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當代大學生宗教信仰調查感想
了解大學生宗教信仰的基本及成因,引導大學生科學信仰觀、加強高校理想信仰教構建和諧校園環境的基本前提和基礎。
此次調查發現,在現狀上:大學生信教人數占一定比例,并有升溫趨勢;信仰的宗教類型以佛教、基督教、道教為主;第三,政治信仰對宗教信仰具有低度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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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為主的人際圈對大學教信仰產生極大影響大學生好奇心強、對具有神秘感的宗教容易產生興趣;宗教的部分道德美和藝術美迎合了大學生對道德和藝術的探索需要;宗教的心理調節功能滿足了大學生在現實壓力和矛盾中尋找心靈寄托的心理需求。
學習《為什么中小學生不能信仰宗教》心得體會
問題還真不少,呵呵。
【第1句】:你信仰宗教嗎
如果有,為什么會信仰它呢
如果沒有,有是為什么呢
答:沒有。
我沒有信仰某一個宗教的理由:第一我精神不空虛;第二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宗教所說為真,世界上那么多宗教,哪個宗教證明自己了
第三我不接受沒有依據的答案,寧可保留未知的狀態,也不需要隨便找一個答案忽悠自己。
【第2句】:人需要信仰宗教嗎
答:我不否認并不反對人類的部分個體需要信仰宗教,畢竟人和人是不同的,你不需要,別人未必不需要,但是宗教信仰不是人類共同的需要。
以為人類沒有信仰就如何如何的觀點,是毫無道理的。
【第3句】:你對宗教信仰有什么看法
答:一個人愚頑地信是迷信,一群人愚頑地信就是宗教信仰。
【第4句】:你對宗教信仰持著一種什么樣的態度
答:在一定程度上,宗教能維護社會的秩序,靠精神恐嚇與欺騙讓人不敢逾矩,起到凝聚精神的作用,但是從人類發展角度講,宗教是理性的絆腳石、精神的毒素、人類前進的最大精神障礙。
總體上講,弊大于利。
【第5句】:你相信世界上有鬼怪之說嗎
答:沒有讓我相信的依據。
【第6句】:宗教信仰是否能戰勝鬼怪
答:因為5的回答,此問題無意義。
【第7句】:科技發展到了今天這個地步,為什么還有這么多的人還有宗教信仰
答:原因有很多:1)并不是每個人都有足夠的理性,尤其是普通民眾,科學思維能力并不高,哪怕是上到大學生,能以理性思辯的人也是少數。
甚至在一些從事科學工作的人群中,在某些意識深處依然缺乏理性。
2)在宗教傳統濃郁的國家,宗教教育是從娃娃就抓起的,潛移默化的影響太大了。
3)宗教是一個系統龐大的謊言體系,慣于牽強附會、撒謊忽悠。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愛因斯坦活著的時候就公開聲明,“有關我篤信基督的說法是一個謊言”、“我不相信人格化的神”,但是現在都到了二十一世紀,愛因斯坦死后幾十年了,基督教還在傳播愛因斯坦是基督徒的謠言,與此同時,達爾文死后懺悔的謠言也在一遍一遍地反復傳播,哪怕被揭露是謊言,換個地方繼續傳播。
人不可能是面面具到的通才,什么都知道,總有一部分人在自己不熟悉的領域被有組織的宗教謊言所欺騙,而且一旦被騙進去,就很難跳出來,畢竟宗教是有組織的,但是反宗教謊言是沒有組織的。
但是有一個發展趨勢很好,在一些宗教比較濃厚的國家,盡管信眾比例很高,但是信教的比例卻在逐年下降,而且信眾比例與科學素養成反比。
越是科學水平高的群體,信教的比例就越低。
許多信徒都會說99%的科學家信教,但是這個99%是連古代也算在內的,而且許多本來不信宗教的人如愛因斯坦、居里夫人等,也被歪曲為有了宗教信仰。
內容不實之處甚多。
而我上面所說的趨勢,他們是從來不敢提的。
需要指明的是非宗教國家比如我國,信教比例倒是在逐年上升的,但接受最多的群體依然是廣大的農村等文化和經濟不發達地區。
【第8句】:如果說宗教信仰之是一種精神寄托,那么你需要精神寄托嗎
答:至少我不需要宗教這種精神寄托。
【第9句】:怎么樣才能樹立正確的宗教信仰
【第10句】:宗教信仰有對錯之分嗎
答:這兩個問題我合在一起回答,宗教信仰沒有什么對錯之分,你需要,它就是你心目中的真理,你不需要,它就是無所謂。
本身就是主觀臆斷地產物,沒有客觀評判的標準與可能性。
但是一個有宗教信仰的人,至少應該懂一點尊重他人的基本道德。
遺憾的是,宗教群體是一個最不懂得尊重他人的群體,因為宗教信仰者的一個基本特點就是要求相信自己信仰的宗教是絕對真理,在這個基礎上,已經無法接受其它的觀念了,聰明一些的信徒會把非宗教體系的好東西如科學成果改頭換面,說成是本宗教早已有的(這種情況在YSL、佛教、基督教中大量存在),或者說是受本宗教的XXX指引或啟發才發現的,再或者進行神化包裝,比如神導進化論就是一例,蠢一點如原教旨信徒則大力反對現代科學,如干脆直接反對進化論、反對地質學,甚至極端到有一個組織叫“地平學會”,堅定地認為大地就是平的。
所以,如何樹立一個正確的宗教信仰,是一個既簡單又困難的事。
簡單到只要自己相信,不要隨便亂傳宗教就行了,但困難的偏偏就是大多數宗教信仰者有極其濃厚的傳教的欲望。
================三樓大通山王的回復中有一個很忽悠人的邏輯,那就是“你看不到的不代表不存在”。
應該說這個思路是毫無問題的,但是,這個思路卻是最忽悠人的一個思路,因為這句話沒有提另一面,那就是“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你說它存在它就一定存在嗎
”宗教信仰者拿不出自己的證據,于是就說“你看不到不代表不存在”,在不說我前面提到的另一個方面的時候,潛臺詞就是,“雖然我沒證據,但我說的一定存在”。
很多人就是被這個潛臺詞給潛暈了。
其實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存在什么我們是不知道的,也就是“未知”。
但是宗教信仰者非要對這個未知說自己已知(即使不明說是真理也會暗示這個結論)。
科學不能解釋之處很多,對此我們的結論應該是未知,科學要給一個說法,是必須有依據的。
但是宗教給出解釋的時候,是從來不需要依據的。
別人質疑其立論的時候,則一句“看不見的不代表不存在”(也就是沒證據的不代表不存在的意思)推掉責任。
宗教用謊言蒙蔽人的雙眼,卻誣蔑科學蒙蔽人眼,顛倒是非之慣技也。
這就是宗教的狡詐之處。
但凡宗教,概莫能免。
《宗教知識》的心得體會作文
宗教學習心得體會2011年11月15日下午在新疆教育學院音樂廳內認真聆聽了閆科培老師主講的關于新疆地方史與民族宗教政策 民族團結教育的講座,講座內容的涵蓋面很廣,老師形象生動的從古至今來闡述新疆的發展過程,通過一個個具體的事例,來說明各個民族之間在歷史上曾經存在矛盾與不和,發生過沖突和戰爭,但各民族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一直是歷史的主流,從古代史上魏晉南北朝和五代十國兩次大分-裂以后又分別重歸于好的事實是中華民族偉大向心力的生動表現。
漢朝的隋文帝、宋太祖、蒙古族的元世祖、滿族的康熙帝都為中國的統一建立了不朽功績,以及張騫的出使西域,在西域建立都護府,更能說明新疆是祖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時歷史一再證明維護民族團結的重要性。
在當前形勢下極少數民族分-裂主義分子也極力鼓吹民族獨立,他們的陰謀及破壞活動一直也沒有停止,我們一定要清楚地認識到國際上的敵對勢力一直蓄意挑撥我國各兄弟民族之間的親密關系,企圖分-裂我們統一的社會主義祖國。
我們知道因民族發生分-裂必然會引起社會動蕩,對國家、對民族、對個人都會帶來損失乃至災難。
09年的“
【第7句】:5”事件就是一個血的教訓,使生活在新疆的我們更加體會到穩定的重要性。
如果沒有團結我們很有可能讓敵對勢力有可成之機。
面對國內外嚴峻的形勢,我們更應該做到團結,用一種全新的姿態來面對世界!時代需要楷模,精神引領發展”。
省財政廳選派干部沈浩同志,用年輕的生命譜寫了一篇扎根基層、服務人民的壯麗華章。
“滄海橫流顯本色,一片丹心為百姓”。
沈浩同志用自己人生譜寫了一曲“熱愛農村、為民謀利”的感人篇章,踐行了一名共-產-黨員的諾言,為我們詮釋了人生的真諦。
通過學習沈浩同志先進事跡,我感觸頗深,從中學習和領悟了沈浩同志平凡當中有追求;平靜當中有激-情;平常當中有責任;平淡當中有奉獻;平和當中有執著。
學習沈浩同志,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是世情、國情賦予民族宗教干部的重要使命和責任,我們要深刻理解建設學習型政黨的戰略部署,適應新形勢下民族宗教工作要求,堅持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宗教觀,全面理解和正確執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
通過多種渠道、運用多種形式、采取多種手段獲取知識,不斷提升民族宗教工作管理水平。
同時,提高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能力是服務少數民族和信教群眾的必然要求。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著眼點就是做好少數民族和信教群眾工作,我市有4萬少數民族群眾和15萬信教群眾,民族宗教工作任務繁重,為此,民族宗教干部要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出發,學習沈浩同志“一草一木都含笑、一石一水皆有情”的親民、愛民的樸實情懷,認真做好少數民族和信教群眾的工作,堅持信仰上相互尊重,政治上團結合作,積極引導他們投身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為蚌埠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當好群眾的貼心人,就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
少數民族群眾和信教群眾是全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民族宗教工作的好壞直接決定著社會大局的穩定,是全社會關注的熱點之一。
主動深入基層、深入到少數民族和信教群眾中間,傾聽他們對我們工作的意愿和要求,認真調查核實群眾反映的問題,始終把他們的利益作為最高追求,把黨的利益與群眾利益高度統一起來,重實際,摸實情,辦實事,求實效,切實維護好少數民族群眾和信教群眾的根本利益。
要學習沈浩同志“做官先做人、萬事民為先”的公仆情懷,當好群眾的貼心人,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在溝通與交流中同群眾建立起感情,取得信任。
人生信仰心得體會怎么寫
所謂民族——國家宗教,是在某一個民族或國家內部產生的、且局限于本民族或國家共同體全體成員共同信仰的宗教。
它一般由傳統氏族部落宗教直接改造和發展而來,是古典宗教的第一個階段和最初形式。
它既保留了原始宗教的某些印跡,同時也具備了古典宗教的基本特征。
民族——國家宗教主要有七方面的特點,這是它區別于原始宗教和古典宗教其他形式的特殊之處。
全民性和排他性的共存。
民族——國家宗教是具有強烈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宗教,這種特色表現為其信仰的全民性和排他性。
民族——國家宗教首先是民族和國家所有成員的共同信仰,民族和國家共同體的每一個成員都是本民族——國家宗教的天然的和法定的信徒。
其天然性在于,共同的語言、地域和生產方式使其具備了共同信仰的客觀基礎,它必然自發地導致統一精神文化、信奉共同的宗教信仰的歷史過程;其法定性在于,共同的社會制度和國家管理規定了統一的意識形態和宗教信仰,它把共同的宗教信仰作為全民的強制性義務。
無論何人都依民族習慣和國家法典信奉統一的和官定的神靈,沒有個人選擇的余地。
在文明社會之初的中國、埃及、希臘、印度、巴比倫等民族和國家中,其民族——國家宗教都是全民性的。
據此,有的宗教雖然也是在某一民族或國家內部產生,并僅為其中的部分成員所信仰,但由于不具備全民性,便不能歸屬于民族——國家宗教之列,只是一般的民族宗教。
例如中國的道教,完全是土生土長的宗教信仰,但它從來沒有達到全民信奉的地步,因而不被作為民族——國家宗教。
在歷史上,有的民族或國家由于社會變遷、宗教發展及與其他民族和國家相互接觸交流的沖擊,其民族——國家宗教雖繼續存在,并保持著大量的民族特色,但卻越來越失去全民性,只剩下部分信徒,這同時也就失去了其作為民族——國家宗教的資格。
印度的婆羅門教和日本的神道教皆屬于這種類型。
有的民族盡管因古代國家滅亡四處流浪,失散于世界各地,其原有的民族——國家宗教卻仍然未失去全民性,是散居各地的民族成員的共同信仰,因而它還是一種民族宗教。
猶太教即是如此。
由于民族——國家宗教是在各民族和國家的社會條件的基礎上生長出來的,各個民族和國家之間在地理環境、生活方式及國家統治等各方面的差異,又決定了民族——國家宗教具有排他性。
一方面,它只屬于本民族或國家成員的信仰,除了被自己征服的民族和國家,一般不對外傳播;另一方面,受民族和國家所特有的社會條件制約,而且有強烈的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內容和形式,決定了它缺乏廣泛的適應性,只能在本民族或國家的及相類似的民族和國家的社會條件中生存。
這使得民族——國家宗教的命運同民族和國家共同體的命運緊密地聯系在一起。
當波斯人和希臘馬其頓人征服了兩河流域的古代巴比倫王國之后,巴比倫宗教也逐步消亡了。
古羅馬人對希臘的入侵導致了古代希臘宗教的消失。
波斯的瑪茲達教也是隨馬其頓王亞歷山大的征服而衰落的,后來在民族和國家獲得獨立之后才又東山再起。
宗教信仰與民族意識的一致。
隨著民族國家的形成及其發展,區別于以血緣關系為主要內容的氏族部落原始意識的民族意識也在地理環境和文化傳統的共同性基礎上逐漸成熟起來。
在文明社會之初,政教合一體制使民族——國家宗教與民族國家共同體的社會生活緊密聯系在一起,是民族文化和國家意識形態的主要形式。
它深深地滲透到了民族的觀念和情感中,成為民族精神的重要內容和民族自我意識的重要組成部分。
民族的群體意識與民族的宗教信仰相互交織在一起,互為表里,在宗教的觀念和情感中體現著民族的認識、心理和情感,體現著整個民族及其成員安身立命的基本信念和準則;而民族意識中也包含著宗教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包含著宗教的基本信仰、教義和規范。
因此,整個民族國家的成員都把自己的民族——國家宗教視為正統的文化傳統和價值根據,并從中汲取生活的精神動力和行為準則。
在這一點上,民族——國家宗教與民族意識的關系同原始宗教與氏族意識的關系頗為相似,它們都是政教合一體制的結果。
例如,注重血緣關系、傳統習俗和倫理道德的中國古代漢族就是同民族——國家宗教即儒教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是與儒教敬天祭祖、效法天理、神道設教的基本教義相一致的,其中滲透了儒教信仰的宗教精神。
一神多能和諸神分級的出現。
在原始宗教多神崇拜的早期階段,每一類事物和每一種現象都有各自的神靈,這些神靈的靈力極其有限,一神一能,各管一事,各司其職。
它們之間沒有大小高低之分,相互也沒有隸屬服從關系。
隨著社會發展與實踐能力的增長,人們的接觸面增大了,視野拓寬了,理性能力增強了,這使他們能夠從紛繁復雜的各種事物和現象中,發現其間內在的聯系與多樣性的統一。
尤其是農業和畜牧業之間產生的人類歷史上的第一次社會大分工,導致人們把注意力越來越多地集中到直接影響著自己所從事的專營生產的那一部分自然事物和現象上,而不再重視其他無關緊要的東西。
這種變化反映在宗教觀念上,便是原來特殊的、分散的神靈被逐步統一起來,一些神靈合而為一,一些神靈被轉換了職能,一些神靈則被賦予了更大的神性和更多的職能。
比如隨著地緣村社和部落的建立,出現了地域性的保護神即“社神”。
社神是一方土地之神,它綜合了自然的和社會的多種神靈及其職能,成為掌管人畜興旺、五谷豐登及地區安全的多能神,在古代希臘,自從航海業在希臘人的生活中獲得特殊意義后,原來的陸神波塞冬就變成了保護航海業的海神。
隨著農業的出現,牧神變成了農神,狩獵女神變成了豐收女神。
在民族國家形成的歷史過程中,這種狀況隨社會組織的兼并統一而越來越加劇,最后只剩下一些兼備多種職能的主要神靈。
神性的增強和職能的多樣化,必然導致神靈之間神性和職能的對比與差異,從而產生大小強弱之分。
特別是由于階級的出現而形成的社會等級差別,更是必然在宗教觀念中留下其影像。
于是,神靈之間也被組織和統一起來,構成了一定的秩序,并且相互具有了等級關系。
至上神以超越眾神之上的最高神的形式出現了,成為神靈世界的主宰與君主,眾神則隸屬于至上神,作為它的官僚和下屬。
這就是至上神教,它是一神教的前身。
民族——國家宗教一般都是崇拜至上神的。
如中國傳統宗教崇拜天(上帝),天是自然之主,是統帥諸神的最高神靈,在甲骨文中即已有上帝命令刮風、打雷、下雨的記載。
印度婆羅門教信奉梵,它是萬物的根本和萬因,毗濕奴、濕婆和梵天等三主神是梵的顯現,其他神祗也是梵的高低不同階段的各種化現。
日本神道崇拜天照大神,其余諸神均受其統轄。
古希臘宗教信仰宙斯,它是奧林波斯山上眾神的領袖,它主宰著整個自然與社會的秩序。
在歷史上也存在一些特殊情況。
如古代埃及宗教雖然也是至上神教,但其所崇拜的至上神是隨著統一王國的政治中心的變化而輪換的。
當某個地區成為首都所在地的時候,它的地方神就升格成為全國的最高神。
古代巴比倫宗教的至上神也是輪換的,但其原因卻是由于外族的入侵,入侵者總是把本民族信奉的最高神變為被征服的民族國家崇拜的最高神。
而波斯宗教崇拜的是善惡二神,在下諸神依此分為光明與黑暗兩個對立集團,是一種二元至上神教。
猶太教則信仰唯一神耶和華,是最早的也是古代民族國家宗教中唯一的一神教。
但是,所有這些民族——國家宗教都是以不同的形式反映了階級社會的等級制度。
保護神與至上神的統一。
保護神崇拜早已存在于原始社會的氏族宗教中,并且是原始宗教的一個重要內容。
不過,原始的保護神崇拜主要是以血緣關系為基礎的氏族祖先神崇拜,后來隨地緣村社和部落的出現產生的地方保護神也是以地域關系為主的,它們都帶有一定的自然特性。
但隨著聯合諸多部落的部落聯盟的形成,尤其是民族國家產生時期政治統治的需要,保護神崇拜增加了越來越多的社會內容,人間的政治關系也在其中得到了明確的反映。
在社會生活組織相互兼并的歷史過程中,保護神的兼并也同宗教信仰的兼并一道在同時進行。
國家將全民族的信仰統一于統治階級的宗教,這種統一在其特定的表現形態上,就是以統治者一族的保護神去統屬其他族的保護神,爾后又發展為整個民族國家的保護神,并成為全民的崇拜對象。
為了增強統治者一族的保護神的神圣性,強化全民對這一保護神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于是,與統治者在塵世的地位相一致,其保護神也被抬高到神界中的最高地位,成為至上神靈。
其他族的神靈則或是被取消,或是被兼并,或是被置于最高神的統治之下。
這樣,在民族——國家宗教中,保護神與至上神合而為一,成為世界的創造者和本民族的保護者,兼有雙重身分。
中國儒教崇拜的天、希臘宗教信奉的宙斯、埃及宗教信仰的太陽神、波斯教崇拜的阿胡拉、日本神道教侍奉的天照大神、猶太教崇拜的耶和華,都是統一了民族國家保護神和最高創世神的二元神。
不過,由于這些最高神同時又是民族國家的保護神,因而它們的王國絕不越出它們所守護的民族國家領城,在此界線外,由其他民族國家的保護神統治。
這就是說,民族國家的保護神的至上意義極為有限,僅僅適用于本民族的范圍,只是針對被統治者原有的保護神而言的。
所以,它的存亡直接與民族國家的存亡聯結在一起,取決于它自身的保護能力。
古代巴比倫、埃及、希臘以及波斯等許多民族和國家所崇拜的最高神,都是由于它們作為民族和國家的保護神而隨民族或國家的喪失而被消亡的。
神權與君權的結合。
氏族首領和部落酋長往往同時也是宗教首領和祭祖主祭人,但這一般只是表明他是帶領本氏族部落全體成員侍奉神靈的首領,而不意味著他與神靈之間具有什么特殊關系,被賦予了什么特權。
從部落聯盟時代開始,出現了首領把自己提升為唯一能通天神的特權人物,從而將祭天大權獨攬的現象。
這種現象的不斷發展,在民族國家形成的過程中,便進一步產生了民族國家的君王,把自己的祖先或保護神與至上神聯系在一起,使之具有至上神的性能的做法。
這樣一來君王便成為至上神的后代甚至化身,自己也具有了神秘。
據史料記載,中國至少從周代開始就把帝王稱之為“天子”即上天的兒子。
古埃及的國王都把民族——國家宗教所崇拜的至上神視為與自己有血緣關系的保護神,自稱是至上神的兒子。
巴比倫宗教也直接神化人間統治者,認為他們的祖先是神或是具有一定的神性。
日本神道教把天照大神視為歷代天皇的始祖,并尊天皇為人神。
在羅馬帝國的君主政體出現后,亦將其君王訴諸宗教臻于神圣化,產生了“帝王神”崇拜。
蘇拉被視為神之驕子,凱撒和卡利古拉生前就為自己舉行了封神儀式,屋大維也接受了“奧古斯都(神圣者)”的稱號。
君王的神化,使君王所擁有的地位和權力也被賦予了神圣的來源,君權由神所授。
于是,君王便成為天然的民族國家的成員必須崇拜和祭祖的最高神靈。
君王自然也是民族——國家宗教的最高首領和祭祖活動的主祭者,只有他才有資格帶領眾人祭祀至上神。
至此,君權與神權結合起來了,政治特權與宗教特權也結合起來了,君王集所有權力于一身,便理所當然地成為民族——國家神圣的專制者。
這種區別于原始社會的新政教合一形式的出現,不僅表明了人類社會在階級和民族形成之后新的國家政治的產生,而且也體現了宗教內容向社會化方向發生的轉折。
中國在古代宗教即產生了君權神授的觀念,認為君王統治萬民是受天的委派,代表天來化育人類的,它體現了天的意志。
日本神道教的核心就是君權神授說,把天皇當作天照大神統治人間的代表,強調每一國民均應唯其圣渝是從。
巴比倫的亞述爾國王總是把自己的一切行動都說成是最高神亞述爾的決定,聲稱自己不過是神意的執行官。
印度婆羅門教認為婆羅門是為護持“達摩(圣法)”而生,因而居眾生之首,統攝世間萬物。
當然,在古代的民族——國家宗教中,也有的是實行國教制度而非政教合一。
興旺時期的羅馬帝國就是典型。
這主要是因為羅馬帝國的版圖不斷擴大,使它的民族——國家宗教不斷受到被征服的民族和國家的宗教信仰的沖擊,不得不過份依賴國家強力來維護自身和統一意識形態。
同時,帝國的強盛使帝王的權力也極度膨脹,超過了宗教所能制約的界線。
所以,羅馬的民族——國家宗教便完全成為受帝王控制的工具,教權為王權所支配。
僧侶階層與規范形式的產生。
為了適應宗教變化和政治統治的需要,大量專職的巫祝產生出來,逐步形成了一個以宗教為職業的特殊社會階層。
他們不僅是民間日益增多的宗教事務的代理人,尤其是協助君王進行民族國家祭典,并為統治階級運用宗教在意識形態上控制全體社會成員出力的特殊工具。
這個階層同民族國家的政治領導集團一道,形成了集神權與政權于一身的君主專制的左右臂,因而它在社會中也享有相當的特權。
據文字記載,中國在商代之前就已出現了職業宗教者,并已有了卜(司占卜)、史(司錄風雨)、巫(行術作法)、祝(司祈禱乃至祭祀)的分工。
在印度婆羅門教所維持的種姓制度中,居于統治地位的婆羅門就是世代相傳、自成一體的祭司階層。
古代羅馬帝國的祭司團亦由來已久,在原始公社時期便已開始形成。
最古老的祭司團有司掌歷法和節期的“彭提菲克斯”,擔任信使和外交任務的“費齊亞利斯”,專管占卜的“奧古爾”,主持祭獻儀式的“雷克斯·薩克羅魯姆”,侍奉女神維斯塔的“維斯塔利斯”等。
羅馬王凱撒、屋大維及其后繼諸王都曾兼任最高的“彭提菲克斯”祭司職位。
古巴比倫人為了侍奉神靈,產生了一大批專門侍奉神的生活起居的神職人員,其中有傳達神啟和解釋經文的高級祭司,有為歌頌神、安慰神而誦唱贊美詩和哀歌的音樂神,還有為神制作食物的廚神,為神洗澡的人,陪送神像去臥室睡覺的侍者等等。
另外還有被認為是侍奉神的人間妻子的女祭司,也有獻身于神圣而賣淫的神娼。
在城邦時期,祭師是城邦統治集團的核心,統治者即是祭司的首領。
后來祭司形成了專門的貴族集團,甚至為自身的利益同君主發生沖突,曾參與過陰謀篡位、朝代興替、私通外國等重大政治事件。
為了進一步強化民族——國家宗教的正統性及其對全體社會成員的思想和行為的約束力,僧侶們根據政治上的需要和宗教教義,對宗教的禮儀和組織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造和補充。
使之統一化、系統化和制度化,建立起了以巫祝為核心的禮儀典章和組織制度,使民族國家在行為和組織方面具有了規范化的形式。
在實行政教合一體制的古代民族國家中,這種宗教規范與政治制度相統一,不僅實現了對全體社會成員宗教行為的組織化和規范化,同時也是對他們全部社會行為的組織化和規范化,成為直接維持政治統治秩序的有力工具。
印度婆羅門教很早就制定了一系列宗教規范,并以法律形式將其固定在《摩奴法典》中。
中國古代宗教亦已形成了關于宗教儀式的各種規定,提出了一整套祭祖制度,這些規范將宗教與政治和倫理緊密結合在一起,直接起著維護宗法政治制度的作用。
孔子所極為推崇的周禮就是這種政治化和倫理化了的宗教規范的樣本。
古代埃及宗教被宗教學者歸為典型的儀式宗教,受祭司和巫師控制的正確的規范化儀式動作的作用,甚至超過了對神靈信仰的虔誠。
摩西在創建猶太教的時候,一開始就制定了《摩西十誡》和一系列律法,它既規定了宗教的信條和禮儀,又規定了行為準則;既建立了宗教體制,又建立了社會的結構和國家的律法。
神學理論與宗教典籍的形成。
原始宗教作為一種自發產生的自然性宗教,長于行動而拙于思考。
除了簡單而零散的宗教觀念和充滿幻想色彩的神話傳說外,沒有抽象、系統的理論,更談不上宗教典籍。
在民族國家出現后,人類理性思維能力的進步和職業宗教者階層的產生構成了十分有利的條件,為創立神學理論奠定了基礎。
僧侶們首先從對紛繁雜亂的原始宗教觀念改造入手,在重新統一和確定了的關于民族的起源、祖先等一系列神話的基礎上逐漸形成了較為系統化的教義體系和初步的神學思想,使宗教觀念被理論化,從而產生了最早的宗教神學。
神學理論的出現,不僅標志著在民族國家內部宗教觀念的統一和鞏固,標志著原始的、粗糙的和自發的宗教觀念已為新的、精致的和人為的宗教神學所取代,而且意味著宗教的說服力和欺騙性的增加,更易于通過對人的理性的征服而維護和發展宗教信仰。
同時也為人們根據社會和自己需要的變化修改宗教教義、重新解釋宗教觀念提供了可能。
這一方面使宗教對社會的適應性大大增加,具有了更強的生命力和持久性,另一方面又孕育了宗教內部在觀念上分裂的可能性,從而各種教派和宗教從此層出不窮。
隨著文字的產生,在有些文化達到較高程度的民族國家中出現了敘述神學理論的宗教典籍,宗教神學往往成為最早的文字記載的內容。
在中國的甲骨文中,記載的大部分內容是有關宗教觀念和祭祀儀式的,而敘述占筮理論的《易經》則是最古老的著作。
古代印度在原始社會末期即已形成了反映自然宗教內容的專門著作《梨俱吠陀》。
婆羅門教產生后,又編著了三種吠陀典集:《沙摩吠陀》、《夜柔吠陀》、《阿闥婆吠陀》,它們構成了古典婆羅門教的三大綱領,其中包含了其宗教教義和信仰的基本內容。
古埃及人有一些宗教經卷的斷紙殘篇保留下來。
古巴比倫流傳下來的文化資料也是以宗教的內容為主。
實際上,古希臘哲學也是宗教理論的一種延伸,其中一些派別的學說甚至直接就是一種神學,如畢達哥拉斯派。
讀百孝篇的感受
最近我正在看的一本書名字叫作《母慈子孝》,書中介紹的是一位在外國大學任教的鐘茂森教授和他的母親趙良玉女士兩個人關于“純凈純善和-諧世界”的系列講座的內容。
是這母-子二人三十年家庭教育施教與受教的心得報告。
內容豐富、引人入勝、發人深思,使讀者無不深感受用。
特別是在家庭問題層出不窮,以及大力提倡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意義尤為深遠。
書中所提到的母親趙良玉女士提出了“我們堅信:優秀是教出來的,而父母永遠是孩子的第一教師!我們牢記:要從中華傳統文化教育中吸取精華,而從《弟-子規》做起!”的思想。
我很慶幸我們學校在養成教育方面特別是育人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我兒子從上學前班起就開始背誦“三字經”,上了小學又開始背誦“古詩”、“蒙學”、“論語”、“弟-子規”等等,從小就接觸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
雖然可能現在他不完全懂得這其中蘊含的深刻思想,但這些都是對孩子的終身可持續發展有著積極推動作用的好東西。
在這一點上我要從作為一名學生家長的角度對學校及校領導們致以深深的、崇高的敬意,這完全可以看作是行善積德的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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