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隊的隊長原來由一位副局長兼任,當初的考慮是刑警隊任務重,是為加強刑警隊的領導。可是兼任的副局長,提出不再兼任了。局黨組書記局長梁長青聽后,馬上明白了,因為刑警隊活兒多,他這個副局長實際上就是個刑警隊長了,是有點不妥,所以同意他不再兼任,并經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在現任的副隊長里提拔。
刑警隊現有兩名副隊長,選哪一個呢,局黨組會議上,除書記梁長青外,四名黨組成員的意見是2比2。梁長青也清楚,兩名副隊工作都不錯,確實難分伯仲。這種情況下,不用說他是書記,是個委員,只要不棄權,表個態,就是3比2了,就可決定了。可是這樣,被否的兩個副局就會有意見,而更大的問題,是不利于刑警隊的工作。提拔的一個當然高興,而沒提拔的一個就會不高興,正副職之間的工作配合就可能出現不默契,留下后患。
梁長青沒有表態,要大家再考慮考慮,下次會議再議。會后,他對兩個人選,又反反復復地分析考慮,可還決定不了,不過最后,他想出了一個“考試”提拔的辦法,是騾子是馬賽場上見分銷。
下次會議上,在說正題之前,他說,我給夫人買的結婚鉆戒給人調包了,其他人聽了都一愣。他又說,不過我已經知道是誰干得了。“誰呀?”有的問了一句。梁長青沒說,但他接著又說,我想拿這個事當個“考題”對李濤張浩考一考,誰答對了就提誰。李濤張浩就是刑警隊的兩位副隊長。其他成員也覺得是個辦法。
他又從包里拿出一個“密封件”說,答案就這里邊,你們幾位現在也不要看,但是都要在上邊,加上你們自己的密封條。大家都照做了,然后就鎖進了機要室的保險柜里。這就是說,這個答案,必須5個人啟封才能看到。
接下來,由主管副局找到李濤張浩,給他們下達了任務,說局長夫人價值3萬多元的鉆戒給人以幾百元的贗品調包了,要他們在5天之內找到。還明確地說,這個活兒就能決定你們倆誰來任隊長,有什么招數,就看你們自己了。還說誰也不能帶助手,單打獨斗。5天找不到,局里就另安排人找,但隊長的位子你們也別想了。
李濤張浩聽了,還能怎么樣,用老百姓說的話說,就叫“攥著拳頭拉屎”吧,倆人都使上勁了。程序都懂,先找當事人了解被調包的情況,確定偵查范圍偵查目標。兩個人不敢怠慢,馬上行動,找到了局長夫人了解情況。
局長夫人是一家企業高管,有不菲的薪水,一個3萬的戒指,對她來說算不了什么,但那是她的結婚戒指,而且局長聽說她丟了結婚戒指很不高興,她丟不起,要他們一定給找到。李濤張浩倆人又讓她說了鉆戒給人調包前后時間,去的地方,見到的人,都做了些什么。局長夫人腦子很清晰,有問就答,之后,倆人都確定了范圍目標。范圍不大,目標也不多,時間又很近,覺得小事一件,根本不需要5天。
接下來就是偵查了,而情況跟他們的感覺大不一樣,一天沒有進展,兩天沒有進展,3天還沒進展……
5天的時間到了,誰都沒有找到。這5天,倆人加起來睡覺的時間,也沒超過10多個小時。看看倆人的模樣兒,眼珠兒發紅,眼窩兒老深,小臉兒都削了一圈兒……
梁長青可不管他們這些,時間一到,就叫他們過來匯報,副局們也都在。李濤張浩垂頭喪氣地來到后,主管副局就問他們找到沒有,李濤搖搖頭失望地說沒有。可張浩說:“找到了”大家聽了都一愣,又問他在哪兒找到的?張浩說:“在局長手里。”
大家更愣了!
局長梁長青沒愣,哦了一聲,叫張浩說說。
張浩就說,從夫人那里,看到她很著急,還聽她說,局長知道后很不高興,我知道她說的都是實話,東西確實給人調包了。剛我還在想,我們沒找到東西,局長一定很不高興。可我一進屋子,見局長很淡定,特別是眼神上并沒有生氣的光,我就覺得有點奇怪,再一想,我明白了,兩個結論,一是局長已經找到了東西,就拿在手里;二是局長設局考我們,所以,戒指應該在局長手里。
梁長青贊許地點了點頭,讓人從保險柜里拿出密封,解封后,大家沒看到里邊有戒指,但看到了一張小紙條,上邊寫著仨字“我調包。”
這個調包,梁長青并沒有讓夫人知道,怕她“演不好戲”所以李濤張浩2人并沒在她哪兒看出破綻,沒完成任務,只恨自己無能。
當天晚上,局長就把戒指給了夫人,夫人一看找到了,挺高興。可一聽是局長做的局,一下就漲氣了,差點沒把他轟出來。
第二天,局里就下了文,張浩任刑警隊隊長。
張浩勝出,有三點,一是他比李濤觀察問題更細微,二是他不放松最后一刻,三是他能走去死角看問題。這三條也是做刑偵工作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