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從很小開始,我就同大多數孩子不同,我不喜歡現成的、限定好的東西,我更喜歡自己去創造自己的東西。
我小時候并沒有什么東西好玩,但是,我要感謝父母的是,他們給我的玩具都是益智類的,這極大地開發了我地想象能力。小時候我玩棋類游戲比較多,有時覺得游戲枯燥無味時,便會自己動腦且動手去設計一副棋出來玩,雖然現在看起來有點幼稚,但這使我的性格比較不同。
現在的一些青少年都十分喜歡動漫,而我卻不能被其吸引住,并不是我沒有看過,而是覺得那實在是十分幼稚,那與我五六歲時喜歡超人沒什么兩樣。相反,我更喜歡游戲,因為在游戲里,一切都是活的,能夠按照我的意愿創造出一些東西來,不用被人牽著鼻子走,自己想怎樣就怎樣。
說句實話,我發現我的創造力真是挺強的,這更多是大家對我的評價。自小我就對設計的東西挺感興趣,所以汽車、兵器的東西我都比較喜歡。記得一年級時,有一次老師要我們畫一輛車,我當時就照著美術書畫了一幅畫,至今我還記得那是一輛法拉利的F50,當時我覺得畫得很不錯,隨后,我又“臨摹”了一頭大象,那時我才發現我“臨摹”的能力挺強的。
到了十多歲后,我又發現了我的審美觀正在逐漸轉變,從我寫的字就很能體現這一點,尤其是我的姓名,一目了然。以前覺得美的東西現在還是美,但是以前不能接受的東西現在也能發現它們的美了。
我發現我還是有點藝術細胞的,最起碼美術方面是有的,而音樂方面呢,也有一點吧。其實我小時候唱歌和吹豎笛都是很不錯的,說實話,我樂感很好,讀小學時給老師最大的印象應該就是:學東西很快,踏實,少說話。
我對一些設計品的感覺很直白,好不好很有感覺,就算是自己的作品也是這樣,而且還會挺不給面子的。
不管怎樣,我對擁有諸多天賦的我還是非常滿意的,但是現今社會種更多需要的是“努力”啊,所以,努力才是現在最有用的東西啊,努力才能使自己更有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