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有幾句話同讀者說
我自己從來沒想到需要辯白,但最近一年來常常被人議論到,似乎被列為文化漢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寫的文章從來沒有涉及政治,也沒有拿過任何津貼。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謂“大東亞文學者大會”第三屆曾經叫我參加,報上登出的名單內有我;雖然我寫了辭函去(那封信我還記得,因為很短,僅只是:“承聘為第三屆大東亞文學者大會代表,謹辭。張愛玲謹上。”)報上仍舊沒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還有許多無稽的謾罵,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辯駁之點本來非常多。而且即使有這種事實,也還牽涉不到我是否有漢奸嫌疑的問題;何況私人的事本來用不著向大眾剖白,除了對自己家的家長之外仿佛我沒有解釋的義務。所以一直緘默著。同時我也實在不愿意耗費時間與精神去打筆墨官司,徒然攪亂心思,耽誤了正當的工作。但一直這樣沉默著,始終沒有闡明我的地位,給社會上一個錯誤的印象,我也覺得是對不起關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說集重印的時候寫了這樣一段作為序。反正只要讀者知道了就是了。《傳奇》里面新收進去的五篇,《留情》、《鴻鸞禧》、《紅玫瑰與白玫瑰》、《等》、《桂花蒸阿小悲秋》,初發表的時候有許多草率的地方,實在對讀者感到抱歉,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經過增刪。還有兩篇改也無從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會做詩的.,去年冬天卻做了兩首,自己很喜歡,又怕人家看了說“不知所云”;原想解釋一下,寫到后來也成了一篇獨立的散文。現在我把這篇《中國的日夜》放在這里當作跋,雖然它也并不能夠代表這里許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為一個傳奇未了的“余韻”,似乎還適當。
封面是請炎櫻設計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張時裝仕女圖,畫著個女人幽幽地在那里弄骨牌,旁邊坐著奶媽,抱著孩子,仿佛是晚飯后家常的一幕。可是欄桿外,很突兀地,有個比例不對的人形,像鬼魂出現似的,那是現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里窺視。如果這畫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氣氛。
張愛玲說女人
男人有性才有愛,性就是愛的表達方式。拴住的女人的心,需要不斷的滿足她,而且女人意識里的愛往往就是被愛,男人通過Y道表達對女人的愛,而被愛恰是女人意識里的愛。
這樣站到一個女人的角度看,因為被愛所以愛,所以不知不覺她的靈魂就交給了男人。這就是張愛玲的愛情邏輯。雖然不是全對,但還是有幾分道理的。
張愛玲說:有兩種女人很可愛,一種很會照顧人,會把男人照顧的非常周到。和這樣的女人在一起,會感覺到強烈的被愛。還有一種很膽小,很害羞,非常依賴男人,和她在一起,會激發男人的個性的顯現。另外一種女人既不知道關心體貼人,又從不向男人低頭示弱,這樣的女人最讓男人無可奈何。
【第1句】:男人徹底懂得一個女人之后,是不會愛她的。
【第2句】:愛上一個人的時候,總會有點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
【第3句】:善良的人永遠是受苦的,那憂苦的重擔似乎是與生俱來的,因此只有忍耐。
【第4句】:深情是我擔不起的重擔,情話只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第5句】:我愛你,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棄一切--包括你。
【第6句】:小小的憂愁和困難可以養成嚴肅的人生觀。
【第7句】:女人……女人一輩子講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遠永遠。
【第8句】:無用的女人是最最厲害的女人。
有兩種女人很可愛,一種是媽媽型的,很體貼,很會照顧人,會把男人照顧的非常周到。和這樣的女人在一起,會感覺到強烈得被愛。還有一種是妹妹型的'。很膽小,很害羞,非常的依賴男人,和這樣地女人在一起,會激發自己男人的個性的顯現。比如打老鼠扛重物什么的。會常常想到去保護自己的小女人。還有一種女人既不知道關心體貼人,又從不向男人低頭示弱,這樣的女人最讓男人無可奈何。
.可惜世間,懂得愛情的男子是在是太少!在男人心里真正完美的女人,總是隨著時間,閱歷的變化,不斷地變化著!你永遠達不到的。所以,不管是紅玫瑰,還是白玫瑰,都永遠有不能讓人滿足的遺憾和欠缺,所以男人總是永遠渴望別的玫瑰魅惑的來臨。
.用別人的錢,即使是父母的遺產,也不如用自己賺來的錢自由自在,良心上非常痛快。可是用丈夫的錢,如果愛他的話,那卻是一種快樂,愿意想自己是吃他的飯,穿他的衣服。那是女人的傳統權利,即使女人現在有了職業,還是舍不得放棄的。
張愛玲與錢鐘書的同與不同
張愛玲的《半生緣》是很多年前看的,最近又找出來看一遍,許多細節令人惻然,又有許多細節讓人笑得打跌。比如她寫石翠芝要跟未婚夫一鵬解除婚約,一鵬郁悶而憤怒,去找她的好友竇文嫻問個端詳。
這位竇姑娘是石翠芝的一號閨蜜,倆人在一起就“唧唧噥噥,咭咭咕咕笑著,那原是一般女學生的常態。到了清涼山,下了汽車,兩人也還是寸步不離,文嫻跟在翠芝后面,把兩只手插在翠芝的皮領子底下取暖”。親密得像個連體人。
然而,這一次,當她獨自出現在一鵬面前,“石翠芝女友”的色彩蕩然無存,她理性地地對一鵬分析道,翠芝要是這樣的脾氣,將來結了婚也不會幸福的,還是結婚前發現的好。一鵬不由大為佩服她的見識,雖然這見識他之前就從世鈞那兒聽說過。
竇姑娘不但會分析石翠芝,還會分析一鵬,說他“聰明起來比誰都聰明,糊涂起來又比誰都糊涂”,一鵬聽得非常開心——也是,這話誰聽了都開心吧,一方面她認可了你的聰明,另一方面,她也接受了你的糊涂,這使得你既可躊躇滿志,又能自我原諒,同時對于自身是如此復雜而沾沾自喜,同時又對對方慧眼如炬地識出你的特別而心懷感激。
一鵬不再糾結于石翠芝的翻臉無情,他和竇文嫻訂婚了。
話說竇文嫻這名字起得真是刻薄,“竇”這個姓氏,一聽就是有家底,有來歷的,再加上“文嫻”,可以想象這姑娘是有多么識大體顧大局且善解人意。但是,一轉身,她就用她的辦法把女友的前男友接了過來,雖然女友已棄如敝履,可她這心機,也讓人不寒而栗啊。
她這個人物與小說主線關聯不大,這閑閑一筆也許只是為了展示張愛玲對女性友誼的理解,表面上看可以穿一條褲子或是用對方的毛領取暖,親熱得讓男人都詫異而恐懼——就在這一章,張愛玲還寫世鈞恐懼于曼楨和石翠芝剛見面時的互相敷衍:“世鈞每次看見兩個初見面的女人客客氣氣斯斯文文談著話,他就有點寒凜凜的,覺得害怕”。
的確,在女人之間,“一見如故”太容易,“轉臉無情”也太容易,生活中多次見到女人相見歡好,背后唾沫翻飛地大講對方壞話,我早已出離驚奇。而男人的交情,要是沒有酒精的作用,往往很慢熱,不會通過語言或是肢體語言,熱切地表白示好。這也許是千百年來女性的弱勢處境使得她們需要抱團,這不是本文的重點,這篇文章里,我想說的是,這一現象,不但女作家張愛玲寫過,男作家錢鐘書也寫過。
《圍城》里,范小姐本名范懿——你聽這名字起的,《爾雅》曰:懿,美也。《詩經•庶民》曰:好是懿德。跟那“竇文嫻”也有一拼了,錢鐘書也不是好人啊。范小姐背后沒少放孫柔嘉的壞水,一會兒說她在跟那個委瑣的陸教授談戀愛,一會兒又說她把房間弄得很亂。但孫柔嘉離開時,范小姐“勾了孫小姐的手,從女生宿舍送她過來。孫小姐也依依惜別,舍不下她。范小姐看她上轎子,祝她們倆一路平安,說一定把人家寄給孫小姐的信轉到上海……孫小姐也說一定有信給她。”
方鴻漸感慨:“女人真是天生的政治家,她們倆背后彼此誹謗,面子上這樣多情,兩個政敵在香檳酒會上碰杯的一套工夫,怕也不過如此。假使不是親耳朵聽見她們的互相刻薄,自己也以為她們真是好朋友了”。
張愛玲和錢鐘書不約而同地指出某些女性友誼的虛偽,要說刻薄,錢鐘書實在不下于張愛玲,但向來指責張愛玲的多,對錢鐘書的描述,卻多付之以哈哈大笑。我想這一方面是因為,趨利避害的'本能,使得人們對于處于更強勢地位的男性,比對女性更為寬容,另一方面則是,錢鐘書的刻薄,是局外人的刻薄,張愛玲的尖銳,是入乎內而出乎外的。
且說上面引用的這兩個情節,錢鐘書是那種孩子氣的頑劣,他不朝心里去,指出女性之間的偽善,他哈哈大笑著轉身走開。
這么說吧,錢鐘書提供的是一個哈哈鏡,你對里面扭曲變形的形象可以一笑了之,張愛玲提供的卻是一個高倍寫真的鏡子,讓你無可躲避地與真相猝然相對。然后,她還要道出人生的悲涼,連曼楨某些時候都讓世鈞感到可怕,她把那悲涼逼到你心里去,尤其顯得可惡。
張氏名言:“因為懂得,所以慈悲”。我們也可以換個說法:“因為懂得,所以可恨。”張愛玲的可恨就在于,她不像錢鐘書那樣,游移于生活的外圍,銜著煙斗,作壁上觀,連楊絳都特意聲稱自己不是孫柔嘉。張愛玲則悄無聲息翩若游龍地游到你身邊,將各種破綻一一指給你看,還告訴你,這就是你的,不,是我們的生活。
《殷寶滟送花樓會》里,殷寶滟與有家室的音樂教授戀愛,她要放棄她的偉大愛情了,很傷心,去找張愛玲傾訴。張愛玲惋惜那愛情,對她說,其實不必為音樂教授的孩子做那么大犧牲,她自己就是離異家庭里出來的人,也不比別的孩子更加不快樂。話說到這個份上,殷寶滟被逼著掏出一句真話:“可是像他那樣的神經病,怎么能跟他結婚呢?”孩子啥的都是借口,她對他的仰慕,只到能跟他戀愛這一步,她未嘗不感謝這借口,使她可以按哀情的戲路演下去。
《留情》里,敦鳳給米先生做外室,跟他一塊兒去走親戚,出門時幫他圍上圍巾,回頭抱歉地對親戚笑一下,那意思是“我還不是為了錢?反正我們大家都明白。”
張愛玲筆下,都是這種普通人、正常人、身邊人的算計,她要帶你進入,她不像錢鐘書那樣,通過嘲笑,與之分割,這或許是她讓人受不了的原因,錢鐘書推遠了的東西,她拉近了,她寫得太真切,你避不開。
很多人感慨張愛玲為人與為文的反差,她筆下的世界是那樣的精明世故,她做人卻是笨拙天真,但我覺得只有天真的人,才能看出那些世故精明。真正的精明人,早已久入鮑魚之肆,將其視為常態,只有天真的人,才會感到突兀,才會詫異、會感慨。張愛玲是這樣,錢鐘書也是這樣,但從《小團圓》中我們可以看出,張愛玲還會擔心別人把自己看成那樣的人。她與錢鐘書最大的差別或者是,她沒把筆下那些人當外人,所以她常常也會為書里人感到難過,她下筆時的狠辣,是自虐般的殘忍。
如此一來,世人都在她劃的圈子里,有一個算一個,誰也躲不掉。雖然你心里早知自己身在濁世,被點出來總是不快,只能裝作驚奇于她怎會有這種發現,因為只有這驚奇,可以使自己顯得更為清白。
(來源:騰訊網,原標題:因為懂得,所以可恨——張愛玲與錢鐘書,為何同人不同命)
張愛玲說紅玫瑰
引導語:張愛玲的小說《紅玫瑰與白玫瑰》,總會讓人有那種透不過氣來的感覺,喜歡她細膩的文筆,但又有些懼怕她的不近人情的冷清。下面是有關張愛玲解說紅玫瑰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學習。
張愛玲說;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墻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朱砂痣。
我讀了好幾遍,領悟了一點點。
紅玫瑰一直存在在男子心里不可觸碰的位置,就像一座監牢,背叛終身監禁卻禁止探監。
白玫瑰則是男子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而我的男性朋友卻是這么理解的:
當一個男人習慣了熱情如火的生活,忽而在他的眼中飄起一抹白綾的話,會給這個男人帶來靜謐空靈的美感。
而當一個男人生活越來越規則化,就更渴望紅玫瑰的那種狂放不羈,當他眼中跳動著某種火焰的時候,那朵紅玫瑰即便是不會再出現,也會在他的心中結下一抹解不開的心結。
張愛玲《紅玫瑰與白玫瑰》經典文案
佟振保不知道他和王嬌蕊屬于哪一種,更不知道他和煙鸝屬于哪一種,只是他們很快結婚了,因為有時候擁有和失去都是一剎那的事。
我要你知道,在這個世界上總有一個人是等著你的,不管在什么時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總有這么個人。
愛情本來并不復雜,來來去去不過三個字,不是"我愛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
對于三十歲以后的人來說,十年八年不過是指縫間的事,而對于年輕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發現自己愛的人正好也愛著自己。
于千萬人之中,遇見你要遇見的人。于千萬年之中,時間無涯的荒野里,沒有早一步,也沒有遲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輕輕地說一句:“哦,你也在這里嗎?”
女人一輩子講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遠永遠。
一個男人的一輩子都有這樣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了,紅的變成了墻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還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飯黏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朱砂痣。紅玫瑰與白玫瑰最經典的語句假如失去了情人而仍然和原配妻子在一起,那么這個原配妻子就成了飯渣子老是粘在身上,情人就是心口那顆難以忘記的朱砂痣。
一個人,如果沒空,那是因為他不想有空,一個人,如果走不開,那是因為不想走開,一個人,對你借口太多,那是因為不想在乎。
想好好的愛嗎?先壞壞的傷幾次。
我愛你,關你什么事?千怪萬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
在錯的時間、錯的地點,遇到錯的人,是種荒唐!
在對的時間、錯的地點,遇到對的人,是種巧合!
在錯的時間、對的地點,遇到錯的人,是種感傷!
在對的時間、對的地點,遇到錯的人,是種心酸!
在錯的時間、錯的地點,遇到對的人,是種遺憾!
男子憧憬一個女子的身體的時候,就關心到她的靈魂,自己騙自己說是愛上了她的靈魂。唯有占領了她的身體之后,他才能夠忘記她的靈魂在對的時間、對的地點,遇到對的人,是種幸福!
女人不大想到未來——同時也努力忘記她們的過去——所以天曉得她們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發現自己愛的人正好也愛著自己
張愛玲-逸聞趣事
張愛玲張愛玲在上海時,好奇裝異服。當時在上海漫畫家文亭所繪的“上海女作家三畫像”中,給同時期在上海活躍的著名女作家蘇青和潘柳黛的定義分別是“輯務繁忙的蘇青”和“弄蛇者潘柳黛”,而張愛玲的特征則為“奇裝炫人”。
民國時期,張愛玲、蘇青、關露、潘柳黛是蜚聲上海文壇的4大才女。同一時期,上海還有1大批“小姐作家”。她們相互之間作矜持狀,各自談及同時代的女作家,都流露自傲,各不相讓:“目前女作家的作品,我不大讀”,“女作家的作品我從來不看”。蘇青與張愛玲則互唱互和仿佛唱雙簧:“只看張愛玲”(蘇青語),“把我同冰心、白薇她們來比較,我實在不能引以為榮,只有和蘇青相提并論我是心甘情愿的。”(張愛玲語)。潘柳黛在《論胡蘭成論張愛玲》中,對胡蘭成說張愛玲有貴族血液(李鴻章的重外孫女),尖刻地譏諷這關系就好像太平洋里淹死一只老母雞,上海人吃黃浦江的自來水自稱“喝到雞湯”的距離一樣,以上海人腦筋之靈,不久將來,“貴族”二字,必可不脛而走,隨后果真有“貴族排骨面”上市;后來張愛玲到香港,有人告訴她潘柳黛也在香港,張愛玲回答說:“誰是潘柳黛?我不認識。”
張愛玲在香港大學文科就讀時有位好友炎櫻,張愛玲書中屢有描述,并錄下一些炎櫻文案。張愛玲對炎櫻的描述有:“炎櫻姓摩希甸,爸爸是阿拉伯裔錫蘭人(今斯里蘭卡),信回教,在上海開摩希甸珠寶店。媽媽是天津人,為了與青年印僑結婚跟家里決裂,多年不來往。炎櫻的大姨媽住在南京,我到他們家去過,也就是個典型的守舊的北方人家。炎櫻進上海的英國學校,任prefect,校方指派的學生長,品學兼優外還要人緣好,能服眾。我們回到上海進圣約翰大學,她讀到畢業,我半工半讀體力不支,入不敷出又相差過遠,隨即輟學,賣文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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