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州官放火
宋朝年間,有個人名叫田登,新任州官。
他專橫暴戾,欺壓百姓,最忌諱別人直呼其名,甚至不準(zhǔn)百姓在講話和文章中用到和“登”同音的字,誰有觸犯,毒打勿論。于是,舉州軍民只好把“點燈”說成“點火”。
這一年元宵節(jié)來臨,城里照例要放彩燈。田登為表示與民同樂,假惺惺地允許老百姓進(jìn)城觀燈,便吩咐下人在街上到處張貼布告,布告上書:“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為避忌諱,“放燈”統(tǒng)統(tǒng)寫成“放火”。
百姓見了一片嘩然,都?xì)鈶嵉卣f:“只許州官放火,不準(zhǔn)百姓點燈,是何世道!”
人生哲理:官民之間有著地位上不可逾越的鴻溝,封建統(tǒng)治階級同人民的階級對立和等級差別是不可調(diào)和的,甚至在小小的“燈”與“火”兩個字上面也如此鮮明地反映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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