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實行責任制之前,村黨支部書記想將他的小女兒許配我的大弟弟,那是大弟弟正在部隊。書記找到我商量此事,我回答他,這婚姻大事,我的父母不能做主,我這個做哥哥的更不能做主,只要我的弟弟同意,我沒有意見,書記很生氣,以為我不給他面子。
我回到家,父母將分田的事告訴我,我說是書記報復我家,當時大弟弟還沒有同意娶書記的小女兒。“去種河沖田,有一里多路,每到收割時就得多跑路,是夠累人的,這田不是固定不變的,以后會有機會調田的。”母親見我這樣說,很是氣憤。
分田后兩年,我分家了,父母為了報復我,將河沖其中21丘連在一起的田,面積1.65畝分給了我,我的妻子說我太軟弱,田的丘數太多,鋤田岸草,搭田岸費時,用牛干活很不方便,要我調田。我說:“算了吧,這是母親有意整我,以后有機會再調田。”
我家的農活基本上是妻子干,因為我在學校,只有到了放假時才有時間。因超生第二胎,我被村干部趕回家了,先是開了一經銷店,妻子不愿坐店,愿意干農活。
經銷店開了兩年,我接手了倒閉的村辦加工廠,將經銷店賣給別人,我們全家4人搬進了加工廠,這樣既方便了自己,又方便了全村村民上門加工,真正做到了隨時到隨加工,不用他們找人。
接手加工廠的第二年,村兩委決定將河沖的田全部抽出來種茶葉,我家的田就得調,村主任找我調田時與我商量,要將加工廠外面的一丘2畝的大田調給我家,離家不到100米遠,妻子樂意接受。我笑著說:“河沖的田現在甩出去了。”
到了一九九四年,我的父親逝世了,我的母親一人守在老屋里,小弟在前一年搬出老屋新蓋了房子,我和妻子決定搬回老屋,照料母親。為了種田的方便,弟弟要將老屋門口的田要與我調換,加工廠門外的田田岸太高,野竹子太多,活難做,這丘田是在公路外邊,通往小組的機耕路就在這丘田邊經過,牛羊動不動鉆進田里吃禾苗,難于管理,妻子同意調田。
與弟弟調換的水田怕旱,晴上三天田發裂,八年來,每年都要抽水灌田,不然就別想收稻子。妻子年年說不該與弟弟調田,很是后悔。
到了2002年,與我家相連的農田全部種茶葉,那些農戶沒有意見,愿將糧田變成茶田,收入是種糧的好幾倍。
如今的茶田交給了弟弟種,妻子去了安徽,給小兒子照看孩子,我來到了浙江,在民工子弟學校工作,順便給大兒子照看孩子。現在每月的收入兩千多一點,比種茶強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