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賢作文網(wǎng)“陌上桑女主人公”相關(guān)女主人公,解析作文內(nèi)容:
“樂府”民歌《陌上桑》,是一篇膾炙人口的名篇佳作。但長期以來,學(xué)界對此詩的評價不一,頗多爭議。爭議的焦點,主要集中于詩中女主人公秦羅敷身上。最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羅敷是個貴婦人形象;而另一種則認為羅敷是個美麗、勤勞、智慧、堅貞的勞動婦女形象。現(xiàn)在,有學(xué)者提出羅敷既不是貴婦人也不是民女,而是巫女!
我們先來看第一種觀點。《陌上桑》一開頭在交代羅敷住所時,就用“日出東南隅,照我秦氏樓”點明了羅敷住的是“樓”。不用多說,那個時代住樓房的能是一般的平民家庭嗎?顯然不是!我們再來看羅敷的衣飾:“頭上倭墮髻,耳中明月珠。緗綺為下裙,紫綺為上襦”,這樣的裝扮在東漢只有上流社會的貴婦人才可能擁有,并不是一般的農(nóng)家女子能穿戴得起的。
從相關(guān)資料得知,羅敷梳的“倭墮髻”是由東漢大將軍梁冀的妻子孫壽發(fā)明的一種時髦發(fā)式。是一種偏垂在一側(cè),欲墮不墮,似墮非墮的髻,是漢代富貴人家女性流行的一種發(fā)髻。所佩戴的“明月珠”是一種相傳出自西域大秦的珠寶首飾。身上穿的“紫綺”和“緗綺”都是名貴的絲織品,這樣穿著打扮的羅敷像個普通的農(nóng)家采桑女嗎?顯然不像!況且,這樣穿著打扮的羅敷,又怎么去桑田采桑勞動呢?顯然不可能!
中國人很早就開始采桑了。我國最早的詩歌總集《詩經(jīng)》中,就有“女執(zhí)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描述當(dāng)時勞動婦女采桑的情景。羅敷用來盛裝桑葉的工具是“籠”。這一點詩中說得很清楚:“青絲為籠系,桂枝為籠鉤”。“籠”是用竹篾編成的盛物器,就容積來說,遠遠比不上我們熟知的“筐”。羅敷采桑所用的“籠””上面不僅系著青絲繩,而且提柄還是用桂枝制成的,這也不符合東漢農(nóng)家女采桑養(yǎng)蠶、糊口養(yǎng)家的生活實際。也就是說,她所從事的采桑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勞動,已經(jīng)脫離了實用價值。當(dāng)然,漢代勞動婦女采桑,貴族婦女也采桑。勞動婦女采桑是維持生計,貴族婦女采桑則主要是為了消遣。不能因羅敷采桑就斷定她一定是勞動婦女。
再來看第二種觀點。其一,漢代土地兼并劇烈,階級矛盾十分尖銳,勞動人民生活苦不堪言。在這種情形下,人民的掙扎和反抗也就成為很自然的事。而《漢樂府》所收集的民歌就是從民間而來,所反映的理所當(dāng)然是當(dāng)時勞動人民普遍的思想感情。體現(xiàn)在《陌上桑》中,羅敷對太守的反抗代表著勞動者對統(tǒng)治者的反抗。從詩中流露出的思想感情也可看出,作者是把羅敷當(dāng)作自己人看待的。“日出東南隅,照我秦氏樓”,一個“我”字顯示出作者親切的口吻和對羅敷這個漂亮主人公的喜愛。先寫環(huán)境和器用之美來襯托她的美貌,然后重點寫她的服飾之美,最后通過側(cè)面描寫烘托她的美。無論是行者還是少年,無論是耕者還是鋤者,都傾慕她的美,激起讀者的想象。她的外表美,鋪襯心靈美;寫勞動人民對羅敷的健康感情,與使君的不懷好意形成鮮明對照。寫使君覬覦羅敷的美色,向她提出無理要求。使君的馬徘徊不前,使君對羅敷垂涎三尺,繼而上前搭話,詢問姓名,打聽年齡,最后提出和羅敷“共載”的要求,暴露了使君骯臟的靈魂。最后,寫羅敷拒絕使君,并盛夸其夫以壓倒對方。由羅敷的答話,構(gòu)成回應(yīng)使君的無理。斥責(zé)、嘲諷使君的愚蠢,聲明自己已有丈夫。丈夫威儀赫赫、仕途通達、品貌兼優(yōu)。羅敷的伶牙俐齒使自以為身份顯赫的使君自慚形穢,羅敷不畏權(quán)勢、敢于與權(quán)勢斗爭的精神得到充展現(xiàn),表現(xiàn)了她獨有的人格魅力。正因為如此,羅敷一直深受人們喜愛,“秦羅敷”甚至在漢代以后成為美女的通稱。這些都充分表明羅敷是廣大民眾情感寄托的產(chǎn)物。
其二,在我國詩歌發(fā)展史上,敘事詩很不發(fā)達,特別是早期文人之作,幾乎沒有敘事詩。直到漢代,敘事詩才從民間歌謠中吸取養(yǎng)料,得以發(fā)展。《陌上桑》這首詩,實際上是民間歌謠輾轉(zhuǎn)流傳的一首民間敘事詩。這首詩雖經(jīng)文人加工潤色,但它仍充分保留了民歌的一些特點。民歌寫作中所慣用的夸張、虛構(gòu)等手法,表現(xiàn)得尤為突出。羅敷是作者盛贊的人物,為了美化她,作者采用了夸張的手法,極力敘述她的服飾器用之美,以此來襯托她美麗的姿容、儀表和心靈,同時表現(xiàn)了她美好的精神品質(zhì)。整首詩中。羅敷這個人物表里如一,外表的美和心靈的美交相輝映,使得羅敷這一形象更加光彩照人。這是民歌寫作中,善用夸張手法的表現(xiàn),人民有權(quán)利把自己喜愛的人物盛裝起來。
現(xiàn)在,更有一種全新的觀點認為:羅敷既非貴族婦女,亦非普通農(nóng)家之女,而是巫女。從詩中“使君”調(diào)戲羅敷的場面來看,羅敷似乎并不是一位純粹的貴族婦女。一來她身邊沒有侍從,二來也沒有交待秦家的身份地位,這與重視門閥世家的東漢社會風(fēng)氣極端不符。要知道,東漢人最喜歡做的事就是拉大旗作虎皮,拿自家的名頭和地位去唬人。所以正常情況下,如果羅敷是世家之女,貴族之婦,她絕對會亮出父家或者夫家的名號,這才是合情合理的。因之,巫女才符合詩中所描述的羅敷身份特征。
我們知道,采桑養(yǎng)蠶屬于勞動密集型產(chǎn)業(yè),在古代又是女子的專職,女性和桑蠶之事有著天然的聯(lián)系。周朝的桑林,既是采桑的勞動場所,又是舉行社祭活動的神圣之地。
到了漢代,儒家思想成為社會的主體意識,需要對紛繁復(fù)雜的宗教信仰進行規(guī)范和改革。正因為如此,“漢皇后蠶于東郊”。漢朝的皇后以身作則,通過自己的的躬親勞動,以期引起人們對農(nóng)桑活動的重視,使得采桑還原到一種女性從事的普通勞動,不再讓其帶有其他違背禮制的外延含義,從而鞏固自己的統(tǒng)治。皇后躬親蠶桑的行為,必定會影響到上層階級的女性。那些上層集團的公卿列侯夫人也會做出“躬親蠶桑”的姿態(tài),這就促成了漢代社會中富家女子衣著華麗,提“籠”采桑的活動。她們的采桑行為顯然已背離了采桑的實用價值,羅敷的這種象征性的行為必定是受到了皇后親蠶的影響。
漢代仍流行一種祭祀活動,其儀式是:女巫將社人宰殺的豬、煮熟的米飯、酒堆疊于公廨事先懸掛的鹿與豬頭前面。之后女巫進入恍惚狀態(tài),做大痛苦狀敲打自身,并在這一過程向神靈進行禱告,最后偃臥四體,展布手足,似死人狀。在被酒噴醒后,女巫以舞送神。這些巫女身上帶著媚神的使命,所以她們平日非常注意自己的形象,往往將自己打扮得極其性感漂亮。七十年代四川新都縣出土的漢磚上所畫的巫女,頭上琯著高髻,掛在樹上的衣服是羅衣,丟在一旁的是桑籠,與《陌上桑》中所描繪的羅敷的裝束極其相似。因此,羅敷的盛裝打扮是為了媚神,是為了更好完成祭祀使命。
羅敷住高樓,穿戴打扮極其講究,就連用來盛裝桑葉的工具“籠”都非同一般,說明她家境富裕。漢代巫者已成職業(yè)化、商業(yè)化趨勢,而且往往是世代相傳。因此巫女羅敷完全有可能因為祖輩或者父輩,抑或自身從巫而致富。東漢政府將巫、卜、祝等活動視為營利行為,與工匠商人一樣要依法納稅,是一種合法的職業(yè)。
貴婦?民女?巫女?你覺得哪一種身份才更符合羅敷在詩中描繪所表現(xiàn)出的身份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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