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夫·托爾斯泰有哪些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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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訂 2006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號公布 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編輯本段]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第三條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權,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
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
第四條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教育,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蝕。
第五條 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二)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品德、智力、體質展的規律和特點; (三)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第六條 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
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增強社會責任感。
第七條 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劃,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采取組織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具體機構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八條 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工會、青年聯合會、學生聯合會、少年先鋒隊以及其他有關社會團體,協助各級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保護未成年人有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編輯本段]第二章 家庭保護 第十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行為習慣,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和影響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沉迷網絡以及賭博、吸毒、賣淫等行為。
第十二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撫養教育未成年人。
有關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應當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導。
第十三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依法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不得使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第十四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根據未成年人的年齡和智力發展狀況,在作出與未成年人權益有關的決定時告知其本人,并聽取他們的意見。
第十五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第十六條 父母因外出務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對未成年人監護職責的,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
[編輯本段]第三章 學校保護 第十七條 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注重培養未成年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未成年學生全面發展。
第十八條 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受教育的權利,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定開除未成年學生。
第十九條 學校應當根據未成年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對他們進行社會生活指導、心理健康輔導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條 學校應當與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互相配合,保證未成年學生的睡眠、娛樂和體育鍛煉時間,不得加重其學習負擔,不得延長在校學習時間。
第二十一條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應當建立安全制度,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設施、場所中進行教育教學活動。
學校、幼兒園安排未成年人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條 教育行政等部門和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應當根據需要,制定應對各種災害、傳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傷害等突發事件的預案,配備相應設施并進行必要的演練,增強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第二十四條 學校對未成年學生在校內或者本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應當及時救護,妥善處理,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 對于在學校接受教育的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學生,學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互相配合加以管教;無力管教或者管教無效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送專門學校繼續接受教育。
依法設置專門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專門學校的辦學條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專門學校的管理和指導,有關部門應當給予協助和配合。
專門學校應當對在校就讀的未成年學生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和職業教育。
專門學校的教職員工應當關心、愛護、尊重學生,不得歧視、厭棄,放棄等。
第二十六條 幼兒園應當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進幼兒在體質、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諧發等教育。
[編輯本段]第四章 社會保護 第二十七條 全社會應當樹立尊重、保護、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風尚,關心、愛護未成年人。
國家鼓勵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開展多種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活動。
第二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的和流動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義務教育。
第二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改善適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動場所和設施,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適合未成年人的活動場所,并加強管理。
第三十條 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圖書館、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應當對未成年人免費開放;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展覽館、美術館、文化館以及影劇院、體育場館、動物園、公園等場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未成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采取措施,鼓勵和支持中小學校在節假日期間將文化體育設施對未成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
社區中的公益性互聯網上網服務設施,應當對未成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網服務。
第三十二條 國家鼓勵新聞、出版、信息產業、廣播、電影、電視、文藝等單位和作家、藝術家、科學家以及其他公民,創作或者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作品。
出版、制作和傳播專門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內容健康的圖書、報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以及網絡信息等,國家給予扶持。
國家鼓勵科研機構和科技團體對未成年人開展科學知識普及活動。
第三十三條 國家采取措施,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國家鼓勵研究開發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絡產品,推廣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新技術。
第三十四條 禁止任何組織、個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淫穢、暴力、兇殺、恐怖、賭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圖書、報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以及網絡信息等。
第三十五條 生產、銷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藥品、玩具、用具和游樂設施等,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標明注意事項的,應當在顯著位置標明。
第三十六條 中小學校園周邊不得設置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
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第三十七條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吸煙、飲酒。
第三十八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招用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執行國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的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第三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查閱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
第四十條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和公共場所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優先救護未成年人。
第四十一條 禁止拐賣、綁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
禁止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或者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動。
第四十二條 公安機關應當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維護校園周邊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預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占、破壞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場地、房屋和設施。
第四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門應當根據需要設立救助場所,對流浪乞討等生活無著未成年人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公安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護送流浪乞討或者離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場所,由救助場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顧,并及時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領回。
對孤兒、無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以及其他生活無著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門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
未成年人救助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不得虐待、歧視未成年人;不得在辦理收留撫養工作中牟取利益。
第四十四條 衛生部門和學校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衛生保健和營養指導,提供必要的衛生保健條件,做好疾病預防工作。
衛生部門應當做好對兒童的預防接種工作,國家免疫規劃項目的預防接種實行免費;積極防治兒童常見病、多發病,加強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加強對幼兒園、托兒所衛生保健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四十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發展托幼事業,辦好托兒所、幼兒園,支持社會組織和個人依法興辦哺乳室、托兒所、幼兒園。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培養和訓練幼兒園、托兒所的保教人員,提高其職業道德素質和業務能力。
第四十六條 國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榮譽權不受侵犯。
第四十七條 未成年人已經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不再升學的,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他們進行職業教育,為他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
第四十八條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有關部門教育和挽救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預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四十九條 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監護人或者其他組織和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編輯本段]第五章 司法保護 第五十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在司法活動中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十一條 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及時審理,并適應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點和健康成長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在司法活動中對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應當給予幫助,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第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繼承案件,應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繼承權和受遺贈權。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的,應當聽取有表達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見,根據保障子女權益的原則和雙方具體情況依法處理。
第五十三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
被撤銷監護資格的父母應當依法繼續負擔撫養費用。
第五十四條 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應當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五十五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案件,應當照顧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尊重他們的人格尊嚴,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并根據需要設立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人辦理。
第五十六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詢問未成年證人、被害人,應當通知監護人到場。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辦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應當保護被害人的名譽。
第五十七條 對羈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應當與成年人分別關押。
羈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沒有完成義務教育的,應當對其進行義務教育。
解除羈押、服刑期滿的未成年人的復學、升學、就業不受歧視。
第五十八條 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聞報道、影視節目、公開出版物、網絡等不得披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圖像以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
第五十九條 對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的矯治與犯罪行為的預防,依照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規定執行。
[編輯本段]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其他法律、法規已規定行政處罰的,從其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一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責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或者對提出申訴、控告、檢舉的人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十二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六十三條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教職員工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十四條 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淫穢、暴力、兇殺、恐怖、賭博等圖書、報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以及網絡信息等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六十五條 生產、銷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藥品、玩具、用具和游樂設施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或者沒有在顯著位置標明注意事項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六十六條 在中小學校園周邊設置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的,由主管部門予以關閉,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允許未成年人進入,或者沒有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志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六十七條 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或者沒有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標志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六十八條 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六十九條 侵犯未成年人隱私,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十條 未成年人救助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職責,或者虐待、歧視未成年人,或者在辦理收留撫養工作中牟取利益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十一條 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或者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編輯本段]第七章 附則 第七十二條 本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參見兒童權利公約
【發布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發布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號
【發布日期】2006-12-29
【生效日期】2007-06-01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不僅關系到每一個孩子、每一個家庭、每一所學校,而且關系到整個民族的明天。
教育最重要的任務是培養具有全面文明素養的人。
讓孩子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求知,讓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規則和秩序,懂得對自己行為的后果負責,這是家庭、學校、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同時未成年人也是一個特殊群體,特殊之處即在于他們在社會中處于弱勢地位。
他們從心理上正處于從無知到有知、從不成熟到成熟的轉變時期,心理上比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誘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在人的一生中,總會有相互對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與邪、真與假、善與惡、美與丑,人性中的光輝與丑惡交織在一起,影響著每一個人,尚未形成固定人生觀、世界觀的未成年人所受影響更大。
這就更加需要我們的法制教育采用多種多樣、生動有效的方式,把法制觀念植根于處在萌動期的孩子心中。
如何服務青少年、保護青少年,也是我們所需面對的一個社會課題。
因此,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家庭、學校和全體公民應該積極地給予特別的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就是這一保護的具體體現。
最新消息: 新版未成年人保護法將于6月1日起實施 商報訊 (記者李肖肖王紅偉通訊員郭鴿馬廣闊)6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將要實施。
昨日,鄭州市公安局法制室民警專程來到鄭州師專附屬小學,給孩子們上了一課,讓學生了解6月1日起將有哪些新權利。
學校不得違法開除未成年學生 學校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定開除未成年學生。
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要求當地政府要承擔起農民工同住子女義務教育的責任: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的和流動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義務教育。
針對目前中小學生日益加重的學習負擔,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無特殊情況,學校不得延長未成年學生在校學習時間。
學校應當與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互相配合,保證未成年學生必要的睡眠、娛樂和體育鍛煉時間,不得加重他們的學習負擔。
教師再罵“笨死了”將受懲處 “笨死了”、“都笨成這樣了你還活著干嗎”,6月1日起,如果老師再這樣罵學生,將是一種違法行為。
老師脫口而出的辱罵詞句,是許多被辱罵孩子心中揮之不去的陰影。
針對這一現象,《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學校的教職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言行,違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責任。
教師不能在校內吸煙 如果校園內見到老師抽煙的話,從6月1日起,學生可以理直氣壯地制止。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吸煙、飲酒。
對經營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作出了禁止性規定。
如果經營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或者沒有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標志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突發事件先救未成年人 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安全制度,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優先救護未成年人;教育行政等部門和學校應當根據需要,制定應對各種災害、傳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傷害等突發事件的預案。
父母外出要委托“代家長” 為了防止父母對子女“生而不養、養而不教、教而不當”,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撫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父母因外出務工等原因不能履行對未成年人監護職責的,應當依法委托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
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記 2007年1月,在商報和心理專家舉辦的“問題少年”見面會上,15歲的女孩小雪,很長時間不和爸爸說話,在心理咨詢師的引導下,孩子才說出來是因為爸爸偷看了她的日記。
父母再偷看孩子的日記,不僅是傷害感情了,還要受到批評教育。
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指出,任何人不得不經未成年人同意,察看他們的日記、信件等。
法院可剝奪父母監護權 針對當前一些父母拋棄、虐待孩子以及其他不履行監護義務的行為,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
被撤銷監護資格的父母應當依法繼續負擔撫養費用。
再走丟小孩監護單位要擔責 3月26日,8歲的商丘民權男孩劉明恩,在鄭州看病期間,與相依為命的80歲奶奶走散。
孩子被紫荊山公園派出所的民警撿到后,送到了救助站。
誰知孩子卻從救助站溜走了,找不到了。
小明恩丟了,誰應承擔責任呢
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對流浪兒童,監護單位應承擔臨時監護職責。
新法實施需要相關法規 河南省律師協會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李鵬輝說,新法的規定加大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但落實起來仍需要有與之配套的地方法規。
比如新法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但是如果出售了,店主將受到什么處罰
處罰的力度與店主的利潤相比又是怎樣
這就需要一個具體的監管。
根據將于6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未成年人保護法》,要保證未成年人必要的娛樂時間。
何為大學,大學之道在于什么
《儒林外史》讀后感初識《儒林外史》是在看京劇《范進中舉》之后。
看完之后不覺驚異于作者的獨具匠心,卻沒有領略導作者的真正用心,直到翻開《儒林外史》瀏覽了整個故事之后。
《范進中舉》講的是五十四歲的老童生范進終于考上舉人,歡喜至瘋,最后被平日最怕的老丈人胡屠戶一巴掌打清醒的故事。
非常簡單的故事,但縱觀全文事實上卻并不是那么簡單。
中舉從范進身上來看是好事,苦考了三十四年終于出頭,從他發瘋來看足以看出那時的讀書人對功名癡情一片,像周進哭號著為秀才名分磕頭撞板。
但他們的癡情并不是為了道德理論上的治國之經,而是純粹的個人升官發財。
還有范進中舉前后判若兩人,中舉前萎縮地向老丈人低頭稱事,中舉后便有了老爺大人們的官腔。
甚至在為母親守喪時,在打秋風的筵席上大吃大喝。
而他僅僅是中舉,不出兩個月,什么房產、田地、金銀、奴役,不請自來。
范進是千萬得中讀書人的代表之一,封建政府用他們的榮華為不得中的讀書人做榜樣,加深科舉對他們的毒害。
中舉對胡屠戶來說,也是意義非凡。
對范進中舉前要打要罵由著性子來,一旦中舉后,因范進發瘋讓他打范進一巴掌,他卻說:“(范進)雖是我女婿,如今做了老爺,就是天上的星宿。
天上的星宿是打不得的。
”如此便把一個勢利小人的嘴臉清晰的勾畫了出來,胡屠戶就是那些滿腦子也是功名,中了科舉余毒的市井小人的化身。
還有那些鄉紳,都在第一時間忙不迭的為范進送金送銀,正是他們為政府傳播科舉毒推波助瀾。
跳出范進的故事,作者詳細描寫了臨死伸著兩指頭,唯恐兩個燈芯廢油的嚴監生和強搶人豬,用云片糕當藥訛詐船家的嚴貢生兄弟倆作為代表。
綜上所述的人物,無一不受科舉的毒害。
事實上不只這些人。
還有舉著科舉飯碗的名士們,還有科場屢屢落敗的如看西湖風景都要擠出幾句經典的馬二先生之類的人。
還有佛門弟子,一聽胡屠戶為女婿范進母親做法師,屁滾尿流地馬上安排起來。
甚至是賈寶玉最最推崇女子亦是如此。
魯小姐受其父影響只認八股文,什么都以八股文馬首是瞻,自己終日練習八股,后來因為丈夫對科舉毫無興趣,終日長嘆。
書中充斥著諷刺味,辛辣尖刻,這與作者生活背景很有聯系。
作者吳敬梓慷慨好施,被族人看成敗家子。
他后半生十分潦倒,但是旁人幾次三番找他參加科舉,他都不應。
他的書桌下有八股細繩,每根下都有一個臭蟲,一個蚊子,就是“八股臭文”之意。
因為貧困無法取暖,他常邀請朋友繞成行走還“歌吟嘯呼,相與應和”,并稱其為“暖足”。
這樣的背景下,無怪乎書中描寫如此地耐人尋味了。
如今時代不同了,我們生活的時代很少有人提及科舉這類的話,也沒有了書中迂腐的現象。
但是,我們常常看見家中老人為了讓下下代的認凌晨排隊報課外班,諸多考生因為中考高考日以繼夜讀書,有些考上的扔書慶賀,有些考不上的跳樓自殺。
沒有人為了什么“秀才”、“舉人”磕頭撞板,卻有人為“碩士”、“博士”不擇手段。
很多人拿著文憑大吃大喝。
不知以后是否還會有一本“儒林次史”來諷刺這個時代的制度。
西游記60到100回100字概括
●第六十回 牛赴華 孫行者二調芭蕉扇悟空雷山找到入贅玉面公主的牛魔王借扇;牛魔王被請走赴宴。
悟空偷了牛魔王座騎金睛獸,變成牛魔王到芭蕉洞,騙得真扇,依羅剎女所教之法將扇變大。
卻不會變小。
牛魔王失金睛獸,忙趕回芭蕉洞。
●第六十一回 豬八戒助力敗魔王 孫行者三調芭蕉扇牛魔王變成八戒,接過定扇,現出三相與悟空相斗。
在眾護法神將幫助下,牛魔王敗走。
諸金諸剛與天兵天將,將牛魔王收伏。
悟空用羅剎女交出的寶扇扇息山火,師徒翻越火焰山。
●第六十二回 滌垢洗心惟掃塔 縛魔歸正乃修身四人隨披枷戴鎖的和尚們來到金光寺。
悟空得知夜得知夜放霞光之寶為龍王駙馬九頭蟲盜,受國王之托前去擒妖取寶。
●第六十三回 二僧蕩怪鬧龍宮 群圣除邪獲寶貝那妖怪是一個九頭巨鳥。
悟空在二郎神與梅山六圣幫助下。
斗敗那妖,騙得塔寶。
●第六十四回 荊棘嶺悟能努力 木仙庵三藏談詩八戒開路行至荊棘嶺上,被一自稱荊棘嶺土地的老者,化作陰風將唐僧攝去。
那老者同另外三老者是柏、檜、竹、松之精。
四老揚道,唐僧主佛。
杏仙女前來要與唐僧匹偶。
眾徒尋來,樹精化為樹木。
八戒諸樹筑倒。
●第六十五回 妖邪假設小雷音 四眾皆遭大厄難唐僧進“雷音寺”拜佛,和悟空、八戒、沙僧一被合在金鐃之內,揭諦上天請來星神,亢金龍用角沿鐃縫鉆入,救出悟空。
悟空打碎金鐃,老妖忙用搭包將眾神盡皆裝入。
夜半,悟空放去師父,唱同弟與諸神。
那妖追出,又裝去唐僧師徒與眾神。
悟空走脫,去請武當山真武大帝來搭救。
●第六十六回 諸神遭毒手 彌勒縛妖魔真武派出的五龍、龜蛇及盱眙山小張太子和四大神將,盡妖魔裝入搭包。
悟空正凄慘時,彌勒佛忽然降臨,稱那怪是自己司磬的黃眉童在成精。
悟空依彌勒計鉆入那怪腹內翻騰擺布。
彌勒將怪裝入袋內。
●第六十七回 拯救駝羅禪性穩 脫離穢污道心清七絕山一蟒成精作怪、悟空乘其張口來吞,借勢鉆入其腹,將金箍棒從背上搠出,那怪死于土中。
八戒現成巨豬,沿稀柿行一路拱去,唐僧一行翻越七絕山。
●第六十八回 朱紫國唐僧論前世 孫行埏施為三折肱師徒一行入朱紫國。
國王患病求醫。
眾官依八戒之言請悟空上朝給國王治病。
●第六十九回 心主夜間修藥物 君主筵上論妖邪國五被悟空醫好病,說出病根是因三年前端午,麒麟山妖精賽太歲掠走竽后金圣所致,說話間妖怪驟臨,悟空讓八戒、沙僧在比護持,自己急縱祥江,跳將上去。
●第七十回 妖魔寶放煙沙火 悟空計盜紫金鈴悟空打跑賽太歲派來的先鋒,打死一自換去朱紫為下戰書的小妖,攜其尸回國。
國王把皇后曾戴的黃金串交給悟空作為表記。
悟空變成被打死的小妖進山入洞并差,將寶串交交給皇后,并托她將那怪放煙、沙、火的三個金鈴騙來,剛要盜走,驚動那怪,只好丟下金鈴,變成蒼蠅藏身。
●第七十一回 回行者假名降怪犼 孔觀音現象伏妖王悟空使計騙得妖怪金鈴,溜出洞外挑戰,引出那怪,用鈴搖出煙、沙、火,使那怪走投無路。
觀音灑甘露救火,并言此怪是自己座騎金毛犭+孔,因報國王射傷孔雀大明王菩薩子女之恨,來此拆散國王鸞鳳。
●第七十二回 盤絲洞七情迷本 濯垢泉八戒忘形盤絲洞中七女妖把進來化齋的唐僧吊上房梁,又從臍冒出絲繩,將莊門漫住。
悟空變蒼蠅見七女在庵旁溫泉洗浴,遂變餓鷹,叼走其衣。
八戒下水變成鲇魚亂鉆,然后現出本相,舉耙便筑。
眾女盤絲絆倒八戒回洞。
悟空用毫毛變眾鳥,滅了守洞毒蟲,救出唐僧,七女已走脫。
●第七十三回 情因舊恨生災毒 心主遭魔幸破光七女妖去師兄道觀避難,見唐僧等來,暗請道士為己報仇。
道士以毒茶毒死唐僧、戒和沙僧。
悟空撞破蛛網,打死七女妖的原身大蜘蛛。
那道士兩脅下干眼齊放金光,罩住悟空。
悟空與之相斗,根據黎山老姆所說,請來毗藍婆菩薩,用金針破金光,入觀救活唐僧三人,又將道士現出的原身大蜈蚣畏帶走。
●第七十四回 長庚傳報魔頭狠 行者施為變化能太白金星來說山中三位魔王很神通。
悟空變成一小妖聲言孫悟空要來打死眾妖。
眾妖魂飛魄散,哄然而去。
●第七十五回 心猿鉆透陰陽竅 魔王還歸大道真悟空進洞,見獅怪、象怪和鵬怪,但不慎被鵬怪看破捆翻,裝入寶瓶。
瓶內相繼出現烈火、蛇和火龍,他忙拔下觀音賜給的救命毫毛變成鉆子透瓶底鉆出,被獅怪張嘴吞下。
獅怪飲藥酒欲毒死悟空。
悟宛飲酒后撒起酒瘋,將獅怪折磨得死去活來。
●第七十六回 心神居舍魔歸性 木母同降怪體真悟空迫使獅怪答應送唐僧過山。
象怪攔住,以鼻卷去八戒,卷住悟空。
悟空以棒搠其鼻孔而被扌+卒放,又拿住象鼻將其牽回,迫他答應讓唐僧過路。
三魔定計,在前面城市攔住三徒大戰,眾小妖趁機將僧搶入城內。
●第七十七回 群魔欺相性 一體拜真如八戒被怪咬住,沙僧被象卷住,悟空縱筋斗云欲走,被鵬怪飛上抓住。
三怪將師徒入入籠內蒸時,悟空脫身,救出唐僧等,卻魔頭察覺,又將唐僧等人捉回。
悟空拜請如來,如來令文殊、普賢二菩薩分別收伏自己騎青獅和白象。
如來使鵬怪落在自己頭上,現了原身。
●第七十八回 比丘憐子遣陰神 金殿識魔談道德前方城市,每戶人家前置一內有小兒的鵝籠。
驛丞言道,國王貪愛道士獻來的美女而致身體九+王羸, 又聽道士之言,欲以一千余小兒心肝為藥引。
悟空識得那道士是妖邪,令諸神將鵝籠藏起。
又聽那道 士言說唐僧心肝強過丟失的一千小兒心肝。
悟空變成唐僧,被武士押上朝廷。
●第七十九回 尋洞擒妖逢老壽 當朝正主救嬰兒悟空將自己胸腹剖開,唯缺道十所要的黑心,現出原身,打敗道士。
妖道 化寒光投東而走, 被壽星在空中罩住。
妖道現出壽星座騎白鹿的原身。
悟空打死化為美女的狐貍,回城令諸神送歸小兒。
●第八十回 姹女育陽求配偶 心猿護主識妖邪悟空見山中黑松林內有黑邪之氣,勸唐僧不要救被綁在樹上的妖女,唐僧不聽,帶女子到禪林寺。
寺中老喇嘛請師徒入內,并引出七八十個小喇嘛相見。
●第八十一回 鎮海寺心猿知怪 黑松林三眾尋師悟空聽眾僧說有妖魔在此傷人,夜間變成一小僧,一位美女來引誘,他現出原身,輪棒就打。
那女子攝走唐僧。
山神、土地跪告陷空山無底洞中之妖攝去唐僧。
悟空讓八戒入山探路。
●第八十二回 姹女求陽 元神護道八戒探明那妖與唐僧晚間成親。
唐僧用悟空之計,邀那怪入后花園,摘下悟空所變紅桃奉與妖怪。
悟空入肚,迫使那怪送唐僧出洞。
●第八十三回 心猿識得丹頭 姹女還歸本性那怪出洞變花鞋為替身敵住三徒,復攝唐僧入洞。
悟空發現那怪供奉的父兄托塔天王與哪吒牌位,不禁大喜,執牌位上天,先向玉帝告天王縱女精害人罪,又隨金星到天王府。
天王父子隨悟空下天界。
那怪是曾被天王父子降伏,拜為父的鼠精。
見到哪吒,磕頭求命。
●第八十四回 難滅伽持圓大覺 法王成正體天然滅法國國王專嗜殺僧。
悟空趁夜縱云入城,變成燈蛾飛入一客店,拿走眾客衣服,復駕云出城。
師徒衣至客店,睡在大木柜內。
店內伙計聽悟空說帶有許多銀兩,伙同賊盜,將大柜抬出城去。
官兵奪回大柜。
悟空出小悟空,將國王、嬪妃作眾官均剃成光頭。
●第八十五回 心猿妒木母 魔主計吞禪君臣表示不再殺戮和尚。
師徒從柜中跳出,倒換關文。
行至一座高山,八戒與妖怪相斗而取勝,那怪以三小妖變成自己替身,敵住三徒,自己趁機抓去唐僧,悟空見師父,不由大驚。
●第八十六回 木母助威征怪物 金公施法滅妖邪八戒將妖洞之門筑破。
妖怪拋出樹根做成的唐僧頭,被悟空識破。
又拋出真人頭,騙過三徒。
悟空、八戒決心報仇,屯那怪相戰。
悟突變成瞌睡蟲,使眾妖睡倒,又去后園解下師父再次入洞將怪綁出。
八戒一耙將其筑死,原來是一豹精。
●第八十七回 鳳仙郡冒天止雨 孫大圣勸善施霖鳳仙郡郡官張榜懸賞,祈雨除久旱。
原來郡侯不敬天,故被降災。
悟空勸郡侯歸佛教,上天徑訪九天應元天尊,借來雷、電、雨諸神,降雨三尺。
郡侯為四眾建生祠。
●第八十八回 禪到玉華施法會 心猿木母授門人到天竺國玉華城,三徒為三個前來尋畔的王子演示身手,使他們折伏。
玉華王懇請悟空三人收三子為徒,并借三人兵器為王子依樣制作。
三兵器在廠坊夜放異彩,被附近虎口洞妖怪看見攝走。
●第八十九回 黃獅精虛設釘耙宴 金木土計鬧豹頭山悟空入山偵知妖王欲買豬羊祝得到兵器,與八戒就成二小妖,讓沙僧扮作販豬羊者,三人進入洞中,各抓兵器,邊打邊走。
妖王黃獅怪至竹節山盤桓洞其祖翁九頭獅處告急。
祖翁率從獅怪來城。
●第九十回 師獅授受同歸一 盜道纏禪靜九靈九頭獅噙走唐僧和玉華王父子,叼上八戒。
悟空也被叼入洞中。
悟空打死看守的小妖走脫,又根據土地所說,訪九頭獅之主太乙天尊。
天尊降了九頭獅。
王子隨悟空三人習武。
●第九十一回 金平府元夜觀燈 玄英洞唐僧供狀師徒入金平府城個慈云寺宿下,又隨寺僧入城看燈。
空中忽現妖怪所變的三尊佛身,將唐僧攝走。
悟空斗不過三怪,對八戒、沙僧言說那三怪似是三頭犀牛成精。
●第九十二回 三僧大戰青龍山 四星挾捉犀牛怪八戒、 沙僧相繼被擒。
悟空上天請來角木蛟、斗木犭+解、奎木狼與井木犴四星降妖,三妖落荒而逃。
直至西洋大海。
龍太子拿了一犀,井星現出塬身,咬死一犀,眾神又捉一犀。
●第九十三回 給孤園問古談今 天竺國朝王遇偶前行到“布金禪寺” 。
寺僧道 此即是當年給孤獨長者請佛講經,金磚布地的園祗。
入夜,寺主言去年風刮風一處稱天竺國公主之女子入寺至今,并托唐僧去國中打聽。
次日,師徒入城,一妖變成的公主正投繡球選駙馬,擊中唐僧。
●第九十四回 四僧宴樂御花園 一怪空懷情欲喜國王降旨,讓唐僧師徒先去御花園安歇用齋。
至婚日,悟空讓唐僧應承婚事。
國王在關文上畫押用印,打發三徒四驛館。
悟空變成蜜蜂,飛入朝中,落在唐僧帽上。
●第九十五回 假合真形擒玉兔 真陰歸正會靈元公主為妖邪所變,因敵不過悟空,鉆入山洞,被悟空尋見。
太陰星君稱那是月宮中玉兔,將其帶回。
國王傳旨繪下唐僧四人真容供養。
●第九十六回 寇員外喜待高僧 唐長老不圖富貴師徒又入一城,前往性喜齋僧的寇員外家。
唐僧為員外做罷齋僧已夠一萬的圓滿道場,寇員外為唐僧師徒送行,大哭而返。
●第九十七回 金酬外護遭魔蟄 圣顯幽魂救本原強盜夜入寇家踢死員外。
其妻屯子赴官府誣告唐僧一行。
悟空縛那伙強盜。
師徒欲將財物送還寇家,被這兵押入城中。
至五更時,悟空變蜢蟲飛入寇家,叮在棺材上假冒員外之魂說話,讓其妻撤回訴狀;又飛入刺史住宅,冒充家其伯考之魂,令釋放唐僧一行。
天明時,從半空里伸下一只腳,將縣堂麗滿,令眾官立即放出唐僧。
師徒被釋,悟空徑闖森羅殿索回寇員外魂,使其死而復生。
●第九十八回 猿熟馬馴方脫殼 功成行滿見真知到玉真觀,受到金頂大仙迎接。
次早,四眾登靈山。
逢大河。
唐僧失足落水,凡體肉胎脫下成為水中一尸。
一行上山直至如來佛之雷音寺,拜見如來。
阿儺、迦葉奉如來命去檢取佛經,但趁機索取禮物,唐僧未備,拿到無字經書。
唐僧再來求佛,阿儺、迦葉得到唐僧的紫金缽后,方傳真經。
●第九十九回 九九數完魔滅盡 三三行滿道歸根觀音菩薩查僧所受之災,見距九九八十一之數尚缺其一,故令揭諦再生一難。
遣送四眾的八大金剛接到觀音法旨,遂使騰云的四眾墜落于通天河西岸。
老黿馱四眾渡河,但因唐僧忘記向如來問他所托之事而將師徒四人和馬匹拋在水中。
諸陰魔興風作雨欲奪經而未成功。
天明后,莊上人見唐僧師徒歸來盛情款待。
夜至三更,師徒離去。
●第一百回 徑回東士 五圣成真四眾回到長安,受到唐太宗和眾官歡迎。
次日,太宗升朝,作《圣教序》 以謝唐僧取經之功,又納蕭(王+禹)之議,請唐僧去雁塔寺演涌經法。
唐僧捧經登臺,忽聽八大金剛召喚,便騰空而去西天。
如來授唐僧為旃檀功德佛;孫悟空為斗戰勝佛;豬八戒為凈壇使者;沙僧為金身羅漢;白龍馬為八部天龍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