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一個愛崗敬業,樂于奉獻的老師
努力做一個愛崗敬業的老師人的一生總是伴隨著很多可能性,而專注的意義或許就在于,在面臨諸多選擇時,不擾于心、不亂于形,遵從內心。
都說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劉心穩教授用三十二年的從教生涯,向他放在心尖珍視的教學工作,獻上了不可替代的專注。
今年年底他就要退休了,校報記者采訪了他,于是有了這個訪記。
他說:“不貪心,專心做好一件事,就是努力作一個愛崗敬業的老師。
”傾心于民法教學的他,對法大民法研究所這個團隊有著深厚的情感,與二十幾位同仁一起,讓“愛崗、敬業、愛學生”的思想得以傳承。
——題記走進劉心穩老師的民法課堂,就會被融洽且活潑的氣氛感染,他豐富詳實的講解、鞭辟入里的分析、間或穿插的幽默、時不時引發的同學們的歡笑,總是在呼喚著同學們學習民法的興趣、激發著同學們認識和維護私權的民法思維,錘煉著同學們的法律關系方法論。
任教治學,講究厚積薄發,多年的教學經驗使得劉心穩能夠準確把握同學們的聽課狀態,在有限的單位時間內,幫助同學們提升學習效率。
從1983年畢業留校任教至今,這方三尺講臺見證了他走過的每一步。
與學生互動、與民法研究所團隊交流學術、進行教學科研,這些都讓他樂在其中。
他不欣羨名利場上的淘金者和逐權成功者,只求“身心自由”。
他選擇專心做一個大學教師,即使桃李不言,也終有花香滿蹊徑。
想要做一個很努力的人青年時期的劉心穩曾經歷過一段非常艱苦的求學歷程。
因為遭遇文革,1968年,他被迫在初中階段終止了學業,直到1979年才考進法大。
十多年間,他當過農民、農村基層干部、鐵路工人、鄉鎮企業業務員、初中民辦教師。
無論生存環境如何變換,不變的是,他從未中斷學習。
文學、語言、歷史、經濟、地理、哲學,他求知若渴地認真閱讀每一本能夠拿到手的書籍。
哪怕是在農村辛苦勞作的日子里,他也用白紙自制成巴掌大的小本子,堅持記一些學習筆記、思想心得,并學習用詩詞寄寓自己的情懷。
別人都是把詞典當成工具書,需要用時才翻看,他卻把偶然借到的一本簡明哲學辭典手抄了十多萬字,“一元論”、“二元論”、“唯物主義”、“唯心主義”等詞條的內容成為他哲學上開蒙和思考的基礎知識。
刻苦的學習態度奠定了他日后在法大學習的主觀能動性。
當代學子或許很難想象,一位1968年老初一畢業、1979年已經二十多歲,在貧窮困頓的生存環境中啃窩頭就咸菜,有時候連窩頭都吃不上、一日三餐靠白薯度日的青年人,自學幾何、三角函數、地理、政治等,連續三年的參加高考,終圓大學夢。
久旱逢甘霖,欣喜不必言明。
進入法大后,劉心穩酣暢地徜徉于知識的海洋。
他從不覺得教室、食堂、宿舍之間三點一線的生活是枯燥的,各種娛樂活動對他絲毫不構成誘惑,一是囊中羞澀、二是興趣不在。
對他而言,專心讀書治學,就是最大的樂趣。
劉心穩為人熱心真誠,大學期間八個學期,他七個多學期都堅持為七九級全年級同學義務領取和分發報紙和信件。
七個多學期的每個上午和下午,他日復一日地每天兩次奔走于教學樓一樓收發室和四樓十二個班的教室之間,將本應由各班同學分別輪流完成的工作一肩挑起,讓同學們能夠更及時的收到報紙和信件。
若從當今的視角來看,劉心穩不僅熱心,還是個真正的“學霸”,大學期間三十幾門課,他有一大半的成績是優秀。
四年中,他三年被評為“三好學生”、一年被評為“優秀學生干部”。
1983年畢業季,他和全班同學共同努力,所在的七九級一班被評為“北京市先進班集體”,集體參觀了人民大會堂、中南海等。
盡管如此,他對自己在大學四年中有許多事“應當做好而沒做好是一種遺憾”。
劉心穩評價自己“也就算中等智商和學力吧”。
就他的經歷客觀地看,他有一種堅守的韌勁,有一種認準了道路就努力的勁頭,“讓自己做一個很努力的人”他自己這樣說。
大學讀書期間他喜歡民法,課堂之外的閱讀,最初是國內最早的民法教材“蘇維埃民法”、文革前的民法論文,此外,十分幸運的是,江平老師、張佩霖老師等組織七九級少量喜歡民法的同學成立“民法學習小組”,他自始至終積極參加了小組的學習、討論,受到這些老師在民法專業方面的栽培和抬舉。
1983年,他撰寫的論文“試論精神損害賠償”被評為優秀畢業論文。
畢業后留校,他在法大本科生院勞資科工作一年,1984年進入當時的法律系民法教研室,在張佩霖老師的指導下從事民法教學工作。
1985年,他撰寫了民法學術論文“試論個體戶所有權”,以“華夫”的筆名發表在《政法論壇》1985年第5期。
在教學方面,起初作為助教,是帶小班案例研討課,1985年為82級的同學大班講授所有權理論,1987年被破格聘任為講師。
同年,法大昌平校區正式投入使用,他被任命為87級新生的年級辦公室主任,在昌平校區最艱苦的歲月里從事了一年的年級管理工作,1988年,他辭去副處級待遇的年級主任工作回到了民法教研室,此后在教學崗位上兢兢業業至今。
在教學科研工作中,他先是精讀了豎排版的史尚寬的《民法總論》、《物權法論》、《債法總論》,后來則是王澤鑒的“天龍八部”,以及大量的民商法專業論文,以民商法學理論和法律為核心建構著自己的知識體系。
“喜歡教書,也喜歡民法專業,行政級別和職務不是我的選擇,在民法教學崗位上工作才是我的第一選擇”,他如是坦陳心聲。
民法教學是劉心穩的真心喜好、興趣所在、職業理想的重中之重,“一上講臺開講民法我就興奮,就開心”,“看著同學們專心聽課的那種神態,我內心的幸福感就油然而生,”他這樣述說。
他對這個喜好的職業,用了三十多年的平靜、專一、堅守,詮釋了“熱愛”二字。
因為熱愛民法教學,劉心穩能夠將教學中的心得融入到著書立言之中。
他參與合著的《民法學原理》曾創造了“一本書獲得四個大獎”的佳績(兩個國家級二等獎、兩個市、部級一等獎),個人撰寫的《票據法》先是司法部部級規劃教材、榮獲“部級優秀教材”,后來經過修訂,又和他撰寫的《債權法總論》成為國家級十一五、十二五規劃教材,這種一人獨立撰寫兩本國家級規劃教材的現象,在我校并不多見。
早在1988年,他就獲評為司法部“部級優秀教師”,多年來多次獲得院級先進教師榮譽,2011年榮獲校級“優秀教師特別獎”。
他始終堅持“需要做的事情就去好好做”,不過分看重名譽。
他堅信,為人師者,對自己的教職首要的是愛崗、敬業,同時,作為法學教師,在教學科研方面要獨立思考,“思想盛開,清風自來”。
工作在一個愛崗、敬業、和諧、努力上進的學術團隊中劉心穩說,“民法研究所是一個愛崗、敬業、和諧、上進的學術團隊”,形容詞可以有許多,他最終用這樣的描述來勾勒自己心中的民法研究所。
他還說,“我有幸工作在這個團隊中,幾十年來一直非常快樂”。
得一位同道中人,悅哉;得一隊同道中人,幸哉。
對于劉心穩而言,民法研究所這個向上的團隊是他心中的珍寶。
民法研究所的前身是我校法律系民法教研室。
在法大2002年6月進行院系調整改革之前,江平老師、張佩霖老師、田建華老師、楊振山老師等專業能力強、師德高尚的學者帶領著民法教研室的各位教師潛心鉆研教學,認真合力育人。
民法研究所成立之后,繼承了前輩教師“愛崗、敬業、愛學生”的傳統,為今日團隊內的優良風氣奠定了堅實基礎。
提及諸位民法教研室的前輩,劉心穩說,“一個團隊的風氣是上升的還是下沉的,與前人有很大關系。
在向上的背景下,后來人進入團隊的人就會順著軌道自然而然隨之上升。
”前輩們的敬業精神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他的記憶中,楊振山老師除了愛崗、敬業、愛學生,還對法大有著極深的感情。
江平老師講課充滿著個人魅力,聲音洪亮、普通話清晰標準,將對國家和法治的熱愛融入每一節課堂。
張佩霖老師的課堂在那個時代則充滿著創造性色彩,在案例教學并未形成體系的八十年代,他的每節課必定是以精心篩選的案例進行導入,鮮活生動,讓學生學以致用。
江平曾評價張佩霖“他幾乎創造了一個全新的教學方法”。
田建華老師和李慧君老師的課程講授正規而系統,邏輯推演的體系嚴謹、完備,板書設計清晰,能完整反映授課思路,講課時重點突出、顧及全面,讓人聽后心里很舒展。
而為人低調、獻身中國婚姻法學幾十年的巫昌禎老師,“在中國民法學界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的法學家群體中,無愧為一個旗手
”劉心穩這樣贊美巫老師。
這些老一輩教師們還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凡是學生學業上的求教和求助,無不熱情幫助。
劉心穩回憶,1982年他大三時創作民法學術論文“試論精神損害賠償”,由于課題前沿、資料稀缺、難度很大,先后求教于張佩霖、楊振山、江平三位老師,均得到他們的悉心指導,江平老師主動把他手頭的翻譯稿借給自己參考,楊振山老師把他參加民法立法會議的信息講給自己聽,張佩霖老師則手把手地指導自己寫作。
有個沈姓的本科生,經常不事先聯系就去張佩霖老師家里求教,張老師從不拒絕。
江平老師對學生更是有求必應,劉心穩清楚地記得,1983年夏天的一天中午,他到江老師家,江老師正圍著圍裙作午飯,一看他來了,關掉煤氣就和他說話,說話之間,有個學生來家請江老師寫個推薦信,江老師寫完后還對那個學生說了一些鼓勵的話語。
劉心穩說,前輩們的言傳身教一直激勵著自己也要努力做到:凡是學生學業上的求教和求助,都要無條件地給予幫助。
多年來,他也這樣做了,學生求教的、求助寫出國推薦信的、參加學生活動的,只要他做得來,都給予幫助;法大BBS上時常有同學提出民法上的問題,即使提問者沒有艾特他,他看到后也會也主動予以解答。
在談論民法前輩老師時,劉心穩感嘆不止的是,他初上講臺時,張佩霖老師親自聽他講課,課后耳提面命:講課時要注意內容充實還要防止課堂沉悶;要抬頭面對同學講不要低頭念稿,要時常用眼神和學生交流;板書時因為背對學生就不能同時講話,板書要注意條理、不能隨意書寫;不要孤立地講法條和法理,必須和案例結合;教學一定要有課內課外的結合,等等。
這些貼心的傳教,已經成為劉心穩教學生涯中的珍寶、順利進行教學工作的法寶,而且也是他堅守的信條。
“傳,幫,帶”三個字,在民法研究所的教學科研活動中,有著真真切切的體現。
在老一輩教師的言傳身教下,民法研究所繼受好經驗、傳承好作風,涌現出一批優秀的青年教師。
如鄢一美老師繼受了李慧君老師的授課風格,條理清晰、邏輯嚴謹;費安玲老師師承江平老先生,以飽滿、高亢的授課狀態獲得同學們的歡迎;李顯冬老師或多或少受到了張佩霖老師案例教學的影響;朱慶育老師將楊振山老師重視理論研究的風格加以繼承,寫出的學術論文可讀性很高,經得起琢磨和推敲;李永軍、劉家安、易軍、于飛等老師的課細致、嚴謹、邏輯性強、信息量適當,都有大量的“粉絲”。
談及自身,劉心穩說,自己的課,缺點是進度慢一些,有時散發的太開,如果說特點,就是內容上注意了細致性和系統性,方法上注意了課堂氣氛避免沉悶,適當的課外練習和課堂講授結合。
此外,學習了江平、張佩霖等老師的作法,在2010級同學中組織了11位同學成立了民法學習小組,每兩個星期集中一次,進行民法相關問題的討論和交流。
這些同學中不少人已經從民法一到民法三都聽他的課,民法三結課之后又有三個學期的民法學習小組的活動,對民法有了更多的學習心得和研討收獲。
民法研究所的團結向上還來自于整個團隊的密切學術交流和教學研討。
長期以來,民法研究所在李永軍、劉家安、劉智慧等負責人的組織下,每兩個星期進行一次學術探討活動,事先安排一兩位老師做準備,集中活動時提出問題、發表意見,同事們各抒己見、展開討論。
在學術見解有分歧的情況下,對不同見解進行深入研討,力爭做到在教學中闡明通說、包容非主流觀點。
通過多年的堅持,民法研究所已經超越一般教學基層單位的定位,成為團結、向上的學術團隊。
為達到優質的教學目標而共同努力,成為民法研究所全體教師的共識和志向,民法研究所不乏愛崗敬業的典范。
法大民法教學的任務量極其龐大,每學期要面對“兩個1800人”:1800名新生的民法總論課程和1800名學生的民法二、民法三課程,還有案例研修課、民法實務課等多門名為選修、實為學生搶課的所謂選修課,超工作量帶課是多年來的一種常態。
難能可貴的是,所內的老師往往以團隊的專業工作為優先,甚至犧牲個人利益來完成教學工作,敬業奉獻的事例不勝枚舉。
劉智慧老師長期擔任教學副所長,需要管理大量的教學事務,同時兼任本科生學術班主任。
她將主要精力放在教學中,不計個人得失,任勞任怨,常一人身兼兩三門課程,更會在所里同事突發疾病的情況下站出來代課。
陳冬青老師曾有一段時間因病短暫休假,而她在身體狀況稍有起色時,便第一時間回歸講臺。
李韻秋老師甚至會每學期帶專業主干課200節左右,極大地緩解了民法研究所承擔的課時壓力。
除了保證法大民法學科的正常授課,民法研究所還在江平獎學金評定和學術十星論文大賽評審工作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天道酬勤,全所上下的耕耘之工有目共睹,在歷屆“最受本科生歡迎的十位老師”評選中,民法研究所都會占據二到三個席位。
劉心穩說,對于學生而言,我們當老師的只是“做了自己該做的事”,常懷謙和之心,民法研究所已經成為法大不可或缺的一道風景。
飽含期望的師者,努力不止的學人書山取徑,學海泛舟,每位法科學子都應找到適合自己的民法學習方法。
劉心穩總結自己多年的教學經驗,向同學們由衷提出了兩個方面的建議。
第一個方面,是希望大家能牢牢把握書本知識。
“把教科書看明白、把課上好,掌握民法學習最基本的‘三基’:一是基本概念,二是基本知識,三是基本原理。
”劉心穩提到的這“三基”正是民法學習者構建自己學識上層建筑的必要奠基。
為了幫助同學們打好基礎,他在自己每學期的課堂上都會督促大家看書,撰寫心得、案例分析、論文和讀書筆記。
十八周的課程內容是有限的,他試圖通過以這些課外訓練作為引導,幫助同學們找到民法學習的方法。
“頭腦不是單純的復印機”,打好基礎是第一步,接下來更重要的是構建自身對相關課程的知識結構,他經常希望同學們構建“自己的知識結構”,也就是把書本上的知識轉化為自己的知識。
他舉例說,要像《倚天屠龍記》中張無忌向張三豐學習太極劍,張三豐將劍法演示完畢后,問張無忌是否已經記住,張無忌答到“都忘了”,事實上卻是化有形劍法為己所用,看似“都忘了”,實為已經完全吸收。
劉心穩希望同學們對民法的學習也能做到這樣,不是單單重復書本內容,而是在理解運用的基礎上能有自己的見解。
第二個方面,是希望同學們能適當得法地進行練習。
這里的練習不是指備戰司考時做的大量題,而是針對所學內容體驗性的運用。
既可以在練習題中檢驗自己對知識的掌握情況,也可以通過與同學的討論研習來加深對課程內容的理解。
人的一生很長,應該“讀萬卷書,行萬里路”;大學四年卻很短,讀書要有選擇性。
劉心穩認為,在大學學習階段不要盲目追求“量”的積累,而應看重“質”的提升。
針對每門課程,真正看好一本教科書、看懂一本專業著作,已經足矣。
然而,有選擇地讀書不代表過早將自己的發展方向進行固定與局限,他不贊成當代青年人以“實用主義”作為自己行動的標準。
事實上,每個人的未來發展都有諸多可能,藝多不壓身。
“該學的要多學一點,分數不是最重要的,營養吸收了遲早幫得上忙,年輕時不要太實用主義”,他認為生命沿途或許會有無心插柳的機遇。
1997年,在劉心穩從事票據法教學的第十一個年頭,他收到了來自法大出版社的約稿邀請,希望他能撰寫票據法教材。
實際上,一向嚴肅認真對待教學工作的劉心穩早已為票據法積累下大量的手寫講稿。
他接受了邀稿,于當年暑假在研究生院窄小的筒子樓房間里開始了整理撰寫工作。
連續40多天,他不舍晝夜,筆耕不輟。
小屋里每天“西曬”時會特別熱,他在破風扇旁準備著一盆涼水,熱得受不了時就用涼水洗臉,以保持清醒。
在整理了三遍之后,他終于向出版社交上了定稿的票據法教材。
這部教材,先是被評為司法部部級優秀教材三等獎,數年間多次再版,后來又成為國家十一五、十二五規劃教材,是他教學研究道路上的成就之一。
這個小小的成就,也時刻提醒著他,生命不息,鉆研不止。
在迎來生命的第六十個年頭,劉心穩回顧自己站在講臺上的三十余載,有幸福、有欣慰,也有遺憾、有期待。
他熱愛教學,在傳道授業解惑中實現人生價值;他熱愛法大,從25歲開始,他在這里安身立命、成家立業。
他熱愛學生,堅守師者應有的原則,他說,最近幾年清醒地認識到,自己作為老師在教師節等節日接受學生的禮物很不合適,因此,他近些年對自己的研究生“哪怕是教師節的一朵鮮花也不會收,因為求學階段的同學自身沒有經濟來源,禮物的開銷都要從生活費中出。
”他還希望高校中能形成一種師生間用學術來交流心意的高尚風氣,避免師生關系被“送禮”的風氣裹挾。
他也期待著高校能從領導層和各部門加快“去行政化”的步伐,管理機構應當消除“權力意識”和“行使權力的作風”,真正從方便師生、服務同學的角度出發制定制度,增強人性化管理。
作為一名教師,他用粉筆書寫青春,堅守崗位,不懈耕耘;作為一名學者,他不以名利為風向標,踏實治學,專心致志。
他在教學工作中實踐人生理想,在民法研究所里找到歸屬感。
退休不是他學術生涯的休止符,而是另一個起點。
在法大學子心中,他永遠是那個和藹風趣、師德高尚的“穩爺”。
懷揣感恩之心,讓我們由衷祝愿:心穩老師,退休快樂,我們愛您。
(劉心穩)
我是一名學生,急需一篇關于12月4日法制宣傳日的活動總結或者活動感想。
謝謝
在
【第12句】:4法制宣傳日上的講話王鈺倩老師、同學們: 在全國上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時刻,我們迎來了全國第⑧個12?4法制宣傳日。
12月4日是現行憲法的實施紀念日,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于今年4月26日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中確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即12月4日,作為每年一次的全國法制宣傳日.”今年“12?4”第七個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的主題為:“弘揚法制精神,推進依法治國”。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
……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
”“約束,是為了飛得更高。
”借這次宣傳日的東風,我校組織全校學生召開“做遵紀守法公民”宣誓主題校會,這次大會將進一步完善我校的法制工作,對促進我校依法執教工作的開展,有著很重要的意義。
下面就我校如何深入持久地開展法制教育,把學校法治工作做得更好,講以下幾點意見。
一、學校認真研究安排今后法制教育工作,做到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形式多樣,效果顯著,真正扎實有效做好依法治校、依法執教工作,依法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有效地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現象發生,實現全校師生違法犯罪率永遠為零的目標。
二、全校師生要繼續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結合這次法制宣傳日認真開展討論。
三、各班要組織主題班會落實法制教育,要針對學生年齡特點開展豐富多彩的普法活動,使學生養成遵紀守法的好品質,做遵紀守法的公民。
方圓中建立秩序,方圓里享受和諧。
法律的利劍刺破的是天空的陰霾、阻擋的是對我們的傷害,這就是法的力量,法的神圣,法的無所不在。
法在我們心中,法與我們同在。
遵法而順暢,守法而后行,依法而平安,我們將在法制的天空下和諧生活。
謝謝大家。
人權衛士的人權記錄觀后感
通過對美國及世界其他各國媒體的報道集成,列舉了美國無視本國人民人權的種種行徑:2024年美國超過56萬人無家可歸,其中包括25%的未成年人;關押著2696名女囚的爾監獄充斥著腐敗、折磨囚犯和性虐待等丑聞;女性面臨職場歧視,而且美國 是唯一沒有立法明確規定帶薪產假的工業化國家,同時,女性遭受不同形式的性騷擾和性侵犯;全球只剩美國一個國家沒有批準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美國15歲以上因傷致死的青少年中,1/4死于槍擊事件;美國聯邦調查局利用其特權強迫互聯網公司未經法庭批準向其提供用戶信息,包括全部的網絡瀏覽記錄;從司法公正、政治權利、勞動權利、基本生活保障,一直到婦女兒童權利,在幾乎所有人權問題上,號稱“大熔爐”的美國都是雙重標準。
片中,無論是美軍在巴基斯坦、也門等國家無人機轟炸造成的濫殺無辜,還是關塔那摩監獄對美國之外的囚犯的拘禁與酷刑,還是美國聯邦調查局對本國公民進行網絡監控的隱私侵犯,都直指美國在人權問題上采取的“雙重標準”。
正如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研究員姬虹在片中指出:“美國長期以來就是以這種領袖自居,有一種優越感,覺得自己無論從制度還是從狀況來講都是最好的,所以對別的國家也容易指手畫腳。
” 時長45分鐘的電視專題片對中國、美國、法國、加拿大、俄羅斯、瑞士等多國人權專家進行采訪,從多個側面和角度分析美國的人權問題,評判美國的人權標準,為民眾了解美國人權狀況提供了一個生動而貼近的窗口。
人權保障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正視并切實改善人權問題,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也是當代國際社會的共同追求。
正如人權問題專家安東尼奧·吉納塔在片中強調:“我期望,美國看看自己的人權紀錄,并且改進人權紀錄。
說其他國家應該改進人權狀況,然而自己卻不改善自己的狀況,這的確是很虛偽的。
”
請問一句醫生的誓言
參加庭審觀摩的幾點體會今天上午,我參加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起(未遂)案件的庭審觀摩,案情大致是這樣的,被告人因懷疑其妻子與被害人某有不正當,便一直懷恨在心,2008年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本村有一戶人家辦喪事,被告人得知其妻與被害人將一同去幫該戶人家做飯,便勸其妻不要去并與妻子發生爭吵,后被告人又去被害人家勸被害人也不要去,但被害人的態度傲慢,反而說出一些風涼話,從而急起被告的怒火,遂從地上撿起一塊直徑十多公分的石頭,朝向被害人的頭部砸去,在趁被害人的手從口袋里掏東西時,被告人再次用力用石頭砸向其頭部,致被害人倒地,接著被告人再次用石頭砸向倒在地上的被害人的頭部,便逃離現場,后被害人被過往群眾送往醫院緊急搶救,后經鑒定,被害人的損傷程度重傷。
通過參加庭審觀摩,體會頗多。
體會之一、熟悉了完整的的程序。
從7月12日到公訴科報到以來,雖然也參加了幾次庭審的記錄工作,對庭審的程序有了大致的了解,但從庭審的規范程度,審判、公訴人員的業務水平以及工作經驗來說,今天的庭審效果是最好的,對我來說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路作用,為下步即將以公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訴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體會之二、對被告人家庭感到惋惜,為的處境感到擔憂。
庭審開始前,我看到兩個年齡相差不大、身材瘦小、皮膚黝黑、衣衫襤褸、低聲抽泣的小女孩,流露出孤立、無助眼神,含著眼淚看著坐在被告席上的父親的背影,兩眼不時向審判臺和公訴席和辯護人望去,乞求能聽到有利于自己父親的聲音,庭審結束后,被告人的妻子緊緊地抱住即將走上囚車的丈夫,,丈夫上車后,她發瘋似的拼命追趕著飛速行駛的囚車,那種傷感的離別場面真是令人慘不忍睹。
此至現在,同情、惋惜等情緒一直籠罩著我的心:我痛惜被告人,只要三十多歲,年輕力壯,在農村來說是全家頂梁柱的他為什么行事魯莽、意氣用事,不想想自己的老婆和未成年的孩子而一意孤行走上犯罪道路。
我更對農村、兒童現象感到種種擔憂,這一現象在我國廣大農村領域的客觀存在也是本案的發生的原因之一。
本案的被告人長期在外打工,其妻子帶著兩孩子在家耕種農田,料理家務,照顧雙方年邁的雙親,體力上超負荷的工作,晚上常常一個人,委屈、煩惱無處訴說,情感缺失,如出現在自己艱難的時候,有異性主動關心照顧,很容易造成感情上出軌,人都是有七情六欲的,也不例外,所以我們對出現這種現象也沒有太多的理由對她們進行責難和譴責。
如當囚車開走后,被告人的妻子帶著兩個孩子一起跪在審判法官面前,當著許多人的面承認自己與被害人之間的不正當關系,自己及被害人存在重大過錯,乞求法官從輕發落,在男女不正當關系在古今中外羞于見人、難以啟齒的情形下,被告人的妻子毅然不顧自己的尊嚴主動暴露自己的隱私為自己的丈夫求情,我們憑什么理由認為留守的妻子與自己丈夫沒有感情,憑什么理由認為她們對自己的家庭沒有責任心,問題出現的原因是社會體制問題,是農村農民的生存現狀問題,這些問題不能不引起我們的種種的擔憂,并期待政府能正視這些嚴峻的現實問題,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決。
體會之三、被害人過錯應作為量刑的法定情節。
本案是一起由被害人過錯引發的犯罪。
本案的被害人過錯有二。
一是與被告人的妻子通奸,在雙方終結不正當關系后,還出現騷擾現象。
二是當被告人與談話時,對被告人不屑一顧,且說一些難以入耳的話,從而激發了犯罪人的犯罪行為。
想想沒有被害人的過錯,就不可能造成被告人實施犯罪行為從而導致被害人受傷,被告人沒有犯罪行為就不可能造成妻離子散、身陷囹圄的惡果,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雖然罪不可赦,但被害人的過錯在對其定罪量刑時應該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
但我國現行刑法并沒有把被害人過錯作為法定的量刑情節,這與在現實生活中大量出現的被害人過錯引發的犯罪行為實施正確定罪量刑的要求不相適應。
目前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對被害人過錯在處理案件是做為酌定的量刑情節,但由于法官法律素養、法律意識的差異,導致實踐中對哪些情節是酌定量刑情節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造成在案件情節基本相同的情況下,可能會出現此地的判決與彼地的判決不一致的情況,造成適應法律的不統一。
其次,在被害人對案件的發生存在重大過錯的情況下,在量刑時如果僅僅做為酌定情節,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內考慮,難免會與罪責刑相一致的原則相沖突,判決的結果很難讓被告人心服口服,甚至會引發被告人的逆反心理,從而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隱患。
因此,應把被害人的過錯做為量刑的法定情節,盡可能地把那些較為定型的酌定情節予以明示,成為法定情節,便于司法機關統一遵守,正確量刑。
同樣通過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對被害人有過錯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雖然本案沒有當庭宣判,但我期待并相信法院最終會做出公正的、令當事人雙方都能接受的判決的。
如何看待中國的法制發展進程論文
中國特色法制現代化道路淺議 實現現代法治是中國有識之士近百年的追求和夢想。
但是,作為現代政治文明的法治,難以與自然經濟相嫁接,更與集權政體和以宗法倫理為核心的儒家道德觀念相抵晤,追求現代法治的努力幾經磨難,屢遭挫折。
黨的十一屆三全會開始以理性的眼光審視歷史與現實,并將法治植根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的肥沃土壤,逐步地、分層次地建構現代法治的制度結構與觀念體系。
認真分析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法制現代化建設所處的歷史方位和和特征,有助于認識有中國特色的現代法治建設道路問題。
一、當代中國法制現代化的背景 當代中國的法制現代化開始于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當時的中國面臨著國內外一系列新情況和新問題,它決定著中國法制現代化的方向和特征。
1.經濟建設和經濟體制改革——中國法制現代化面臨的基礎性變革 中國是一個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會,經過新民主主義革命和一個時間不長的新民主主義社會而直接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的,經濟基礎十分薄弱。
在1957年以后的近20年的時間內,我們在理論上認為可以跨越商品經濟充分發展的階段,而直接實行產品經濟,在實踐上則建立了一套權力過分集中的計劃管理體制,從而窒息了人們為追求自身利益而煥發出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嚴重阻礙了生產力的發展,尤其是遏制了現代社會建立的基礎——現代商品經濟的發展。
而此時的西方國家,則在以計算機技術為核心的新技術革命的推動下,穩步發展。
與我國相鄰的周邊國家或地區也進入了經濟騰飛的階段,從而對我國形成了巨大的壓力。
實現四個現代化,改變經濟落后狀況,不僅是當時人民的迫切期望,而且是中華民族自立于民族之林的刻不容緩的任務。
經濟的落后和非市場化,必然影響中國法制現代化的進程。
現代法治的內核是民主政治,而現代民主政治必然是現代商品經濟的產物。
因為經濟上的商品等價交換原則派生平等觀念,反映在政治上就是要求實行民主政治,平等地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反映在法律上就是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正如馬克思所說:“平等和自由不僅在以交換價值為基礎的交換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換價值的交換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產生的現實基礎。
”⑴以行政命令為特征的計劃經濟壓抑了個體對自身利益的追求,扼制了民主、平等、自由等現代法治觀念的形成。
同時,以行政指令連接起來的社會生產活動也缺乏對現代法治的社會需求。
因此,通過改革推動經濟的發展和市場化,既是中華民族生存的迫切需要,也是當代中國法制現代化的基礎性條件。
2.改革傳統的人治型政治體制的迫切要求。
中國有著兩千多年封建專制主義傳統,“父為家君,君為國父”、“皇權至上”、“法隨君出”等已經形成了傳統中國的政治文化和法律文化。
封建社會的政治理論和法制理論,無論是主張以法治國的法家,還是主張以“禮”治國的儒家,無一例外都主張君權至上,其理論的中心就是論證如何治民,維護封建統治,鞏固君主萬世一系的家天下。
新中國建立后,經過了七年由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的短暫時期后,就長期按照社會主義社會的主要矛盾是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社會主義道路與資本主義道路的矛盾理論,指導國家的政治生活。
因此,在政治體制和法制建設方面,集中批判和否定了資產階級的自由、平等、法制的理論和制度,而對有著兩千多年歷史的封建專制主義制度和思想始終未進行有效的清算,使個人專制、權力集中、法外特權等封建殘余,在戰爭年代形成并沿用下來的權力過分集中的領導體制中,以制度的形式生長和蔓延,形成了人治色彩極濃的政治體制。
這種人治型政治體制扭曲了人民的政治參與熱情,抑制了民主政治的發展,導致了二十多年來一系列重大決策的失誤。
誠如鄧小平所言:“我們過去所發生的各種錯誤,固然與某些領導人的思想、作風有關,但是組織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問題更重要。
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
”⑵而法制現代化是一種新的制度設計,這種制度設計的核心就是民主政治,因此,改革高度集中的政治體制,完善一系列民主制度,是法制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意,是從人治走向法治的客觀要求。
3.發展與穩定的兩難選擇。
秩序和穩定是任何一個社會實現宏觀管理的基礎性條件。
雖然發展和改革是當今中國面臨的最重要的使命,然而這兩項任務的實現也都要求有一個安定團結、穩定有序的社會環境。
但是,改革是一個新舊體制的交替過程,體制的轉換導致了利益結構的重新調整,在原有舊體制下長期相對穩定的利益格局被打破,伴隨而來的是利益結構的多元化、復雜化,從而引起各種局部利益的矛盾和沖突。
這些矛盾和沖突得不到及時、正確、合理的調節和處理,在一些地區、在一定條件下可能導致激化,破壞社會的穩定。
法制現代化所追求的目標之一就是人人在法制原則下去思考和行為的社會秩序狀態,同時,中國的法制現代化也是從制度層面上對我國的政治、經濟體制進行重新設計和整合的過程,它既以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為基礎,又促進和保障改革的發展,并以制度的形式反映改革的成果。
選擇什么樣的價值目標,既促進改革,又保持社會的穩定,這是當代中國法制現代化面臨的重要課題。
4.濃厚的封建人治法律傳統和和幾乎空白的現代法建制設。
中國封建社會有著兩千多年的漫長歲月,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家國一體化的集權體制,“三綱五常”為核心的倫理道德觀念構成了封建社會三位一體的超穩定結構。
它給我們留下的是各種各樣的封建主義文化遺產。
在法律制度方面最典型的是,以人治為核心的“德主刑輔”的治國理論,立法、行政、司法合一的專制體制,刑民不分的法律體系,“刑不上大夫”的刑罰制度,以義務為本位的法律觀念,懼訟、厭訟的民眾法律心理,等等。
到了近代,在西方思想影響下,中國也曾出現過呼喚民主和法治的思潮,但是由于缺乏經濟基礎和社會變革的支持,在中國始終未建立起現代意義的法律制度。
新中國建立后,中國向法制現代化邁開了重要的步伐。
但是,隨著將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社會主義道路和資本主義道路之間的矛盾規定為社會主義社會的主要矛盾,開始了對“法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等所謂“資產階級法治觀”的批判,導致了法律虛無主義思潮泛濫。
到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前,我們所面臨的是幾乎空白的現代法制建設:法律規范體系不僅數量少而且殘缺不全,作為根本大法的憲法充斥著左傾思想的陳詞濫調,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等一個國家正常運轉的基本法律付諸闕如;司法體制遭到破壞,檢察機關被撤銷,辯護制度、律師制度被廢除。
司法機關的職能被簡單化為“階級斗爭的工具”和無產階級專政的“刀把子”;現代法治觀念十分淡薄。
人們不僅缺乏現代社會應有的公民權利觀念和守法意識,甚至對法律的權威性都喪失了信心。
二、法制現代化道路的中國特色 中國法制現代化起步階段的歷史背景,決定了中國的法制現代化有其獨特的發展道路和特征,認識這些特征是把握其發展規律的關鍵。
1.發展方式上的政府主導性。
一個國家法制現代化的過程,一般來說是與這個國家整個現代化過程分不開的。
當代發達國家的法制現代化起步于自由資本主義時期,是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市民社會的成熟而逐步地、自然而然地實現的,是一種自下而上的,由社會生活領域推動的運動過程。
在這個過程中,國家或政府扮演的是一種消極的“守夜人”角色。
而當代中國的法制現代化發生于20世紀最后20年,這時的中國社會缺乏商品經濟對民主法治意識的啟蒙,更面對著政治、經濟和法制飛速發展的世界。
發達國家的政治影響和經濟壓力,國內人民要求富裕和民主的渴望,決定了我國法制現代化的任務極為艱巨。
這就需要有一個充分行使公共職能的強大國家來推動法制的轉型,需要國家和政府自覺地擔負起正確引導法治發展的時代責任,從而決定了中國的法制現代化在發展方式上帶有政府主導性。
三中全會以來,黨和政府領導全國人民在法治理論上進行撥亂反正,確立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現代法治觀念,提出了加強民主法制,實現依法治國的法治現代化任務;面對幾乎空白的現代法制建設,領導制定了法制現代化綱領和宏大的立法規劃,并在短短20年間,完成了西方國家上百年走過的立法路程,初步形成了以憲法為核心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領導了大規模的普法教育,有規劃有組織地傳播法律知識,肅清封建法制觀念,培育現代法治意識。
總之,在當代國內外背景下,沒有黨和政府的領導,希望像西方國家那樣通過市民社會的成熟,自下而上地實現現代法治,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
我國法制現代化的政府主導性,客觀上要求維護政府的權威,但當代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就是要改變黨和國家運行機制中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擴大公民的政治參與,實現民主政治。
因此,維護政府權威不能走集權、擴大權力的外延的老路,而是要通過建立一個理性化、法治化的政府,使公共權力的運行合法化、合理化來實現。
因此,黨和政府行為法治化,領導行為法治化,當是中國實現法制現代化的前提。
2.目標的階段性。
中國的法制現代化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面對國內相對落后的經濟和薄弱的民主政治,以及來自國外的壓力和挑戰,其目標的選擇必須從中國的國情出發,帶有階段性。
作為一個社會主義民主制國家,國家制度本身就是人民的自我規定,是人民的國家制度,國家制度是人民存在的環節:人不是為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為人而存在;人民不是為國家而存在,而是國家為人民而存在。
“國家制度在這里表現出它的本來面目,即人的自由產物。
”⑶可見,充分實現公民的權利與自由是法制現代化的根本目標。
為此,首先要運用法律機制,確認和實現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尤其是要保障公民的政治參與權,使“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憲法原則落到實處。
其次是形成一套完善的機制,務使一切政治組織和國家機關的權力根據法律的要求來行使,把一切政治組織和國家機關的權力納入法制軌道,建立和健全政治組織和國家機關權力的法律制約機制,防止國家權力的濫用,防止一切公權力對公民權利的侵犯。
這樣一種法治狀況,是法制現代化的理想目標。
三中全會以來,我國為此而作出了艱辛的努力。
但是,經濟發展的內部沖動和國際競爭的強大壓力,使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中國的法制現代化無可選擇地將社會政治穩定前提下的經濟快速發展確定為相當長一個時期內的階段性目標。
首先,當代中國所面臨的首要問題是如何盡快發展經濟,解決幾億人“吃飯”和“溫飽問題。
在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環境中,能否迅速地將經濟發展起來,使本國人民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綜合國力趕上或接近發達國家的水平,已經成為國家政權最終存在的合法性基礎。
其次,公民權尤其是公民政治參與權的全面實現和公民權利觀念的形成,有賴于市場經濟的充分發展和公民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質的提高。
因為,“作為商品交換關系總和的‘市場’,它對法律的最初始、最本能、最基本的要求便是自由、平等和權利保障”。
⑷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不足溫飽的物質生活水平,不可能產生對現代法治的強烈需求,不可能產生更多的政治參與要求,“權利永遠不能超出社會的經濟結構以及由經濟結構所制約的社會的文化發展”。
⑸第三,當代中國的現代化進程是一個包括經濟體制改革、政治體制改革和觀念更新的社會急劇變化過程。
經濟的發展,利益階層的分化、價值觀念的沖突、民眾政治參與期望的提高,對政府的凝聚力是一個嚴峻的考驗。
同時,中國的現代化過程還始終面臨著西方資產階級民主政治的影響與滲透,其主要手段就是打著“民主”與“人權”的旗號,瓦解中國黨和政府的政治權威。
如果一開始就將中國法制現代化的目標定位于全面實現包括政治參與權在內的公民權,則會超出現有政治制度的承受能力,使政治權威分崩離析,經濟的趕超計劃也會毀于一旦。
因此,分階段實現法制現代化目標,是中國在當今國際國內特殊環境下的一種現實可行的選擇,即首先圍繞政治穩定和市場經濟發展建立和完善相應的法律保障體系,在充分保障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的基礎上,穩步有序和自上而下地推進公民政治權利的實現。
3.價值取向的雙重性。
事物的價值是事物作為客體對主體的生存、幸福和發展的肯定關系或否定關系。
凡是對人有用、有利、有益,能夠滿足人的某種需要,有助于實現目標的東西,就是有價值的,反之就是無價值的。
法制現代化作為一種制度設計,也有一個價值選擇的問題。
一般說來,法制現代化的價值是多重的,包括正義、公平、平等、效率、秩序、自由、權利等等。
在當代中國,法制現代化的價值選擇是建立在社會主義制度和其基本國情基礎之上的,它集中地表現為對公平與效率關系的合理解決。
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逐步確立了“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法制現代化價值取向。
首先,中國的法制化應當把盡快發展經濟,提高效率作為其價值取向。
在社會主義社會,由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所決定,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是發展生產力。
鄧小平明確指出:“貧窮不是社會主義。
社會主義要消滅貧窮。
不發展生產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說是符合社會主義要求的”⑹。
因此,是否有利于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是否有利于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應成為評判一切工作的基本標準。
三中全會以來,黨中央和小平同志一直堅持“兩手抓”的思想,即一手抓建設,一手抓法制,使法制建設服務于經濟:一方面,抓緊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為市場主體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使市場主體在經濟生活中擁有廣泛的選擇自由,保障市場主體的合法利益,促進經濟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打擊經濟犯罪,維護經濟秩序,為經濟的發展和效率的提高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其次,中國法制現代化的另一個價值取向乃是實現社會正義。
人類社會的法律從其誕生時起,就同正義結下了不解之緣。
正義所蘊含的公平、公正、公道、平等、自由、權利等價值內涵,成為政治社會中所有價值體系追求的最高目標。
社會正義也就自然構成中國法制現代化的價值理想。
在當代中國,社會正義具體表現為:消滅階級,消除兩極分化,實現社會的共同富裕。
鄧小平指出:“社會主義的目的就是要全國人民共同富裕,不是兩極分化。
如果我們的政策導致兩極分化,我們就失敗了”。
⑺因此,中國的法制現代化,將關注和解決社會公平或社會正義問題作為自己的根本的價值取向。
為此,三中全會以來,我們一方面通過立法確認和保護社會主體在機會和手段選擇過程中的平等權利;另一方面,通過制定一系列有關公民社會經濟文化權利的法律法規和保護弱者群體的法律法規,如勞動法、工會法、殘疾人保護法、教育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社會保險法和最低工資制度等法律法規,強化法律的利益調控職能,促進社會利益需求與實現的平衡發展,解決收入分配不公的現象,在目前經濟政治環境允許的情況下,最大限度地實現社會公正。
當然,公平和公正的充分實現有賴于社會資源的極大豐富,在普遍貧窮的社會不會有真正意義上的公正與公平,充其量是自然經濟基礎上的平均主義。
因此,經濟的發展和物質的豐富是社會公正的基礎。
在發展經濟成為核心任務的當代中國,公正會帶來民心的歸附和政治的穩定,但是發展會在更高的基礎上實現社會的公正。
“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反映了初級階段的社會主義價值觀,因而也是中國法治現代化的價值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