境內(nèi),沒有能獨立興辦,而且不久都停辦了。
后來,我以人事因緣回到自己祖庭靈泉寺來,本于為佛教育才和為成就佛門青年的理念,前后曾創(chuàng)辦過三屆佛學院,也都是寄生在寺基里,無論是設備、師生、教材等的經(jīng)費,一概要端賴常住的供給。
雖然有著獨立的理念和會計預算,卻少有外來的資助;雖有學制化的學科、學分與學歷的理念與制定、甚至有獎學金和學以致用的理念(詳見中華佛研所主編的《佛學教育年鑒》“華文佛教學院”的學制概況),卻一樣不能辦好,而且學生的流動性很大。
主要原因,就是始終不能得到政府教育當局的核準立案。
-就如多年來的中華佛研所,以及佛光山的所設叢林大學和佛學院,雖頗有基模和熱心于佛教教育,卻都同樣不能獲得教育部的立案。
因此,只能成為形同“私塾”的教學狀態(tài);同時也就難以引生社會界的重視,難以引起青年們的向?qū)W熱誠,而難以延續(xù)與發(fā)展
謝謝訪問
謝謝
慧敏法師、恒清法師和周文廣教授等一行,于經(jīng)歷兩小時的訪談之后,并參觀靈泉禪寺新建的社教館和文化會館、覺皇寶殿,又到內(nèi)苑參觀文物紀念館內(nèi)的歷史性佛教文物,古版日本昭和修修訓點大藏經(jīng),懷恩堂中奉祀的開山禪祖善慧大師紀念銅像等。
大家充滿歡愉的瀏覽之后,與晴虛長老告別下山。
留下珍貴、無盡的歷史性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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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狀上和授權委托書上沒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沒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內(nèi)蒙古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并開庭對
追問: 有營業(yè)執(zhí)照 回答: 一、如果原\\\/被告是個人的話,那么起訴狀和授權委托書確實需要當事人簽字二、如果原\\\/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話,就需要蓋章三、這個案件是中院直接受理的一審案件的話,程序上有些不當,但是也可以改正,從實際工作情況看這個不影響開庭,如果是上訴的二審案件的話,這些材料上的問題可以彌補四、被告是個體工商戶,起訴狀是原告由提供,那么原告身份為何
個人 追問: 原告是合資企業(yè),只有公章沒有法定代表人的簽字 并且代理人授權委托書上也沒有法定代表人簽字 沒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缺少這么多起訴要件 不符合法律程序 標題寫不下這么多 謝謝 回答: 那么該單位作為原告的話,授權委托書與起訴狀需要蓋公章而不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完全可以在之后另行補充上,實際工作過程中這些不影響立案和審理 追問: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沒有法定代表人簽字不予立案的依據(jù) 受訴法院令其補證 有法律依據(jù)開完庭后在補嗎 補假的呢 謝謝 回答: 你說的那是二十幾年前的一個批復而已,根本不適用現(xiàn)在的情況了,如果你想以這個為理由的話,法院根本不搭理你,不信可以去試一下 紫色玫瑰 的感言: 的確實際中法院跟本不理會你 地方性的規(guī)定能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相抵觸嗎 謝謝 2011-07-06
足球是野蠻運動,不要為他瘋狂
足球會可能導致人猝死,而且被別人沒有防備的鏟一下可是要受傷的喲,觀眾扔瓶子砸到人也要受傷的,上賽季意甲不是還爆發(fā)了球迷暴力事件
這幾條該夠了吧,我也喜歡辯論所以我?guī)湍?,如果我討厭我也狂罵你,這問題真狠,我只是幫他并不是同意他反方的觀點,希望上下樓的不要罵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