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由于臨時有事,我沒有像往常一樣在601教室等媽媽,而是自己搭公交車回家了。在公交車上,我看見了一件令我震撼的事。
在15路公交車快到終點站時,一輛小面包車進入了我的視線。那是一輛銀白色的面包車。它的特別之處在于他的車身,上面貼著四個大字——衛生監督。我以為,既然是衛生監督的車,那車里的人都應該很講衛生的吧!可事實卻與想象截然相反。我隔著玻璃看的,車窗是開著的,里面只有兩個人,一個是司機,另一個坐在副駕駛座上。兩個人都是男的,長得也很胖。其中,那個坐在副駕駛的人正在睡覺,司機呢?他正在抽香煙,若無其事地向車外撣香煙,香煙快沒的時候,又若無其事地扔到地馬路上。那輛車很快超過了我們,消失在了車群中。我的心被拔動了,保護環境人人有責,這是世界上任何人都應該做到的事,更何況是執法人員呢?如果執法人員都做不好,又怎么能給人們做一個好榜樣呢?又怎么能管理好別人呢?
車跑了,人走了,那可恨的行為并不能在我的心中走了。