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街上,總有人對打扮怪異的年輕人驚嘆:“啊,帥呆了!酷斃了!”
這果真是酷嗎?持這種觀點的人審美觀未免太“獨特”了,我是極力反對這種“獨特的”審美觀的。
每當坐公車或者在街邊看到長長的頭發被染的五顏六色,牛仔褲上破幾個洞,耳釘項鏈等裝飾品掛滿身的人,我不禁為他們感到悲哀。
走在校園里,總發現一些同學將原本寬大舒適的校服剪短,改小;還有一些男生將清爽的短頭發蓄得如女生一般長。我不禁為這些同學怪異的做派感到羞愧。
我認為,酷,應該是一種樸素自然,落落大方的外在美,那種奇裝異服是稱不上酷的。列夫托爾斯泰說過這么一句話:“樸素是美的必然條件。”李白也有這么一句詩:“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這不正是教會了我們青少年應該追求樸素,追求自然的美嗎?
酷,更重要的是要有一顆充實的內心,一種由內而外自然散發出來的彬彬有禮的氣質。這,不是比外表的“酷”更具魅力嗎?只有不斷地用知識,用智慧來完善自己,“酷”才會真實,才會長久。而當下,對于“新新人類”來說,他們對“酷”的理解是很膚淺的,“酷”對于他們來說只是一個空洞的外表和軀殼罷了。
有樸素自然,落落大方的外在美,有充實的心靈世界以及優雅的氣質,這就是我給“酷”下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