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是有條理有程式的規章,是政黨、團體、企業等社會組織對本組織的性質、宗旨、任務、組織機構、組織成員、活動規則或企業的權利、義務、經濟性質、業務范圍和規模、活動制度以及就某項業務所制定的準則和規范。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學學校章程(通用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篇: 小學學校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學校內部管理規范化,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其它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文件,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和校址
1.學校校名xx市xxx小學
2.學校校址xx市xxxB區東大門南側。
第三條學校性質:全民所有制。
第四條辦學宗旨:接納所有的學生,并讓他們在愉悅的校園里長技明理。
第五條學校的辦學理念是:我自信我成長我快樂
校訓興學求真海納百川
校風誠信、海納、勵志、博學
教風慎微、慎思、慎言、慎行
學風篤志、博聞、善思、樂學
第六條辦學目標:提高管理科學,辦學效益顯著。構建快樂校園,成就快樂學生,把學校辦成發展學生個性,提高學生整體素質,成為有一定特色的學校。
第七條辦學規模:基本規模24個教學班。
第八條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為漢語言文字。學校使用普通話和規范字。?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九條學校按編制設置校長、副校長、主任、教師和其他人員。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
第十條xx市xxx小學由新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社會事業局主管。校長的任職需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由新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社會事業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的相關規定進行考察、審批、任免或聘任。
第十一條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依法治校,全面負責學校的行政工作,校長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文件精神,遵循教育規律,提高教育質量。
2.制定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職工隊伍建設。依靠教職工辦好學校,并維護其合法權益。
4.發揮學校教育的主導作用,努力協調學校、家庭和社會教育,密切配合,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十二條校長的主要權力:
1.決策權在廣泛聽取多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事項有決策權。
2.人事權按上級有關規定,從學校工作的需要和實際出發,聘任學校中層干部及教職員工,安排、調整教職工工作。
3.獎懲權校長對在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中成績優秀的干部、教師進行獎勵;對在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或在工作中出現重大事故的教師進行懲罰或提出懲罰意見。
4.財政權在服從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規劃和管理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管好用好學校義務教育經費。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校長的義務
1.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依法受理教師和學生的校內申訴。
2.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監督,發揮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為共同建設好學校而努力。
3.加強師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師資隊伍管理和建設。
4.鞏固“兩基”成果,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
5.不斷加強校園、校舍建設,提高現代化教育技術裝備和應用水平,改善教育和教學設備設施。
6.關心教師生活,努力改善教師工作及生活條件。
7.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止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師生的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8.清正廉潔、處處帶頭,為人師表,遵守法律法規,貫徹有關政策,接受上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督導、評估、檢查。離任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審計。
第十四條學校成立校務委員會,校長應通過校務委員會等形式,討論決定學校中的重大問題。校務委員會由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后勤主任等人組成。校務委員會由校長主持,定期召開。
第十五條學校建立教職工大會制度,加強對學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教職工大會每一年一屆,并定期召開會議。其主要任務是:
1.制定修改學校章程草案。
2.聽取校長工作報告,審議學校的辦學方針,發展規劃,學年工作計劃,教育教學和管理制度等重大改革和措施,提出意見和建議。
3.審查通過教職工聘任制實施方案,崗位責任制方案,學校對教師的考核,獎懲方案以及其他重要的規章制度。
4.審議決定教師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
5.評議監督學校行政領導。
6.支持校長行使職權,動員教職工努力完成學校各項工作任務。教職會對校長決策有不同意見時,應及時同校長交換意見,如意見不能統一,先按校長的決定執行,必要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上級教育工會。
第十六條副校長的職責:協助校長分管教育、教學等方面的具體工作。
第十七條學校設置教導處,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下設語文、數學、藝體教研組,加強教學教研工作,加強對教師的理論業務學習管理與指導,加強就學管理。
第十八條學校設置總務處,負責學校后勤工作,嚴格執行后勤管理制度,貫徹勤儉辦學的原則,協助校長安排使用好各項經費,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并管理好學校財產,做到日清月結,注意檢查,維修校舍、設備。做好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做到校務公開。
第十九條學校設置行政、教導、少先隊、總務等職能部門。各職能部門干好自己的職能工作,同時協調配合完成學校其它各項工作。
第三章學籍管理
第二十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其實施細則,學校招收本轄區內年滿6周歲及以上兒童免試入學,實行秋季招生。
第二十一條轉學:對因故申請轉學,經學校教導處核準符合條件者,準予轉學。
第二十二條借讀:對戶籍不在本區的而申請在我校讀書的學生,經審核符合條件者,準予就讀。
第二十三條學生學習年限為六年,學習期滿升入上一級初級中學。
第二十四條學生因病無法繼續學習,憑有效證明(市級醫院)準其休學。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休學超過三個月者,復學時根據學生實際,編入相應年級就讀。
第二十五條學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予以大力表彰,對有錯誤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對錯誤較嚴重的學生,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和記過處分。學校按規定不得開除學生。
第二十六條積極防止學生輟學,發現學生輟學,班主任應立即報告學校,并協同學校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做好學生復學工作。
第二十七條嚴格管理學籍,有專人負責,及時核對,做到數字準確,底數清楚,發現問題及時查找原因,及時解決。
第四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八條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充分發揮學科課程和綜合活動課程的整體功能,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為學生全面發展,提高整體素質奠定基礎。
第二十九條學校教導處組織全體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活動,運用先進的教育理論指導教師實踐活動,積極組織教師撰寫教育科研論文,積極推廣科研成果成功經驗,用于教育教學活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三十條堅持“德育為首,教學中心”的教育方針,深入貫徹落實《中小學德育工作綱要》等德育方面的政策法規,成立以校長為主的學校德育工作領導小組,深入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加強德育工作隊伍建設,優化育人環境,發揮學校育人作用。
第三十一條班主任應加強與任課教師,家長的聯系,了解掌握學生思想品德行為及學業等情況,做好學生素質報告評價。
第三十二條堅持面向全體,因材施教的原則,充分發揮學生主體作用,注重鞏固雙基,激發學生學習積極性,培養正確的學習習慣和方法。
第三十三條堅持聽評課制度,搞好每期全員競教活動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教研活動,不斷提高教師素質,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
第三十四條學校合理安排作息時間,適當布置課后作業,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第三十五條學期末學生測評工作按上級要求進行。學校質量目標由教導處擬定并實施。學校建立健全德、智、體全面評估教育學質量標準,合理評定教師教育教學質量,不斷加強教師工作過程的管理。
第三十六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體衛工作的法規,認真抓好體育課,“兩操一課”活動,增強學生體質,每期一次全面體檢,每年參加一次區級運動會。
第三十七條學校抓好素質教育工作,以上好音樂、美術課為龍頭,結合學科特點及學校學生實際,建立興趣小組,聯系實際,對學生進行素質教育,培養學生健康的審美情趣。
第三十八條組織開展好校外、課外活動。
第三十九條抓好學生衛生保健與安全教育,使學生身心得到全面發展。
第五章財務后勤管理
第四十條辦學條件及經費,按照分級辦學分級管理的原則以國家財政撥款為主,努力達到符合規定的校舍、場地、設備設施等辦學條件。
第四十一條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管理使用校舍、場地、設備設施等。學校健全管理使用制度,努力提高使用率。
第四十二條學校搞好校園建設規劃,凈化、綠化、美化校園。搞好校園文化建設,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定期對校舍進行維修和維護,發現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上報情況。
第四十三條學校依法保護學校的校舍、場地和設備設施。
第四十四條嚴格執行收費政策,按規定實行“兩免一補”。
第四十五條學校健全經費管理制度,進行科學規范管理,合理使用,認真履行經費支出審批手續,提高使用效益。每年的經費預算和決算提交校務委員會審議,并接受上級和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六章衛生及安全管理
第四十六條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學校衛生工作的法規、政策,建立健全學校衛生工作制度,建立學生健康卡片,定期為學生體檢。?
第四十七條學校的環境、校舍、圖書、設備等都要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活動安排要符合學生生理、心理特點。?第四十八條不斷改善學校環境衛生和教學衛生條件,學校要定期舉行衛生常識講座,做好各種傳染病、多發病和食物中毒的安全預防工作。?
第四十九條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嚴格執行。
第五十條定好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建立護校領導帶班制度,按上級要求安排好護校人員,做好護校安全工作。做好校園巡查、樓梯守護、安全問詢和路段護送制工作,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第五十一條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師生安全,班級外出要經校長批準。
第七章學校、家庭與社會三結合管理
第五十二條積極主動地開展家庭教育工作?
1.成立家長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使家長了解學校的發展及工作情況,幫助學校解決辦學中遇到的困難,集中反映學生家長意見。
2.成立家長學校,以班級為單位,學生入學家長入學,學生升級家長升級,學生畢業家長畢業。每學期至少開兩次課,幫助家長了解孩子,掌握教子方法,創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
3.辦好家教廣播站和家教小報,建立聯系卡,及時溝通信息。?
4.教師做好家訪、家長開放日工作,開好家長座談會。?第五十三條發揮學校自身優勢,組織學生開展以服務、宣傳為主的文明活動,為社會的精神文明建設服務。同時,建立社會教育陣地,充分發揮教育基地作用,使學生在接受各方面教育的同時,了解、認識社會。?
第八章教師和學生
第五十四條新站高新技術開發區根據編制和工作的需要聘任教師,學校教師應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五十五條學校注意抓好教師繼續教育,骨干教師的培訓,采取措施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做好小學教師學歷提高工作,改善教師工作生活條件,提高教師待遇。
第五十六條學校做好對教師的政治思想,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工作業績的考核,按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給予評定,考核結果作為聘任,晉職晉級,實施獎懲的依據。
第五十七條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給予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違反教育原則和有關法規,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經教育不改者。
(二)故意不完成學校交給的教育教學任務,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者。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體罰學生,影響惡劣者。
(四)嚴重損害學校聲譽和榮譽的其他行為者。
第五十八條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權利,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義務。
第五十九條對全面發展的、學科競賽成績優異的、思想品德高尚的熱愛集體、愛護公物典型的和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學生,學校給予獎勵。
第六十條對違反校規校紀的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通知家長共同教育好學生。
第九章附則
第六十一條學校依法制定章程,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學校原制定的各類規章制度如與本章程相抵觸的,一律以本章程為準。?
第六十二條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一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準。
第六十三條本章程由學校組織專人調研起草,由學校教代會修證、審議通過。并報新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社會事業局批準,章程自新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社會事業局批準之日起執行。
第六十四條本章程解釋權屬于xx市xxx小學。
第二篇: 小學學校章程
一、學生進出校門須佩戴胸卡或出示有關證件,校外人員來校應當向門衛登記,允許后方可進入學校,帶物資出校要有相關部門簽發的證明。
二、進校門要下車,校內不得騎自行車,機動車進校不得鳴喇叭,各類車輛要按指定地點停放。
三、校內不得大聲喧嘩,不得追逐打鬧,開展各類活動要在指定地點,不要影響他人的工作和學習。
四、所有進校人員必須衣著整潔,端莊大方,行走穩健,舉止文明,除生活區外不得穿背心、平腳短褲和拖鞋。
五、按時作息,不到放學時間,學生不得隨便離校。
六、不隨地吐痰,不亂倒垃圾,不亂扔亂拋廢紙、煙頭、瓜皮果殼和食品包裝等廢棄物。
七、文明使用廁所,大小便入池,便池及時沖洗,保持地面和墻壁的清潔。
八、室內外所有物品都排放整齊,教學區不得晾曬衣物,嚴禁在教室、辦公室和宿舍用餐。
九、認真搞好本人工作、學習場所和包干區的衛生清潔和保衛工作,注意公共場所的衛生,各部門、各班級要委派專人進行衛生值日。
十、愛護校園內的一切公共設施,不得隨便擺弄電器設備、管道設備和消防器材,不得在墻壁上亂涂亂畫、亂貼亂掛。
十一、不得爬樹、爬墻、翻越欄桿,不攀拆花木,不踐踏花圃。
十二、節約水電,各類用電設備要及時開關,水龍頭用后及時關上,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增加用電設備。
十三、及時關鎖門窗,妥善保管好各類設備和物品,不得隨便進入他班教室。
十四、學生一般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校外人員,遇有特殊情況留宿校外人員應報請學校有關部門許可,并且進行留宿登記,留宿人離校應注銷登記。
十五、告示、通知、啟事、廣告等,應張貼在學校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
十六、禁止師生員工、酗酒、打架、斗毆以及其它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行為。
十七、對違反上述規定,經勸告、制止仍不改的師生員工,學校可視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篇: 小學學校章程
為規范學校管理,提高學校辦學水平,依法治校,依法執教,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獎懲制度
1、日常積分
每學期每位教師交50元做為獎勵基金,其中考勤占40%,日常積分占60%。考勤每月一總結、一兌現。獎金計算辦法為:(每月總獎金/當月教師總積分)X當月個人總積分。日常積分每學期一總結、一兌現,獎金計算辦法為:(總獎金/教師總積分)X個人總積分。
2、教學成績
(1)教學成績每學期上學區紅榜一等獎、二等獎、三等者,學校分別獎金50、30、20元。分別積20、15、10分。學校期中、期末實行縣教研室(或同等水平)的測試卷進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按及格率進行積分,(百分制)及格率達到40%積50分,4l~50%每增加5個百分點加5分,51~60%每增加3個百分點加3分,61~70%每增加2個百分點加2分,71~80%每增加一個百分點增加1分,及格率80%以上者積100分、
(2)以第一次月考及格率為基數,按上升的幅度進行排隊,每增加1個百分點積1分,保持在80%(含80%)以上者每一次加10分。
(3)每個教師教學成績總積分=各科積分和/科數。
按總分排隊進行獎勵前1/3受獎,分成三等,一等獎3人(科),每人(科)獎金100元;二等獎4人(科),每人(科)獎金70元;三等獎6人(科),每人(科)獎金50元。
3、班主任積分獎勵
從一二年級四個班;三、四、五三個班;六、七、八三個班中;各選出一名進行獎勵。
4、畢業班獎勵同學區。
完成學區分配指標,獎教師人均100元每多一名良好生加獎全體教師100元;若完成學區分配指標80%(含80%)不獎不罰;若完成良好生低于學區分配指標80%則罰任科教師人均100元,每降低10個百分點加罰100元。每出現一名單科狀元,獎該任科教師200元,學生初招總分在全鄉前10名中有一名,獎任科教師人均50元,加一名加50元,前10———20名獎任科教師人均20元,同時獎該生50元。
5、幼兒園
(1)、在學區幼兒活動中只要獲獎,獎勵100元。
(2)、幼兒園入園率達到90%以上,鞏固率達到85%以上,兩項完成給一個優秀指標。
二、業務制度
1、考勤
(1)學校堅持公開點名制度,請假者必須自己寫出請假條,注明調課情況,經校長批準后方可離校,否則視為曠勤,請假l~2天由校長審批,3天由學區校長審批,3天以上由局人士股審批。
(2)每天按10分計算,每周一總結,每請假5分扣一個積分,每遲到2次扣一個積分,曠勤一晌,本周積分為零,每多曠一晌倒扣一分,早退按曠勤處理。全勤積3分。
(3)時間界定,每次點名結束后再來者為遲到,遲到未消號者視為曠勤。
(4)臨時點名或教師開會包括全體師生會因私事請假者扣1分。
(5)法定假期除外。婚、喪假為7天(含星期天),蓋房假:主房為5天,陪房為3天,超過天數,按請假對待。
2、備課
兩周檢查一次,交本時間、次數、備課質量,每項積1分,共3分。
(1)首頁寫出教學計劃,有教材分析、學生分析、教學方法措施、進度安排等。
(2)課時教案書寫要認真規范,步驟齊全、詳細實用,作到“四備、八有”做到超1~2周。
(3)科目齊全、內容詳實,不抄襲、不后補、不用舊教案,否則積分為0。
(4)每次檢查要按時交,節數足,每推遲一晌或少一節備課扣一分,直到本周積分為0。不交不備者通報批評。
(5)積極參與教研教改,利用新教法教學。只要在學區檢查中通報表揚一次加2分,通報批評一次扣1分,并做出書面檢查。
(6)每檢查一次教案,分為一、二、三等分別積3、2、1分。
3、上課
(1)上課嚴格按照《中小學教師行為規范》執教,學校認真執行《邯鄲市中小教學常規管理意見》。
(2)教師要嚴格按照課程表上課,小預備后,站在教室門口候課,上課鈴一響進入教室,授課要有教案、教具,凡上課不按課程表上課、無教案、講備不一者,每次扣1分,空堂者每次扣3分,并通報批評,空堂3次本學期業務積分為0,并向全體教師做出書面檢查。本年度不平優,評模。
(3)課堂教學,教師要認真分析教材,做到目的明確,重點突出,難點處理得當,不能有知識性錯誤,板書規范,否則扣一分。
(4)講課要體現“三為主”原則,體現師生互動,嚴禁滿堂灌,要面向全體,因材施教,實現“三維目標”。
(5)上課期間嚴禁學生睡覺,隨意外出,否則扣上課教師1分,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能將學生趕出室外,剝奪學生的學習權利,發現一次扣1分。
(6)上課期間,被上級領導查出一次不規范行為(如坐著上課、穿拖鞋、抽煙、打手機等)扣3分。
(7)體育課,室外課學生不準在教室,學生亂跑無教師視為空堂。
(8)嚴禁上課期間帶小孩,發現一次扣1分,通報批評,(住校教師找保姆除外)。
4、教研活動
(1)實行“說”“講”“評”活動,每次活動授課教師要寫出教案,采用新法教學,以學生的自主學習,自主發展,自我完善為目標,注重知識的形成過程,落實“三維目標”,采用新的評價機制,每次授課教師積2分,參與教師要有評課記錄,評出自己的見解(優缺點、推廣經驗、改進措施等)每次積1分。
(2)聽評課記錄兩周檢查一次,每次檢查積3分,要求有聽課時間、詳細記錄、評課意見、授教師簽名等,每少一項扣1分。
(3)參加縣鄉舉行的授課竟賽獲獎者加2分。
(4)有發表論文、實驗課題、優質課、優秀教案等,鄉級積2分,縣級積3分,縣級以上積5分。
5、作業
(1)作業每兩周檢查一次,全批全改,不打大對號,不讓學生代改,不錯改,不漏改,有記錄,每次檢查作業次數和本數,按質量積分,主科每少批兩次、副科每少批一次扣1分,每科作業每少5本扣一分。
(2)作業批改記錄,要寫出學生作業中的共性優、缺點及糾正措施,努力方向等,每檢查一次分別積3、2、1分。
(3)在學區檢查中受表揚者加2分,受批評者扣1分并寫出檢查。
三、班級積分
(一)、學生出勤
1、每次開學后核定各班人數,每周不定期檢查各班人數;實到人數/應到人數×100%,100%積3分,90%以上積2分,80%以上積1分。低于80%不積分。
2、對于學生人數變動情況,每月更改一次人數,中途不更改。
(二)、學生行為
1、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2、學生在上課期間私自不進班者,每人次扣該班1分。
3、學生損壞公物者,除將該生行為記入個人成長記錄袋外,每人次扣該班1分。
4、學生打架斗毆者,除將該生行為記入個人成長記錄袋外,每人次扣該班1分。
5、損壞公物、打架斗毆超過三次經教育仍不悔改者,學校給予記過處分,并做為畢業鑒定的依據。
6、見義勇為、拾金不昧、大做好人好事者,視其具體情況給予該班特殊積分(不超過3分),通報表揚。
(三)、控輟保學
1、每學期對各班核實、驗定人數,學生轉出轉入必須履行轉學手續。
2、對輟學率在5%以內的班進行獎勵,所在班的.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均優先晉級、評模。
3、對輟率在5%~10%以內的班,不獎不罰。
4、對輟學率在10%以上的班進行處罰,所在班的班主任及任課不得晉級、評模,并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報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四)、安全教育
1、班主任定期召開安全教育會,寫好安全教案,作好記錄。教師對學生積極進行安全教育,積極上交有關安全材料。
2、樹立“安全第一意識”,牢記安全不能肯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確保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對發生安全事故的班扣該班2分,并對該班的任課教師進行處罰。
(五)、衛生
每次檢查積10分
A、打掃不及時扣1分,預備前為準。
B、有衛生死角扣1分
C、有丟堆扣1分
D、地面有雜物視情況扣3、2、1分
E、界限上有雜物相關班級各扣1分
F、不打掃不積分
G、衛生區內墻壁無亂寫亂畫,視情況分別扣2、1分
對于向衛生區內隨意亂扔果皮,紙屑,包裝袋等雜物,一經發現扣除該生所在班級3分
(六)、班內布置
1、地面、窗臺、玻璃及墻面干凈各項積1分
2、標語、兩表一冊、好人好事本、手抄報及黑板報整潔干凈,內容恰當,各項積1分
3、門窗玻璃無破損,離校鎖好門關好窗各項積1分
4、桌凳及勞動工具擺放整齊各項積1分
5、標語整齊無塵土;教室內外無亂寫亂畫現象。
(七)、課間操
1、無班主任跟班或老師扣2分/次,遲到扣1分/次(以學生開始跑步為準)
2、無故不做操,做操不認真扣1分
3、做到快、靜、齊,缺一項扣1分
4、人數不齊扣1分
(八)、學生集會
每次積6分,站隊不迅速扣1分,不安靜扣1分,不整齊扣1分,不認真聽會扣1分,人數不齊扣1分,無班主任扣1分。
四、后勤制度
(一)、門崗制度
1、學校實行封閉管理,上課期間大門上鎖,隨意開門一次扣當日值班人員各1分。
2、做好出入人員登記工作,校外人員私自進校一次,扣當日值班人員各1分。
3、上課期間,學生私自外出一次,扣當日值班人員各1分。
4、因值班人員失職造成學校財產丟失的,經學校核實,當日值班人員照價賠償并寫出書面檢查。
5、因值班人員工作失誤,影響學校工作,扣當日值班人員10元,通報批評。
6、嚴禁零食進入校門,一經發現立即禁止。
(二)、財物管理制度
1、借用學校公物先寫借條后取物,按時歸還,若有丟失、損壞照價賠償,因公者視其情節酌情處理。
2、教師宿舍財物定期檢查登記,妥善保管,若有丟失照價賠償。
3、學校財物定期公開公示。
4、嚴禁私自亂架電線,使用大功率用電器。
第四篇: 小學學校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依法遵規按章管理學校,建立學校自主管理,自我約束運行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校名稱為xxxx小學校。屬全民所有制的普通完全中學,是法人實體,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本校接受xx鄉人民政府的領導,隸屬于xx縣教育局并對其負責。
第四條本校的辦學宗旨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思想,全面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學生的素質,發揮學生個性特長,發展學生的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培養學生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學會勞動、學會生活、學會健體和學會審美,使他們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奠定基礎。
第五條本校的校訓是:誠信守紀,奮發向上,開拓進取,立志成才(簡稱為“誠”“奮”“拓”“志”)。
校風是:尊師、愛生、合作、自強。
教風是:敬業、奉獻、求是、創新。
學風是:勵志、惜時、勤學、善思。
第六條本章程是本校師生員工進行教育、教學、學習、工作和行為的依據,本校師生員工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第二章內部管理體制和機構
第七條校長由縣教育局任命德才兼備、有較豐富辦學經驗和較好業績的人才擔任。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內全面負責和統一領導學校工作;對外代表學校。在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前提下,校長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有最后決定權和最高指揮權。
第八條副校長由校長提名,經上級主管部門考核任免。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正副職按主管部門制訂的聘任條件、程序,競聘上崗,報上級主管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聘任。
第九條年級主任、班主任由政教處提名,報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校長聘任。教研組長由教務處提名,報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校長聘任。教師由教務處會同教研組長協調和平衡,報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校長聘任。其他行政、教輔、后勤服務人員分別由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提名、考核,報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校長聘任。
第十條逐步改革內部組織機構,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種管理規章和負責制度。主要包括:校長負責制、教職工聘任制、校內結構工資制、崗位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制度等五項內容。做到辦事有規范,工作有職責,考核有指標,功過有獎罰,使各部門、各層次人員,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準確而協調地開展工作。
第十一條決策機構
1、校長辦公會。校長辦公會為學校最高決策機構,由校長負責召集和主持,學校的黨政校級正副人員參加,討論和決定學校的重大事項。
2、校務委員會。校務委員會是校長領導學校工作的審議機構。由校長負責召集和主持,由學校黨政領導、中層干部及工會、團委負責人參加,討論和審議校長提交的重大事項,以集思廣益,確保決策的正確性。校長在校務委員會中居于主導和最后的決斷地位,有最后決定權。
第十二條執行機構
1、學校辦公室。學校安排一名行政具體抓。負責學校布置工作任務的執行、反饋及協調工作,傳達學校領導的工作意圖,推動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轉。
2、政教處。學校安排一名行政具體抓。負責學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管理,通過年級組和教學班執行校長辦公會和校務委員會關于學生德育工作方面的工作決策。
3、教務處。由學校教導主任具體抓。負責學校的教務工作,通過教研組執行校長辦公會和校務委員會關于教學方面的工作決策,落實教學常規,執行教學工作計劃,進行教學全程的組織、監督和調控。
4、總務處。由學校選任一名教師具體抓。負責學校的總務后勤和勤工儉學工作,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為師生服務,理好財,管好用好校產。搞好校舍建設,負責校園的綠化、美化、凈化工作。
第十三條監督機構
1、學校黨組織。學校黨支部是中國共產黨在學校的基層組織,起政治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黨支部在行政工作上支持校長充分、正確履行職權,保證和監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教育計劃在學校得以正確貫徹執行,確保學校辦學的社會主義方向。
2、教職工代表會。教代會是學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主要是通過信息反饋和民主監督來實現民主管理職能。教代會代表以教師為主體,由全體教職工民主選舉產生。教代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聽取和審議學校的工作報告,參與審議學校的工作計劃、發展規劃、教育教學和管理制度,審查學校財務收支,依法監督校長和學校行政領導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教代會閉會期間由工會委員會行政教代會職權。學校建立共青團、學生會組織,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三章教師
第十四條教師要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根據學校工作計劃,承擔教學任務,認真履行職責。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為教學目標,認真學習教學大綱,深入鉆研教材,認真備課,根據教學原則和教材特點組織教學,選擇恰當的教學手段,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優化教學過程,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按照教學常規要求,按時上課,適量作業并認真批改、評講,有針對性地進行輔導,指導學生科學的學習方法,定期檢查學生的學習情況,測試和評定學生成績。
第十五條育人是教師的天職。要文道結合,德育滲透,管教管導,教書育人。在提高學生文化素質的同時,必須注意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質,全面關心學生的健康成長,積極參與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對后進生和學困生要耐心細致,關心他們的學習、生活和健康。嚴禁體罰學生。做到嚴格而不粗暴、寬容而不放任、耐心教育、長善救失,使學生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
第十六條以身作則,為人師表。教師要模范地執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自覺學習政治理論,用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去熏陶學生,做到言傳、身教。努力學習理論,自覺進修業務,不斷更新知識。在思想品德、學識造詣、文化修養、生活作風、言談舉止、求知精神等方面嚴格要求自己,塑造自我,做學生表率。
第十七條教師的調出與調入。調入本校的教師必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和學歷,根據需要,由教務處組織考核、試教、評議,報校長審定,呈縣教育局審批調入。需調出本校的教師,由教務處和政教處通過調查、測評、考核、評議,屬不稱職或不適宜的富余人員報校長審定,由縣教育局調出。縣教育局不調的待崗跟班學習,只發財政工資。
第十八條教師職務的評聘。教師職務是根據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而設置的工作崗位。學校教師職稱評審小組根據xx校教師晉級條件的規定,從政治思想、文化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工作業績和履行職責等方面,對各級職務的教師進行定期考核和對申報晉升職務的教師進行評審,呈上級評審委員會審批。教師職務實行聘任制,由學校根據教師的職稱資格、實際能力和崗位需要聘任,呈縣教育局批準備案。
第十九條教師在教育教學和教改科研中有突出貢獻者或取得顯著成績的,學校給予評優、表彰獎勵。工作不負責任,教學效果差,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學校將給予應有的處罰以至辭退。
第四章職員和工人
第二十條職員和工作統稱非教學人員,是學校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不可缺少的人員。學校根據需要和編制,設崗定員,對現有職員和工作按照其專業和能力特長,安排到適當的崗位上。崗位人員的余缺額,由學校提出,報請縣教育局調入或調出。
第二十一條學校的非教學人員要服從安排,根據“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宗旨,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依章辦事,熱情服務,嚴格要求自己,塑造自我,做學生的.表率。
第二十二條非教學人員工作負責、積極、主動、有突出貢獻或顯著成績的,學校給予評優、表彰獎勵。工作不勝任或失誤,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學校將給予處罰以至辭退。
第五章學生
第二十三條小學、初中屬義務教育范疇,本校服務對象是xx縣xx鄉的初中和小學的兒童。
第二十四條小學、初中學生入學后,發現患有嚴重疾病或傳染病的學生,及時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領回治療。在一個月內治愈,并經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其符合繼續學習條件的,準予回校繼續學習;若超過一個月不能治愈者,可按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休學手續,保留學籍;不能回校繼續學習又不辦理休學手續者,作自動退學處理。
第二十五條學生要認真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小、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要勤奮學習,勇于實踐,積極向上,遵守紀律,熱愛勞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積極參加各種公益活動,勇于批評和自我批評,使自己在本學習階段學有所得,學有所成,各方面的素質都得到提高,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新人。
第二十六條學生要認真按照學校教學計劃的安排,創造性地學好每一門課程。要尊重教師的勞動和人格,在老師的指導下,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敢于質疑,關于質疑,探究真理,服從真理,認真、主動、積極地學習。
第二十七條學生在學好各門課程的前提下,應積極參加有興趣的課外活動,努力發展發揮自己的個性特長。爭取成為既全面發展,又有特長、有創新精神的人才。
第二十八條初中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即按中學生學籍管理條例的規定建立學生個人學籍檔案,跟蹤記錄學年評語、操行等級、各科學期成績和補考情況、體驗和體育鍛煉情況、家庭情況、獎勵和處分情況及畢業鑒定等。操行評語和畢業鑒定根據國家教委1988年發布的《關于中學生品德評定的幾點意見(試行稿)》的要求,由班主任負責,學校審定。學生個人學籍檔案,是學生以自己的行動書寫個人歷史的開始,每個同學都應努力寫好自己的歷史。
第二十九條對學生的獎勵和處分
1、由值周行政、值日教師、政教處、輪值學生干部對各班每天執行紀律的情況,清潔衛生情況和好人好事等進行考核和檢查,量化評分。政教處對每一周的情況進行匯總、公布,并評出流動紅旗文明班級,由行政頒發流動紅旗予以表彰。期末由政教處組織評選先進班級,學校對先進班級給予獎勵。
2、班主任對該班學生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情況進行考核和記錄,作為評定操行等級和評選各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依據,期末給每位學生按甲、乙、丙、丁四級評定操行等級,學年度評出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學校給予獎勵。
3、學生無故曠課累計達一周以內,由班主任通過家訪,與家長配合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無故曠課累計達四周的,高中生報請學校給予飭令退學的處分,初中生經家訪動員,仍不愿回校學習的,學校呈請有關部門,強制監護人送學生回校學習或讓監護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4、對嚴重違犯紀律的學生,由班主任寫出書面材料,年級主任簽署意見,報政教處,政教處視情節輕重提出處分意見,經行政會議討論決定,初中的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并及時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
5、受到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應認真檢討自己的錯誤,切實改正錯誤。在處分期間沒有重大違紀行為的,記過處分一個學期后、留校察看一年后,可申請撤銷處分,經班主任同意,報政教處審查,行政會議批準撤銷處分,并向全校公布。
第六章財務管理
第三十條本校屬縣財政全額供養的行政事業單位。經費來源是縣財政撥款。學校的財務活動,接受有關部門管理和監督。
第三十一條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本校的財務活動負總責。負責經費的籌措和使用,審批一切財務收支,并對本校經濟業務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所報送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的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各部門所管轄的活動項目涉及的經費開支,先提出申請,由校長授權指定人員辦理或委托總務處辦理。嚴格執行經費開支審批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三條設立財務室,內設會計、出納崗位,會計由縣教育局會計管理xx安排會計負責。
第三十四條財務管理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規章制度,規范管理行為;實行月報表制度,做到收支帳目清楚,依法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檢查和審計;每年向教代會報告學校財務收支情況一次。
第三十五條建立物品采購、保管、使用和借出的制度,損壞、遺失按規定賠償。
第三十六條建立校務公開制度,定期予以校務、財務公開。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的修改由校長提出意見,交由校務委員會討論同意,經教代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第三十八條校內各處室、科組、班級的管理規則由有關處室、科組、班級依照國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及本章程的有關規定制訂。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若與上級頒發的政策法規相抵觸,則以上級頒發的政策法規為準。
第四十條本章程由xxxx校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章程自20-年3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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