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是我最難忘的朋友,在她28歲的時候,上天就把她從我身邊帶走了。
我記得那是一個夏天的傍晚,一凡頭一回沒先打電話就直接來到我的辦公室。我忙著手里的活,她坐在我身邊的椅子上呆呆地咬著指甲,等我忙完,她慘淡地笑著,眼神愣愣地說:“筱懿,我得癌癥了。”
卵巢惡性腫瘤,這是一種早期很難被發現的女性重癥,除了遺傳性卵巢癌之外,沒有多少可行的預防措施,只能早診早治,爭取早期發現病變。
可是,一凡發現的時候,已經不早了。
她輕聲對我說:“別告訴任何人,我已經這樣了,我父母、老公、女兒還得繼續生活,讓我想想,怎么安頓好他們。”
她抱抱我,轉身回家。半個月后,她在電話里說:“我解決好了,咱們中午一起吃飯吧。”
“我先和老公說的。我給他看了病歷,對他說,老公啊,我陪不了你一輩子啦,你以后可得找個人接替我好好疼你。”
“女兒太小,你父母年紀大,又在外地,今后你獨自帶著小姑娘,大人小孩都受罪。我父母年紀適中,女兒又是他們一手帶大的,你要是同意,今后還讓他們帶著,老人有個伴兒,你也不至于負擔太重,能勻出精力工作、生活。“咱們兩套房子,我想趁我還能動,把現在住的這套過戶給我父母:一來,給他們養老;二來,如果他們用不上就算提前給女兒的嫁妝。如果你不介意,把我那一半存款存到女兒戶頭上,算她的教育基金。另外那套新房子,你留著今后結婚用,你肯定能找個比我更好的姑娘,得住在和過去沒有半點關系的新房子里才對得住人家。”
我問:“他怎么說?”
一凡放下湯勺:“他沒聽完就快瘋了,說我胡扯,讓我先去把病看好。可是我知道根本看不好。”
“我想讓老公沒有負擔地開始新生活,他那么年輕,不能也不值得沉倫在我的痛苦里;我想給女兒有愛和保障的未來,不想她爸爸凄凄慘慘地帶著她,也不想讓她面臨父親再婚和繼母關系的考驗,那樣既難為孩子也難為她爸爸;我還想給父母老有所依的晚年,他們只有我一個女兒,兩人還不到60歲,帶著外孫女好歹有個寄托,他們還算是有知識的老人,孩子的教育我不擔心。”
“我不想為難人性,更不想用最親愛的人今后的命運去考驗愛情的忠貞,或者親情的濃稠。我只希望在我活著的時候,在我力所能及的條件下,把每個我愛的人安置妥當。生活是用來享受的,而不是拿來考驗的。我和老公講道理,他最后同意了,他明天送我去住院,然后,我們一起把這事兒告訴我父母,這是我們小家庭商量后的決定。”
一凡半年后去世了。
就像她生前安排的那樣,女兒在外公外婆家附近上幼兒園,維持著原先的生活環境,老公每天晚上回岳父岳母家看女兒,也常常在那兒住。他們的關系不像女婿和岳父母,倒像兒子和父母。
兩年以后,她的老公戀愛了,對方是個善良知禮的姑娘,另外那套房子成為他們的新居,婚禮上,除了男方女方的父母,一凡的父母和女兒也受邀出席。
因為無須在一起近距離生活,所以大家幾乎沒有矛盾,女兒也喜歡漂亮的新媽媽,每年清明,大家一起給一凡送花。
在一個原本凄慘的故事里,每個人都有了最好的歸宿。
曾經,我以為愛情里最重要的事是“愛”本身,一凡讓我明白,“愛”本身不難,難的是許對方一個看得見的未來,愛情里最重要的事,是我知道自己會離去,卻依舊要照顧好你,給你一個妥帖的未來。
這才是一個女人柔韌的堅強、寬闊的善良,以及無私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