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
結婚不過半年,林朗便甩給我兩個字:離婚。
曾經想過婚姻會將激情消磨殆盡,也許有一天我和林朗會離婚。但離婚來得這樣快,卻是我萬萬沒有預料到的。
他的聲音冷得可以立即把我凍成冰棍。我這才明白他不是開玩笑,但卻不清楚原因。林朗收拾了幾件衣物,說:“暫時不想離婚也可以,先分開吧。”
他一只腳已經踏出門外了,我才開口:“給我一個理由。”
“丁毅。”
這兩個字是從他牙齒縫里擠出來的。
一種尖銳的疼從心底最深處開始冒上來。一側的鏡子里,我看見淚水在臉頰滑落。
原來所有的幸福都是假象。
在我已經忘記了往事的時候,別人卻興致勃勃地把它重新翻出來,秋后算賬。
TWO
新婚的喜氣,尚還濃烈。門上、鏡框里的喜字未曾脫落,客廳里的彩球也還懸掛在天花板上。法式的大床上,林朗的余溫猶在。枕頭上是他留下的淡淡的煙草味兒。
我想起了丁毅。我的初戀,我的第一次。
我讀大學的時候,因為家境的原因,利用假期在一家廣告公司打工,給他們寫寫文案什么的。丁毅是做廣告策劃的,為人坦率沉穩,既有深厚的專業知識,又有帥氣的相貌,言談幽默有趣,和大學里稍嫌青澀的男同學相比,他的成熟和男人味讓我深深地沉迷。
我和丁毅相愛了。我記得很清楚,1995年六月的一個周末,我和丁毅在一起吃完晚飯后,我們去了他租住的小屋。我們都喝了點酒,丁毅抱住我說他已經壓抑了很久,也已經盼望了很久。我感覺我的臉紅得就像火焰一樣,心也咚咚地跳個不停。那個夜晚,對我而言,過后的感覺是十分突然的,也談不上什么快感,甚至還有幾分尷尬。
但我漸漸領會了性愛的美好,特別是和我心愛的男人在一起。我偷偷地和丁毅在他的出租屋里同居了。我們一起設想著美好的未來,計劃著我一畢業就結婚。
也許是老天懲罰我們的越軌吧,九月開學不久我發現自己懷孕了。我和丁毅悄悄地到醫院做人流手術。從冰冷的手術臺上下來,我發現系主任站在我的面前。
我到現在也不清楚是哪個環節出了錯,讓我的事情大白于天下,整個校園因此而沸沸揚揚。一個月后,我被開除了。即使是今天,這樣的事情也不會輕易得到校方原諒,更何況是七八年前?
我和丁毅光明正大地住在了一起,誰也沒有權利干涉我們的交往了,在我付出了除名的代價后。但我們的感情卻開始出現問題。也許是因為我覺得自己付出了太多吧,所以想加倍地從丁毅身上補償回來。丁毅努力地想要對我好,他覺得對我有愧,但這樣的愛情未免太沉重,我們開始了爭吵。每一次爭吵,只要我說出“我因為你什么都失去了”之類的話來,丁毅會立即啞口無言。
到最后,我們彼此只剩下了互相傷害。某一天早晨,丁毅出去以后就再也沒有回來。他留給我短短的一封信,說他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他覺得太累。
丁毅就這樣走出了我的生活。我已然進退失據,他的離去讓我幾近瘋狂。
我在那里,失去了我的學業和初戀。
那個城市,叫上海。
我離開上海回到了重慶。我用了五年的時間來撫平心中的傷痛。我在新的工作新的環境中重新發現了生活的可愛,漸漸地忘記了丁毅,到最后終于走出了那段往事。
THREE
我和林朗是由相親開始的。很多人都不喜歡相親這種方式,我卻喜歡,我喜歡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和某個男人吃飯喝茶然后再決定是否繼續交往下去。
有人說,喜歡相親的女人要么是嫁不出去,要么就是對生活充滿熱情,總覺得希望就在眼前。我既擔心嫁不出去,又因為有一種新生的感覺,所以熱情十足。
林朗大學畢業后就在父親的公司里任職,少年得志,自然英氣勃發,我真是打心眼里喜歡他。
林朗說他喜歡我的溫柔漂亮和勇氣。相處半年時間后,準備結婚時,我曾經想過是否把那件事情告訴林朗,轉念一想,都過去那么多年了,我和丁毅的那場愛情早已經成為往事,有什么必要告訴他呢,都是近三十的人了,誰沒有一點自己的往事?
就像多年前我不知道校方是如何知道我的事情一樣,我仍然不知道林朗是如何知道丁毅的。
我不想去問。他是如何知道的根本與我無關,反正所有的結局都是一個:他知道了。
我只想挽救我短命的婚姻。
我打林朗的手機,說:“你聽我解釋。”
他說:“是否告訴我沒有此事。”
我說:“確有此事。”
他有些怒:“既然如此,還有什么可說。”
話筒里就只剩下收線的嗡嗡聲。
我鍥而不舍地撥打林朗的手機,他十分不耐煩:“你究竟想要怎樣?”
我說:“我想和你談談。”
他終于同意。
我十分不愿意細說從前,那些傷口都已經結疤了呀,重新揭開照樣會血淋淋的。但在林朗的逼視下,我不得不開始講述。往事開始一點點地痛,我的淚水開始肆意橫流,那一刻,我莫名地恨起林朗,他有什么權利逼我講述不堪回首的往事?就因為他是我的丈夫嗎?
林朗憤恨地質問:“你為什么不早告訴我? ”
我說:“你認為有這個必要嗎?不是你提起,我早已經忘了。我全身心地投入對你的愛中,過去了那么多年的往事會影響這份愛嗎?”
他說:“你太自私了,你怎么不想想我的感受啊,作為男人,我抬得起頭來嗎?我一直以為,以為你冰清玉潔…… ”
我幾近崩潰了:“我怎么不冰清玉潔了?我清清白白談戀愛,我有錯嗎?難道我八年前談戀愛還要對你負責嗎?”
“那你為什么不告訴我?是不是怕我不娶你?你敢說你不自私?”林朗逼視著我。
我給了他一個耳光。
FOUR
我為什么沒有告訴他?
因為我覺得在遇到他以前,我是屬于自己的。有人說過:一個女人,跟一個男人是一樣的,在遇到他們真心愛上并且愿意終身相守的另一半之前,他們都僅僅屬于他們自己,他們有權決定自己做什么,不做什么,他們只對自己的選擇負責,并不承擔對沒有到來的另一半的責任。
我喜歡這段話。我也認同這段話。我在二十八歲的時候才認識林朗,之前的二十八年是屬于我自己的。
我不后悔和丁毅的那一段感情,當初是因為愛才走在一起,雖然做錯了事,但我也因此承擔了帶來的后果,我覺得我能對自己的青春往事負責。
那只是我一個人的往事。我沒有告白的義務。
林朗想當然地認為我在他之前沒有故事,是他的天真,是男人的一廂情愿罷了。其實,以他的閱歷,應是不難想到的,為什么就解不開這個結呢?
林朗固然優秀,但我也是一個同樣優秀的女人,我有對愛情忠誠的品質,有對家庭負責的品質,我的往事只是一段失敗的初戀,它絲毫不影響我的人品;相反,因為這段往事,我變得豁達睿智,溫柔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